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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祥子,不知陪着人家送了多少回殡;不知道何时何地会埋起他自己来,埋起这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老舍小说《骆驼祥子》的结尾,不仅为祥子的大半生勾勒出一幅画像,而且也预告了他人生的结局。这结局就在眼前,无处可躲的;就算能躲,此时的祥子已没了可躲的念想和气力。讲故事的人的悲叹和惋惜,渗透在这段欲言又止的叙事语言中,其中何尝没有作家淤塞在胸间的不平之气和愤懑之情。
1936年开始发表的《骆驼祥子》,是老舍一生创作中的一座高峰。作家为现代文学史贡献出一位在城市底层挣扎与失败的贫民形象。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指出,一般认為这部小说真实地反映了旧中国城市底层人民的苦难生活,揭示了一个破产了的农民如何市民化,又如何被社会抛入流氓无产者行列的过程,以及主人公所经历的精神毁灭的悲剧,“然而如果更进一步探究,会发现这部小说还有更深入的意蕴,那就是对城市文明病与人性关系的思考。这部作品所写的,主要是一个来自农村的纯朴的农民与现实城市文明相对立所产生的道德堕落与心灵腐蚀的故事”。三位学者是把它放在现代文学史的序列中,也是放在老舍全部创作对“城与人”关系的关注的框架中来审视的,其视角和观点自然有所不同。不论我们怎样去理解和概括小说的意蕴及其艺术价值,小说写作的核心任务,是让人物形象在特定的时空环境中立起来,活起来,仿若他们就行走在市井街巷中。
祥子失去了父母和薄田,从乡间来到北平谋生,成了比较自由的洋车夫。二十岁上下的他,是“一个脸上身上都带出天真淘气的样子的大人。看着那高等的车夫,他计划着怎样杀进他的腰(杀进腰,把腰部勒得细一点——原注)去,好更显出他的铁扇面似的胸,与直硬的背;扭头看看自己的肩,多么宽,多么威严!……是的,他无疑的可以成为最出色的车夫;傻子似的他自己笑了”。花了三年时间,他凑足100块钱有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却在兵荒马乱期间连人带车被兵痞抢走。在逃出兵营的路上,他捡到三匹散失了主人的骆驼,以低价贱卖,历经艰险逃回城里就有了“骆驼祥子”的名号。他回到人和车厂找刘四爷赁车,一心想着赚足钱再买新车,“这是他的志愿,希望,甚至是宗教。不拉着自己的车,他简直像是白活”。然而,老天爷似乎有意跟他作对,他勤扒苦做攒下的钱被孙侦探抢走。走投无路、欲哭无泪的他被觊觎已久的刘四爷的女儿虎妞设计诱惑,掉入了她的陷阱。祥子用虎妞的私房钱买了新车,却再也不能逃脱她的掌控。原本在他眼里又老又丑的虎妞,摇身一变成了“红袄虎牙的东西;吸人精血的东西”。不久虎妞因难产死去,祥子无奈卖车来料理丧事,怀揣剩余的几十块钱离开车厂。他在孤苦伶仃中自甘堕落;他没了希望,凡事也就不再是为自己思索,而是成了钱的附属物,与走兽相差无几:“他不再有希望,就那么迷迷忽忽的往下坠,坠入那无底的深坑。他吃,他喝,他嫖,他赌,他懒,他狡猾,因为他没了心,他的心被人家摘了去。他只剩下那个高大的肉架子,等着溃烂,预备着到乱死岗子去”。他甚至出卖了曹先生的学生、为金钱出卖思想的阮明,让他血溅刑场。
小说中并没有出现人物和故事发生的具体时间,不过,从老实巴交的祥子、精明过人的刘四爷、泼辣蛮横的虎妞、正直和善的曹先生、出卖肉体的小福子、胡作非为的兵痞、欺凌百姓的侦探,以及车厂、茶馆、白房子(妓院)等人物和环境中,我们可以感受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北平的社会风貌。老舍熟悉那个年代北平的各色人等、三教九流,包括在城市底层苦苦挣扎的贫民,在对他们的身世遭际给予同情的同时,也对他们身上的弱点或缺陷予以尖锐的批判。祥子由满怀过自己幸福生活的希望,到希望一次次的破灭,再到自甘沉沦,去做自己从前不屑去做的事情,固然与他置身其中的混乱不堪的时代有关,但也与他始终不能、也不愿睁开眼睛看清世界的真实面目有着密切关系。初来乍到的祥子希望凭借自己的身板和力气,靠自己的吃苦和诚实,过上幸福生活。然而,命运一开始就显示了它捉弄人的一面;或者说,像祥子这样出身的贫民,注定了只能像只蚂蚱,蹦跶不了几天,“谁都有办法,哪里都有缝子,只有祥子跑不了,因为他是个拉车的。一个拉车的吞的是粗
粮,冒出来的是血;他要卖最大的力气,得最低的报酬;要立在人间的最低处,等着一切人一切法一切困苦的击打”。问题在于,在遭受兵痞的掳掠之后,祥子仍然没有从他个人的梦想中醒过来;他的固执己见或一厢情愿其实是一种自欺欺人。当打击迎面而来又席卷而去,给他留下一处处肉体和心灵的伤痕的时候,他都觉得可以靠忍声吞气、靠自我安慰渡过难关。这也是为什么从前不合群、幻想以个人奋斗来实现梦想的祥子,在屡次的打击之后会很快融入群体,去做这个群体都会去做的事情,因为祥子最后领悟到的是,所有的错都错在这个跟他作对的社会,他无力去抵抗它,同流合污也就成了最合适的、也是最享受的一种生存方式。实际上,这也就是这个社会逼迫底层民众低下最初高昂的头颅,并且让他心甘情愿地承认那最后的无可选择的自取灭亡的道路,就是他最好的道路。“他为自己努力,也为自己完成了死亡。他等着吸那最后的一口气,他是个还有口气的死鬼,个人主义是他的灵魂。这个灵魂将随着他的身体一齐烂化在泥土中。”
美国作家弗兰纳里·奥康纳曾说:“小说就是关于任何人生于尘土归于尘土的事情,如果你不想搞得自己满身尘埃,那你不应该奢望着写小说。”(《小说的本质和目的》)老舍就是这样“满身尘埃”的小说家,他的成功就在于他写出了特定时空下的鲜活的人生;这“鲜活”不仅指其中的人物有血有肉,而且也指他们身上披着时代的风雨烟尘。老舍笔下的底层人物,都是从土里生,在土里刨食,在土里摸爬滚打,终究被一抔贫瘠的黄土掩埋的百姓。老舍小说拥有的魔力是,它能让读者一开卷就感受到生活扑面而来的气息。比如,小说写祥子出场的模样:“他确乎有点像一棵树,坚壮,沉默,而又有生气。”而到了他与虎妞苟合之后,再次见到虎妞时,“祥子的脸红得像生小孩时送人的鸡蛋”——这比喻不仅贴切传神,而且其中的“生小孩时”,为下文虎妞佯装怀孕骗得祥子的信任留下伏笔。当祥子为饥寒交迫的老者和小马儿买了包子之后,小说这样写他的心理活动: 穷人的命,他似乎看明白了,是枣核儿两头尖:幼小的时候能不饿死,万幸;到老了能不饿死,很难。只有中间的一段,年轻力壮,不怕饥饱劳碌,还能像个人儿似的。在这一段里,该快活快活的时候还不敢去干,地道的傻子;过了这村便没有这店!这么一想,他连虎妞的那回事儿都不想发愁了。
但这只是祥子触景生情、一时兴起的想法,很快他又告诫自己“不能前功尽弃”,“还是得往正路走”。而他所想的“正路”,也正是那位带着小儿的老者已经走过的路。祥子显然没有意识到,他生活其中的这座城市的“魔力”所在:“它不管死亡,不管祸患,不管困苦,到时候它就施展出它的力量,把百万的人心都催眠过去,作梦似的唱着它的赞美诗。它污浊,它美丽,它衰老,它活泼,它杂乱,它安闲,它可爱,它是伟大的夏初的北平。”
小说结尾,祥子为60块钱出卖了阮明,人们涌上街头围观死囚犯。他们以看热闹的心情期待犯人临刑前有“出彩”的表现;如若不然,他们会齐声咒骂——这是读者在现代小说家作品中经常会读到的场景。小说叙事人似乎是“情不自禁”地跳出来发表议论:
这些人的心中没有好歹,不懂得善恶,辨不清是非,他们死攥着一些礼教,愿被称为文明人;他们却爱看千刀万剐他们的同类,像小儿割宰一只小狗那么残忍与痛快。一朝权到手,他们之中的任何人也会去屠城,把妇人的乳与脚割下堆成小山,这是他们的快举。他们没得到这个威权,就不妨先多看些杀猪宰羊与杀人,过一点瘾。连这个要是也摸不着看,他们会对个孩子也骂千刀杀,万刀杀,解解心中的恶气。
我们从中清楚地看到老舍对国民的弱点或劣根性的痛恨和批判,毫不留情。骆驼祥子是其中的一员吗?今天的我们在“这些人”当中吗?或者,这些人已经从我们身边消失了吗?
?荩?荩?荩【名家评点链接】
洋车夫、老妈子、便衣警探、车厂老板、妓女、摆小摊的,他们出没的场景则是大杂院、小茶馆和街边巷口。……可是在老舍的笔下,他们都有了生命,有了灵魂,并且活色生香!是我们透解他们也有梦想,也有奋斗,也都活鲜鲜的惹人爱,惹人愁,可歌和可泣。俗语云:“点铁成金”,有所谓“化腐朽为神奇”,唯有《骆驼祥子》才当得起。
——司马长风《中国新文学史》
老舍显然已经认定,在一个病态社会里,要改善无产阶级的处境就得要集体行动;如果这个阶级有人要用自己的力量来求发展,只突然加速他自己的灭亡而已……毫无疑问,老舍是把社会批判当作小说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骆驼祥子》是一本深含个人情感的小说,在这里老舍向具体写出他对个人单独救国的必然徒劳所感觉到的新信念。
——夏志清《中国现代小说史》
老舍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独特地位与价值在于他对文化批判与民族性问题的格外关注,他的作品承受着对转型期中国文化尤其是俗文化的冷静的审视,其中既有批判,又有眷念,而这一切又都是通过对北京市民日常生活全景式的風俗描写来达到的。
——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修订版)
1936年开始发表的《骆驼祥子》,是老舍一生创作中的一座高峰。作家为现代文学史贡献出一位在城市底层挣扎与失败的贫民形象。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指出,一般认為这部小说真实地反映了旧中国城市底层人民的苦难生活,揭示了一个破产了的农民如何市民化,又如何被社会抛入流氓无产者行列的过程,以及主人公所经历的精神毁灭的悲剧,“然而如果更进一步探究,会发现这部小说还有更深入的意蕴,那就是对城市文明病与人性关系的思考。这部作品所写的,主要是一个来自农村的纯朴的农民与现实城市文明相对立所产生的道德堕落与心灵腐蚀的故事”。三位学者是把它放在现代文学史的序列中,也是放在老舍全部创作对“城与人”关系的关注的框架中来审视的,其视角和观点自然有所不同。不论我们怎样去理解和概括小说的意蕴及其艺术价值,小说写作的核心任务,是让人物形象在特定的时空环境中立起来,活起来,仿若他们就行走在市井街巷中。
祥子失去了父母和薄田,从乡间来到北平谋生,成了比较自由的洋车夫。二十岁上下的他,是“一个脸上身上都带出天真淘气的样子的大人。看着那高等的车夫,他计划着怎样杀进他的腰(杀进腰,把腰部勒得细一点——原注)去,好更显出他的铁扇面似的胸,与直硬的背;扭头看看自己的肩,多么宽,多么威严!……是的,他无疑的可以成为最出色的车夫;傻子似的他自己笑了”。花了三年时间,他凑足100块钱有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却在兵荒马乱期间连人带车被兵痞抢走。在逃出兵营的路上,他捡到三匹散失了主人的骆驼,以低价贱卖,历经艰险逃回城里就有了“骆驼祥子”的名号。他回到人和车厂找刘四爷赁车,一心想着赚足钱再买新车,“这是他的志愿,希望,甚至是宗教。不拉着自己的车,他简直像是白活”。然而,老天爷似乎有意跟他作对,他勤扒苦做攒下的钱被孙侦探抢走。走投无路、欲哭无泪的他被觊觎已久的刘四爷的女儿虎妞设计诱惑,掉入了她的陷阱。祥子用虎妞的私房钱买了新车,却再也不能逃脱她的掌控。原本在他眼里又老又丑的虎妞,摇身一变成了“红袄虎牙的东西;吸人精血的东西”。不久虎妞因难产死去,祥子无奈卖车来料理丧事,怀揣剩余的几十块钱离开车厂。他在孤苦伶仃中自甘堕落;他没了希望,凡事也就不再是为自己思索,而是成了钱的附属物,与走兽相差无几:“他不再有希望,就那么迷迷忽忽的往下坠,坠入那无底的深坑。他吃,他喝,他嫖,他赌,他懒,他狡猾,因为他没了心,他的心被人家摘了去。他只剩下那个高大的肉架子,等着溃烂,预备着到乱死岗子去”。他甚至出卖了曹先生的学生、为金钱出卖思想的阮明,让他血溅刑场。
小说中并没有出现人物和故事发生的具体时间,不过,从老实巴交的祥子、精明过人的刘四爷、泼辣蛮横的虎妞、正直和善的曹先生、出卖肉体的小福子、胡作非为的兵痞、欺凌百姓的侦探,以及车厂、茶馆、白房子(妓院)等人物和环境中,我们可以感受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北平的社会风貌。老舍熟悉那个年代北平的各色人等、三教九流,包括在城市底层苦苦挣扎的贫民,在对他们的身世遭际给予同情的同时,也对他们身上的弱点或缺陷予以尖锐的批判。祥子由满怀过自己幸福生活的希望,到希望一次次的破灭,再到自甘沉沦,去做自己从前不屑去做的事情,固然与他置身其中的混乱不堪的时代有关,但也与他始终不能、也不愿睁开眼睛看清世界的真实面目有着密切关系。初来乍到的祥子希望凭借自己的身板和力气,靠自己的吃苦和诚实,过上幸福生活。然而,命运一开始就显示了它捉弄人的一面;或者说,像祥子这样出身的贫民,注定了只能像只蚂蚱,蹦跶不了几天,“谁都有办法,哪里都有缝子,只有祥子跑不了,因为他是个拉车的。一个拉车的吞的是粗
粮,冒出来的是血;他要卖最大的力气,得最低的报酬;要立在人间的最低处,等着一切人一切法一切困苦的击打”。问题在于,在遭受兵痞的掳掠之后,祥子仍然没有从他个人的梦想中醒过来;他的固执己见或一厢情愿其实是一种自欺欺人。当打击迎面而来又席卷而去,给他留下一处处肉体和心灵的伤痕的时候,他都觉得可以靠忍声吞气、靠自我安慰渡过难关。这也是为什么从前不合群、幻想以个人奋斗来实现梦想的祥子,在屡次的打击之后会很快融入群体,去做这个群体都会去做的事情,因为祥子最后领悟到的是,所有的错都错在这个跟他作对的社会,他无力去抵抗它,同流合污也就成了最合适的、也是最享受的一种生存方式。实际上,这也就是这个社会逼迫底层民众低下最初高昂的头颅,并且让他心甘情愿地承认那最后的无可选择的自取灭亡的道路,就是他最好的道路。“他为自己努力,也为自己完成了死亡。他等着吸那最后的一口气,他是个还有口气的死鬼,个人主义是他的灵魂。这个灵魂将随着他的身体一齐烂化在泥土中。”
美国作家弗兰纳里·奥康纳曾说:“小说就是关于任何人生于尘土归于尘土的事情,如果你不想搞得自己满身尘埃,那你不应该奢望着写小说。”(《小说的本质和目的》)老舍就是这样“满身尘埃”的小说家,他的成功就在于他写出了特定时空下的鲜活的人生;这“鲜活”不仅指其中的人物有血有肉,而且也指他们身上披着时代的风雨烟尘。老舍笔下的底层人物,都是从土里生,在土里刨食,在土里摸爬滚打,终究被一抔贫瘠的黄土掩埋的百姓。老舍小说拥有的魔力是,它能让读者一开卷就感受到生活扑面而来的气息。比如,小说写祥子出场的模样:“他确乎有点像一棵树,坚壮,沉默,而又有生气。”而到了他与虎妞苟合之后,再次见到虎妞时,“祥子的脸红得像生小孩时送人的鸡蛋”——这比喻不仅贴切传神,而且其中的“生小孩时”,为下文虎妞佯装怀孕骗得祥子的信任留下伏笔。当祥子为饥寒交迫的老者和小马儿买了包子之后,小说这样写他的心理活动: 穷人的命,他似乎看明白了,是枣核儿两头尖:幼小的时候能不饿死,万幸;到老了能不饿死,很难。只有中间的一段,年轻力壮,不怕饥饱劳碌,还能像个人儿似的。在这一段里,该快活快活的时候还不敢去干,地道的傻子;过了这村便没有这店!这么一想,他连虎妞的那回事儿都不想发愁了。
但这只是祥子触景生情、一时兴起的想法,很快他又告诫自己“不能前功尽弃”,“还是得往正路走”。而他所想的“正路”,也正是那位带着小儿的老者已经走过的路。祥子显然没有意识到,他生活其中的这座城市的“魔力”所在:“它不管死亡,不管祸患,不管困苦,到时候它就施展出它的力量,把百万的人心都催眠过去,作梦似的唱着它的赞美诗。它污浊,它美丽,它衰老,它活泼,它杂乱,它安闲,它可爱,它是伟大的夏初的北平。”
小说结尾,祥子为60块钱出卖了阮明,人们涌上街头围观死囚犯。他们以看热闹的心情期待犯人临刑前有“出彩”的表现;如若不然,他们会齐声咒骂——这是读者在现代小说家作品中经常会读到的场景。小说叙事人似乎是“情不自禁”地跳出来发表议论:
这些人的心中没有好歹,不懂得善恶,辨不清是非,他们死攥着一些礼教,愿被称为文明人;他们却爱看千刀万剐他们的同类,像小儿割宰一只小狗那么残忍与痛快。一朝权到手,他们之中的任何人也会去屠城,把妇人的乳与脚割下堆成小山,这是他们的快举。他们没得到这个威权,就不妨先多看些杀猪宰羊与杀人,过一点瘾。连这个要是也摸不着看,他们会对个孩子也骂千刀杀,万刀杀,解解心中的恶气。
我们从中清楚地看到老舍对国民的弱点或劣根性的痛恨和批判,毫不留情。骆驼祥子是其中的一员吗?今天的我们在“这些人”当中吗?或者,这些人已经从我们身边消失了吗?
?荩?荩?荩【名家评点链接】
洋车夫、老妈子、便衣警探、车厂老板、妓女、摆小摊的,他们出没的场景则是大杂院、小茶馆和街边巷口。……可是在老舍的笔下,他们都有了生命,有了灵魂,并且活色生香!是我们透解他们也有梦想,也有奋斗,也都活鲜鲜的惹人爱,惹人愁,可歌和可泣。俗语云:“点铁成金”,有所谓“化腐朽为神奇”,唯有《骆驼祥子》才当得起。
——司马长风《中国新文学史》
老舍显然已经认定,在一个病态社会里,要改善无产阶级的处境就得要集体行动;如果这个阶级有人要用自己的力量来求发展,只突然加速他自己的灭亡而已……毫无疑问,老舍是把社会批判当作小说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骆驼祥子》是一本深含个人情感的小说,在这里老舍向具体写出他对个人单独救国的必然徒劳所感觉到的新信念。
——夏志清《中国现代小说史》
老舍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独特地位与价值在于他对文化批判与民族性问题的格外关注,他的作品承受着对转型期中国文化尤其是俗文化的冷静的审视,其中既有批判,又有眷念,而这一切又都是通过对北京市民日常生活全景式的風俗描写来达到的。
——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