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力传输企业服务质量激励性规制——基于价格上限规制的修正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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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广泛使用的激励性规制机制中(例如价格上限规制),电力传输企业面对较强的成本节约的激励.这就产生一个问题是否电力传输企业通过减少服务质量来降低成本,而不是通过追求真正的效率改善.由于服务质量的规制创新滞后于为获得成本效率的激励性规制机制.电力产业的规制机构正试图寻找合适的方法以弥补使用于电力垄断传输企业的规制模型中出现的成本节约的影响,进行激励性规制改进,使成本降低的激励与服务质量有效投资共同发挥效用,本文研究目的也在于此.文章首先考察电力传输企业的激励规制与服务质量的关系,重申了现有单纯的以成本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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