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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论文采用交叉学科研究、分析归纳等方法,通过对重庆地区老年人口居住现状的分析,从通用设计的角度出发,将适老性住宅和通用设计两者结合起来,在实际案例的基础上进行适老性住宅设计分析。研究适老性住宅可持续利用的发展模式,丰富了现有适老性住宅的研究视角,也拓展了现有通用设计研究的成果,对适老性住宅的设计探索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关键词:通用设计;适老性;设计实践
重庆作为全国第一个城乡一体化的试点地区,农村居民城镇化并向城市转移,引起城市老年人口数量增加。相对于北京、上海等我国最先进入老龄化的地区而言,重庆城区在适老性住宅环境建设方面较为滞后。调查数据显示,受传统养老居住模式的影响,重庆城区96%以上的老年人都是居家养老。修建适合当今社会发展的适老性住宅则是实现居家养老的重要基础。通过研究符合重庆特色的适老性住宅优化设计,对重庆其他区县或地域特点类似的城市可起到示范效果,具有缓解老龄化社会问题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普适性意义。
1 适老性住宅设计现状分析
近年来,重庆城区住宅大量建设,却无力面对人口老龄化趋势。究其原因,一方面,很多住宅在建造时就没有为满足居住者的长期需求作考虑;另一方面,对老年人需求不甚了解,供需出发点不一致。现有新建楼盘的户型设计大多是针对80、90后的年轻人,而在进行二次住宅设计时绝大部分亦没有考虑到适老性问题,市面上也鲜有专门的老年住宅。主要体现在:
1.1 缺乏精细化设计
现有居住环境设计中,大部分建造者、设计者与使用者,对适老性设计的理解缺乏深刻认识,要么仅限于满足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要么就是在普通住宅的基础上做简单改造,缺乏精细化设计,如室内设计中适应老花眼和弱视的视觉色差调配等。市面上建成的现有住宅适老程度低、适老服务设施建设滞后,甚至将老年设施和伤残人设施混为一谈。这种情况下设计建造的结果与普通住宅无异,对老年人的生理特征,生活习惯,养老介护服务等需求考虑甚少。在实际建设和后期使用中往往会遇到很多需要改造的地方,造成很大浪费,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老年人的需求。
1.2 缺少人文关怀
现有的住宅除了对老年人的生理需求考虑不足外,心理需求方面的考虑亦有待改善。普通居民在选择和购买住宅时很少考虑是否适合使用者长期居住和使用,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对老年人在晚年生活中的感受缺乏切身体验。事实上,老年人的心理问题不容忽视,体现在对自己社会地位下降的无价值感,缺少子女关心的孤独感,以及恐惧死亡的黄昏心理等等。实际上,对于老年人在居住空间中的人性化设计还有许多可改进之处,如:在光滑的地面上行走、上下楼梯等老年人会感到紧张担心;独居过于空旷的室内容易使老年人产生孤独烦闷感,而过于吵闹,嘈杂的声音又会对老人造成刺激等等。
然而,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剧,使得实质意义上的住宅适老性设计日益深入人心,为了更好地给予老人良好的居住环境以及生活享受,本文针对重庆适老性住宅市场居家养老的实际需求,在通用设计理念基础上进行适老性住宅设计探索。
2 基于通用设计理念的适老性住宅设计
“通用设计”的原始定义是“与姓名、性别、能力无关,适合所有人的设计”[1]国际通用设计中心于1998年将其修正为“在最大限度的可能范围内,不分性别、年龄与能力,适合所有人使用方便的环境或产品设计”。修正版强调在设计之初,考虑对象不应采用静止的眼光,局限于人现在的状态,而应该动态定位使用对象,不单要看到人现在的能力状态,还应该考虑到随着年龄增长的能力状态,使设计的空间、环境能适合人一生的使用。通用设计的理念应用于适老性设计,亦可解释为不对其他人群的行为造成不利影响的适老设计,因此可分为对其他人群产生有利影响或者无影响的适应老年人需求的设计,例如:用防滑坡道取代小段阶梯或两者同时并存等。
3 适老性住宅设计实践探讨
适老性住宅的户型设计、各功能空间设计及设施设备配套、家具选用、细部处理等,对于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生活品质(包括安全性、舒适性、便捷性等)都有着直接的影响。然而,现有的商品住宅房屋在修建时并没有更多地考虑适老性,大多数只有在室内装饰装修时进行二次设计、改造。本文以重庆城区某一居住空间为例,在已经修建好的商品房中进行适老性设计考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设计探索:
3.1 通行区域的通用设计
该项目是一栋四层楼的别墅,可以较大程度的改动原有建筑空间以满足使用主体的自身需求。通行区域是共同生活不可避免的交叉活动区,主要设计理念是通用、无障碍。以别墅入口处门厅为例,除了设置阶梯与坡道连接室内外空间,还考虑了开门准备、更衣、换鞋等区域,以便坐轮椅的老年人进出。此外,由于老年人身体机能逐渐衰退,在入口处设置了卫生间。(如图1)通行区则设计为至少能让轮椅通行的宽度,即保证轮椅通行的净宽≥800mm,端头等便于轮椅回转的空间直径≥1500mm。(如图1)为了便于老年人上下每层楼,设置了室内升降机,其大小也符合轮椅的进出尺寸,这些设置不会对其他家庭成员造成不便,可以通用。
3.2 设备系统的通用设计
在设备系统的设计上,由于老年人听觉、视觉、触觉的衰退,所以更要体现适老性设施设备带来的便利性。比如照明设施就要设计得更加明亮但又不刺眼,冷热水设备、燃气、电器等设施设备首先应充分考虑使用的安全性,带有安全装置的产品最佳。插座设计的高度在桌椅之上,以免老年人弯腰带来不便。根据人体工程学,本案将老年人可能使用到的设备高度控制在 500mm ~ 1600mm 高度之间。(如图2)该项目为四层楼的别墅,除了上下楼梯通道,还预留了电动升降机的位置,无论是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还是需要轮椅等介护工具的成年人,都可以在四层楼之间无障碍通行。
3.3 门窗共通设计
在适老性住宅中,门窗设计首先要确保在使用门窗的过程中开关方便、通行便利。如:厨房、卫生间等房间门的净宽要求≥800mm,保证使用轮椅的老年人正常通行;住宅中使用“口”型门框下沿会形成门槛,这种情况容易绊倒腿脚不便的老年人,也不利于轮椅通行,国家规范要求“门槛高度及室内外地面高度差不应大于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2]其次,要满足采光通风的需求。如:可在门扇上设置易透光的磨砂玻璃观察窗,在保证私密性的同时,便于老年人发生危险时及时施救。(如图3)
3.4 可进行动态完善的适老性通用设计
对于局部可变空间,可使用便于拆卸的轻质隔墙,功能空间发生变化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做动态调整。此外,还可以在房间四周多设置一些强弱电接口,以便房间功能和布局发生变化时应对用。这也符合“通用设计”提倡的绿色、环保,可共通使用,不造成重复建设和浪费的住宅设计理念。
4 结语
建设部在20世纪90年代末先后颁布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等规范,为老年住宅的设计提出了一定的指导方针。基于通用设计理念的适老性住宅设计,即在住宅空间设计中坚持“适老、通用”的设计理念。即在设计之初,基于通用设计理念进行适老性考虑,在满足人体基本尺度的基础上,从使用对象的动态需求这一视角出发,较为妥善的解决不同年龄层次的主体对住宅使用功能的需求,其典型属性是具有通用性、普适性,尽力降低老人、年轻人、孩子居住行为的相互干扰,也可为尚未步入老年阶段的使用者做可持续性住宅使用考虑。本文结合实践案例,基于通用设计理念对适老性住宅进行设计探索,旨在研究进行普通住宅设计时秉承适合人一生的居住思想,而非是要创造出特殊的建筑类型,从而尽可能为每一个人创造便利、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
参考文献:
[1] 杨小东,刘燕辉.“通用设计”理念及其对住宅建设的启示[J].建筑学报,2004(10):5-7.
[2] 牟爽.我国老年人住宅设计初探[J].门窗,2013(03):243.
作者简介:张佳(1982—),女,重庆人,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艺术设计。
关键词:通用设计;适老性;设计实践
重庆作为全国第一个城乡一体化的试点地区,农村居民城镇化并向城市转移,引起城市老年人口数量增加。相对于北京、上海等我国最先进入老龄化的地区而言,重庆城区在适老性住宅环境建设方面较为滞后。调查数据显示,受传统养老居住模式的影响,重庆城区96%以上的老年人都是居家养老。修建适合当今社会发展的适老性住宅则是实现居家养老的重要基础。通过研究符合重庆特色的适老性住宅优化设计,对重庆其他区县或地域特点类似的城市可起到示范效果,具有缓解老龄化社会问题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普适性意义。
1 适老性住宅设计现状分析
近年来,重庆城区住宅大量建设,却无力面对人口老龄化趋势。究其原因,一方面,很多住宅在建造时就没有为满足居住者的长期需求作考虑;另一方面,对老年人需求不甚了解,供需出发点不一致。现有新建楼盘的户型设计大多是针对80、90后的年轻人,而在进行二次住宅设计时绝大部分亦没有考虑到适老性问题,市面上也鲜有专门的老年住宅。主要体现在:
1.1 缺乏精细化设计
现有居住环境设计中,大部分建造者、设计者与使用者,对适老性设计的理解缺乏深刻认识,要么仅限于满足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要么就是在普通住宅的基础上做简单改造,缺乏精细化设计,如室内设计中适应老花眼和弱视的视觉色差调配等。市面上建成的现有住宅适老程度低、适老服务设施建设滞后,甚至将老年设施和伤残人设施混为一谈。这种情况下设计建造的结果与普通住宅无异,对老年人的生理特征,生活习惯,养老介护服务等需求考虑甚少。在实际建设和后期使用中往往会遇到很多需要改造的地方,造成很大浪费,也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老年人的需求。
1.2 缺少人文关怀
现有的住宅除了对老年人的生理需求考虑不足外,心理需求方面的考虑亦有待改善。普通居民在选择和购买住宅时很少考虑是否适合使用者长期居住和使用,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对老年人在晚年生活中的感受缺乏切身体验。事实上,老年人的心理问题不容忽视,体现在对自己社会地位下降的无价值感,缺少子女关心的孤独感,以及恐惧死亡的黄昏心理等等。实际上,对于老年人在居住空间中的人性化设计还有许多可改进之处,如:在光滑的地面上行走、上下楼梯等老年人会感到紧张担心;独居过于空旷的室内容易使老年人产生孤独烦闷感,而过于吵闹,嘈杂的声音又会对老人造成刺激等等。
然而,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剧,使得实质意义上的住宅适老性设计日益深入人心,为了更好地给予老人良好的居住环境以及生活享受,本文针对重庆适老性住宅市场居家养老的实际需求,在通用设计理念基础上进行适老性住宅设计探索。
2 基于通用设计理念的适老性住宅设计
“通用设计”的原始定义是“与姓名、性别、能力无关,适合所有人的设计”[1]国际通用设计中心于1998年将其修正为“在最大限度的可能范围内,不分性别、年龄与能力,适合所有人使用方便的环境或产品设计”。修正版强调在设计之初,考虑对象不应采用静止的眼光,局限于人现在的状态,而应该动态定位使用对象,不单要看到人现在的能力状态,还应该考虑到随着年龄增长的能力状态,使设计的空间、环境能适合人一生的使用。通用设计的理念应用于适老性设计,亦可解释为不对其他人群的行为造成不利影响的适老设计,因此可分为对其他人群产生有利影响或者无影响的适应老年人需求的设计,例如:用防滑坡道取代小段阶梯或两者同时并存等。
3 适老性住宅设计实践探讨
适老性住宅的户型设计、各功能空间设计及设施设备配套、家具选用、细部处理等,对于老年人居家养老的生活品质(包括安全性、舒适性、便捷性等)都有着直接的影响。然而,现有的商品住宅房屋在修建时并没有更多地考虑适老性,大多数只有在室内装饰装修时进行二次设计、改造。本文以重庆城区某一居住空间为例,在已经修建好的商品房中进行适老性设计考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设计探索:
3.1 通行区域的通用设计
该项目是一栋四层楼的别墅,可以较大程度的改动原有建筑空间以满足使用主体的自身需求。通行区域是共同生活不可避免的交叉活动区,主要设计理念是通用、无障碍。以别墅入口处门厅为例,除了设置阶梯与坡道连接室内外空间,还考虑了开门准备、更衣、换鞋等区域,以便坐轮椅的老年人进出。此外,由于老年人身体机能逐渐衰退,在入口处设置了卫生间。(如图1)通行区则设计为至少能让轮椅通行的宽度,即保证轮椅通行的净宽≥800mm,端头等便于轮椅回转的空间直径≥1500mm。(如图1)为了便于老年人上下每层楼,设置了室内升降机,其大小也符合轮椅的进出尺寸,这些设置不会对其他家庭成员造成不便,可以通用。
3.2 设备系统的通用设计
在设备系统的设计上,由于老年人听觉、视觉、触觉的衰退,所以更要体现适老性设施设备带来的便利性。比如照明设施就要设计得更加明亮但又不刺眼,冷热水设备、燃气、电器等设施设备首先应充分考虑使用的安全性,带有安全装置的产品最佳。插座设计的高度在桌椅之上,以免老年人弯腰带来不便。根据人体工程学,本案将老年人可能使用到的设备高度控制在 500mm ~ 1600mm 高度之间。(如图2)该项目为四层楼的别墅,除了上下楼梯通道,还预留了电动升降机的位置,无论是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还是需要轮椅等介护工具的成年人,都可以在四层楼之间无障碍通行。
3.3 门窗共通设计
在适老性住宅中,门窗设计首先要确保在使用门窗的过程中开关方便、通行便利。如:厨房、卫生间等房间门的净宽要求≥800mm,保证使用轮椅的老年人正常通行;住宅中使用“口”型门框下沿会形成门槛,这种情况容易绊倒腿脚不便的老年人,也不利于轮椅通行,国家规范要求“门槛高度及室内外地面高度差不应大于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2]其次,要满足采光通风的需求。如:可在门扇上设置易透光的磨砂玻璃观察窗,在保证私密性的同时,便于老年人发生危险时及时施救。(如图3)
3.4 可进行动态完善的适老性通用设计
对于局部可变空间,可使用便于拆卸的轻质隔墙,功能空间发生变化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做动态调整。此外,还可以在房间四周多设置一些强弱电接口,以便房间功能和布局发生变化时应对用。这也符合“通用设计”提倡的绿色、环保,可共通使用,不造成重复建设和浪费的住宅设计理念。
4 结语
建设部在20世纪90年代末先后颁布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等规范,为老年住宅的设计提出了一定的指导方针。基于通用设计理念的适老性住宅设计,即在住宅空间设计中坚持“适老、通用”的设计理念。即在设计之初,基于通用设计理念进行适老性考虑,在满足人体基本尺度的基础上,从使用对象的动态需求这一视角出发,较为妥善的解决不同年龄层次的主体对住宅使用功能的需求,其典型属性是具有通用性、普适性,尽力降低老人、年轻人、孩子居住行为的相互干扰,也可为尚未步入老年阶段的使用者做可持续性住宅使用考虑。本文结合实践案例,基于通用设计理念对适老性住宅进行设计探索,旨在研究进行普通住宅设计时秉承适合人一生的居住思想,而非是要创造出特殊的建筑类型,从而尽可能为每一个人创造便利、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
参考文献:
[1] 杨小东,刘燕辉.“通用设计”理念及其对住宅建设的启示[J].建筑学报,2004(10):5-7.
[2] 牟爽.我国老年人住宅设计初探[J].门窗,2013(03):243.
作者简介:张佳(1982—),女,重庆人,重庆大学硕士研究生,重庆工商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艺术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