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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安徽凤阳县小岗村民的改革创举让举国震惊。30年来,已有无数篇报道讴歌了小岗村民的这一改革精神,但在一片热烈的赞扬声中,也出现了不少颇为随意的说法,有些人硬把一些不实之词当作真实历史广为传播。这虽是宣传大潮中的一股支流,但涉及到这一重要改革事件的真实性,若以讹传讹,就是对历史不负责任。本人曾多次采访小岗村,是那段历史的亲历者。本着对历史真实负责的精神,谨以此文还原历史真相。
迷雾之一:小岗当年实行的是包产到户吗?
时过30年,直到今日,不少人还认为小岗农民当年搞的是包产到户。这种说法是不对的,起码是含糊其辞,似是而非的。小岗当年秘密盟誓搞的是包干到户。
包产到户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就已出现,整个集体化时期,从未绝迹。它是对集体经济的一种改良,在保持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的前提下,对劳动组织、评工计酬等管理形式进行改革。这种变革有利于调动农民积极性,发展生产,但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体制。而包干到户就根本不同了。农民从集体承包一定数量的土地,所有的生产、经营权,完全由农民承包,承包者先把劳动果实拿到自己手上,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的全是自己的”。劳动者有完全的经营、生产、产品支配权,“集体”的权利大部“丧失”。实行“大包干”是一场真正的农民经营体制的革命,最终导致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体制的垮台。
也正因为这一点,许多学者指出,不应将二者混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包干到户只能称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或家庭承包责任制。因为它根本没有包产、超产奖励这一套,无所谓“联产”。
再从农村改革历史过程来看,从包产到户到包干到户有一个重要的发展、演变过程。“大包干”(包括先出现的包干到组及后来的包干到户)是农村体制改革中的一次“飞跃”。
“大包干”也是皖北农民创造的。凤阳是全国闻名的改革策源地之一,但包产到户并不是首先发生在凤阳。
1978年秋后,安徽省肥西县山南区就开始实行包产到户,1979年春天省委决定在这里实行包产到户试点。当时凤阳一些生产队在实行包产到组责任制过程中,碰到了一个问题:包产定额过于繁杂,仅账目就多达几十项。首先要联系产量确定承包小组的劳动定额,再将各小组实际完成的产量或产值汇总到生产队,经过扣除一定的提留后,折算出总工分和工分值;然后各小组再按工分分配到人,兑现定额超奖减赔。实行过程中还有一道手续,即“交产记工”,就要求社员把收获的作物交到队里,再统一分配。但生产队种植作物的品种很多,收获时间又不一致,品种、质量等也不一样,所以,实行起来十分繁杂。
1978年全县实行包产到组的都获得好收成。可是到了年终分配时,一些生产队会计忙了几天几夜,账还没算清楚,旁观的社员们倒是看明白了其中的问题,说:“你们这么弄太麻烦了。不就是要保证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和集体提留吗?你们不如倒过来算,先国家、集体,剩下归自己。反正肉烂了也全是在自家锅里。这样算省事,大伙也清楚、放心。国家对财政不也实行包干吗?我们也来个‘大包干’。”
此话一出,人人赞成。“大包干”就这样由群众创造了出来,并很快推广开来。
不过,凤阳的农民对这种“包干到组”的方式还是不满足,组虽小了但仍是个集体,平均主义仍然存在,于是要求再变革,包干到组很快变成了包干到户。包干到户深受农民欢迎,最终风行全国。
迷雾之二:那张“生死文书”是原始真迹吗?
这也是遮住更多人眼睛的一个大谜团。其中心环节就是那张已经被中国革命博物馆收藏、盖有小岗村18户农民鲜红手印和名章的“生死文书”。
但这张文书的疑点很多。展出的这张文书,用纸大小相当于十六开,全白、无损、无皱褶。博物馆的资料显示征得此物为1984年。从小岗村民秘密盟誓发生时的1978年年底,到1984年秋征集展出,这张纸已在小岗村保存了6年之久,还能平整如新,这令人难以置信。
农村改革时期,时任安徽滁县地委书记、多次亲临小岗村并大力支持了小岗农民改革行动的王郁昭,在谈起这张文书时也曾对记者说:“小岗村那时户户家徒四壁,根本没有可能拿出一张那样高质量的白纸。假如他们真要立下字据,也可能是写在一张从账本上或小学生作业本里撕下来的纸上。”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记者曾先后几次访问凤阳,到过小岗村,当时听说了这里的农民秘密起誓,背着公社偷偷搞包干到户的事,但从没有人对我们说过有这么一张文书。
种种情况证明,收藏在博物馆的那张文书值得怀疑。我认为,如果当年小岗农民真的立过文书,恐怕也绝不会是这一张。
1998年11月,记者又一次来到小岗村,因为和几位小岗农民是多年的熟人,便无所顾忌地问他们:“你们这18颗红手印的文书,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笑而不答。其中一位悄悄对我说:“跟你说句实话吧,为了这张文书,那几年我都被他们喊去按过几次手印了。”听了这话,记者大为惊异。
这张文书最早是通过电影和电视纪录片在公众面前出现的。1999年秋,《南方周末》刊登了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导演王映东先生的文章《小岗包干到户红手印辨析》,这才真相大白。
1982年10月,为了拍摄新闻纪录片《来自农村的报告》,王映东来到小岗村。文中写道,“我独自一人走进小岗村,没找到队长,只见到会计严立学。在会计家谈到写契约按手印时,我提出想看看那张契约。会计找出来一张纸,纸上只有20个人名、手印和私章,没有开会内容。会计说,全队户主开会按手印只有那一次,这就是原件。他同意我拿着这张文书到北京拍纪录电影。1983年2月4日,我带着摄制组到小岗村看拍摄现场。我向队长、副队长和会计介绍说,会计给我的契约书,将用在队长严俊昌讲写契约按手印的时候。副队长严宏昌打断了我的话说,开会契约是我写的,开头写的就是会议决定。我请副队长把他那个拿来看看,他说找不着了,接着又说,这事好办,再写一个,让大家再按一次手印。会计、队长一言不发。我以为他们觉得会计的那个没写会议决定,不圆满,不发言就是默认副队长重写。我当时认为偷搞包干到户确有其事,原件也有,复制一个用在电影上,并不违背纪录片真实性的原则。于是我就请副队长在找社员按手印时,要向大家讲清楚是给拍电影用的。次日,副队长把一张全新的契约给了我。在纪录片《来自农村的报告》公映时,中国革命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张某拿着介绍信来征集用在影片上的契约。经领导同意,我无偿赠给了他们用于展览。由于张某先是去了小岗村找契约,所以我以为他了解复制契约的事,当时我正在编片子,也就没多说,他拿到契约什么也没问就走了……”
但是,当年的副队长严宏昌最先改变了对契约的说法,向采访者讲他复制的契约是原件。当年的会计严立学在1998年7月还说“真的是我写的那份”,但到了同年9月,当他看到自己当年保存的那份契约时,却表示应以严宏昌写的那份原件为准。当年的队长严俊昌还坚持原来的说法:会计严立学的是原件,副队长严宏昌的是复制件。
王映东说:“我从没说过严宏昌复制的契约是原件,到现在我也不承认它是原件。”随着王映东道出实情,围绕手印文书的这团迷雾本应就此风流云散。但是,10年后的今天,人为伪造的故事仍在广泛传播。为什么当事人出面都难以扫除这些迷雾?人造的迷雾当真要代替历史真相吗?
(作者系新华社《瞭望》周刊原总编辑)
迷雾之一:小岗当年实行的是包产到户吗?
时过30年,直到今日,不少人还认为小岗农民当年搞的是包产到户。这种说法是不对的,起码是含糊其辞,似是而非的。小岗当年秘密盟誓搞的是包干到户。
包产到户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就已出现,整个集体化时期,从未绝迹。它是对集体经济的一种改良,在保持集体所有、统一经营的前提下,对劳动组织、评工计酬等管理形式进行改革。这种变革有利于调动农民积极性,发展生产,但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体制。而包干到户就根本不同了。农民从集体承包一定数量的土地,所有的生产、经营权,完全由农民承包,承包者先把劳动果实拿到自己手上,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的全是自己的”。劳动者有完全的经营、生产、产品支配权,“集体”的权利大部“丧失”。实行“大包干”是一场真正的农民经营体制的革命,最终导致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体制的垮台。
也正因为这一点,许多学者指出,不应将二者混称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包干到户只能称家庭土地承包责任制或家庭承包责任制。因为它根本没有包产、超产奖励这一套,无所谓“联产”。
再从农村改革历史过程来看,从包产到户到包干到户有一个重要的发展、演变过程。“大包干”(包括先出现的包干到组及后来的包干到户)是农村体制改革中的一次“飞跃”。
“大包干”也是皖北农民创造的。凤阳是全国闻名的改革策源地之一,但包产到户并不是首先发生在凤阳。
1978年秋后,安徽省肥西县山南区就开始实行包产到户,1979年春天省委决定在这里实行包产到户试点。当时凤阳一些生产队在实行包产到组责任制过程中,碰到了一个问题:包产定额过于繁杂,仅账目就多达几十项。首先要联系产量确定承包小组的劳动定额,再将各小组实际完成的产量或产值汇总到生产队,经过扣除一定的提留后,折算出总工分和工分值;然后各小组再按工分分配到人,兑现定额超奖减赔。实行过程中还有一道手续,即“交产记工”,就要求社员把收获的作物交到队里,再统一分配。但生产队种植作物的品种很多,收获时间又不一致,品种、质量等也不一样,所以,实行起来十分繁杂。
1978年全县实行包产到组的都获得好收成。可是到了年终分配时,一些生产队会计忙了几天几夜,账还没算清楚,旁观的社员们倒是看明白了其中的问题,说:“你们这么弄太麻烦了。不就是要保证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和集体提留吗?你们不如倒过来算,先国家、集体,剩下归自己。反正肉烂了也全是在自家锅里。这样算省事,大伙也清楚、放心。国家对财政不也实行包干吗?我们也来个‘大包干’。”
此话一出,人人赞成。“大包干”就这样由群众创造了出来,并很快推广开来。
不过,凤阳的农民对这种“包干到组”的方式还是不满足,组虽小了但仍是个集体,平均主义仍然存在,于是要求再变革,包干到组很快变成了包干到户。包干到户深受农民欢迎,最终风行全国。
迷雾之二:那张“生死文书”是原始真迹吗?
这也是遮住更多人眼睛的一个大谜团。其中心环节就是那张已经被中国革命博物馆收藏、盖有小岗村18户农民鲜红手印和名章的“生死文书”。
但这张文书的疑点很多。展出的这张文书,用纸大小相当于十六开,全白、无损、无皱褶。博物馆的资料显示征得此物为1984年。从小岗村民秘密盟誓发生时的1978年年底,到1984年秋征集展出,这张纸已在小岗村保存了6年之久,还能平整如新,这令人难以置信。
农村改革时期,时任安徽滁县地委书记、多次亲临小岗村并大力支持了小岗农民改革行动的王郁昭,在谈起这张文书时也曾对记者说:“小岗村那时户户家徒四壁,根本没有可能拿出一张那样高质量的白纸。假如他们真要立下字据,也可能是写在一张从账本上或小学生作业本里撕下来的纸上。”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记者曾先后几次访问凤阳,到过小岗村,当时听说了这里的农民秘密起誓,背着公社偷偷搞包干到户的事,但从没有人对我们说过有这么一张文书。
种种情况证明,收藏在博物馆的那张文书值得怀疑。我认为,如果当年小岗农民真的立过文书,恐怕也绝不会是这一张。
1998年11月,记者又一次来到小岗村,因为和几位小岗农民是多年的熟人,便无所顾忌地问他们:“你们这18颗红手印的文书,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笑而不答。其中一位悄悄对我说:“跟你说句实话吧,为了这张文书,那几年我都被他们喊去按过几次手印了。”听了这话,记者大为惊异。
这张文书最早是通过电影和电视纪录片在公众面前出现的。1999年秋,《南方周末》刊登了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导演王映东先生的文章《小岗包干到户红手印辨析》,这才真相大白。
1982年10月,为了拍摄新闻纪录片《来自农村的报告》,王映东来到小岗村。文中写道,“我独自一人走进小岗村,没找到队长,只见到会计严立学。在会计家谈到写契约按手印时,我提出想看看那张契约。会计找出来一张纸,纸上只有20个人名、手印和私章,没有开会内容。会计说,全队户主开会按手印只有那一次,这就是原件。他同意我拿着这张文书到北京拍纪录电影。1983年2月4日,我带着摄制组到小岗村看拍摄现场。我向队长、副队长和会计介绍说,会计给我的契约书,将用在队长严俊昌讲写契约按手印的时候。副队长严宏昌打断了我的话说,开会契约是我写的,开头写的就是会议决定。我请副队长把他那个拿来看看,他说找不着了,接着又说,这事好办,再写一个,让大家再按一次手印。会计、队长一言不发。我以为他们觉得会计的那个没写会议决定,不圆满,不发言就是默认副队长重写。我当时认为偷搞包干到户确有其事,原件也有,复制一个用在电影上,并不违背纪录片真实性的原则。于是我就请副队长在找社员按手印时,要向大家讲清楚是给拍电影用的。次日,副队长把一张全新的契约给了我。在纪录片《来自农村的报告》公映时,中国革命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张某拿着介绍信来征集用在影片上的契约。经领导同意,我无偿赠给了他们用于展览。由于张某先是去了小岗村找契约,所以我以为他了解复制契约的事,当时我正在编片子,也就没多说,他拿到契约什么也没问就走了……”
但是,当年的副队长严宏昌最先改变了对契约的说法,向采访者讲他复制的契约是原件。当年的会计严立学在1998年7月还说“真的是我写的那份”,但到了同年9月,当他看到自己当年保存的那份契约时,却表示应以严宏昌写的那份原件为准。当年的队长严俊昌还坚持原来的说法:会计严立学的是原件,副队长严宏昌的是复制件。
王映东说:“我从没说过严宏昌复制的契约是原件,到现在我也不承认它是原件。”随着王映东道出实情,围绕手印文书的这团迷雾本应就此风流云散。但是,10年后的今天,人为伪造的故事仍在广泛传播。为什么当事人出面都难以扫除这些迷雾?人造的迷雾当真要代替历史真相吗?
(作者系新华社《瞭望》周刊原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