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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国VTS得到迅速发展,VTS的作用逐步显现出来,尤其是搜救的组织、查找肇事逃逸船、减少海上交通事故的发生方面效果显著。VTS系统的记录重放做为海事调查的证据之一,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它作为证据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观点不一。文章着重从证据的特性、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定义以及VTS设备的局限性等方面进行分析,阐明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