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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中旬,上海普陀区法院对于中国首例网上交易逃税案的判决让电子商务交易税收问题成为近期最受争议的问题。作为"网上交易逃税第一案"的被告张黎在2006年6月至12月间,用一家公司的名义在互联网上买卖婴儿用品,采用不开具发票、不记账的方式,也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共少缴增值税人民币111362.69元,少缴比例为100%。法院依据偷税罪对其作出判决,处以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罚金6万元,公司处罚金10万元。为此,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于8月13日紧急召开“十一五”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