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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建部印发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中的相關内容,截止2020年,要完成既有居住节能改造面积5亿平方米以上,全国城镇既有居住建筑中节能建筑比例超过60%。文章首先指出了现阶段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随后在分析节能改造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立足于实际工作经验,对如何贯彻落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经济激励政策提出了几点可行性建议。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临的主要问题
(1)政府行政管理问题
我国北方地区冬季采暖的燃料以煤炭为主,由此造成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十分严重。但是仍然有一些地方政府,没有充分认识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重要性。例如,为了刺激地方经济发展,将房地产开发作为拉动本市GDP的主要手段,没有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出台和推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法律法规。由于政府行政管理不到位,导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迟迟得不到落实。
(2)节能技术问题
节能改造的技术水平不仅决定着改造后建筑的节能效果,也直接影响这节能改造的成本。目前来看,北方各地区建筑情况差异较大,节能改造技术不配套、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普遍存在。
(3)节能资金投入问题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前期的规划、节能材料的采购以及改造施工等。一方面,由于尚未形成完善的节能改造市场体系,因此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缺乏社会资本的投入,仍然以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为主,不仅给地方财政带来了较大压力,而且不利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发展;另一方面,政府在节能资金方面的管理也有待加强,不能做到专款专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开展。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基本原则
(1)节约能源与节约热费支出并举原则
通过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要保证在实现建筑采暖能耗降低的同时,帮助用户节省热费支出,这样才能确保广大住户接受节能改造,降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阻力。例如,可以实行按热计量收费的模式,在统一的采暖能耗标准下,用户使用多少热量,就缴纳相应数额的费用,保证了收费的合理性。
(2)兼顾各方利益原则
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必然会触及到各个群体的利益,例如居民利益、供热单位效益等。如果不能协调好各方利益,不仅会阻碍节能改造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在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之前,应当通过开展听证会或是发布会的形式,要求供热单位领导、群众代表进行充分的探讨,既要尊重居民的意愿,又要保证供热单位经济利益,找出一种令多方满意的方案。
(3)经济合理性原则
考虑到技术、资金、人力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需要按部就班、循序渐进的开展。通过开展改造投入及节能效益分析,将那些成本投入少、节能效果明显的划定为优先改造区域,以便于产生示范效应,通过良好的节能改造成果,一方面能够为今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经验支持;另一方面也能够赢得群众的信任,自觉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开展。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激励政策
(1)设立专项基金,提供经济保障
调查发现,部分地区虽然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是仍然存在资金供应不足的问题。究其原因,还是因为缺乏对专项资金的有效管理,导致资金的利用效率不高。因此,地方政府建立只应用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专项基金,并成立资金专管单位,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这笔资金真正能够为落实节能改造提供经济保障。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多种形式筹集社会资金,例如通过募捐形式,号召本地企业或个人进行捐款,并通过记名方式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捐款企业或个人名单,以便于群众进行监督。通过引入社会资本,也可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顺利实施。
(2)提供税收优惠,鼓励节能改造
税收优惠一般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国家在一定时期的特定的政策目标,在税收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对税收优惠的对象免除或减少一部分税收来补贴纳税人的某些活动或相应的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在具体行使过程中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过程中的投资消费者,或者是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原料的销售方,在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的过程中双方均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可以适当地减少或免除双方所需纳税的金额;二是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项目或者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项目提供降低或免除税收的政策。
(3)进行政府补贴,加快改造速度
补贴是在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过程中为交易双方无偿提供部分资金。补贴能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主体产生强烈的市场号召力,通过提供补贴可以鼓励节能改造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的活动中,从而加速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速度,增加市场上节能建筑的销量,促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能源资源的短缺必然会引起使用成本的上涨,为了维护群众经济利益,地方政府必须要具备长远发展目光,积极推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为了保证节能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地方政府一方面需要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吸收其他地市的成功经验,为节能改造提供技术支持;另一方面也要注重采取经济激励政策,出台优惠政策,进行财政补贴,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临的主要问题
(1)政府行政管理问题
我国北方地区冬季采暖的燃料以煤炭为主,由此造成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十分严重。但是仍然有一些地方政府,没有充分认识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重要性。例如,为了刺激地方经济发展,将房地产开发作为拉动本市GDP的主要手段,没有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出台和推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法律法规。由于政府行政管理不到位,导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迟迟得不到落实。
(2)节能技术问题
节能改造的技术水平不仅决定着改造后建筑的节能效果,也直接影响这节能改造的成本。目前来看,北方各地区建筑情况差异较大,节能改造技术不配套、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普遍存在。
(3)节能资金投入问题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前期的规划、节能材料的采购以及改造施工等。一方面,由于尚未形成完善的节能改造市场体系,因此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缺乏社会资本的投入,仍然以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为主,不仅给地方财政带来了较大压力,而且不利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发展;另一方面,政府在节能资金方面的管理也有待加强,不能做到专款专用,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开展。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基本原则
(1)节约能源与节约热费支出并举原则
通过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要保证在实现建筑采暖能耗降低的同时,帮助用户节省热费支出,这样才能确保广大住户接受节能改造,降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阻力。例如,可以实行按热计量收费的模式,在统一的采暖能耗标准下,用户使用多少热量,就缴纳相应数额的费用,保证了收费的合理性。
(2)兼顾各方利益原则
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必然会触及到各个群体的利益,例如居民利益、供热单位效益等。如果不能协调好各方利益,不仅会阻碍节能改造工作的正常开展,也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在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之前,应当通过开展听证会或是发布会的形式,要求供热单位领导、群众代表进行充分的探讨,既要尊重居民的意愿,又要保证供热单位经济利益,找出一种令多方满意的方案。
(3)经济合理性原则
考虑到技术、资金、人力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需要按部就班、循序渐进的开展。通过开展改造投入及节能效益分析,将那些成本投入少、节能效果明显的划定为优先改造区域,以便于产生示范效应,通过良好的节能改造成果,一方面能够为今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经验支持;另一方面也能够赢得群众的信任,自觉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开展。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激励政策
(1)设立专项基金,提供经济保障
调查发现,部分地区虽然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的资金,但是仍然存在资金供应不足的问题。究其原因,还是因为缺乏对专项资金的有效管理,导致资金的利用效率不高。因此,地方政府建立只应用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专项基金,并成立资金专管单位,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这笔资金真正能够为落实节能改造提供经济保障。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多种形式筹集社会资金,例如通过募捐形式,号召本地企业或个人进行捐款,并通过记名方式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捐款企业或个人名单,以便于群众进行监督。通过引入社会资本,也可以缓解政府财政压力,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顺利实施。
(2)提供税收优惠,鼓励节能改造
税收优惠一般是指政府为了实现国家在一定时期的特定的政策目标,在税收方面采取相应的措施,对税收优惠的对象免除或减少一部分税收来补贴纳税人的某些活动或相应的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在具体行使过程中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过程中的投资消费者,或者是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原料的销售方,在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的过程中双方均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可以适当地减少或免除双方所需纳税的金额;二是对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项目或者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的项目提供降低或免除税收的政策。
(3)进行政府补贴,加快改造速度
补贴是在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过程中为交易双方无偿提供部分资金。补贴能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主体产生强烈的市场号召力,通过提供补贴可以鼓励节能改造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的活动中,从而加速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速度,增加市场上节能建筑的销量,促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能源资源的短缺必然会引起使用成本的上涨,为了维护群众经济利益,地方政府必须要具备长远发展目光,积极推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为了保证节能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地方政府一方面需要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吸收其他地市的成功经验,为节能改造提供技术支持;另一方面也要注重采取经济激励政策,出台优惠政策,进行财政补贴,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