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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上掉下的馅饼”偏偏冲着你的头撞时,请务必把你发热的头脑的冷静下来,然后用怀疑的眼光分析一下这个馅饼的来龙去脉,如果馅饼却实可餐,则餐之。
一般说来,天上是掉不下馅饼的,即使掉下,大多也是不可餐的!
被骗对象: 张经理(化名) 北京某贸易代理公司(简称北京公司)
骗子之需方:刘某 陕西某部队后勤处(简称部队)
骗子之供方:王某 湖南株洲某实业总公司(简称株洲公司)
本文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一则商业诈骗故事。尽管只有短短一天,却经历了几番波折,故事情节令人深思;尽管骗子最终没有得逞,但其所作所为,实在可恨可悲,值得我们引以为戒。
因行文需要,文中所涉及的骗子姓名、单位名称等资料均系笔者根据需要虚拟。
2006年某月某日上午,张经理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自称是陕西某部队后勤处的工作人员刘某,并介绍说,在火车上听说张经理所在的北京这家公司在代理一种叫“TP超能布”的产品,是目前他们部队急需之物,希望能在一星期内尽快采购2万米,还可以在立即通过传真签署合同后当天就支付全款。
张经理很奇怪,经回忆才想起,原来一个多月以前,也接到过另一个陌生电话,自称是湖南株洲某实业总公司,因其董事长曾见过张经理,印象不错,希望能委托张经理的公司在北方地区代理他们“TP超能布”等产品,并传真发来其产品的介绍资料和寄来一小块样品。但张经理平时业务繁忙,这段时间里并没有为这种产品向客户进行过任何介绍和宣传。
怀着试试看的心理,张经理联系了株洲公司。对方答复说目前生产安排不开,最快也得到六月中旬才能有货。但考虑到很愿意打开北方市场,可以从当天早上用汽车发往江苏的一批20万米的货中,通过电话通知押货人员,在武汉临时截留一部分下来供给北京方面,且不需支付订金。
为更多地了解该类产品及市场需求、价格等情况,也为了防止受骗,张经理先上网进行查询,但未查到任何关于这家株洲公司和“TP超能布”的信息。不过,通过拨打湖南株洲市114查号台,查到的确有一家“株洲”公司的电话与传真中所留电话一致。
在半信半疑之中,张经理开始给供需双方反复打电话,逐步落实合作细节。一两个小时之后,基本达成的结果如下:
(1)株洲公司给北京公司的出厂价为21.9元/米(所报市场价为29元/米),北京公司给部队的报价为26元/米。
(2)部队表示这个价格比他们以前从其它地方采购的29元/米便宜,愿意购买,共计2万米。通过传真签合同后,下午即电汇50%货款,一周内自己开车到北京来拉货时再付全款。但要求必须保证及时有货,逾期供应不上将收违约金10%。如果本次合作愉快,今后每季度至少再购进2万米。
(3)株洲公司表示因资金周转等问题,在武汉截货时要先支付30%订金。
按照电话中的约定,很快北京公司与部队通过传真分别盖章签署了合同。下午两点多钟,部队表示已从银行电汇50%货款,并传真了汇款凭证给张经理。为慎重起见,张经理又拨打了陕西部队所在地的114查号台,查到部队帐号所在银行的电话,证实了确实有这笔汇款,但要3天内才能到帐北京。
看起来,这笔“飞来的业务”真是一个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张经理已经开始考虑是否正式与株洲公司合作,从此就在北方地区代理这种产品。
不过,疑点开始迅速显现,骗局很快就曝光结束了。
首先,株洲方面一改上午的态度,要求张经理到武汉截货时支付的30%订金必须是现金。张经理一再表示十几万的现金不可能随身携带,且不符合公司惯例,希望能提供企业帐号,电汇过去。但株洲公司始终不肯提供帐号。
其次,张经理与株洲公司在武汉的业务员通过电话后,过一阵子再打过去,发现是个公用电话。
到此,张经理基本判断这是个骗局,但还抱有一线希望:如果部队的汇款真能到帐,就想办法保住这笔业务和这个客户;最坏情况下,哪怕这次逾期承担10%罚款,今后公司也要选择做这种产品的代理。
但一个小时以后,部队代表人刘某给张经理打来电话,恶狠狠地骂了句“你们想干什么”就挂上电话。再打过去,就无人接听了。
至此,在短短7个小时内,这场涉及5个省份(北京、陕西、湖南、武汉、江苏)的全国性骗局就完成了开头、过程、高潮和匆匆的结尾,以骗子诈骗未遂而告终。
显然,陕西某部队后勤处的刘某和湖南株洲某实业总公司的王某是一丘之貉,他们在演双簧诈骗恶作剧。
(责任编辑 倚 天)
一般说来,天上是掉不下馅饼的,即使掉下,大多也是不可餐的!
被骗对象: 张经理(化名) 北京某贸易代理公司(简称北京公司)
骗子之需方:刘某 陕西某部队后勤处(简称部队)
骗子之供方:王某 湖南株洲某实业总公司(简称株洲公司)
本文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一则商业诈骗故事。尽管只有短短一天,却经历了几番波折,故事情节令人深思;尽管骗子最终没有得逞,但其所作所为,实在可恨可悲,值得我们引以为戒。
因行文需要,文中所涉及的骗子姓名、单位名称等资料均系笔者根据需要虚拟。
2006年某月某日上午,张经理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自称是陕西某部队后勤处的工作人员刘某,并介绍说,在火车上听说张经理所在的北京这家公司在代理一种叫“TP超能布”的产品,是目前他们部队急需之物,希望能在一星期内尽快采购2万米,还可以在立即通过传真签署合同后当天就支付全款。
张经理很奇怪,经回忆才想起,原来一个多月以前,也接到过另一个陌生电话,自称是湖南株洲某实业总公司,因其董事长曾见过张经理,印象不错,希望能委托张经理的公司在北方地区代理他们“TP超能布”等产品,并传真发来其产品的介绍资料和寄来一小块样品。但张经理平时业务繁忙,这段时间里并没有为这种产品向客户进行过任何介绍和宣传。
怀着试试看的心理,张经理联系了株洲公司。对方答复说目前生产安排不开,最快也得到六月中旬才能有货。但考虑到很愿意打开北方市场,可以从当天早上用汽车发往江苏的一批20万米的货中,通过电话通知押货人员,在武汉临时截留一部分下来供给北京方面,且不需支付订金。
为更多地了解该类产品及市场需求、价格等情况,也为了防止受骗,张经理先上网进行查询,但未查到任何关于这家株洲公司和“TP超能布”的信息。不过,通过拨打湖南株洲市114查号台,查到的确有一家“株洲”公司的电话与传真中所留电话一致。
在半信半疑之中,张经理开始给供需双方反复打电话,逐步落实合作细节。一两个小时之后,基本达成的结果如下:
(1)株洲公司给北京公司的出厂价为21.9元/米(所报市场价为29元/米),北京公司给部队的报价为26元/米。
(2)部队表示这个价格比他们以前从其它地方采购的29元/米便宜,愿意购买,共计2万米。通过传真签合同后,下午即电汇50%货款,一周内自己开车到北京来拉货时再付全款。但要求必须保证及时有货,逾期供应不上将收违约金10%。如果本次合作愉快,今后每季度至少再购进2万米。
(3)株洲公司表示因资金周转等问题,在武汉截货时要先支付30%订金。
按照电话中的约定,很快北京公司与部队通过传真分别盖章签署了合同。下午两点多钟,部队表示已从银行电汇50%货款,并传真了汇款凭证给张经理。为慎重起见,张经理又拨打了陕西部队所在地的114查号台,查到部队帐号所在银行的电话,证实了确实有这笔汇款,但要3天内才能到帐北京。
看起来,这笔“飞来的业务”真是一个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张经理已经开始考虑是否正式与株洲公司合作,从此就在北方地区代理这种产品。
不过,疑点开始迅速显现,骗局很快就曝光结束了。
首先,株洲方面一改上午的态度,要求张经理到武汉截货时支付的30%订金必须是现金。张经理一再表示十几万的现金不可能随身携带,且不符合公司惯例,希望能提供企业帐号,电汇过去。但株洲公司始终不肯提供帐号。
其次,张经理与株洲公司在武汉的业务员通过电话后,过一阵子再打过去,发现是个公用电话。
到此,张经理基本判断这是个骗局,但还抱有一线希望:如果部队的汇款真能到帐,就想办法保住这笔业务和这个客户;最坏情况下,哪怕这次逾期承担10%罚款,今后公司也要选择做这种产品的代理。
但一个小时以后,部队代表人刘某给张经理打来电话,恶狠狠地骂了句“你们想干什么”就挂上电话。再打过去,就无人接听了。
至此,在短短7个小时内,这场涉及5个省份(北京、陕西、湖南、武汉、江苏)的全国性骗局就完成了开头、过程、高潮和匆匆的结尾,以骗子诈骗未遂而告终。
显然,陕西某部队后勤处的刘某和湖南株洲某实业总公司的王某是一丘之貉,他们在演双簧诈骗恶作剧。
(责任编辑 倚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