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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行知的学生自治观是其民主教育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从本质上讲,学生自治是民主社会公民养成的一种练习。从实现的思想基础来看,学生自治必须以教师、学生和教育管理者教育观念的转变为前提。学生自治不等于将学生与学校、教师处于对峙的地位,学生自治的边界是以学生应负责和能负责的事体为限。学校中学生自治的过程是一个练习自治的过程,因而也是一个自治的教育过程。学生自治的教育方法是以"教学做合一"为方法论的"生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