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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起,呼声渐高的上海“团退”潮逐渐引起了房地产业界的各种声音,有支持也有反对。面对日益走低的房价,购房者只想拿回多支付的“冤枉钱”,或直接退房了事,这在情理上无可厚非;但手握合约的开发商也在高声呼吁,“团退”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在这场博弈中,究竞是法不责众,还是法律至上,尚有待时间的考证。但在这场“团退”风潮中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却值得业界人士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