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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西游记》时,觉得孙悟空很是聪明可爱,灵慧透顶。菩提祖师开坛讲道的时候,孙悟空在旁闻听,喜得抓耳挠腮,眉花眼笑,忍不住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这自然是孙悟空对菩提祖师的讲道领悟至深,从而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当菩提祖师问孙悟空要学些什么本领时,孙悟空这也不学,那也不学,于是菩提祖师咄的一声,跳下高台,手持戒尺,指定悟空道:“你这猢狲,这般不学,那般不学,却待怎么?”走上前,将悟空头上打了三下,倒背着手,走入里面,将中门关了,撇下那些学徒扬长而去。剩下那一班学道之人,个个惊惧,不知所措,纷纷抱怨悟空,嫌弃悟空,只有悟空一点也不恼,只是满脸陪笑。原来悟空早已领悟其中奥秘,祖师打他三下,是叫他三更时分来找祖师,倒背着手,走入里面,将中门关上,是叫他从后门进去,然后传他道术。
在这个情节中,我们看到了孙悟空和菩提祖师双方心灵的契合与感应,其他学徒都蒙在鼓里,唯孙悟空参透师父的玄机,所以率先得道,学了师父的七十二般变化。我们于是说,孙悟空是有悟性的。其实,古人、今人都十分重视和强调文学要有“悟性”。文学创作,作家要把握现实,必须有所悟,才能有其独特的审美感受、发现与创造,创作中才能灵感勃发、文思喷涌为读者展示出独特、精深的艺术世界。文学作品阅读,读者亦须精于此道,才能透过作品的形象悟出寓含的意蕴,做到与作家心灵的沟通,心智的交换,从而进入明理、移情、改性的最高境界。那么,怎么才能在文学作品阅读中培养出应有的“悟性”呢?
一、了解把握文学作品作者的生平阅历
《孟子·万章下》有言:“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孟子认为,文学作品和作家本人的生活思想以及时代背景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而只有知其人、论其世,即了解作者的生活思想和写作的时代背景,才能客观正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学作品的思想内容。
如苏轼的词《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这首词写的事情是小得不能再小了,“外出遇雨”实在寻常得不能再寻常了。但是苏轼大笔一挥便成了经典,个中况味值得探索。“莫听”“徐行”简直就是一幅雨中漫步图,在现代人看来非常惬意、非常浪漫。而且我们也可以从此看出,苏轼天真烂漫的赤子之心。“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同行皆狼狈”,而独有自己有那份闲情逸致来享受大自然的恩赐,哪怕是穿草鞋行走于“沙湖道中”。“一蓑烟雨任平生”,这是何等气概!下阙是写天气突然放晴后的兴奋之情。“酒醒”“微冷”二词,以写实手法点出了彼时的切身感受和他的清醒之态。“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回首”“归去”,时空变化转移中自然领略到人生之另外一种可能。大自然岂无风雨,人生岂无坎坷和挫折?一切“存乎一心”。如果说在密州时期他遭受打击尚心有彷徨,借助于质问明月这样的外在手段来抒发自己的忧愤的话,那么在这首词里他对世事似乎看得更加透彻,对名利似乎也更加淡泊,而这种顿悟是作者长期躬身自省的结果。了解和把握苏轼的人生阅历和思想变化,对于领悟其诗词歌赋的表达内涵无疑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知人”并非仅仅是从有关作者的传记资料中去了解其生平,“论世”也不是孤立地去查阅作者生活的时代的历史资料,而是要将二者紧密结合起来,既要了解作者生平经历、为人行事和精神世界,又要了解社会生活、政治环境对作者各方面造成的影响。
二、透过作品表层悟出作品的深层意蕴
生活变幻莫测,纷繁芜杂,千姿百态。作家在创作文学作品时,可以运用象征,可以运用曲笔;时或侧面渲染,时或言此意彼,这样作品的意蕴往往为表层的字句所掩饰,潜存于形象深层之内,欣赏时读者就要具有审美的穿透力,即应具有审美的“悟性”。
例如,我们阅读《边城》。作品中那翠绿的竹篁、清澈的溪水、宁静的白塔、小溪上的绳渡、茶峒的码头、酉水岸边的吊脚楼,以及端午节赛龙舟、捉鸭子比赛与男女中秋月下对歌等,给我们展现出湘西如诗如梦般的神秘与美丽。但透过文字的表面,我们也要能领悟到作品深层的意蕴:作者从边城那原始古朴的民风里找到了他渴望的人情人性的美,同时也对湘西人民因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一代又一代继续着悲凉的人生有一种忧患与痛惜。文中翠翠与老船夫的内心孤独,他们对未来命运的忧虑,他们心底不被理解的希望与痛苦,又与作者内心的主观情绪紧紧相连,化为《边城》的一种内在的悲凉和感伤的乐章,使作品通篇浸透着一种忧郁的抒情诗气氛。沈从文的高明之处就在于,这种情绪不是直抒胸臆式的,而是带有很强的暗示性与模糊性。这有时会让读者感觉费解,但更多地留下了让人联想与咀嚼的空白,使人感觉含蓄而又余味不尽。
黑格尔曾经指出:“艺术作品应该具有意蕴。它不只是用了某些线条、曲线、面、齿纹、石头浮雕、颜色、有调、文字乃至于其它媒介,就算尽了它的能事;而是要显现出一种内在的生气、情感、灵魂、风骨和精神,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意蕴。”文学意蕴的感悟,必须投注整体感受并多方触摸它所具有的这种发现性审美特征。只有艺术地把握了这种审美特征,才能真正领悟文学意蕴的深层性和审美价值。
三、通过作品的诱发,联想其他,悟出其新意
文学创作的实践证明,凡是有较高文学修养的作家,他的思想倾向,他对于生活的分析与评价,他的美学理想与美学追求,都不是直接地、赤裸裸地表述出来的,而是体现于艺术形象之内,渗透在对生活图景的具体描绘之中。如郁达夫写“故都的秋”,他没有选取庄严的皇城、繁华的商场、驰名的古迹和鲜艳的颜色,而是选取了“清”“静”“悲凉”来表达对“故都的秋”的怀念。郁达夫感到最值得玩味的,比之北京闻名遐迩的景观还要经得起欣赏:
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象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显然,郁达夫是在竭力追求一种“高雅”,不是偏重于外在的色彩和形状,而是侧重于内在的意味。没有一定的文化修养,是很难欣赏出郁达夫所表达出的超脱世俗的、恬淡的高雅情趣。你看,郁达夫对于人生趣味超脱世俗的追求就渗透在对故都生活图景的具体描绘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房子是破的,欣赏风景,为什么要破屋?漂亮的新屋不是更舒适吗?但是,太舒适了,就只有实用价值,而没有多少历史的回味了。破屋才有沧桑感。因为这是故都,历史漫长,文化积淀不在表面上,是要慢慢体会的。为什么要泡一壶浓茶?浓茶是苦的,但是有回味之甘,越品味才越有味道。而对颜色的选取,郁达夫是逃避鲜艳而选择冷淡的:牵牛花,他以为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牵牛花的色调已经十分淡了,他还要强调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通过这个细节的诱发,读者产生共鸣,心起悲凉,涌起直面生命的衰败的感觉,这种在阅读中感悟到的新意,无疑也是一种审美情感的开拓。
当然,有时也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作家塑造一个形象,写出一部作品,原意是为了显示他的某一观点,表明他对现实的某一看法,但读者却从形象的另一侧面,从作品所反映生活的某一片段,悟出了与作家意愿不符甚至相悖的新意。这样读者就必须发挥审美的“悟性”,去捕捉和把握寄于“语言之表”的思想感情。如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主张这首诗中有沉重的痛苦的文章说:诗歌的最后一句好像很潇洒,其实很沉重。康桥如此美好,康桥的生活如此美好,作者怎么会不想带走呢?……“不带走”,其实是“带不走”,就像“诗人只想做一条康桥的水草却不得不离开”一样,作者对康桥的千般不舍、万般依恋都深情地表达出来了。但孙绍振先生却拿出了自己的研究成果:徐志摩此诗与林徽因有关,为什么轻轻、悄悄?就是因为,过去与林徽因漫步剑桥的浪漫回味已经不便公开了,不像他和陆小曼的关系。而且他和陆小曼已经在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之后,结婚了。诗人原意如何?不能妄加判断,但读者因主客观条件不同有着不同的悟,所谓“诗无达诂”这应该是容许的。
责任编辑 黄日暖
在这个情节中,我们看到了孙悟空和菩提祖师双方心灵的契合与感应,其他学徒都蒙在鼓里,唯孙悟空参透师父的玄机,所以率先得道,学了师父的七十二般变化。我们于是说,孙悟空是有悟性的。其实,古人、今人都十分重视和强调文学要有“悟性”。文学创作,作家要把握现实,必须有所悟,才能有其独特的审美感受、发现与创造,创作中才能灵感勃发、文思喷涌为读者展示出独特、精深的艺术世界。文学作品阅读,读者亦须精于此道,才能透过作品的形象悟出寓含的意蕴,做到与作家心灵的沟通,心智的交换,从而进入明理、移情、改性的最高境界。那么,怎么才能在文学作品阅读中培养出应有的“悟性”呢?
一、了解把握文学作品作者的生平阅历
《孟子·万章下》有言:“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孟子认为,文学作品和作家本人的生活思想以及时代背景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而只有知其人、论其世,即了解作者的生活思想和写作的时代背景,才能客观正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学作品的思想内容。
如苏轼的词《定风波》: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这首词写的事情是小得不能再小了,“外出遇雨”实在寻常得不能再寻常了。但是苏轼大笔一挥便成了经典,个中况味值得探索。“莫听”“徐行”简直就是一幅雨中漫步图,在现代人看来非常惬意、非常浪漫。而且我们也可以从此看出,苏轼天真烂漫的赤子之心。“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同行皆狼狈”,而独有自己有那份闲情逸致来享受大自然的恩赐,哪怕是穿草鞋行走于“沙湖道中”。“一蓑烟雨任平生”,这是何等气概!下阙是写天气突然放晴后的兴奋之情。“酒醒”“微冷”二词,以写实手法点出了彼时的切身感受和他的清醒之态。“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回首”“归去”,时空变化转移中自然领略到人生之另外一种可能。大自然岂无风雨,人生岂无坎坷和挫折?一切“存乎一心”。如果说在密州时期他遭受打击尚心有彷徨,借助于质问明月这样的外在手段来抒发自己的忧愤的话,那么在这首词里他对世事似乎看得更加透彻,对名利似乎也更加淡泊,而这种顿悟是作者长期躬身自省的结果。了解和把握苏轼的人生阅历和思想变化,对于领悟其诗词歌赋的表达内涵无疑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知人”并非仅仅是从有关作者的传记资料中去了解其生平,“论世”也不是孤立地去查阅作者生活的时代的历史资料,而是要将二者紧密结合起来,既要了解作者生平经历、为人行事和精神世界,又要了解社会生活、政治环境对作者各方面造成的影响。
二、透过作品表层悟出作品的深层意蕴
生活变幻莫测,纷繁芜杂,千姿百态。作家在创作文学作品时,可以运用象征,可以运用曲笔;时或侧面渲染,时或言此意彼,这样作品的意蕴往往为表层的字句所掩饰,潜存于形象深层之内,欣赏时读者就要具有审美的穿透力,即应具有审美的“悟性”。
例如,我们阅读《边城》。作品中那翠绿的竹篁、清澈的溪水、宁静的白塔、小溪上的绳渡、茶峒的码头、酉水岸边的吊脚楼,以及端午节赛龙舟、捉鸭子比赛与男女中秋月下对歌等,给我们展现出湘西如诗如梦般的神秘与美丽。但透过文字的表面,我们也要能领悟到作品深层的意蕴:作者从边城那原始古朴的民风里找到了他渴望的人情人性的美,同时也对湘西人民因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一代又一代继续着悲凉的人生有一种忧患与痛惜。文中翠翠与老船夫的内心孤独,他们对未来命运的忧虑,他们心底不被理解的希望与痛苦,又与作者内心的主观情绪紧紧相连,化为《边城》的一种内在的悲凉和感伤的乐章,使作品通篇浸透着一种忧郁的抒情诗气氛。沈从文的高明之处就在于,这种情绪不是直抒胸臆式的,而是带有很强的暗示性与模糊性。这有时会让读者感觉费解,但更多地留下了让人联想与咀嚼的空白,使人感觉含蓄而又余味不尽。
黑格尔曾经指出:“艺术作品应该具有意蕴。它不只是用了某些线条、曲线、面、齿纹、石头浮雕、颜色、有调、文字乃至于其它媒介,就算尽了它的能事;而是要显现出一种内在的生气、情感、灵魂、风骨和精神,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意蕴。”文学意蕴的感悟,必须投注整体感受并多方触摸它所具有的这种发现性审美特征。只有艺术地把握了这种审美特征,才能真正领悟文学意蕴的深层性和审美价值。
三、通过作品的诱发,联想其他,悟出其新意
文学创作的实践证明,凡是有较高文学修养的作家,他的思想倾向,他对于生活的分析与评价,他的美学理想与美学追求,都不是直接地、赤裸裸地表述出来的,而是体现于艺术形象之内,渗透在对生活图景的具体描绘之中。如郁达夫写“故都的秋”,他没有选取庄严的皇城、繁华的商场、驰名的古迹和鲜艳的颜色,而是选取了“清”“静”“悲凉”来表达对“故都的秋”的怀念。郁达夫感到最值得玩味的,比之北京闻名遐迩的景观还要经得起欣赏:
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象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显然,郁达夫是在竭力追求一种“高雅”,不是偏重于外在的色彩和形状,而是侧重于内在的意味。没有一定的文化修养,是很难欣赏出郁达夫所表达出的超脱世俗的、恬淡的高雅情趣。你看,郁达夫对于人生趣味超脱世俗的追求就渗透在对故都生活图景的具体描绘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房子是破的,欣赏风景,为什么要破屋?漂亮的新屋不是更舒适吗?但是,太舒适了,就只有实用价值,而没有多少历史的回味了。破屋才有沧桑感。因为这是故都,历史漫长,文化积淀不在表面上,是要慢慢体会的。为什么要泡一壶浓茶?浓茶是苦的,但是有回味之甘,越品味才越有味道。而对颜色的选取,郁达夫是逃避鲜艳而选择冷淡的:牵牛花,他以为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牵牛花的色调已经十分淡了,他还要强调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通过这个细节的诱发,读者产生共鸣,心起悲凉,涌起直面生命的衰败的感觉,这种在阅读中感悟到的新意,无疑也是一种审美情感的开拓。
当然,有时也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作家塑造一个形象,写出一部作品,原意是为了显示他的某一观点,表明他对现实的某一看法,但读者却从形象的另一侧面,从作品所反映生活的某一片段,悟出了与作家意愿不符甚至相悖的新意。这样读者就必须发挥审美的“悟性”,去捕捉和把握寄于“语言之表”的思想感情。如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主张这首诗中有沉重的痛苦的文章说:诗歌的最后一句好像很潇洒,其实很沉重。康桥如此美好,康桥的生活如此美好,作者怎么会不想带走呢?……“不带走”,其实是“带不走”,就像“诗人只想做一条康桥的水草却不得不离开”一样,作者对康桥的千般不舍、万般依恋都深情地表达出来了。但孙绍振先生却拿出了自己的研究成果:徐志摩此诗与林徽因有关,为什么轻轻、悄悄?就是因为,过去与林徽因漫步剑桥的浪漫回味已经不便公开了,不像他和陆小曼的关系。而且他和陆小曼已经在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之后,结婚了。诗人原意如何?不能妄加判断,但读者因主客观条件不同有着不同的悟,所谓“诗无达诂”这应该是容许的。
责任编辑 黄日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