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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积极进行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结构调整,是贯穿当前农村经济工作的主线和我区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也是促进全区经济从加快发展到跨越式发展、社会局势从基本稳定到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举措。
【关键词】稳定;扩展;农牧民增收渠道
一、农牧民增收因素分析
1.1农牧民增收的积极因素
1.1.1粮食增产提价
近几年,开展粮食油料高产创建活动,主要农作物小麦、玉米、马铃薯等作物单产明显增加,中东部农业区万亩马铃薯示范片平均亩产2558.7公斤;万亩玉米高产创建示范区平均亩产700公斤,千亩示范区平均亩产730公斤,最高亩产达到830.2公斤。同时,小麦、玉米、马铃薯等农产品价格普遍上涨,粮食增产提价为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1.1.2支农政策惠及农牧民
我区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在执行国家和区相关支农惠农政策的同时,也配套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及各项民生、补贴政策。2013年执行的种粮及农资综合补贴标准由去年的45元提高到75元;小麦、玉米、油料作物、马铃薯、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蔬菜大棚、肉羊、肉牛等多个品种纳入农牧业保险投保范围,对小麦、玉米、油料作物等主要种植业和肉羊、肉牛、奶牛参保品种,财政保费补贴差额县级补贴10%和5%等惠农政策,有力的促进了农牧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保障了粮食安全,使农民直接受惠。
1.1.3人工工资上涨,务工收入增长有保障
一方面,我区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工业化以及县域经济的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加大,吸纳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在本地就业。另一方面,农村土地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农牧业生产季节性用工数量不断增加,为一部分农村留守人员提供了就业机会,就近务工的规模保持着稳步扩大且工资收入逐步增长的态势。
1.1.4农牧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我区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牧场和种养大户等多种经营主体,扩大生产规模,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牧民生产和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农牧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和市场化。农牧业产业化的快速推进,有利于农牧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为农牧民增收拓宽了空间。
1.1.5农牧区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土地经营权流转让农民享有了稳定长期的土地收益回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使得更多的农牧民在直接参与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中分享产业利润;农村金融市场逐步发展,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同时农牧民投资理财的意识提高,突破了有钱存银行的传统模式,理财收益渠道不断拓宽。
1.2农牧民财产性收入普遍处于较低水平
以2013年为例我区农牧民人均财产性收入约为59元,仅占人均纯收的0.9%。从绝对数和构成看普遍较低,其主要原因:一是农牧民收入水平还不够高,拥有的财产数量有限,主要有房屋、土地和储蓄,而这些财产仅为农牧民生产生活提供了基本保障,还没有为农牧民带来更多的财富。二是由于制度不完善阻碍了农牧民财产性收入的实现。土地制度、金融制度、住房制度和保障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致使收水平本来不高的收入群体抵御风险的能力非常有限,从而影响农牧民选择,抑制了农牧民的投资愿望,进而影响了财产性收入的实现。目前已经实现的财产性收入中,投资性收入少,补偿性收入为主,而且多为一种被动行为,如征占地补偿。尽管财产性收入在农牧民收入中不占主要地位,这并不表明财产性收入不重要。从近几年的情况看,财产性收入是不断增长的,说明财产性收入正在成为今后提高农牧民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
二、稳定和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的建议
2.1发展现代特色农牧业,深挖农牧业内部增收潜力
(1)积极推广全膜双垄栽培技术、杂交玉米、油料作物种植技术、扩大复种面积,通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粮油高产创建、病虫害防治等综合增产措施,努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生产效益。通过提高粮油单产来增加产量和农民收入。
(2)不断提升日光节能温室和农业示范园区的技术装备、产品结构、质量安全水平,使种植业设施总产值明显增加。
(3)坚定不移地进行种植业结构调整,鼓励农民积极发展效益好的油料作物、蔬菜等经济作物,通过向市场提供名优特新产品来增加农民收入。畜牧业方面,牧区在发展生态畜牧业的同时,进一步稳定草食畜出栏量。同时,要充分利用好草地生态优势,打响畜产品“优质、安全、生态”的品牌;农区要进一步加大设施养殖力度,支持和鼓励规模养殖场建设,努力提高规模养殖效益。加快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较好地保证和提高农畜产品的变现能力。各级党委、政府大力引进和培育农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农畜产品就地就近转化成工业产品水平,增加农牧民收入。支持龙头企业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从事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市场建设,采取“农户+企业”、“农户+合作组织会+企业”等形式,引导企业、合作组织与农牧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系机制和生产风险防范机制,通过政府、协会、企业联手,开展农畜产品地理标志申请,树立本地品牌,逐步形成农牧民增收向农畜产品销售要效益格局。
2.2积极发展二三产业,促进农牧民就近转移就业,增加农牧民非农收入
鼓励利用原料产地和附近劳动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加工、包装、销售、配送等一条龙服务体系建设,延长农业产业链,推进一产向二三产业延伸;鼓励发展农副土特产品和编艺、布艺、刺绣等手工艺产品,拓宽家庭手工制品销售渠道,增加收入;充分利用风景旅游区、农业示范区、旅游特色等发展农家乐、牧家乐、乡村休闲与乡村旅游业;加快发展农村便民超市、连锁店和农副产品市场,活跃地区经济,增加就业岗位。通过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扩张,引导农牧民充分就业,实现多渠道增收。
2.3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确保农牧民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 2.3.1组织农牧民外出务工
重点抓好信息网络、技能培训、劳务市场、政策保障、组织协调五大体系建设,完善农牧民进城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改善农牧民进城就业的环境。要安排、增加专项资金用于就业农牧民的就业培训、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使农牧民工由体能型向产业技工型转变。
2.3.2鼓励农牧民进城经商
简化登记注册手续,提供信息服务,采取信贷资金扶持和税收减免等方式,鼓励有愿望、懂经营、会管理的农牧民进城经商。
2.3.3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出台更为具体的保护性、激励性措施,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引导一批积累了资本、技术、信息、经验和市场的农牧民,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实现由“打工者”向“小老板”、“企业家”转型。
2.4深化农村牧区改革,着力增加农牧民财产性收入
(1)完善土地制度,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收入。进一步盘活土地资源,积极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方式参股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增加农民土地经营权收益;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鼓励通过招商引资,积极盘活农村各类闲置资产,实现农牧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农村征地补偿制度,大幅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引导和鼓励失地农民利用土地补偿金合伙、参股、投资创办个体、民营企业,实现财产性长效收益。
(2)培育和规范农村房产租赁和买卖市场,增加农牧民房屋财产收入。加快农村房屋租赁的市场化建设,允许房屋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租赁和抵押,为房屋所有者提供多渠道的财产性收入。
(3)大力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建立健全农村投资体系,增加农牧民资金财产收入。目前农牧民资金财产的主要收来源于银行存款的利息,而银行存款的利息几乎是各种投资手段收益率最低的一种。因此,要拓宽农村投资渠道,积极开发出适合农牧民的金融产品,为农牧民财产进入资本市场创造条件。
2.5创新农牧民增收体制机制
(1)创新帮扶机制,围绕兴产业、促增收的目标,积极开展助农增收活动,建立农牧民增收扶持基金,通过投资投物、产业培育、帮办实事等方式,帮助农牧民加快增收致富步伐。
(2)创新融资机制,积极争取项目,扩大招商引资,融通信贷资金,努力形成多元化的筹资机制,有效破解投入不足的问题。创新农牧业保险机制,努力减少自然灾害等给农牧民带来的损失。创新农村牧区服务方式,进一步推进基层农牧业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发挥基层农牧业部门在指导生产、直接服务群众上的主导作用。
结束语:
结合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努力探索发展特色经济和农牧民增收的新路子,在积极进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实践中,以思路创新为先导,以体制创新为保障,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始终围绕着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这一根本奋斗目标,积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奋力拓展农牧民增收渠道,广辟财源,壮大特色产业。全方位、多角度地开阔视野,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把增加农牧民收入作为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把提高农牧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参考文献:
[1]康海军.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J].中国农垦,2013(5).
[2]张秀敏.增施农家肥实现农牧民增收途径[J].农民致富之友,2014(8).
【关键词】稳定;扩展;农牧民增收渠道
一、农牧民增收因素分析
1.1农牧民增收的积极因素
1.1.1粮食增产提价
近几年,开展粮食油料高产创建活动,主要农作物小麦、玉米、马铃薯等作物单产明显增加,中东部农业区万亩马铃薯示范片平均亩产2558.7公斤;万亩玉米高产创建示范区平均亩产700公斤,千亩示范区平均亩产730公斤,最高亩产达到830.2公斤。同时,小麦、玉米、马铃薯等农产品价格普遍上涨,粮食增产提价为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1.1.2支农政策惠及农牧民
我区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在执行国家和区相关支农惠农政策的同时,也配套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及各项民生、补贴政策。2013年执行的种粮及农资综合补贴标准由去年的45元提高到75元;小麦、玉米、油料作物、马铃薯、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蔬菜大棚、肉羊、肉牛等多个品种纳入农牧业保险投保范围,对小麦、玉米、油料作物等主要种植业和肉羊、肉牛、奶牛参保品种,财政保费补贴差额县级补贴10%和5%等惠农政策,有力的促进了农牧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保障了粮食安全,使农民直接受惠。
1.1.3人工工资上涨,务工收入增长有保障
一方面,我区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工业化以及县域经济的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加大,吸纳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在本地就业。另一方面,农村土地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农牧业生产季节性用工数量不断增加,为一部分农村留守人员提供了就业机会,就近务工的规模保持着稳步扩大且工资收入逐步增长的态势。
1.1.4农牧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我区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牧场和种养大户等多种经营主体,扩大生产规模,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牧民生产和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农牧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和市场化。农牧业产业化的快速推进,有利于农牧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为农牧民增收拓宽了空间。
1.1.5农牧区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
土地经营权流转让农民享有了稳定长期的土地收益回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使得更多的农牧民在直接参与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中分享产业利润;农村金融市场逐步发展,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同时农牧民投资理财的意识提高,突破了有钱存银行的传统模式,理财收益渠道不断拓宽。
1.2农牧民财产性收入普遍处于较低水平
以2013年为例我区农牧民人均财产性收入约为59元,仅占人均纯收的0.9%。从绝对数和构成看普遍较低,其主要原因:一是农牧民收入水平还不够高,拥有的财产数量有限,主要有房屋、土地和储蓄,而这些财产仅为农牧民生产生活提供了基本保障,还没有为农牧民带来更多的财富。二是由于制度不完善阻碍了农牧民财产性收入的实现。土地制度、金融制度、住房制度和保障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致使收水平本来不高的收入群体抵御风险的能力非常有限,从而影响农牧民选择,抑制了农牧民的投资愿望,进而影响了财产性收入的实现。目前已经实现的财产性收入中,投资性收入少,补偿性收入为主,而且多为一种被动行为,如征占地补偿。尽管财产性收入在农牧民收入中不占主要地位,这并不表明财产性收入不重要。从近几年的情况看,财产性收入是不断增长的,说明财产性收入正在成为今后提高农牧民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
二、稳定和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的建议
2.1发展现代特色农牧业,深挖农牧业内部增收潜力
(1)积极推广全膜双垄栽培技术、杂交玉米、油料作物种植技术、扩大复种面积,通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粮油高产创建、病虫害防治等综合增产措施,努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生产效益。通过提高粮油单产来增加产量和农民收入。
(2)不断提升日光节能温室和农业示范园区的技术装备、产品结构、质量安全水平,使种植业设施总产值明显增加。
(3)坚定不移地进行种植业结构调整,鼓励农民积极发展效益好的油料作物、蔬菜等经济作物,通过向市场提供名优特新产品来增加农民收入。畜牧业方面,牧区在发展生态畜牧业的同时,进一步稳定草食畜出栏量。同时,要充分利用好草地生态优势,打响畜产品“优质、安全、生态”的品牌;农区要进一步加大设施养殖力度,支持和鼓励规模养殖场建设,努力提高规模养殖效益。加快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较好地保证和提高农畜产品的变现能力。各级党委、政府大力引进和培育农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农畜产品就地就近转化成工业产品水平,增加农牧民收入。支持龙头企业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从事特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市场建设,采取“农户+企业”、“农户+合作组织会+企业”等形式,引导企业、合作组织与农牧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系机制和生产风险防范机制,通过政府、协会、企业联手,开展农畜产品地理标志申请,树立本地品牌,逐步形成农牧民增收向农畜产品销售要效益格局。
2.2积极发展二三产业,促进农牧民就近转移就业,增加农牧民非农收入
鼓励利用原料产地和附近劳动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加工、包装、销售、配送等一条龙服务体系建设,延长农业产业链,推进一产向二三产业延伸;鼓励发展农副土特产品和编艺、布艺、刺绣等手工艺产品,拓宽家庭手工制品销售渠道,增加收入;充分利用风景旅游区、农业示范区、旅游特色等发展农家乐、牧家乐、乡村休闲与乡村旅游业;加快发展农村便民超市、连锁店和农副产品市场,活跃地区经济,增加就业岗位。通过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和扩张,引导农牧民充分就业,实现多渠道增收。
2.3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确保农牧民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 2.3.1组织农牧民外出务工
重点抓好信息网络、技能培训、劳务市场、政策保障、组织协调五大体系建设,完善农牧民进城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改善农牧民进城就业的环境。要安排、增加专项资金用于就业农牧民的就业培训、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使农牧民工由体能型向产业技工型转变。
2.3.2鼓励农牧民进城经商
简化登记注册手续,提供信息服务,采取信贷资金扶持和税收减免等方式,鼓励有愿望、懂经营、会管理的农牧民进城经商。
2.3.3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出台更为具体的保护性、激励性措施,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引导一批积累了资本、技术、信息、经验和市场的农牧民,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实现由“打工者”向“小老板”、“企业家”转型。
2.4深化农村牧区改革,着力增加农牧民财产性收入
(1)完善土地制度,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收入。进一步盘活土地资源,积极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方式参股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增加农民土地经营权收益;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鼓励通过招商引资,积极盘活农村各类闲置资产,实现农牧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农村征地补偿制度,大幅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引导和鼓励失地农民利用土地补偿金合伙、参股、投资创办个体、民营企业,实现财产性长效收益。
(2)培育和规范农村房产租赁和买卖市场,增加农牧民房屋财产收入。加快农村房屋租赁的市场化建设,允许房屋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租赁和抵押,为房屋所有者提供多渠道的财产性收入。
(3)大力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建立健全农村投资体系,增加农牧民资金财产收入。目前农牧民资金财产的主要收来源于银行存款的利息,而银行存款的利息几乎是各种投资手段收益率最低的一种。因此,要拓宽农村投资渠道,积极开发出适合农牧民的金融产品,为农牧民财产进入资本市场创造条件。
2.5创新农牧民增收体制机制
(1)创新帮扶机制,围绕兴产业、促增收的目标,积极开展助农增收活动,建立农牧民增收扶持基金,通过投资投物、产业培育、帮办实事等方式,帮助农牧民加快增收致富步伐。
(2)创新融资机制,积极争取项目,扩大招商引资,融通信贷资金,努力形成多元化的筹资机制,有效破解投入不足的问题。创新农牧业保险机制,努力减少自然灾害等给农牧民带来的损失。创新农村牧区服务方式,进一步推进基层农牧业服务体系改革和建设,发挥基层农牧业部门在指导生产、直接服务群众上的主导作用。
结束语:
结合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努力探索发展特色经济和农牧民增收的新路子,在积极进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实践中,以思路创新为先导,以体制创新为保障,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始终围绕着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这一根本奋斗目标,积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奋力拓展农牧民增收渠道,广辟财源,壮大特色产业。全方位、多角度地开阔视野,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把增加农牧民收入作为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把提高农牧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参考文献:
[1]康海军.发展现代草原畜牧业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J].中国农垦,2013(5).
[2]张秀敏.增施农家肥实现农牧民增收途径[J].农民致富之友,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