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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我某生产企业 (以下简称 A公司 )2001年 8月向美国某专业贸易公司 (以下简称 B公司 )以 T/T付款方式出口医疗设备用微型轴承,累计金额达 28万美元.合同品质条款对微型轴承规格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就检验方法和标准没有明确,且买方复验的时限只按照合同格式条款中一般规定为 :买方有复验权,并应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出质量异议,否则无权就质量问题向卖方提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