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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检察调研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依法合理决策、确保业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新的形势下,检察调研应当明确思路,采取有效举措,以实现科学发展。
关键词 基层 检察院 检察调研
作者简介:李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王洪淼,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法警队副队长。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2.087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对案件的程序规范与实体要求提出新的标准,相继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强调,检察机关要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围绕全局大局履行职责,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保驾护航。检察调研工作更要紧紧围绕服务办案展开工作,抓住法律政策研究这一主业,彻底发挥好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检察业务及服务检察改革的先导作用。
检察调研工作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基础,是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升检察执法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方法,具有为检察机关决策服务、为司法办案服务的工作属性,检察调研工作开展的好与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检察工作的发展现状与发展前景。
现阶段检察调研工作与检察事业没有保持同步发展,而是落后于检察事业的发展速度,尤其是在基层单位,检察调研工作没有被摆在特别显著地发展地位,主要原因包括:
一是对调研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调研思想。部分基层检察机关不重视甚至忽视调研工作,没有认识到检察调研工作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础性、综合性、理论性较强的工作;检察调研过程是发现问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一项过程,是对检察实践工作的总结与升华;搞好检察调研工作有助于我们更准确的理解法律的适用,提升理论水平与执法能力。存在重业务轻调研思想的客观原因在于一方面,检察调研工作相比较其他业务工作起步较晚、开展的比较迟缓,发展缓慢成绩不突出导致未能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进而形成了因无为而无位的尴尬局面;另一方面基层检察机关案多人少,办案硬指标过多的挤占了调研软任务的时间,导致干警没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司法理论调研。主观原因在于干警对调研普遍存在消极心理,认为检察机关办案属于第一位的,检察调研可有可无,没有认识到检察调研与服务办案的相互作用。
二是检察调研与案件办理联系不紧密。检察调研与案件办理有天然的紧密关系,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程序上实体上或多或少的疑难问题,需要检察理论予以解决;根据案件的特殊性,在办好每件案件的过程中,总有一些值得注意或者值得思考的问题,运用检察调研将其说明出来,以引起大家的共鸣。工作在一线的检察干警,直接面对案件和当事人,对法律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具有直观的认识,更容易发现检察理论在服务司法实践中的困惑与不足,但是各业务部门忙于一线办案,将检察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有心人越来越少,导致有一手办案经验与办案素材白白浪费,而专门从事检察调研工作的人员因工作职能原因,无法掌握第一手经验与素材,出现了“闭门造车”、因调研而调研的错误局面。
三是未能够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搞好检察调研工作,仅仅依靠几个人或者几个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他需要调动全院的力量,打造全院检察调研“一盘棋”的工作局面,充分发挥好各个部门、每名干警的积极性。在现实工作中,虽然按科室按人数分配任务、压担子,并将其纳入个人考核部分,但没有从根本上调动起干警的调研积极性,甚至可能适得其反引起干警反感情绪。调研奖励机制没有与干警的晋升评优无缝衔接,导致部分干警对调研工作处于应付考核、应付了事的状态;即使奖励机制与晋升评优衔接,奖励机制也没有很好的落实到实处,导致调研奖励成为空头支票,无法激发干警的调研热情,最终导致干警对调研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不热爱调研、不乐于调研,甚至出现为应付调研任务东拼西凑,最终导致调研工作无济于事、流于形式。
四是调研成果质量不高,激励措施欠缺。目前基层检察机关存在重调研数量忽视调研质量现象,导致调研工作难于上档次出精品。调研工作不是一曝十寒、一蹴而就就能够取得良好效果的,他需要检察干警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努力,不断提升自身理论素养、积累办案经验,唯有此方可写出优秀的调研成果,基层检察机关出在办案的第一线,更应该多出高质量的调研文章,以服务办案需要及支撑司法改革。另一方面,基层检察机关因职级所限,申请的办案资金不充足,导致干警升迁、资金奖励与调研水平联系度不高,从而弱化了干警的调研积极性。
检察调研不仅是检察事业发展软实力的体现,更重要的是检察调研对司法办案、服务领导决策和检察改革起着重要的智力支撑作用,这就要求要高度重视检察调研工作,积极推动调研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提高对调研工作的重视,转变工作观念。要充分认识到检察调研工作对服务办案和人才培养的激励作用,争取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将理论研究作为基层建设和提高干警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将检察调研工作融入到日常办案中来。同时,也要争取上级机关对口部门的重视,积极与上级机关联系,通过邀請上级部门业务领导、骨干和专家来院授课,使干警认识到检察官是“文官”,不仅要注重培养办案能力,更要加强文字能力的锻炼,全面发展。基层检察机关以办案为中心的任务要求检察调研工作要紧紧围绕服务办案展开工作,以服务基层办案为工作思路,对于疑难性、经常性的刑事案件开展调研,以提升办案质量。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培养调研积极性。一是建立课题负责制,选定题目后及时组成调研课题小组,成立由调研负责人和各业务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由专职调研人员和科室业务骨干组成的专题小组,实行紧密配合、群策群力、联合攻关的调研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和提升调研成果质量。二是建立任务督办制。对调研任务采取分管领导带队督察、信息督办等形式,定期督办,明确办理时限和要求。根据督办内容,及时跟踪催办,并以文字形式及时通报落实情况。三是加大奖惩激励机制。制定合理的奖励惩罚机制,完善合理细则,对优秀的调研文章、调研作者予以分级奖励,对于不能及时完成调研任务、应付调研任务的予以不同程度的惩治,通过奖惩制度,激励干警自觉撰写调研文章,形成调研自觉性。
三是开展培训教育,提升调研能力。高度重视检察调研培训对提升干警工作能力的引导作用,依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受训干警的写作技巧和调研能力,将更多新人“领进调研之门”,将更多干警“引上调研之路”。一方面,走出去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特别是注重参加检察调研业务培训。对于上级机关组织的培训活动要优先考虑培训骨干,发挥其“领头雁”作用;定期选派调研人员到兄弟部门交流学习,不断取经以充实自我。另一方面要引进来,可以聘请专家学者来我院授课,丰富干警业务知识,引导“有心人”开拓思路、勇于实践;定期召开交流会,自我选题、自我发挥、相互交流,以实现思想碰撞,迸发出更多的思想。
四是提升调研质量,注重成果转化。重视检察调研工作,就要特别重视调研文章的质量,唯有抓好文章质量这一“牛鼻子”,才能做到出好文章、多出精品。这就要求全体干警要从心底重视热爱检察调研工作,坚持不懈地狠抓调研质量,文章成形后,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修改完善,做到反复推敲、仔细修改。在保障文章质量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文章的转化工作,做到积极转化、高层次转化,如此便可进一步推动调研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干警的调研热情。这就要求我们要与报刊杂志社加强沟通联系,积极推送调研成果,争取早日发表。同时,也要与高层次、高质量、高权威的报刊杂志社取得联系,挑选精品优品文章争取在权威报刊杂志上刊登发表,以此激励全体干警向前看齐、向优学习,在推广本院调研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激发干警调研积极性,共同推动检察调研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五是丰富调研载体,拓展调研平台。在依托传统媒介报刊杂志转化调研文章的基础上,我们要不断丰富调研载体,运用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调动干警的调研积极性。例如在全院或者几个部门之间针对疑难案件召开研讨会、案例分析会,要求参会人员依据案件事实撰写案件报告;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组织具有本院特色的各项论坛活动,欢迎广大干警积极踊跃投稿,聘请业务专家、高校学者对文章进行点评,对优秀的文章要大力奖励,以此进一步提升论坛品牌效应,调动干警的调研积极性。
关键词 基层 检察院 检察调研
作者简介:李杰,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王洪淼,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法警队副队长。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12.087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对案件的程序规范与实体要求提出新的标准,相继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强调,检察机关要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围绕全局大局履行职责,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保驾护航。检察调研工作更要紧紧围绕服务办案展开工作,抓住法律政策研究这一主业,彻底发挥好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检察业务及服务检察改革的先导作用。
检察调研工作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基础,是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提升检察执法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方法,具有为检察机关决策服务、为司法办案服务的工作属性,检察调研工作开展的好与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检察工作的发展现状与发展前景。
现阶段检察调研工作与检察事业没有保持同步发展,而是落后于检察事业的发展速度,尤其是在基层单位,检察调研工作没有被摆在特别显著地发展地位,主要原因包括:
一是对调研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调研思想。部分基层检察机关不重视甚至忽视调研工作,没有认识到检察调研工作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基础性、综合性、理论性较强的工作;检察调研过程是发现问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一项过程,是对检察实践工作的总结与升华;搞好检察调研工作有助于我们更准确的理解法律的适用,提升理论水平与执法能力。存在重业务轻调研思想的客观原因在于一方面,检察调研工作相比较其他业务工作起步较晚、开展的比较迟缓,发展缓慢成绩不突出导致未能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进而形成了因无为而无位的尴尬局面;另一方面基层检察机关案多人少,办案硬指标过多的挤占了调研软任务的时间,导致干警没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司法理论调研。主观原因在于干警对调研普遍存在消极心理,认为检察机关办案属于第一位的,检察调研可有可无,没有认识到检察调研与服务办案的相互作用。
二是检察调研与案件办理联系不紧密。检察调研与案件办理有天然的紧密关系,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程序上实体上或多或少的疑难问题,需要检察理论予以解决;根据案件的特殊性,在办好每件案件的过程中,总有一些值得注意或者值得思考的问题,运用检察调研将其说明出来,以引起大家的共鸣。工作在一线的检察干警,直接面对案件和当事人,对法律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具有直观的认识,更容易发现检察理论在服务司法实践中的困惑与不足,但是各业务部门忙于一线办案,将检察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有心人越来越少,导致有一手办案经验与办案素材白白浪费,而专门从事检察调研工作的人员因工作职能原因,无法掌握第一手经验与素材,出现了“闭门造车”、因调研而调研的错误局面。
三是未能够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搞好检察调研工作,仅仅依靠几个人或者几个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他需要调动全院的力量,打造全院检察调研“一盘棋”的工作局面,充分发挥好各个部门、每名干警的积极性。在现实工作中,虽然按科室按人数分配任务、压担子,并将其纳入个人考核部分,但没有从根本上调动起干警的调研积极性,甚至可能适得其反引起干警反感情绪。调研奖励机制没有与干警的晋升评优无缝衔接,导致部分干警对调研工作处于应付考核、应付了事的状态;即使奖励机制与晋升评优衔接,奖励机制也没有很好的落实到实处,导致调研奖励成为空头支票,无法激发干警的调研热情,最终导致干警对调研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不热爱调研、不乐于调研,甚至出现为应付调研任务东拼西凑,最终导致调研工作无济于事、流于形式。
四是调研成果质量不高,激励措施欠缺。目前基层检察机关存在重调研数量忽视调研质量现象,导致调研工作难于上档次出精品。调研工作不是一曝十寒、一蹴而就就能够取得良好效果的,他需要检察干警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努力,不断提升自身理论素养、积累办案经验,唯有此方可写出优秀的调研成果,基层检察机关出在办案的第一线,更应该多出高质量的调研文章,以服务办案需要及支撑司法改革。另一方面,基层检察机关因职级所限,申请的办案资金不充足,导致干警升迁、资金奖励与调研水平联系度不高,从而弱化了干警的调研积极性。
检察调研不仅是检察事业发展软实力的体现,更重要的是检察调研对司法办案、服务领导决策和检察改革起着重要的智力支撑作用,这就要求要高度重视检察调研工作,积极推动调研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提高对调研工作的重视,转变工作观念。要充分认识到检察调研工作对服务办案和人才培养的激励作用,争取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将理论研究作为基层建设和提高干警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将检察调研工作融入到日常办案中来。同时,也要争取上级机关对口部门的重视,积极与上级机关联系,通过邀請上级部门业务领导、骨干和专家来院授课,使干警认识到检察官是“文官”,不仅要注重培养办案能力,更要加强文字能力的锻炼,全面发展。基层检察机关以办案为中心的任务要求检察调研工作要紧紧围绕服务办案展开工作,以服务基层办案为工作思路,对于疑难性、经常性的刑事案件开展调研,以提升办案质量。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培养调研积极性。一是建立课题负责制,选定题目后及时组成调研课题小组,成立由调研负责人和各业务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由专职调研人员和科室业务骨干组成的专题小组,实行紧密配合、群策群力、联合攻关的调研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和提升调研成果质量。二是建立任务督办制。对调研任务采取分管领导带队督察、信息督办等形式,定期督办,明确办理时限和要求。根据督办内容,及时跟踪催办,并以文字形式及时通报落实情况。三是加大奖惩激励机制。制定合理的奖励惩罚机制,完善合理细则,对优秀的调研文章、调研作者予以分级奖励,对于不能及时完成调研任务、应付调研任务的予以不同程度的惩治,通过奖惩制度,激励干警自觉撰写调研文章,形成调研自觉性。
三是开展培训教育,提升调研能力。高度重视检察调研培训对提升干警工作能力的引导作用,依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受训干警的写作技巧和调研能力,将更多新人“领进调研之门”,将更多干警“引上调研之路”。一方面,走出去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特别是注重参加检察调研业务培训。对于上级机关组织的培训活动要优先考虑培训骨干,发挥其“领头雁”作用;定期选派调研人员到兄弟部门交流学习,不断取经以充实自我。另一方面要引进来,可以聘请专家学者来我院授课,丰富干警业务知识,引导“有心人”开拓思路、勇于实践;定期召开交流会,自我选题、自我发挥、相互交流,以实现思想碰撞,迸发出更多的思想。
四是提升调研质量,注重成果转化。重视检察调研工作,就要特别重视调研文章的质量,唯有抓好文章质量这一“牛鼻子”,才能做到出好文章、多出精品。这就要求全体干警要从心底重视热爱检察调研工作,坚持不懈地狠抓调研质量,文章成形后,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修改完善,做到反复推敲、仔细修改。在保障文章质量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文章的转化工作,做到积极转化、高层次转化,如此便可进一步推动调研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干警的调研热情。这就要求我们要与报刊杂志社加强沟通联系,积极推送调研成果,争取早日发表。同时,也要与高层次、高质量、高权威的报刊杂志社取得联系,挑选精品优品文章争取在权威报刊杂志上刊登发表,以此激励全体干警向前看齐、向优学习,在推广本院调研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激发干警调研积极性,共同推动检察调研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五是丰富调研载体,拓展调研平台。在依托传统媒介报刊杂志转化调研文章的基础上,我们要不断丰富调研载体,运用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调动干警的调研积极性。例如在全院或者几个部门之间针对疑难案件召开研讨会、案例分析会,要求参会人员依据案件事实撰写案件报告;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组织具有本院特色的各项论坛活动,欢迎广大干警积极踊跃投稿,聘请业务专家、高校学者对文章进行点评,对优秀的文章要大力奖励,以此进一步提升论坛品牌效应,调动干警的调研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