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作为国家安全使命的承载者,军队的法治化在依法治国工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从结构解构理论上看,基层军队的法治化水平在军队法治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沿循历史线索,尽管中国基层军队的法治机构已普遍建立,普法宣传也已全面展开,但基层仍是法治军队建设的一个相对薄弱环节。因此,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程的背景下,有必要根据现有基础,把握住机遇,克服挑战,进而探寻出中国基层军队行之有效的法治化路径。
关键词 基层军队 法治化 国家安全
作者简介:朱海梦,南京政治学院研管一大队学员15队。
中图分类号:E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9-138-02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基于军队建设在现代国家安全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决定》指出,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从一定意义上说,这在党和国家层面规定了军队法治建设的目标与任务。整体上,中国军队全面法治化是一项系统复杂而任务艰巨的工程。正所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军队全面法治化进程中,基层法治建设是基础环节。基于此,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应当从法治军队相对薄弱的环节——基层——着手努力。恰如张琳琳与杨荣升(2015)所指出“基层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的基石” ,军队基层法治建设也是依法治军工程的基石。
一、中国基层军队法治建设的意义
从语义学的角度上看,所谓法治,实质上是指“依法治理”。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所强调的,“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也就是说,法律特别是良法在治理过程中起着至高无上的工具性作用。对于军队治理而言,同样如此。易言之,在现代化背景下,军队的建设与治理离不开“法治建设”。
依据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及层次理论,基层军队法治是深入依法治军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或基础环节。事实上,如果没有基层军队的全面法治建设,整个国家军队的深层法治化进程必定难以顺利推进。可以说,基层军队法治化是中国军队全面法治实现的基础,更是其重点、难点和焦点。因此,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建设的当务之急在于依法促进和保障基层军队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努力建构基层军队科学完整的法制体系,为基层军队的建设与治理提供良好的法治化环境,从而为全面依法治军工程的深入推进奠定扎实的基础。
也就是说,在全面依法治军工程中,基层军队法治建设具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全面加强科学的法制建设是解决基层军队建设与治理中“有法可依”问题的关键,也是基层军队健全民主政治的基本保障。在基层军队中,要保证基层官兵民主权利的行使与民主义务的履行,都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可以说,只有全面推进法制建设,推进普法工作,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和法规去规范基层军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才能保证基层军队官兵正确行使自己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从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军队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另一方面,加强法治建设是基层军队乃至整个军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所在,也是其现代化的内在要求。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价值导向。从契约论视角上看,“法治”是其核心环节。离开法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是残缺的价值体系。只有以法治为基,才能从根本上塑造起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建设主体。对于军队现代化特别是基层军队现代化,它是历史与国家安全所赋予的重大使命。要完成这一使命,最根本的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实现军队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生态文明和心态文明五大文明 的协调发展。而要实现这一目标,既要强调“德治”,更要注重“法治”。在现实中,基层军队在建设与治理中出现的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直接影响了基层军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从这个角度上说,中国基层军队亟需全面的法治建设。
二、中国基层军队法治化的现实基础、机遇与挑战
俗话说,“万丈高楼平地起”,任何理想目标的实现都需要一定的现实条件作为基础。从我国的法治建设历程上看,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起,国家在治理理念上已经实现了从“法制”到“法治”的巨大转变 。就此而论,法治化的首要前提在于法制体系的完善。
(一)现实基础与机遇
从基层军队法制建设的现状上看,为了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军队中的贯彻落实,国家在基层军队中已基本建立起军事执法体制、军事司法体制、军事法制机构和法律服务组织,从而构成了较为完整的军事法制组织体制。此外,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12部法律与国务院、中央军委合署颁发的《现役士兵服役条例》、《民兵工作条例》等40多件军事行政法规及中央军委颁发或批准颁发的《关于加强部队教育训练的决定》等70多件军事法规,结合基层实际,基层军队还形成了相应法律法规。总体上,它们基本上涵盖了组织、人事、装备、战备、教育训练、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国防科研、军事利益保护和军事司法等基层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由此可见,中国基层军队法治化工程具备了坚实的现实基础。
而随着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等战略布局的付诸实践以及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中国基层军队法治化进程面临着重大机遇。一方面,党和国家的全面深化改革从经济层面为基层军队的法治建设奠定了物质基础,全面依法治国则为基层军队的法治建设打造了理论指导框架。另一方面,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为基层军队普法工程的全面推进带来了便利。
(二)挑战
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法治观念薄弱的情况在基层军队中依然经常存在。同时,虽然基层军队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但这些法律在执行上更多地倾向于规范与维护军人的权益,必要的实施细则与军人责任规范缺位。尤其是在执法与司法方面,执法混乱和司法不力等现象仍然存在。总体上,这些问题对中国基层军队的法治化形成了较大程度的挑战。 三、中国基层军队法治化建设的应有路径
承前所述,针对当前的问题,在法治化建设上,中国基层军队应当探寻出切合实际且行之有效的路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路径选择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依宪治国,……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为此,中国基层军队的法治化建设应当遵循以下思路展开。
(一)全面树立基层军队法治意识和民主观念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思想意识与观念上的问题是个体行差踏错的本质原因。因此,对于基层军队建设来说,法治观念薄弱是重大的潜在危险。故而,在法治化建设上,中国基层军队首先需要借用一切科技手段,普及法治,全面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与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军人价值观。此外,还需要创新基层军队的法治观念。过去,基层军队法制更多针对普通士兵管理。在依法治国理念下,“治官”、“治权”应成为基层军队法治的主要内容。客观上,这也迎合了反腐需要。
(二)规范基层军队军事法律法规实践体系,避免偏于理想化
需要指出,在法律体系建设上,基层军队确实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并为法治建设的全面展开奠定了重要的现实基础。但是,从质量上说,这些法律法规的立法层次与实践能力层次均较低。简单地说,不少法律法规的法律效力较低,并且其内容的政策性强而规范性与可操作性较差。尤为甚者,“承载安全使命”的特殊性赋予了军队神秘色彩,这使得基层军队不少军事法律法规成为了“理论上的王者,实践上的侏儒”。因此,对于执法体系层面来说,应当侧重于规范并不断完善基层军队军事法律法规的实践体系,避免其偏于理想化乃至流于空想。当然,在全球化背景下,还应当积极创新,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建立与国际接轨并高度符合基层实际的执法机制。
(三)促进军队司法科学改革,建立完备的法律公正保障机制
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由此,对于基层军队来说,若军人的权利与义务(责任)得不到有效的统一,自身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然受损,进而影响到“法治中国” 的建设进程。因而,在基层军队法治建设上,必须积极促进军队司法的科学改革,完善军队的司法管理体系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从而建立完备的法律公正保障机制,严格遵守“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
(四)完善国家法律监督体系,实现监督法治化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基层军队的存在主要是维护国家的安全,但归根到底是为了确保人民的安居乐业。据此而论,基层军队的执法体系、司法体系应当受到人民的监督。当然,由于军队自身的秘密性要求,在很多场合下,人民不适宜直接行使监督权。为此,党和国家需要出面完善国家层面上的法律监督体系,实现对基层军队监督的法治化。例如,应当积极探索并构建起开放、动态、便民的阳光的基层军队司法机制,深度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确保权利的前提下,完善对基层军队全体人员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机制。
四、结论
综而论之,在依法治国背景下,面对法制建设上暴露出的问题,以及出于强军需要,作为依法治军工程的相对薄弱环节,中国基层军队法治建设显得十分重要。基于现有基础以及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所带来的巨大机遇,中国基层军队需要把握“十二五规划”与“十三五规划”交叉的关键节点,针对现实挑战,积极从法治意识观念、军事执法体系、军事司法体系及国家法律监督体系四个方面为全面法治建设而努力。值得一提的,在路径依赖上,需要不断创新,创新法治观念、创新法治组织、创新法治方式方法等,并把握好法治与发展、民主与法治、法治与德治、对象与主导的关系。
注释: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观察者.2014年10月23日.http://www.guancha.cn/politics/2014_10_23_279026.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5年8月18日。)
张琳琳、杨荣升.基层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的基石.人民之声.2015(6).
宋圭武.社会发展需要建设五大文明.甘肃日报.2013年3月4日.
依法治国是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惠州日报.2014年12月2日.
廖奕.法治中国的均衡螺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103-135.
关键词 基层军队 法治化 国家安全
作者简介:朱海梦,南京政治学院研管一大队学员15队。
中图分类号:E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9-138-02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基于军队建设在现代国家安全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决定》指出,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从一定意义上说,这在党和国家层面规定了军队法治建设的目标与任务。整体上,中国军队全面法治化是一项系统复杂而任务艰巨的工程。正所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军队全面法治化进程中,基层法治建设是基础环节。基于此,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应当从法治军队相对薄弱的环节——基层——着手努力。恰如张琳琳与杨荣升(2015)所指出“基层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的基石” ,军队基层法治建设也是依法治军工程的基石。
一、中国基层军队法治建设的意义
从语义学的角度上看,所谓法治,实质上是指“依法治理”。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所强调的,“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也就是说,法律特别是良法在治理过程中起着至高无上的工具性作用。对于军队治理而言,同样如此。易言之,在现代化背景下,军队的建设与治理离不开“法治建设”。
依据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及层次理论,基层军队法治是深入依法治军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或基础环节。事实上,如果没有基层军队的全面法治建设,整个国家军队的深层法治化进程必定难以顺利推进。可以说,基层军队法治化是中国军队全面法治实现的基础,更是其重点、难点和焦点。因此,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建设的当务之急在于依法促进和保障基层军队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努力建构基层军队科学完整的法制体系,为基层军队的建设与治理提供良好的法治化环境,从而为全面依法治军工程的深入推进奠定扎实的基础。
也就是说,在全面依法治军工程中,基层军队法治建设具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全面加强科学的法制建设是解决基层军队建设与治理中“有法可依”问题的关键,也是基层军队健全民主政治的基本保障。在基层军队中,要保证基层官兵民主权利的行使与民主义务的履行,都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可以说,只有全面推进法制建设,推进普法工作,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和法规去规范基层军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才能保证基层军队官兵正确行使自己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从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军队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另一方面,加强法治建设是基层军队乃至整个军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键所在,也是其现代化的内在要求。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价值导向。从契约论视角上看,“法治”是其核心环节。离开法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是残缺的价值体系。只有以法治为基,才能从根本上塑造起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建设主体。对于军队现代化特别是基层军队现代化,它是历史与国家安全所赋予的重大使命。要完成这一使命,最根本的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实现军队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制度文明、生态文明和心态文明五大文明 的协调发展。而要实现这一目标,既要强调“德治”,更要注重“法治”。在现实中,基层军队在建设与治理中出现的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直接影响了基层军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从这个角度上说,中国基层军队亟需全面的法治建设。
二、中国基层军队法治化的现实基础、机遇与挑战
俗话说,“万丈高楼平地起”,任何理想目标的实现都需要一定的现实条件作为基础。从我国的法治建设历程上看,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起,国家在治理理念上已经实现了从“法制”到“法治”的巨大转变 。就此而论,法治化的首要前提在于法制体系的完善。
(一)现实基础与机遇
从基层军队法制建设的现状上看,为了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军队中的贯彻落实,国家在基层军队中已基本建立起军事执法体制、军事司法体制、军事法制机构和法律服务组织,从而构成了较为完整的军事法制组织体制。此外,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12部法律与国务院、中央军委合署颁发的《现役士兵服役条例》、《民兵工作条例》等40多件军事行政法规及中央军委颁发或批准颁发的《关于加强部队教育训练的决定》等70多件军事法规,结合基层实际,基层军队还形成了相应法律法规。总体上,它们基本上涵盖了组织、人事、装备、战备、教育训练、政治工作、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国防科研、军事利益保护和军事司法等基层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由此可见,中国基层军队法治化工程具备了坚实的现实基础。
而随着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等战略布局的付诸实践以及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中国基层军队法治化进程面临着重大机遇。一方面,党和国家的全面深化改革从经济层面为基层军队的法治建设奠定了物质基础,全面依法治国则为基层军队的法治建设打造了理论指导框架。另一方面,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为基层军队普法工程的全面推进带来了便利。
(二)挑战
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法治观念薄弱的情况在基层军队中依然经常存在。同时,虽然基层军队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但这些法律在执行上更多地倾向于规范与维护军人的权益,必要的实施细则与军人责任规范缺位。尤其是在执法与司法方面,执法混乱和司法不力等现象仍然存在。总体上,这些问题对中国基层军队的法治化形成了较大程度的挑战。 三、中国基层军队法治化建设的应有路径
承前所述,针对当前的问题,在法治化建设上,中国基层军队应当探寻出切合实际且行之有效的路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路径选择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依宪治国,……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为此,中国基层军队的法治化建设应当遵循以下思路展开。
(一)全面树立基层军队法治意识和民主观念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思想意识与观念上的问题是个体行差踏错的本质原因。因此,对于基层军队建设来说,法治观念薄弱是重大的潜在危险。故而,在法治化建设上,中国基层军队首先需要借用一切科技手段,普及法治,全面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与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军人价值观。此外,还需要创新基层军队的法治观念。过去,基层军队法制更多针对普通士兵管理。在依法治国理念下,“治官”、“治权”应成为基层军队法治的主要内容。客观上,这也迎合了反腐需要。
(二)规范基层军队军事法律法规实践体系,避免偏于理想化
需要指出,在法律体系建设上,基层军队确实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并为法治建设的全面展开奠定了重要的现实基础。但是,从质量上说,这些法律法规的立法层次与实践能力层次均较低。简单地说,不少法律法规的法律效力较低,并且其内容的政策性强而规范性与可操作性较差。尤为甚者,“承载安全使命”的特殊性赋予了军队神秘色彩,这使得基层军队不少军事法律法规成为了“理论上的王者,实践上的侏儒”。因此,对于执法体系层面来说,应当侧重于规范并不断完善基层军队军事法律法规的实践体系,避免其偏于理想化乃至流于空想。当然,在全球化背景下,还应当积极创新,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建立与国际接轨并高度符合基层实际的执法机制。
(三)促进军队司法科学改革,建立完备的法律公正保障机制
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由此,对于基层军队来说,若军人的权利与义务(责任)得不到有效的统一,自身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然受损,进而影响到“法治中国” 的建设进程。因而,在基层军队法治建设上,必须积极促进军队司法的科学改革,完善军队的司法管理体系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从而建立完备的法律公正保障机制,严格遵守“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
(四)完善国家法律监督体系,实现监督法治化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基层军队的存在主要是维护国家的安全,但归根到底是为了确保人民的安居乐业。据此而论,基层军队的执法体系、司法体系应当受到人民的监督。当然,由于军队自身的秘密性要求,在很多场合下,人民不适宜直接行使监督权。为此,党和国家需要出面完善国家层面上的法律监督体系,实现对基层军队监督的法治化。例如,应当积极探索并构建起开放、动态、便民的阳光的基层军队司法机制,深度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确保权利的前提下,完善对基层军队全体人员义务履行情况的监督机制。
四、结论
综而论之,在依法治国背景下,面对法制建设上暴露出的问题,以及出于强军需要,作为依法治军工程的相对薄弱环节,中国基层军队法治建设显得十分重要。基于现有基础以及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所带来的巨大机遇,中国基层军队需要把握“十二五规划”与“十三五规划”交叉的关键节点,针对现实挑战,积极从法治意识观念、军事执法体系、军事司法体系及国家法律监督体系四个方面为全面法治建设而努力。值得一提的,在路径依赖上,需要不断创新,创新法治观念、创新法治组织、创新法治方式方法等,并把握好法治与发展、民主与法治、法治与德治、对象与主导的关系。
注释: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观察者.2014年10月23日.http://www.guancha.cn/politics/2014_10_23_279026.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5年8月18日。)
张琳琳、杨荣升.基层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的基石.人民之声.2015(6).
宋圭武.社会发展需要建设五大文明.甘肃日报.2013年3月4日.
依法治国是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惠州日报.2014年12月2日.
廖奕.法治中国的均衡螺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10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