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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干部工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新时代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条例》充分贯彻精准科学选人用人的理念,对考准考实干部作出明确制度安排。
精准识人首要突出政治考察。《条例》强化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要求,明确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鞍山市委出台《关于在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考核识别和选拔任用干部的若干规定》,把落实中央巡视整改等12项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在事业单位和党政群机构改革中,把“以事为轴心”作为政治素质考察的重要标准,提拔重用一批敢扛事、愿做事、能干事的干部。在年度考核中增加“德”的反向测评,深入了解班子和干部政治素质。严把“凡提四必”审核关,年初以来取消11人考察对象资格。实践证明,一些政治上的“两面人”虽然有很强的隐蔽性、迷惑性,但只要多用心多留心,多角度多方位探察,总能把他们识别出来。
精准识人必须坚持以事察人。《条例》通篇贯穿事业导向、事业要求,强调要突出工作实绩方面的考察,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建立重大工作任务跟踪考核制度,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安排专题调研组对下派干部进行跟踪考察,近距离了解其立场态度、解决问题能力等情况。建立听取省直部门评价干部制度,市直部門主要负责人到省对口部门请示汇报工作,组织部门派员同去,听取对工作的评价,作为考察市管班子和干部的重要参考。实行领导干部“优秀工作作品”评审制度,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开展1次工作作品评审。每个领导班子、每名领导干部分别建立工作实绩档案,收录各类考核结果、奖惩等情况。实践证明,考察干部必须把研究人与研究事相结合,用事实和作品评价干部,避免从抽象到抽象,凭感觉下结论,这样评价结果才让人信服。
精准识人必须拓宽选人视野。《条例》着眼进一步拓宽视野、畅通渠道,增加了“注意从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以及社会组织中发现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等内容。我们开展干部无任用调研,发现了131名近期可提拔的优秀干部人选,储备了268名中长期培养对象。大力推进市直部门、市直与县(市)区、乡镇之间的干部交流,205名干部实现异部门、异地区交流使用。实施“双鞍融合”干部交流培养计划,与鞍钢互派10名干部挂职交流。注重专业化配备干部,目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9个专业性较强部门班子中,相关领域专业型干部均占50%以上。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起用20名处分期已满且表现优异的干部。从实践看,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必须树立“一盘棋”思想,花心思、下深水寻找人才,盘活干部资源,广开进贤之路。
精准识人必须注重实践检验。一个干部到底是内功深厚还是花拳绣腿,只有在岗位上、在实践中才能见真章。《条例》增加“加强日常了解和分析研判”条款,旨在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科学性,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市委坚决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等观念,对空缺岗位,应配尽配、应配快配,决不让岗位等干部、工作受影响。建立日常研判、调整前研判、调整后研判和年度研判等“四大研判机制”,动态分析研判班子、干部状态,及时发现干部选拔任用风险。实行领导班子动态调整制度,每半年对市管领导班子进行一次无任用调研走访,对不适宜、不胜任、不担当、不作为、不在状态的市管干部及时调整。事实证明,选任干部既要对看准的人好事快办,及时给岗位、给平台、给实践锻炼,也要把考察延伸到任职以后,看能力、看业绩、看任职前后变化,决不能“一任了之”。
(作者系鞍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精准识人首要突出政治考察。《条例》强化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要求,明确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鞍山市委出台《关于在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考核识别和选拔任用干部的若干规定》,把落实中央巡视整改等12项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在事业单位和党政群机构改革中,把“以事为轴心”作为政治素质考察的重要标准,提拔重用一批敢扛事、愿做事、能干事的干部。在年度考核中增加“德”的反向测评,深入了解班子和干部政治素质。严把“凡提四必”审核关,年初以来取消11人考察对象资格。实践证明,一些政治上的“两面人”虽然有很强的隐蔽性、迷惑性,但只要多用心多留心,多角度多方位探察,总能把他们识别出来。
精准识人必须坚持以事察人。《条例》通篇贯穿事业导向、事业要求,强调要突出工作实绩方面的考察,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建立重大工作任务跟踪考核制度,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安排专题调研组对下派干部进行跟踪考察,近距离了解其立场态度、解决问题能力等情况。建立听取省直部门评价干部制度,市直部門主要负责人到省对口部门请示汇报工作,组织部门派员同去,听取对工作的评价,作为考察市管班子和干部的重要参考。实行领导干部“优秀工作作品”评审制度,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开展1次工作作品评审。每个领导班子、每名领导干部分别建立工作实绩档案,收录各类考核结果、奖惩等情况。实践证明,考察干部必须把研究人与研究事相结合,用事实和作品评价干部,避免从抽象到抽象,凭感觉下结论,这样评价结果才让人信服。
精准识人必须拓宽选人视野。《条例》着眼进一步拓宽视野、畅通渠道,增加了“注意从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以及社会组织中发现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等内容。我们开展干部无任用调研,发现了131名近期可提拔的优秀干部人选,储备了268名中长期培养对象。大力推进市直部门、市直与县(市)区、乡镇之间的干部交流,205名干部实现异部门、异地区交流使用。实施“双鞍融合”干部交流培养计划,与鞍钢互派10名干部挂职交流。注重专业化配备干部,目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9个专业性较强部门班子中,相关领域专业型干部均占50%以上。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起用20名处分期已满且表现优异的干部。从实践看,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必须树立“一盘棋”思想,花心思、下深水寻找人才,盘活干部资源,广开进贤之路。
精准识人必须注重实践检验。一个干部到底是内功深厚还是花拳绣腿,只有在岗位上、在实践中才能见真章。《条例》增加“加强日常了解和分析研判”条款,旨在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科学性,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市委坚决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等观念,对空缺岗位,应配尽配、应配快配,决不让岗位等干部、工作受影响。建立日常研判、调整前研判、调整后研判和年度研判等“四大研判机制”,动态分析研判班子、干部状态,及时发现干部选拔任用风险。实行领导班子动态调整制度,每半年对市管领导班子进行一次无任用调研走访,对不适宜、不胜任、不担当、不作为、不在状态的市管干部及时调整。事实证明,选任干部既要对看准的人好事快办,及时给岗位、给平台、给实践锻炼,也要把考察延伸到任职以后,看能力、看业绩、看任职前后变化,决不能“一任了之”。
(作者系鞍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