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关键词:城市公团;防灾减灾;规划设计原则
摘要:汶川大地震后对成都市的4个防灾公园的实地考察发现:城市公园在防灾减灾方面普遍缺乏相应的防灾规划设计、必要的应急避难设施以及安全的应急避难空间,因此城市公园的建设应遵循“安全性、可达性、人性化、持续性、合理性”五项平灾结合的设计原则,从场地规划、建筑设计、植物设计和设施设置等方面来规划。同时。要加强防灾公园的理论与法规研究,强化公园防灾意识,建构综合防灾体系。
中图分类号:J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474(2008)05—0072—06
城市公园是人们脑海里大自然图景在城市空间里的再现,是城市居民修复与自然分离带来的创伤、恢复身心健康的“精神家园”,是集游憩娱乐、科教健身、文化艺术、环境生态等多项功能为一体,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绿洲”。日本阪神地震和中国唐山地震等一些严重自然灾害的发生,给社会经济和人类自身带来了巨大的打击,同时也让城市公园的功能得到了拓展——“防灾减灾”。汶川地震的突然来袭再次向国人警示:我国是一个多震害国家(有40%以上地区属于7度地震烈度区,且有70%的百万以上人口的大城市处于地震区),其他灾害也频繁发生,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必须合理规划、建设包括公园在内的避难场所,以便在发生地震等灾害后尽可能地发挥防灾减灾作用。
一、城市公园的防灾减灾功能
城市公园作为城市公共空间的一部分,在发生严重灾害时可提供安全的避难救灾空间,为灾后城市恢复创造条件。城市公园内的空旷空间(草坪、广场、水体)、密林和部分设施具有防灾减灾功能,如密林可以防止火灾发生或延缓火势蔓延,减轻或防止因爆炸而产生的损害,减小沙尘暴对城市的危害,也是防止瘟疫入侵城市的天然屏障;草坪和广场可以转变为避难救灾场所,大型的空旷空间还可作救援直升机的起降场地;公园场地中大面积的透水地表可将地表水迅速渗入地下,从而为缓解洪涝灾害发挥作用;许多公园内的设施,诸如水景设施则可在灾后为避难人员提供饮用水。
根据防灾减灾的实际需求,在普通公园的基础上附加必要的防灾减灾设施,则可形成固定的防灾公园。防灾减灾设施是防灾公园的基础与保障,包括通信设施(灾时广播设备、灾时监控设备、灾时通信设备和情报设备等)、应急避难标识(包括应急避难区划平面图、设施平面图等)、水设施(抗灾贮水槽、灾时用水井、水池、人工抽水和排水设施等)、能源与照明设施(具备太阳能照明设备与备用电源)、防灾植被、简易应急厕所(适用于断水断电情形,简单易用)、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内存确保居民基本生活条件的紧急救灾物资),以及公园内的避灾通道、广场和草坪(包括直升飞机停机坪)等。
日本作为地震特别频繁的国家,最为重视以城市公园为主体的避难场所的建设,强调防灾是城市公园的首要功能,并规定面积1公顷以上的城市公园都要建成防灾公园。在阪神地震中,城市公园不仅发挥了避难、防火隔离等防灾功能,还有效行使了灾民临时生活场所、医疗救助场所、救灾物资集散地、救灾人员驻扎地、倒塌建筑物临时堆放地、遇难灾民临时掩埋地等减灾救灾功能。
二、当前成都市公园防灾减灾中存在的问题
突然来袭的汶川大地震,使数以万计的成都市民涌入各个公园避难,由此暴露了成都市的公园在防灾减灾方面存在的问题。笔者以成都市在地震前一个月公布的首批26个应急避难场所中的人民公园、青少年科技公园、新华公园、浣花溪公园4个公园为例进行了震后实地考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缺乏相应的防灾规划设计
成都市区内的公园大多是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设计建造的,由于缺乏相应的防灾规划设计,因此,造成多数公园在发挥防灾减灾功能时出现问题。例如,人民公园除了通勤口和南大门,其余三个出入口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高差,且未形成完整的消防环路和避难通道(见图1);青少年科技公园只有一个出人口且四面环水,可达性较差,灾情发生后出入口容易出现拥堵现象;新华公园四周设置了较多的商铺和其他配套设施,不利于公园四周形成防火林带以防灾减灾;浣花溪公园多处空旷地(草坪、铺地)地势较低,不利于暴雨洪灾后形成避难场地。此外,市区大部分上世纪建造的公园都有围墙,如人民公园、新华公园等,造成市民避难时可达性较低。
2.缺乏必要的应急避难设施
笔者考察后发现,4个公园中均未设置应急避难标识,简易应急厕所也极度缺乏,仅新华公园有两处移动厕所,由于尚未使用,故不清楚其是否具有消便和无障碍措施。此外,笔者通过对公园工作人员的访谈得知,4个公园都尚未规划设置应急的供水装置、电网、物资仓库和监控、广播系统等避难设施。
3.缺乏安全的应急避难空间
随着生态思想和人本思想的崛起,“大草坪”、“大广场”等强调礼仪化、形式化的空间逐渐受到了学界的批判,“大水面”也由于水资源匮乏和维护成本较高而饱受质疑。笔者也曾撰文对“广场热”、“草坪热”持否定态度。对于公园来说,偌大的草坪不仅维护费用高,生态效益低,且属非人性化空间。受此影响,在本世纪初开始的新一轮公园改造和新建浪潮中,成都市一些公园内的草坪、广场被迅速“填空”,改造成乔灌木结合的立体景观,新公园中对于大面积水体、广场和草坪的设置也较为谨慎。
然而,对于应急避难的公园来说,保持一定规模的草坪、广场和水体是必需的。当前成都市许多公园有“填空”填“过”之嫌。笔者考察发现,人民公园除中心广场外,并无其他适合避难的场地,仅有的几块空地也被种上了灌木,迫使许多市民将帐篷搭建在高大乔木下(地震后常伴有雷雨天气,对于公园来说,高大乔木常为“制高点”,其下搭建帐篷有遭受雷击等次生灾害的可能,见图2)。由于人民公园位于城市中心,这个有效避难面积不足5公顷的公园,高峰时避难人数超过了5万人,存在极大的次生灾害隐患。此外,除青少年科技公园外,新华公园等其他几个公园也或多或少有类似的情况。
三、城市公园建设中的“平灾结合”规划建设思想
造成上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我国关于防灾公园的理论与实践才刚刚开始(2003年建成的北京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是我国的第一个防灾公园),成都市公布的应急避难场所的相关改造和配套建设也还未启动。因此,加强防灾公园建设已经迫在眉睫了。
可以认为,防灾公园是增加了防灾功能的城市公园,或防灾公园是同时具有游憩功能和防灾功能的城市公园。因此,“平灾结合”(平时供市民游憩,灾时供市民避难)可以作为当前我国城市公园规划建设的一项基本原则和思路。在旧公园改造和新公园建设中,确保各级公园具有一般公园和防灾公园(全部或部分防灾功能)的双重功用,使之成 为城市防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符合现阶段我国国情的。
(一)“平灾结合”的公园规划设计原则
1.安全性原则
规划平灾结合公园,首要原则是要保证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和通道的安全,确保应急避难途中和在应急避难场所内应急避难人员的安全。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和通道必须远离地震活断层、岩溶塌陷区、矿山采空区和易液化区以及地震次生灾害(尤其是火灾)源。在北方要远离城市风口,南方则要远离低洼地。
2.可达性原则
保证避难通道和应急避难场地的可达性,确保灾害发生时居民可以安全、快速抵达公园并进入应急避难场地避难。灾害发生后城市道路有可能遭受破坏,且较为拥堵,居民一般会步行至公园避难,因此,公园的布局要利于步行疏散。同时,还要保证避难通道和应急避难场地的可利用性,园内应有易于搭建临时建筑或帐篷、易于进行避难与救援活动的空旷地带。
3.人性化原则
从国内外的经验来看,灾后恢复是个漫长的过程,尤其是在灾难中失去亲人的避难人员,其精神恢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因此,公园内的小品、植物、避难设施等要尽显人性化,以创造亲和宜人的空间环境,缩短避难人员的精神恢复时间。
4.持续性原则
由于灾害有不可预见性,公园的规划设计要作长期性和持续性考虑,要通过规划设计来保障应急避难设施和应急避难物资的可持续性和长期有效性,以减少公园在防灾减灾和维护运转方面的资金投入。
5.合理性原则
规划平灾结合公园时要掌握平时利用和灾时保障之间的平衡点,公园要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充分保障安全,做到既有利于平时居民的游憩和城市景观、生态建设,又有利于灾时各类人员对公园的利用,这也是平灾结合规划建设思想的核心理念。
(二)“平灾结合”的公园规划设计要点
平灾结合公园的规划设计中要遵循规划设计原则,综合考虑常规时期与非常规时期因素,主要从场地、建筑、植物和设施四个方面考虑。
1.统筹兼顾场地规划
在公园的场地设计或改造时应有充分的调查和分析,了解地形地貌、城市风口、周边人口密度、潜在危险建筑和设施(如易燃易爆建筑、高压走廊等)的分布以及城市规划状况等。然后依据分析结果作出出人口、避难通道、避难场所、避难设施和避难功能分区的规划,做到统筹兼顾。出入口应设置在高差较小的地方,并至少考虑一处出入口有无障碍通道;公园内部的避难通道和消防通道两侧应设防火措施,尽量形成环状或网状结构以利于快速通达,并保证通道有一定的宽度,在建筑物倒塌后不降低通道的通行能力;广场、草坪等空旷避难空间应设置在地形平缓、地势较高且交通便利的地方(尽量考虑与公园中多条避难通道相连接),固定防灾公园的大型广场平时可作为集会、演艺空间,灾后可以考虑降落直升机,以利于避难和人员的疏散;应适当提高铺装面积占全园用地的比例,以提高人均避难面积;平灾结合,考虑防洪和排水方便,部分铺装可选取透水性材料,并结合设置透水管。
此外,各种形式的水体不仅可以塑造宜人的公园景观,还在隔离火势、避难生活等方面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因此,对于水体的设计,一是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和现状水体,尽量利用雨水或中水,形成适量的面状水体,选择适当的建造材料防止系统因自身腐蚀而污染景观用水,并考虑恢复或优化湿地生态系统以净化水体,平灾结合,未雨绸缪;二是应利用水道的防火隔离和水上运输作用。有条件的公园可考虑设置集景观美化与防灾减灾为一体的码头。例如,北京元大都城垣遗址防灾公园中“龙泽鱼跃”景区内就规划了人工湿地园,平时收集雨水、美化环境、净化水质,灾时用作消防用水或安全用水,洪水来临时还有一定的减灾作用;而贯穿整个公园的小月河沿线设有码头,既形成了公园的亮丽风景,灾后亦可当作陆上交通受阻时的水上通道。
2.抗震耐火的建筑设计
国内有学者通过对阪神大地震受灾情况的分析,发现火苗熄灭处一般是较宽的道路、铁路、大规模空地、连续的耐火建筑群以及小规模的空地与耐火建筑的组合处。因此,公园中的建筑要考虑防震耐火需要,层数不宜过多,面积不宜过大,建筑设计可结合地上和地下空间进行综合开发,以增强抗震强度(地下空间平时可以作为停车场、仓库,灾后可以作为救灾物资的临时储存空间)。建筑的外部和内部装饰的材料应选取耐火材料,建筑周围可以结合小规模的林地,以有利于防火和灭火。
3.安全人性的植物设计
对于平灾结合公园的植物设计,可以从防灾植被的设置和大草坪的优化(大面积草坪的设置是与当前公园的生态建设和人性化建设相矛盾的)两方面来考虑,既满足防灾避难要求,又提高公园生态效益,满足人性化和其他日常需求。
防灾植被是指能够防止和减缓火势延烧,减轻建筑落物引发的灾害,对市民避难生活起辅助作用的植被。我国大多数的公园都建有围墙,这是公园要收门票时期的产物。目前在大多数公园都免费开放的新形势下,笔者建议拆除公园围墙而代以种植防灾植被带。这样,在平时,浓密郁翠的防灾植被带仍可作为公园的“软质”围墙,便于公园管理;灾害发生时,它又可以起到外围防火、防灾的作用,人也容易从各个方向进人公园避难,增强了公园的灾时可达性。
而对于大草坪的优化,笔者认为可以在草坪上适当设计低矮的慢生树阵。在平时,树阵的加入可以提高草坪的生态、景观功能;在灾后,低矮的树阵并不妨碍草坪的应急避难功能,反之,规则的树干可以作为搭建临时帐篷的支撑,还具备了单一草坪所没有的临时生活据点的演绎空间(如临时交往、休闲、生活空间,见图3~5)。
4.完备合理的设施设置
汶川大地震后,交通、电力、通信系统的瘫痪造成抗震减灾工作进展缓慢。因此,平灾结合的公园应积极采用太阳能、风能等自然能源发电,并储备一定数量的手电筒和电池,避免因为城市供电系统瘫痪而中断公园电源及照明;宜设置包括卫星、航空等现代通信手段在内的灾时通信系统和应急避难标识系统;设置备用电源,以确保灾时信息、人流和物流的畅通;防灾公园应设置由平、灾两套线路组成的广播设施系统,平时为游人播放音乐,提供信息,灾时为避难者通报灾情,避免由恐慌引起再次伤害。
游憩设施和防灾设施的有机整合是平灾结合公园的重要特点。蓄水槽和储备仓库可结合广场或建筑物的地下空间来设置。出于平灾结合的考虑,蓄水槽平时可与城市供水系统相通,灾时关闭出水口以保证避难用水的质量,同时在公园内设置水井和人工抽水设施,并作景观处理,这样平时就可作为公园景点,而灾时则保障用水安全。
四、进一步完善公园防灾减灾功能的建议
我国的城市发展已进入了高速增长的时期,而城市遭受灾害威胁的形势也十分严峻。因此各地除了大力改造和新建平灾结合的城市防灾公园外, 还需有效借鉴日本等震害多发国家及地区的经验,进一步提高、完善城市公园的防灾减灾功能。
1.加强防灾公园的理论与法规研究
笔者通过调查发现,目前我国对于城市防灾公园的研究还仅局限于少数地区的高校及科研机构。研究内容和范围亦仅限于国外防灾公园的介绍,防灾公园的规划程序、原则和安全评价等方面的内容,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都亟待加强。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环境复杂,各类灾害频发肆虐,各地应结合自身的地域特点(如山城镇、丘陵地带、滨海城市等)和易发灾害类型,建立专门的研究机构,拓展对城市防灾公园体系、城市安全监测与预警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以减少城市灾害带来的危害。
完备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是防灾公园规划和建设的指导,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的防灾减灾立法还处于相对落后的状况。对于防灾公园的规划建设更没有日本《城市公园法》、《防灾公园计划和设计指导方针》等这些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当前,应该参照日本《防灾公园规划》,尽快组织制订适宜我国使用的防灾避难绿地系统规划及有关城市防灾公园的专项法律。
2.建构包括防灾公园体系在内的综合防灾体系
我国除北京等少数城市已建立了一定规模和数量的防灾公园外,绝大多数城市尚未建立完善的防灾公园体系。当前,世界城市公园的发展正朝着网络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我国应顺应这一发展趋势,大力建设城市公园系统,并结合旧公园的改造和新公园的建设,建构层级结构合理、相互联系紧密的城市防灾公园体系。同时,防灾公园体系要与城市防灾空间体系(包括交通体系)、防灾工作体系(包括应急指挥机构与应急反应机制、预案等)、防灾地理信息体系(包括防灾数据库)等有机协调与整合,共同建构完善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整体提升单个公园的防灾减灾能力。
3.提高防灾公园的管理水平
城市公园的所有者或者管理人(单位),应按照防灾要求划定各类功能区、安排所需设施、应急物资,并且设置标识牌。管理人员等要经常对避难场所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其完好,以保证其在发生灾害时能够有效利用。灾害发生时,公园所有者或者管理人(单位)应无偿对受灾群众开放公园。
4.强化公众的公园防灾意识
我国大部分城市处于地震多发带,但相较于日本人的“防灾意识”以及对城市公园的防灾功能的重视程度,还有较大的差距。只有在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城市公园的防灾功能才能从根本上得到强化。因此,我国要学习邻国日本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强化公众的公园防灾意识,以各类公园为载体开展防灾减灾的普及教育,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并定期进行应急避难疏散演习,从而增强公众的危机意识和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公园防灾减灾“软环境”的建设能力。
汶川大地震后,对城市公园在防灾减灾方面的研究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因此希望通过对平灾结合城市公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的探讨,为我国新建和改建防灾公园,完善城市防灾体系提供一定的参考,也希冀学术界的研究和相关实践能大量开展,使各地在灾害发生后,能迅速有效地展开救灾减灾工作,将灾害带来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责任编辑:杨 珊)
摘要:汶川大地震后对成都市的4个防灾公园的实地考察发现:城市公园在防灾减灾方面普遍缺乏相应的防灾规划设计、必要的应急避难设施以及安全的应急避难空间,因此城市公园的建设应遵循“安全性、可达性、人性化、持续性、合理性”五项平灾结合的设计原则,从场地规划、建筑设计、植物设计和设施设置等方面来规划。同时。要加强防灾公园的理论与法规研究,强化公园防灾意识,建构综合防灾体系。
中图分类号:J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474(2008)05—0072—06
城市公园是人们脑海里大自然图景在城市空间里的再现,是城市居民修复与自然分离带来的创伤、恢复身心健康的“精神家园”,是集游憩娱乐、科教健身、文化艺术、环境生态等多项功能为一体,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绿洲”。日本阪神地震和中国唐山地震等一些严重自然灾害的发生,给社会经济和人类自身带来了巨大的打击,同时也让城市公园的功能得到了拓展——“防灾减灾”。汶川地震的突然来袭再次向国人警示:我国是一个多震害国家(有40%以上地区属于7度地震烈度区,且有70%的百万以上人口的大城市处于地震区),其他灾害也频繁发生,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必须合理规划、建设包括公园在内的避难场所,以便在发生地震等灾害后尽可能地发挥防灾减灾作用。
一、城市公园的防灾减灾功能
城市公园作为城市公共空间的一部分,在发生严重灾害时可提供安全的避难救灾空间,为灾后城市恢复创造条件。城市公园内的空旷空间(草坪、广场、水体)、密林和部分设施具有防灾减灾功能,如密林可以防止火灾发生或延缓火势蔓延,减轻或防止因爆炸而产生的损害,减小沙尘暴对城市的危害,也是防止瘟疫入侵城市的天然屏障;草坪和广场可以转变为避难救灾场所,大型的空旷空间还可作救援直升机的起降场地;公园场地中大面积的透水地表可将地表水迅速渗入地下,从而为缓解洪涝灾害发挥作用;许多公园内的设施,诸如水景设施则可在灾后为避难人员提供饮用水。
根据防灾减灾的实际需求,在普通公园的基础上附加必要的防灾减灾设施,则可形成固定的防灾公园。防灾减灾设施是防灾公园的基础与保障,包括通信设施(灾时广播设备、灾时监控设备、灾时通信设备和情报设备等)、应急避难标识(包括应急避难区划平面图、设施平面图等)、水设施(抗灾贮水槽、灾时用水井、水池、人工抽水和排水设施等)、能源与照明设施(具备太阳能照明设备与备用电源)、防灾植被、简易应急厕所(适用于断水断电情形,简单易用)、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内存确保居民基本生活条件的紧急救灾物资),以及公园内的避灾通道、广场和草坪(包括直升飞机停机坪)等。
日本作为地震特别频繁的国家,最为重视以城市公园为主体的避难场所的建设,强调防灾是城市公园的首要功能,并规定面积1公顷以上的城市公园都要建成防灾公园。在阪神地震中,城市公园不仅发挥了避难、防火隔离等防灾功能,还有效行使了灾民临时生活场所、医疗救助场所、救灾物资集散地、救灾人员驻扎地、倒塌建筑物临时堆放地、遇难灾民临时掩埋地等减灾救灾功能。
二、当前成都市公园防灾减灾中存在的问题
突然来袭的汶川大地震,使数以万计的成都市民涌入各个公园避难,由此暴露了成都市的公园在防灾减灾方面存在的问题。笔者以成都市在地震前一个月公布的首批26个应急避难场所中的人民公园、青少年科技公园、新华公园、浣花溪公园4个公园为例进行了震后实地考察,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缺乏相应的防灾规划设计
成都市区内的公园大多是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设计建造的,由于缺乏相应的防灾规划设计,因此,造成多数公园在发挥防灾减灾功能时出现问题。例如,人民公园除了通勤口和南大门,其余三个出入口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高差,且未形成完整的消防环路和避难通道(见图1);青少年科技公园只有一个出人口且四面环水,可达性较差,灾情发生后出入口容易出现拥堵现象;新华公园四周设置了较多的商铺和其他配套设施,不利于公园四周形成防火林带以防灾减灾;浣花溪公园多处空旷地(草坪、铺地)地势较低,不利于暴雨洪灾后形成避难场地。此外,市区大部分上世纪建造的公园都有围墙,如人民公园、新华公园等,造成市民避难时可达性较低。
2.缺乏必要的应急避难设施
笔者考察后发现,4个公园中均未设置应急避难标识,简易应急厕所也极度缺乏,仅新华公园有两处移动厕所,由于尚未使用,故不清楚其是否具有消便和无障碍措施。此外,笔者通过对公园工作人员的访谈得知,4个公园都尚未规划设置应急的供水装置、电网、物资仓库和监控、广播系统等避难设施。
3.缺乏安全的应急避难空间
随着生态思想和人本思想的崛起,“大草坪”、“大广场”等强调礼仪化、形式化的空间逐渐受到了学界的批判,“大水面”也由于水资源匮乏和维护成本较高而饱受质疑。笔者也曾撰文对“广场热”、“草坪热”持否定态度。对于公园来说,偌大的草坪不仅维护费用高,生态效益低,且属非人性化空间。受此影响,在本世纪初开始的新一轮公园改造和新建浪潮中,成都市一些公园内的草坪、广场被迅速“填空”,改造成乔灌木结合的立体景观,新公园中对于大面积水体、广场和草坪的设置也较为谨慎。
然而,对于应急避难的公园来说,保持一定规模的草坪、广场和水体是必需的。当前成都市许多公园有“填空”填“过”之嫌。笔者考察发现,人民公园除中心广场外,并无其他适合避难的场地,仅有的几块空地也被种上了灌木,迫使许多市民将帐篷搭建在高大乔木下(地震后常伴有雷雨天气,对于公园来说,高大乔木常为“制高点”,其下搭建帐篷有遭受雷击等次生灾害的可能,见图2)。由于人民公园位于城市中心,这个有效避难面积不足5公顷的公园,高峰时避难人数超过了5万人,存在极大的次生灾害隐患。此外,除青少年科技公园外,新华公园等其他几个公园也或多或少有类似的情况。
三、城市公园建设中的“平灾结合”规划建设思想
造成上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我国关于防灾公园的理论与实践才刚刚开始(2003年建成的北京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是我国的第一个防灾公园),成都市公布的应急避难场所的相关改造和配套建设也还未启动。因此,加强防灾公园建设已经迫在眉睫了。
可以认为,防灾公园是增加了防灾功能的城市公园,或防灾公园是同时具有游憩功能和防灾功能的城市公园。因此,“平灾结合”(平时供市民游憩,灾时供市民避难)可以作为当前我国城市公园规划建设的一项基本原则和思路。在旧公园改造和新公园建设中,确保各级公园具有一般公园和防灾公园(全部或部分防灾功能)的双重功用,使之成 为城市防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符合现阶段我国国情的。
(一)“平灾结合”的公园规划设计原则
1.安全性原则
规划平灾结合公园,首要原则是要保证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和通道的安全,确保应急避难途中和在应急避难场所内应急避难人员的安全。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和通道必须远离地震活断层、岩溶塌陷区、矿山采空区和易液化区以及地震次生灾害(尤其是火灾)源。在北方要远离城市风口,南方则要远离低洼地。
2.可达性原则
保证避难通道和应急避难场地的可达性,确保灾害发生时居民可以安全、快速抵达公园并进入应急避难场地避难。灾害发生后城市道路有可能遭受破坏,且较为拥堵,居民一般会步行至公园避难,因此,公园的布局要利于步行疏散。同时,还要保证避难通道和应急避难场地的可利用性,园内应有易于搭建临时建筑或帐篷、易于进行避难与救援活动的空旷地带。
3.人性化原则
从国内外的经验来看,灾后恢复是个漫长的过程,尤其是在灾难中失去亲人的避难人员,其精神恢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因此,公园内的小品、植物、避难设施等要尽显人性化,以创造亲和宜人的空间环境,缩短避难人员的精神恢复时间。
4.持续性原则
由于灾害有不可预见性,公园的规划设计要作长期性和持续性考虑,要通过规划设计来保障应急避难设施和应急避难物资的可持续性和长期有效性,以减少公园在防灾减灾和维护运转方面的资金投入。
5.合理性原则
规划平灾结合公园时要掌握平时利用和灾时保障之间的平衡点,公园要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充分保障安全,做到既有利于平时居民的游憩和城市景观、生态建设,又有利于灾时各类人员对公园的利用,这也是平灾结合规划建设思想的核心理念。
(二)“平灾结合”的公园规划设计要点
平灾结合公园的规划设计中要遵循规划设计原则,综合考虑常规时期与非常规时期因素,主要从场地、建筑、植物和设施四个方面考虑。
1.统筹兼顾场地规划
在公园的场地设计或改造时应有充分的调查和分析,了解地形地貌、城市风口、周边人口密度、潜在危险建筑和设施(如易燃易爆建筑、高压走廊等)的分布以及城市规划状况等。然后依据分析结果作出出人口、避难通道、避难场所、避难设施和避难功能分区的规划,做到统筹兼顾。出入口应设置在高差较小的地方,并至少考虑一处出入口有无障碍通道;公园内部的避难通道和消防通道两侧应设防火措施,尽量形成环状或网状结构以利于快速通达,并保证通道有一定的宽度,在建筑物倒塌后不降低通道的通行能力;广场、草坪等空旷避难空间应设置在地形平缓、地势较高且交通便利的地方(尽量考虑与公园中多条避难通道相连接),固定防灾公园的大型广场平时可作为集会、演艺空间,灾后可以考虑降落直升机,以利于避难和人员的疏散;应适当提高铺装面积占全园用地的比例,以提高人均避难面积;平灾结合,考虑防洪和排水方便,部分铺装可选取透水性材料,并结合设置透水管。
此外,各种形式的水体不仅可以塑造宜人的公园景观,还在隔离火势、避难生活等方面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因此,对于水体的设计,一是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和现状水体,尽量利用雨水或中水,形成适量的面状水体,选择适当的建造材料防止系统因自身腐蚀而污染景观用水,并考虑恢复或优化湿地生态系统以净化水体,平灾结合,未雨绸缪;二是应利用水道的防火隔离和水上运输作用。有条件的公园可考虑设置集景观美化与防灾减灾为一体的码头。例如,北京元大都城垣遗址防灾公园中“龙泽鱼跃”景区内就规划了人工湿地园,平时收集雨水、美化环境、净化水质,灾时用作消防用水或安全用水,洪水来临时还有一定的减灾作用;而贯穿整个公园的小月河沿线设有码头,既形成了公园的亮丽风景,灾后亦可当作陆上交通受阻时的水上通道。
2.抗震耐火的建筑设计
国内有学者通过对阪神大地震受灾情况的分析,发现火苗熄灭处一般是较宽的道路、铁路、大规模空地、连续的耐火建筑群以及小规模的空地与耐火建筑的组合处。因此,公园中的建筑要考虑防震耐火需要,层数不宜过多,面积不宜过大,建筑设计可结合地上和地下空间进行综合开发,以增强抗震强度(地下空间平时可以作为停车场、仓库,灾后可以作为救灾物资的临时储存空间)。建筑的外部和内部装饰的材料应选取耐火材料,建筑周围可以结合小规模的林地,以有利于防火和灭火。
3.安全人性的植物设计
对于平灾结合公园的植物设计,可以从防灾植被的设置和大草坪的优化(大面积草坪的设置是与当前公园的生态建设和人性化建设相矛盾的)两方面来考虑,既满足防灾避难要求,又提高公园生态效益,满足人性化和其他日常需求。
防灾植被是指能够防止和减缓火势延烧,减轻建筑落物引发的灾害,对市民避难生活起辅助作用的植被。我国大多数的公园都建有围墙,这是公园要收门票时期的产物。目前在大多数公园都免费开放的新形势下,笔者建议拆除公园围墙而代以种植防灾植被带。这样,在平时,浓密郁翠的防灾植被带仍可作为公园的“软质”围墙,便于公园管理;灾害发生时,它又可以起到外围防火、防灾的作用,人也容易从各个方向进人公园避难,增强了公园的灾时可达性。
而对于大草坪的优化,笔者认为可以在草坪上适当设计低矮的慢生树阵。在平时,树阵的加入可以提高草坪的生态、景观功能;在灾后,低矮的树阵并不妨碍草坪的应急避难功能,反之,规则的树干可以作为搭建临时帐篷的支撑,还具备了单一草坪所没有的临时生活据点的演绎空间(如临时交往、休闲、生活空间,见图3~5)。
4.完备合理的设施设置
汶川大地震后,交通、电力、通信系统的瘫痪造成抗震减灾工作进展缓慢。因此,平灾结合的公园应积极采用太阳能、风能等自然能源发电,并储备一定数量的手电筒和电池,避免因为城市供电系统瘫痪而中断公园电源及照明;宜设置包括卫星、航空等现代通信手段在内的灾时通信系统和应急避难标识系统;设置备用电源,以确保灾时信息、人流和物流的畅通;防灾公园应设置由平、灾两套线路组成的广播设施系统,平时为游人播放音乐,提供信息,灾时为避难者通报灾情,避免由恐慌引起再次伤害。
游憩设施和防灾设施的有机整合是平灾结合公园的重要特点。蓄水槽和储备仓库可结合广场或建筑物的地下空间来设置。出于平灾结合的考虑,蓄水槽平时可与城市供水系统相通,灾时关闭出水口以保证避难用水的质量,同时在公园内设置水井和人工抽水设施,并作景观处理,这样平时就可作为公园景点,而灾时则保障用水安全。
四、进一步完善公园防灾减灾功能的建议
我国的城市发展已进入了高速增长的时期,而城市遭受灾害威胁的形势也十分严峻。因此各地除了大力改造和新建平灾结合的城市防灾公园外, 还需有效借鉴日本等震害多发国家及地区的经验,进一步提高、完善城市公园的防灾减灾功能。
1.加强防灾公园的理论与法规研究
笔者通过调查发现,目前我国对于城市防灾公园的研究还仅局限于少数地区的高校及科研机构。研究内容和范围亦仅限于国外防灾公园的介绍,防灾公园的规划程序、原则和安全评价等方面的内容,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都亟待加强。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环境复杂,各类灾害频发肆虐,各地应结合自身的地域特点(如山城镇、丘陵地带、滨海城市等)和易发灾害类型,建立专门的研究机构,拓展对城市防灾公园体系、城市安全监测与预警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以减少城市灾害带来的危害。
完备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是防灾公园规划和建设的指导,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的防灾减灾立法还处于相对落后的状况。对于防灾公园的规划建设更没有日本《城市公园法》、《防灾公园计划和设计指导方针》等这些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当前,应该参照日本《防灾公园规划》,尽快组织制订适宜我国使用的防灾避难绿地系统规划及有关城市防灾公园的专项法律。
2.建构包括防灾公园体系在内的综合防灾体系
我国除北京等少数城市已建立了一定规模和数量的防灾公园外,绝大多数城市尚未建立完善的防灾公园体系。当前,世界城市公园的发展正朝着网络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我国应顺应这一发展趋势,大力建设城市公园系统,并结合旧公园的改造和新公园的建设,建构层级结构合理、相互联系紧密的城市防灾公园体系。同时,防灾公园体系要与城市防灾空间体系(包括交通体系)、防灾工作体系(包括应急指挥机构与应急反应机制、预案等)、防灾地理信息体系(包括防灾数据库)等有机协调与整合,共同建构完善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整体提升单个公园的防灾减灾能力。
3.提高防灾公园的管理水平
城市公园的所有者或者管理人(单位),应按照防灾要求划定各类功能区、安排所需设施、应急物资,并且设置标识牌。管理人员等要经常对避难场所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其完好,以保证其在发生灾害时能够有效利用。灾害发生时,公园所有者或者管理人(单位)应无偿对受灾群众开放公园。
4.强化公众的公园防灾意识
我国大部分城市处于地震多发带,但相较于日本人的“防灾意识”以及对城市公园的防灾功能的重视程度,还有较大的差距。只有在思想上引起足够的重视,城市公园的防灾功能才能从根本上得到强化。因此,我国要学习邻国日本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强化公众的公园防灾意识,以各类公园为载体开展防灾减灾的普及教育,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并定期进行应急避难疏散演习,从而增强公众的危机意识和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公园防灾减灾“软环境”的建设能力。
汶川大地震后,对城市公园在防灾减灾方面的研究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因此希望通过对平灾结合城市公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的探讨,为我国新建和改建防灾公园,完善城市防灾体系提供一定的参考,也希冀学术界的研究和相关实践能大量开展,使各地在灾害发生后,能迅速有效地展开救灾减灾工作,将灾害带来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责任编辑:杨 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