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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幸福;幸福指数;幸福最大化;生活质量;社会福利
摘要: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幸福研究日益成为经济学界关注的焦点。目前,此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幸福的概念、测量和前因变量三个方面:研究者对幸福是什么仍是众说纷纭;测量幸福的方法有传统定量分析法、日重现法和幸福指数法;而前因变量的研究则涉及人格因素、社会人口因素、情形性因素、经济性因素和体制性因素。综合当前研究成果,明确界定幸福的基础概念,进一步完善量表,进行幸福的系统化理论研究及动态化探讨应是未来研究的趋向。
中图分类号:1706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474(2010)01-0021-06
一、幸福研究的兴起
经济学对幸福的研究始于古典派经济学家所建立的政治经济学,但他们讨论的主题不是幸福,而是物质财富。事实上,幸福研究一直包含在经济学研究的发展过程中,但不是关注的焦点。随着经济学逐渐与伦理学分离、幸福水平无法量化以及受经济学的边际革命等原因的影响,经济学家将注意力集中于主观满足的客观对应物上,用效用和偏好来替代幸福,使幸福研究淡出主流经济学的视野。直到Eastedin和scitOVSky将经济研究直接聚集于幸福,才使幸福问题重新得到了重视。他们认为财富增加时,人们的平均幸福水平并未随之提高,即“幸福悖论”问题。这样,幸福研究在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及心理学家中赢得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而且也获得了政府和公众越来越多的注意。社会科学家引入了生活质量的社会指标概念,经济学家研究量化生活质量概念的可操作方法以达到某种社会可说明性,心理学家早期将幸福这个概念用于精神健康的研究中,后来又将其运用于生活质量健康问卷调查中;政府机构则开始用国民幸福总值、幸福指数等概念指标来衡量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水平。
二、幸福的概念
追溯历史,从欧洲的古希腊时代、中国的先秦时代开始,哲学家、经济学家等就对幸福内涵进行了繁琐却是有益的探索。在哲学上,最早对幸福进行研究的是梭伦,他认为幸福是人所追求的最高目的,幸福在于善始善终。苏格拉底认为幸福是由智慧和知识决定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关于人的功能之最充分的发挥。中世纪的宗教神学家们认为幸福只存在于天堂中,灵魂进入天堂和上帝统一起来,才是最高的幸福。在经济学上,艾考斯认为幸福与快乐是一回事,经济的任务是致力于福利,亦即致力于人类的快乐;莱亚德认为幸福无疑是社会唯一值得努力并采取行动来使整个社会和个人获得最大幸福的目标。在中国古代,最早较系统地论述幸福问题的当推春秋中叶以前的《尚书·洪范》,该书用“向用五福,威用六极”来说明构成人生的幸与不幸。然而,自春秋之后,思想家和政治家都开始回避幸福,既不提倡追求幸福也不主张追求幸福。儒、道、佛三家的学说没有对幸福或者福作出明确统一的定义,而仅体现在他们的人生哲学之中。此后,崇德弃福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在近现代,赵汀阳认为幸福是人生价值的实现,是行为的主动性过程和创造性过程;林剑把幸福诠释为与理性、德行相联系的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活动。
三、幸福的测量
幸福研究已经成为经济学中最具有吸引力的新发展之一。在经济学中,幸福研究将调查报告所得的主观幸福度作为效用的替代尺度,这使研究者们能够对幸福进行测量分析。
1、传统定量分析法
幸福的最初量度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他用一种独特的方法计算出,王者的生活比独裁者的生活快乐729倍。而边沁把幸福体验联系到“数”的意义并认为幸福总量可以计算,伦理就是对幸福总量的计算。边沁对于幸福的数量意义的注重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提出了测算幸福的七个描述性指标,即强度、持续性、确实性、远近性、因缘性、纯粹性、广延性,以指导人们的选择行为;二是提出了14种基本的幸福需要;三是提出了幸福对于利益攸关人数的数量意义,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社会功利主义原则。边沁还设计了一套完整的计算方法来度量个人的幸福状态以及社会的幸福趋势。由于过分注重构成幸福情感要素的量,边沁的研究受到了广泛的质疑,但他的努力激发了人们度量幸福的兴趣。19世纪70年代,杰文斯在边沁的关于幸福的数理意义的思想基础上,提出了幸福、快乐、痛苦、劳动、效用、价值、财富、货币和资本等等都包含着数量的概念,因而可以推测出可以测定的重要观点,并提到了测量个人情感的基数尺度概念。在此基础上,杰文斯进一步认为,经济学的目的就是研究如何以最小痛苦换取最大幸福;人们消费的目的便是追求快乐减免痛苦,而物品能给人们带来快乐的性质便是物品的效用,因此可用劳动苦乐均衡分析来度量人们的幸福。
在经济学中,幸福转化为效用,经济学家由此对效用的度量问题进行了长期的争论,形成了基数效用与序数效用两种基本意见。旧福利经济学创立者庇古认为,福利就是人们对享受或满足的心理反应,福利有社会福利和经济福利之分,社会福利中能够用货币衡量的那部分是经济福利。在庇古看来,经济福利主要体现在商品对消费者的效用上,因此,可以用效用的大小和变动来表示个人福利的增减。在计算经济福利时,庇古提出了边际效用基数论。按照这种观点,消费者购买某种商品所获得的效用,可以用边际单位商品的价格来表示。新福利经济学则认为,庇古的基数法则过于简单,由于个人所得到的效用没有可比性,因而不能简单地用基数来表示效用的大小,只能用序数表示出效用水平的等级。在序数论的基础上,新福利经济学用社会福利函数来表示人们的幸福最大化,但受到阿罗不可能定理所带来的严重质疑。面对责难,森认为,既然序数效用无法提供相对充分的人际间效应比较方面的信息,考虑社会选择的问题显然就没有现实意义。而使用基数效用却可获得人际间比较方面的充分信息,从而可以得出一定的社会排序。森针对个人效用指标衡量社会福利存在的缺陷,提出能力中心观来取代幸福的效用观。森采用基数效用理论来分析社会福利,是对幸福研究的一种回归。因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森又回到了经济学的古典精神,即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关注人的福利和幸福,关注普遍的人类命运,而不是仅仅关注经济增长和资源配置。
2、日重现法
卡尼曼提出的日重现法是一种微观测度方法,他认为这种方法可以推广到宏观上去,用于描述整个社会的幸福水平。日重现法就是根据一定问题的框架,引导被测试者回忆、再现一天中有关快乐与幸福的状态,并对这种状态进行评估的测评方法。卡尼曼通过实验心理学的方法把人的行为置于可重复观测的实验中,证明了当期体验效用的客观性和快乐与痛苦的体验效用的可测度性。客观性幸福是一个基于当期的概念,它通过对精确瞬间的情感状态的及时测度而成为可用指标。幸福的体验效用的客观性,主要是靠确定它们在二维空间中的位置来获得的,这个二维空间主要由效价和觉 醒程度这两个维度来界定。日重现法则结合时间一预算法和体验取样法来评估人们如何花费他们的时间、如何体验他们生活中各种不同的活动。简单地讲,该小组设计了一种新的描述个人日常生活体验的方法,用于评价人们在某一特定情景中是如何度过这段时间的,对其中的活动的体验如何。日重现法的主要要点:引出访问对象前一天生活的细节描述;根据逼近连续结果的目标,进行实时体验测度;程序设计可以支持不遗漏特殊生活片断的回忆;将生活片断所处的客观环境数据用结构化的方式引出;对每个片断中的情感体验进行多维描述。日重现法虽然能获得研究者所需要的资料,但记忆效应会扰乱对幸福的正确评估。
3、幸福指数法
幸福星球指数反映了一个社会、国家或团体消耗每单位星球资源所带来的平均幸福年。测量该指数的目的在于比较各国和地区将天然资源转化为人民的生活幸福与寿命的效率。幸福星球指数以人类幸福作为最终目的,资源消耗作为基本投入,从而确定发展的目标是在公平和合理的资源消耗的限制下来获得高水平的幸福,它由多个变量合成,每一个变量都反映人类活动与环境的不同侧面。通过这个指标,可以看到自然资源的耗费以及不同幸福水平的实现。另外,目前,国际上最具权威的幸福指数(H印piness Index)是由美国世界价值研究机构公布的。它使用两种不同的方法度量个人幸福:第一种方法通过对被访问者的调查结果进行处理后得出。问题只有一个,而且非常简单,即把所有的事情加在一起,你认为你是,非常幸福、十分幸福、不很幸福还是不幸福。通过对受访者答案的统计处理得出各个国家的幸福指数。第二种方法是问被调查者有多幸福,同时还问他们有多满意。对这些结果进行整合,可以度量他们的主观福利,主观福利被认为是与幸福同义的一个术语。问题是:考虑所有的事情,这些天你自己的生活满意度是多少(用1到10衡量)。将这个结果与第一种方法的结果结合在一起,可以得出一些国家的主观福利水平排名。再有,德国经济研究院所进行的生活满意度调查,也是采用一组数字代表不同的生活满意度,根据受访者的答案进行相关统计分析,进而得到具体的幸福指数。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研究幸福指数,各地政府、研究机构及学者也积极地参与幸福指数指标体系的构建和实践。中国社会调查所从1995年开始,每年进行一次常规民意调查,旨在了解公众对现状的满意程度和幸福程度。傅红春编制的中国民众收入满足度与生活幸福度水平量表就涉及23个指标。
四、幸福的影响因素
对幸福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人格因素、社会人口因素、经济因素、情形性因素以及体制性因素上,本文也主要从这些方面对此领域研究进行回顾。
1、人格因素
在许多研究中,人格被证明是幸福的一个强有力预测因子。人格因素主要包括外向性和神经质、自尊、自控等。在外向性和神经质方面,许多研究显示,外向性性格对幸福有帮助,而神经质性格能够导致不幸福。一个主要原因可能是外向性人对奖励很敏感,当他们面对这些奖励性刺激因素时,他们会经历一种更为积极的情感。在自尊方面,Kwan等人研究发现在美国自尊和生活满意度之间有强相关关系;但在中国香港,和谐的人际关系也是生活满意度的强有力的预测器。这表明在具有集体高于个体价值观的文化中,高度的自我保护可能不是幸福感强有力的预测指标。在自控方面,Lachman和Weaver发现控制信念缓和了低收入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作用。但是,很难分清与乐观和控制预期相关的认知过程是高幸福度的成因还是结果。此外,还有一些范围相对较窄的特质,如抑制性防御、信任、控制源、控制欲、能吃苦等,都显示出与幸福感有中等程度相关。
2、社会人口因素
社会人口因素的研究主要包括年龄、婚姻状况和教育等。在年龄方面,早期研究者认为年龄与幸福之间存在线性关系。然而,这种积极关系受到了人们的挑战。Diener等认为,年龄与幸福的关系依赖于被测量的幸福成分和年龄引起的幸福度的不同下降水平,而这又取决于所使用的测量类型。但一些经济学家发现年龄与幸福之间存在U型关系。Blanehflower和Oswald通过相关研究发现,年龄与幸福之间存在着U型关系。但也有一部分学者提出年龄与生活满意度之间的关系呈现倒u型特征。Mroczek和Spiro通过经验分析发现年龄和幸福有一个倒U型曲线关系,人们的生活满意度将在65岁之前一直增加,在65岁之后则开始下降。但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变化速率。在婚姻状况方面,Glenn研究发现,相比离婚人士,已婚人士更加幸福、快乐;相比男性,女性稍微幸福。通过后期研究,他们认为婚姻,特别是幸福婚姻,是个人总体幸福的最重要因素。近年来,已婚者和从未结婚者的幸福水平差异变得越来越小。这种幸福差异之所以减少,既因为未婚者所经历的幸福水平越来越高,也因为已婚者所经历的幸福水平越来越低。在教育方面,对于教育与幸福的关系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否认两者之间的联系;另一种则承认它们之间的关系,并试图确定这种关系的大小。持否定观点的人认为,教育对幸福的影响并不大,而且经常和收入、职业等因素共同对幸福起作用。
3、情形性因素
情形性因素的研究主要包括工作条件、社会关系以及文化等方面。在工作方面,研究者在工作与幸福之间的关系上还存在争议。Dubin研究认为,工作和非工作生活是严格分开的,没有明显的相互影响。而绝大多数研究者还是认为工作满意度与生活满意度之间存在着正效应关系。Van Praag等人甚至声称,生活满意度是各层面满意度的总和。但是我们必须要考虑到各层面之间的互动作用,因果关系也可能是双向的。在社会关系方面,研究者认为社会关系是影响幸福度的主要因素之一。良好的社会关系可以增加人们的幸福水平,而不良的社会关系则会降低人们的幸福水平。社会关系具有重要的社会支持作用。Krause等人研究了老年人提供支持给他人与其自身幸福感的关系,结果表明,提供非正式帮助给他人可能提高控制感,而高控制者的抑郁症状较少。在文化方面,文化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影响着幸福水平。不同的文化对于幸福生活的判断标准有所不同。Oishi等测量了个人主义一集体主义文化在区域性与总体的生活满意中的作用,结果发现,个人主义文化中,自我与生活满意的相关程度要比集体主义文化高,即使在控制了国家间收入差异后也是如此。Markus和Kitayama认为实现社会目标和父母的愿望并不一定产生幸福感,但是正是这些规范最可能产生生活意义观念。
4、经济因素
经济因素的研究主要包括收入、失业和通货膨胀等方面。在收入方面,研究者对收入与幸福之间的关系存有争议。早期经济学家都理所当然地认为,更高的收入会导致更高的幸福水平。Easterlin 则认为收入增加并不一定导致快乐增加,原因可能在于人们对于快乐具有很强的适应性以及人们对于收入的期望水平的改变。一些学者认为收入与幸福之间关系的研究会受到个体间性格、经历等因素的影响。如Frey和Stutzer研究发现,各国的收入与幸福水平之间的积极关系也许是收入以外的其他因素所导致的,民主条件、人权等均可促进幸福水平随收入而升高。在失业方面,传统观点认为,失业是自愿的,因而失业过程中没有效用损失。然而,幸福研究的结论与此形成鲜明对比,所有使用幸福数据开展的研究都发现,失业会给那些受其影响者带来重大不幸福。Clark和Oswald研究表明,绝大多数失业不是自愿的,并得出结论:失业对幸福的影响程度超过其他任何因素,包括那些诸如离婚和分居等重要的消极因素。在通货膨胀方面,传统的经济理论认为,通货膨胀本身并不会真正影响人们的生活,即便产生影响,至多也是未预见的价格升高所产生的影响。但是幸福研究得出的结论并不支持这种说法。相关研究显示,通货膨胀确实会伤害人们,而不管它是可预期的还是不可预期的。如Di Tella等人研究显示,将所有包括收入与失业在内的影响因素保持不变,随着通货膨胀率的增加,平均幸福水平就会降低。可见,人们之所以厌恶通货膨胀,主要是因为他们担心生活水平会有所降低,收入分配会有所恶化,而且他们还担心产生政治与经济方面的动荡以及国家声望的丧失。
5、体制性因素
体制性因素的研究主要包括不公平的制度、政治权力的分散程度和公民直接参与政治的权利等。在不公平方面,不公平显然对人们的快乐具有负面影响,但同我们通常想象不同的是,这种影响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具有很大的差异。在显著不公、政策环境恶劣、劳动力市场效率低下的国家和地区,不公平更多的是一种持久性的歧视或特权,而不是如发达国家那样的机会或流动性。在政治制度方面,研究显示,在发达国家,政治自由、经济自由和个人自由与幸福水平之间存在一种积极的关系。而在发展中国家,这种关系表现的程度很悬殊。Frey和Stutzer研究发现,一个透明、宽松、分权的政治安排对于人们的快乐也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他们也有力地证明以及实验化地显示,政治分权和公民的政治参与可能性对幸福水平有关键性的决定作用C163。因此,对公共决策制定的直接参与能够非常显著地有助于幸福水平的升高。这种效应不仅可以归因于公共政策和公民期望的接近程度,而且也可以归因于参与权本身。这些发现从很大程度上不同于那种认为幸福只依赖于人们本身个性特征的观点,幸福并不仅仅存在于个人领域内,宪法安排以及具体的制度都会对人们的幸福水平产生关键影响。
五、小结和展望
幸福研究在国内外都是一个全新而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的课题。经济学家们所作的系统幸福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许多重要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如截至目前,学界对幸福的概念、结构、维度划分等基础性问题都还没有达成统一的认识,关于幸福的实现方式和心理机制是人类所共有的,还是不同文化所特有的,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仍是普遍争议的问题,这更增加了这些问题的复杂性,人们甚至根本不知道什么使他们幸福,什么使他们不幸福,而这正好为将来进一步研究确立了方向。
(1)幸福的基础概念界定。虽然哲人们一直在探索幸福问题并回答如何增进幸福,但目前幸福研究在经济学和管理领域才只是刚刚开始,尚处于起步阶段,学者们对幸福的定义也处于争议之中,而且存在偏颇,大多数学者只看到了其中的一个或两个方面。正如Diener所言:虽然人们已经对幸福的产生与发展过程有了相当的了解,但幸福主题本身仍然存在众多值得研究的地方。源概念的认知分歧必将使不同学者的研究丧失一个可以比较的平台。因此,要实现对幸福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的提升,应建立在幸福本身尤其是其内涵、特征、维度明确的基础上。同时,由于幸福内涵丰富,涉及多个层面,不能单纯用幸福的一个变量展开研究,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区分幸福的维度,探讨幸福内在各维度与其他变量的相关和因果关系,才能对实践应用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2)幸福的系统理论研究。目前,较少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幸福的前因后果进行系统的研究。在有限的采用实证研究的文献中,往往只考察了幸。福与为数有限的几个影响变量的关系,即人们对影响幸福的系统变量的忽视。人们只是关注金钱、收入等的增长,而忽视了健康、亲情、生态、人际关系、社会公正、公共福利等因素造成的影响。而现实中,幸福是多个变量影响的结果,幸福与这些变量都具有明显相关性,因此只研究一两个变量,而控制大部分变量的做法,很难得出可靠的结论。所以,如何构建一个系统综合模型,全面系统地研究幸福的影响因素、调节因素、结果变量等,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3)幸福量表的开发和测量。鉴于幸福水平本身的主观性与不稳定性,首先需要对幸福本身做出科学的度量。幸福度量的方法包括两大类:一类以心理学研究为基础,侧重于研究微观个体的幸福感;另一类以经济学研究为代表,侧重于度量宏观总体的幸福程度,典型方法为核算国民幸福总值。但目前,对国民幸福总值的研究还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上,缺乏可操作性。因此,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份真正国民幸福总值调查报告。相较而言,幸福指数的测量已经取得一定的进展。另外,对幸福度量的两种方法如何相互转换以及怎样把量表应用于特定领域仍缺乏研究。再有,在跨国研究中应用更先进的评估衡量方法以及完善幸福的衡量方法也是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可见,在国内外均缺乏成熟的幸福量表情况下,量表的开发有助于人们摆脱以前主观判断可能带来的偏差,使理论研究成果更具客观性和普适性。
(4)幸福的动态变化研究。幸福水平的最大化是指幸福水平在整个时间段上的最大化,而绝不仅仅是某一时点上的最大化,换言之,幸福水平最大化的研究应当建立在动态分析的基础上,这对于人们的幸福水平更具有实际解释力。而结合当前中国社会经济转型和构建和谐社会背景开展幸福研究,对于丰富和谐社会理论,构建科学发展观,最大化人们的幸福水平,帮助人们适应社会经济转型等更具有时代意义和应用价值。
摘要: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幸福研究日益成为经济学界关注的焦点。目前,此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幸福的概念、测量和前因变量三个方面:研究者对幸福是什么仍是众说纷纭;测量幸福的方法有传统定量分析法、日重现法和幸福指数法;而前因变量的研究则涉及人格因素、社会人口因素、情形性因素、经济性因素和体制性因素。综合当前研究成果,明确界定幸福的基础概念,进一步完善量表,进行幸福的系统化理论研究及动态化探讨应是未来研究的趋向。
中图分类号:1706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474(2010)01-0021-06
一、幸福研究的兴起
经济学对幸福的研究始于古典派经济学家所建立的政治经济学,但他们讨论的主题不是幸福,而是物质财富。事实上,幸福研究一直包含在经济学研究的发展过程中,但不是关注的焦点。随着经济学逐渐与伦理学分离、幸福水平无法量化以及受经济学的边际革命等原因的影响,经济学家将注意力集中于主观满足的客观对应物上,用效用和偏好来替代幸福,使幸福研究淡出主流经济学的视野。直到Eastedin和scitOVSky将经济研究直接聚集于幸福,才使幸福问题重新得到了重视。他们认为财富增加时,人们的平均幸福水平并未随之提高,即“幸福悖论”问题。这样,幸福研究在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及心理学家中赢得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而且也获得了政府和公众越来越多的注意。社会科学家引入了生活质量的社会指标概念,经济学家研究量化生活质量概念的可操作方法以达到某种社会可说明性,心理学家早期将幸福这个概念用于精神健康的研究中,后来又将其运用于生活质量健康问卷调查中;政府机构则开始用国民幸福总值、幸福指数等概念指标来衡量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水平。
二、幸福的概念
追溯历史,从欧洲的古希腊时代、中国的先秦时代开始,哲学家、经济学家等就对幸福内涵进行了繁琐却是有益的探索。在哲学上,最早对幸福进行研究的是梭伦,他认为幸福是人所追求的最高目的,幸福在于善始善终。苏格拉底认为幸福是由智慧和知识决定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关于人的功能之最充分的发挥。中世纪的宗教神学家们认为幸福只存在于天堂中,灵魂进入天堂和上帝统一起来,才是最高的幸福。在经济学上,艾考斯认为幸福与快乐是一回事,经济的任务是致力于福利,亦即致力于人类的快乐;莱亚德认为幸福无疑是社会唯一值得努力并采取行动来使整个社会和个人获得最大幸福的目标。在中国古代,最早较系统地论述幸福问题的当推春秋中叶以前的《尚书·洪范》,该书用“向用五福,威用六极”来说明构成人生的幸与不幸。然而,自春秋之后,思想家和政治家都开始回避幸福,既不提倡追求幸福也不主张追求幸福。儒、道、佛三家的学说没有对幸福或者福作出明确统一的定义,而仅体现在他们的人生哲学之中。此后,崇德弃福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在近现代,赵汀阳认为幸福是人生价值的实现,是行为的主动性过程和创造性过程;林剑把幸福诠释为与理性、德行相联系的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活动。
三、幸福的测量
幸福研究已经成为经济学中最具有吸引力的新发展之一。在经济学中,幸福研究将调查报告所得的主观幸福度作为效用的替代尺度,这使研究者们能够对幸福进行测量分析。
1、传统定量分析法
幸福的最初量度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他用一种独特的方法计算出,王者的生活比独裁者的生活快乐729倍。而边沁把幸福体验联系到“数”的意义并认为幸福总量可以计算,伦理就是对幸福总量的计算。边沁对于幸福的数量意义的注重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提出了测算幸福的七个描述性指标,即强度、持续性、确实性、远近性、因缘性、纯粹性、广延性,以指导人们的选择行为;二是提出了14种基本的幸福需要;三是提出了幸福对于利益攸关人数的数量意义,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社会功利主义原则。边沁还设计了一套完整的计算方法来度量个人的幸福状态以及社会的幸福趋势。由于过分注重构成幸福情感要素的量,边沁的研究受到了广泛的质疑,但他的努力激发了人们度量幸福的兴趣。19世纪70年代,杰文斯在边沁的关于幸福的数理意义的思想基础上,提出了幸福、快乐、痛苦、劳动、效用、价值、财富、货币和资本等等都包含着数量的概念,因而可以推测出可以测定的重要观点,并提到了测量个人情感的基数尺度概念。在此基础上,杰文斯进一步认为,经济学的目的就是研究如何以最小痛苦换取最大幸福;人们消费的目的便是追求快乐减免痛苦,而物品能给人们带来快乐的性质便是物品的效用,因此可用劳动苦乐均衡分析来度量人们的幸福。
在经济学中,幸福转化为效用,经济学家由此对效用的度量问题进行了长期的争论,形成了基数效用与序数效用两种基本意见。旧福利经济学创立者庇古认为,福利就是人们对享受或满足的心理反应,福利有社会福利和经济福利之分,社会福利中能够用货币衡量的那部分是经济福利。在庇古看来,经济福利主要体现在商品对消费者的效用上,因此,可以用效用的大小和变动来表示个人福利的增减。在计算经济福利时,庇古提出了边际效用基数论。按照这种观点,消费者购买某种商品所获得的效用,可以用边际单位商品的价格来表示。新福利经济学则认为,庇古的基数法则过于简单,由于个人所得到的效用没有可比性,因而不能简单地用基数来表示效用的大小,只能用序数表示出效用水平的等级。在序数论的基础上,新福利经济学用社会福利函数来表示人们的幸福最大化,但受到阿罗不可能定理所带来的严重质疑。面对责难,森认为,既然序数效用无法提供相对充分的人际间效应比较方面的信息,考虑社会选择的问题显然就没有现实意义。而使用基数效用却可获得人际间比较方面的充分信息,从而可以得出一定的社会排序。森针对个人效用指标衡量社会福利存在的缺陷,提出能力中心观来取代幸福的效用观。森采用基数效用理论来分析社会福利,是对幸福研究的一种回归。因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森又回到了经济学的古典精神,即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关注人的福利和幸福,关注普遍的人类命运,而不是仅仅关注经济增长和资源配置。
2、日重现法
卡尼曼提出的日重现法是一种微观测度方法,他认为这种方法可以推广到宏观上去,用于描述整个社会的幸福水平。日重现法就是根据一定问题的框架,引导被测试者回忆、再现一天中有关快乐与幸福的状态,并对这种状态进行评估的测评方法。卡尼曼通过实验心理学的方法把人的行为置于可重复观测的实验中,证明了当期体验效用的客观性和快乐与痛苦的体验效用的可测度性。客观性幸福是一个基于当期的概念,它通过对精确瞬间的情感状态的及时测度而成为可用指标。幸福的体验效用的客观性,主要是靠确定它们在二维空间中的位置来获得的,这个二维空间主要由效价和觉 醒程度这两个维度来界定。日重现法则结合时间一预算法和体验取样法来评估人们如何花费他们的时间、如何体验他们生活中各种不同的活动。简单地讲,该小组设计了一种新的描述个人日常生活体验的方法,用于评价人们在某一特定情景中是如何度过这段时间的,对其中的活动的体验如何。日重现法的主要要点:引出访问对象前一天生活的细节描述;根据逼近连续结果的目标,进行实时体验测度;程序设计可以支持不遗漏特殊生活片断的回忆;将生活片断所处的客观环境数据用结构化的方式引出;对每个片断中的情感体验进行多维描述。日重现法虽然能获得研究者所需要的资料,但记忆效应会扰乱对幸福的正确评估。
3、幸福指数法
幸福星球指数反映了一个社会、国家或团体消耗每单位星球资源所带来的平均幸福年。测量该指数的目的在于比较各国和地区将天然资源转化为人民的生活幸福与寿命的效率。幸福星球指数以人类幸福作为最终目的,资源消耗作为基本投入,从而确定发展的目标是在公平和合理的资源消耗的限制下来获得高水平的幸福,它由多个变量合成,每一个变量都反映人类活动与环境的不同侧面。通过这个指标,可以看到自然资源的耗费以及不同幸福水平的实现。另外,目前,国际上最具权威的幸福指数(H印piness Index)是由美国世界价值研究机构公布的。它使用两种不同的方法度量个人幸福:第一种方法通过对被访问者的调查结果进行处理后得出。问题只有一个,而且非常简单,即把所有的事情加在一起,你认为你是,非常幸福、十分幸福、不很幸福还是不幸福。通过对受访者答案的统计处理得出各个国家的幸福指数。第二种方法是问被调查者有多幸福,同时还问他们有多满意。对这些结果进行整合,可以度量他们的主观福利,主观福利被认为是与幸福同义的一个术语。问题是:考虑所有的事情,这些天你自己的生活满意度是多少(用1到10衡量)。将这个结果与第一种方法的结果结合在一起,可以得出一些国家的主观福利水平排名。再有,德国经济研究院所进行的生活满意度调查,也是采用一组数字代表不同的生活满意度,根据受访者的答案进行相关统计分析,进而得到具体的幸福指数。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研究幸福指数,各地政府、研究机构及学者也积极地参与幸福指数指标体系的构建和实践。中国社会调查所从1995年开始,每年进行一次常规民意调查,旨在了解公众对现状的满意程度和幸福程度。傅红春编制的中国民众收入满足度与生活幸福度水平量表就涉及23个指标。
四、幸福的影响因素
对幸福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人格因素、社会人口因素、经济因素、情形性因素以及体制性因素上,本文也主要从这些方面对此领域研究进行回顾。
1、人格因素
在许多研究中,人格被证明是幸福的一个强有力预测因子。人格因素主要包括外向性和神经质、自尊、自控等。在外向性和神经质方面,许多研究显示,外向性性格对幸福有帮助,而神经质性格能够导致不幸福。一个主要原因可能是外向性人对奖励很敏感,当他们面对这些奖励性刺激因素时,他们会经历一种更为积极的情感。在自尊方面,Kwan等人研究发现在美国自尊和生活满意度之间有强相关关系;但在中国香港,和谐的人际关系也是生活满意度的强有力的预测器。这表明在具有集体高于个体价值观的文化中,高度的自我保护可能不是幸福感强有力的预测指标。在自控方面,Lachman和Weaver发现控制信念缓和了低收入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作用。但是,很难分清与乐观和控制预期相关的认知过程是高幸福度的成因还是结果。此外,还有一些范围相对较窄的特质,如抑制性防御、信任、控制源、控制欲、能吃苦等,都显示出与幸福感有中等程度相关。
2、社会人口因素
社会人口因素的研究主要包括年龄、婚姻状况和教育等。在年龄方面,早期研究者认为年龄与幸福之间存在线性关系。然而,这种积极关系受到了人们的挑战。Diener等认为,年龄与幸福的关系依赖于被测量的幸福成分和年龄引起的幸福度的不同下降水平,而这又取决于所使用的测量类型。但一些经济学家发现年龄与幸福之间存在U型关系。Blanehflower和Oswald通过相关研究发现,年龄与幸福之间存在着U型关系。但也有一部分学者提出年龄与生活满意度之间的关系呈现倒u型特征。Mroczek和Spiro通过经验分析发现年龄和幸福有一个倒U型曲线关系,人们的生活满意度将在65岁之前一直增加,在65岁之后则开始下降。但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变化速率。在婚姻状况方面,Glenn研究发现,相比离婚人士,已婚人士更加幸福、快乐;相比男性,女性稍微幸福。通过后期研究,他们认为婚姻,特别是幸福婚姻,是个人总体幸福的最重要因素。近年来,已婚者和从未结婚者的幸福水平差异变得越来越小。这种幸福差异之所以减少,既因为未婚者所经历的幸福水平越来越高,也因为已婚者所经历的幸福水平越来越低。在教育方面,对于教育与幸福的关系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否认两者之间的联系;另一种则承认它们之间的关系,并试图确定这种关系的大小。持否定观点的人认为,教育对幸福的影响并不大,而且经常和收入、职业等因素共同对幸福起作用。
3、情形性因素
情形性因素的研究主要包括工作条件、社会关系以及文化等方面。在工作方面,研究者在工作与幸福之间的关系上还存在争议。Dubin研究认为,工作和非工作生活是严格分开的,没有明显的相互影响。而绝大多数研究者还是认为工作满意度与生活满意度之间存在着正效应关系。Van Praag等人甚至声称,生活满意度是各层面满意度的总和。但是我们必须要考虑到各层面之间的互动作用,因果关系也可能是双向的。在社会关系方面,研究者认为社会关系是影响幸福度的主要因素之一。良好的社会关系可以增加人们的幸福水平,而不良的社会关系则会降低人们的幸福水平。社会关系具有重要的社会支持作用。Krause等人研究了老年人提供支持给他人与其自身幸福感的关系,结果表明,提供非正式帮助给他人可能提高控制感,而高控制者的抑郁症状较少。在文化方面,文化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影响着幸福水平。不同的文化对于幸福生活的判断标准有所不同。Oishi等测量了个人主义一集体主义文化在区域性与总体的生活满意中的作用,结果发现,个人主义文化中,自我与生活满意的相关程度要比集体主义文化高,即使在控制了国家间收入差异后也是如此。Markus和Kitayama认为实现社会目标和父母的愿望并不一定产生幸福感,但是正是这些规范最可能产生生活意义观念。
4、经济因素
经济因素的研究主要包括收入、失业和通货膨胀等方面。在收入方面,研究者对收入与幸福之间的关系存有争议。早期经济学家都理所当然地认为,更高的收入会导致更高的幸福水平。Easterlin 则认为收入增加并不一定导致快乐增加,原因可能在于人们对于快乐具有很强的适应性以及人们对于收入的期望水平的改变。一些学者认为收入与幸福之间关系的研究会受到个体间性格、经历等因素的影响。如Frey和Stutzer研究发现,各国的收入与幸福水平之间的积极关系也许是收入以外的其他因素所导致的,民主条件、人权等均可促进幸福水平随收入而升高。在失业方面,传统观点认为,失业是自愿的,因而失业过程中没有效用损失。然而,幸福研究的结论与此形成鲜明对比,所有使用幸福数据开展的研究都发现,失业会给那些受其影响者带来重大不幸福。Clark和Oswald研究表明,绝大多数失业不是自愿的,并得出结论:失业对幸福的影响程度超过其他任何因素,包括那些诸如离婚和分居等重要的消极因素。在通货膨胀方面,传统的经济理论认为,通货膨胀本身并不会真正影响人们的生活,即便产生影响,至多也是未预见的价格升高所产生的影响。但是幸福研究得出的结论并不支持这种说法。相关研究显示,通货膨胀确实会伤害人们,而不管它是可预期的还是不可预期的。如Di Tella等人研究显示,将所有包括收入与失业在内的影响因素保持不变,随着通货膨胀率的增加,平均幸福水平就会降低。可见,人们之所以厌恶通货膨胀,主要是因为他们担心生活水平会有所降低,收入分配会有所恶化,而且他们还担心产生政治与经济方面的动荡以及国家声望的丧失。
5、体制性因素
体制性因素的研究主要包括不公平的制度、政治权力的分散程度和公民直接参与政治的权利等。在不公平方面,不公平显然对人们的快乐具有负面影响,但同我们通常想象不同的是,这种影响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具有很大的差异。在显著不公、政策环境恶劣、劳动力市场效率低下的国家和地区,不公平更多的是一种持久性的歧视或特权,而不是如发达国家那样的机会或流动性。在政治制度方面,研究显示,在发达国家,政治自由、经济自由和个人自由与幸福水平之间存在一种积极的关系。而在发展中国家,这种关系表现的程度很悬殊。Frey和Stutzer研究发现,一个透明、宽松、分权的政治安排对于人们的快乐也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他们也有力地证明以及实验化地显示,政治分权和公民的政治参与可能性对幸福水平有关键性的决定作用C163。因此,对公共决策制定的直接参与能够非常显著地有助于幸福水平的升高。这种效应不仅可以归因于公共政策和公民期望的接近程度,而且也可以归因于参与权本身。这些发现从很大程度上不同于那种认为幸福只依赖于人们本身个性特征的观点,幸福并不仅仅存在于个人领域内,宪法安排以及具体的制度都会对人们的幸福水平产生关键影响。
五、小结和展望
幸福研究在国内外都是一个全新而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的课题。经济学家们所作的系统幸福研究尚处于初级阶段,许多重要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如截至目前,学界对幸福的概念、结构、维度划分等基础性问题都还没有达成统一的认识,关于幸福的实现方式和心理机制是人类所共有的,还是不同文化所特有的,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仍是普遍争议的问题,这更增加了这些问题的复杂性,人们甚至根本不知道什么使他们幸福,什么使他们不幸福,而这正好为将来进一步研究确立了方向。
(1)幸福的基础概念界定。虽然哲人们一直在探索幸福问题并回答如何增进幸福,但目前幸福研究在经济学和管理领域才只是刚刚开始,尚处于起步阶段,学者们对幸福的定义也处于争议之中,而且存在偏颇,大多数学者只看到了其中的一个或两个方面。正如Diener所言:虽然人们已经对幸福的产生与发展过程有了相当的了解,但幸福主题本身仍然存在众多值得研究的地方。源概念的认知分歧必将使不同学者的研究丧失一个可以比较的平台。因此,要实现对幸福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的提升,应建立在幸福本身尤其是其内涵、特征、维度明确的基础上。同时,由于幸福内涵丰富,涉及多个层面,不能单纯用幸福的一个变量展开研究,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区分幸福的维度,探讨幸福内在各维度与其他变量的相关和因果关系,才能对实践应用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2)幸福的系统理论研究。目前,较少采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幸福的前因后果进行系统的研究。在有限的采用实证研究的文献中,往往只考察了幸。福与为数有限的几个影响变量的关系,即人们对影响幸福的系统变量的忽视。人们只是关注金钱、收入等的增长,而忽视了健康、亲情、生态、人际关系、社会公正、公共福利等因素造成的影响。而现实中,幸福是多个变量影响的结果,幸福与这些变量都具有明显相关性,因此只研究一两个变量,而控制大部分变量的做法,很难得出可靠的结论。所以,如何构建一个系统综合模型,全面系统地研究幸福的影响因素、调节因素、结果变量等,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3)幸福量表的开发和测量。鉴于幸福水平本身的主观性与不稳定性,首先需要对幸福本身做出科学的度量。幸福度量的方法包括两大类:一类以心理学研究为基础,侧重于研究微观个体的幸福感;另一类以经济学研究为代表,侧重于度量宏观总体的幸福程度,典型方法为核算国民幸福总值。但目前,对国民幸福总值的研究还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上,缺乏可操作性。因此,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份真正国民幸福总值调查报告。相较而言,幸福指数的测量已经取得一定的进展。另外,对幸福度量的两种方法如何相互转换以及怎样把量表应用于特定领域仍缺乏研究。再有,在跨国研究中应用更先进的评估衡量方法以及完善幸福的衡量方法也是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可见,在国内外均缺乏成熟的幸福量表情况下,量表的开发有助于人们摆脱以前主观判断可能带来的偏差,使理论研究成果更具客观性和普适性。
(4)幸福的动态变化研究。幸福水平的最大化是指幸福水平在整个时间段上的最大化,而绝不仅仅是某一时点上的最大化,换言之,幸福水平最大化的研究应当建立在动态分析的基础上,这对于人们的幸福水平更具有实际解释力。而结合当前中国社会经济转型和构建和谐社会背景开展幸福研究,对于丰富和谐社会理论,构建科学发展观,最大化人们的幸福水平,帮助人们适应社会经济转型等更具有时代意义和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