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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克思的眼底,“自由劳动”作为人的“应然本质”。建构了人对自然、人对社会、人对历史的“三重文化主体关系”。因此,它理所当然成为人类值得追求的理想目标。然而,在当下的时代运行逻辑中,真正意义的“自由劳动”尚不具备实现的社会条件。因此,我们必须立足具体国情,选择既适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又对通向共产主义“自由劳动”有所助益的实践模式。具体而言,即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选择最接近“自由劳动”性质的“必要劳动”形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选择最接近“自由劳动”的所有制形式——“社会主义混合经济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