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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对于文学,人们多是从主客体两方面来进行论述,主体方面主要是从作者,近年来也兼及到读者,客体方面则基本上是从作品来说明文学的性质特征.这也难怪,文学是由人创造,并且为了人而创造的,这样,从主体来审视文学就顺理成章;而我们谈论文学时,那能够落实为具体对象的是什么呢?是作品,因此从客体研讨文学也事出有据.但是,对于文学不应只从主客体两方面来分别说明,还应从主客体联系着的活动过程来加以界定.活动过程的方式、范围、性质等因素是包含了主客体双方而又超越了其中任何一方的.我们不妨将影响活动的条件和活动体现出的性征称之为氛围.从形成文学的氛围来研讨文学应是更为根本的理论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