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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完善公司内部的监督管理机制,提高企业决策的科学性,但是,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确立之后,独立董事问题不断出现,严重影响了独立董事对企业应有的作用。为此,本文中就公司法中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加以简要分析,以期给研究者提供一个新的研究视角。
关键词:公司法;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股
一、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缺点分析
(一)独立董事的职权不独立
独立董事要想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挥自身的作用,就必须要保证自身的独立性,但是现阶段在我国企业内部的独立董事一般存在以下几点不独立的现象。
1.独立董事产生的机制欠规范
在我国独立董事通常是由国家证监会或者公司的内部董事会决定任命的,然而,我国大多数的上市公司在股权结构方面大都一股独大,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较大,其他股权较小的股东几乎没有发言权,更不会参加企业内部的股东大会,所以董事会的意见都是为了维护公司内大股东的利益,对独立董事的聘任也肯定是出于维护自身的利益,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2.独立董事的经济地位不独立
这一问题是独立董事设置上最具矛盾性也是难以有效克服的问题,一方面独立董事是受聘于企业,工资报酬等都是由企业承担,这就使得独立董事在运用自己的职权时可能会受到经济利益的影响,使决策判断容易出现各种偏差;另一方面独立董事的职责地位要求其对公司内的事物做出客观独立的判断,但是由于经济上的联系是客观存在的,报酬的高低都会使得独立董事受其他股东的影响。
3.独立董事与企业内部董事之间的力量相差悬殊
独立董事在企业内部所占的比例较小,在职权方面也难以与企业的内部董事相抗衡,难以对内部董事的决策作出影响,加之,独立董事对企业内部的信息了解远远不如内部董事的了解,这就影响了独立董事在企业内决策的独立性,甚至可能经常受到内部董事的压制。
(二)独立董事制度的退出现象增多
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在任用独立董事时大多只考虑任用人员的社会影响力,而忽视了其对公司经营发展中所能起的实际作用。独立董事担任者也清楚的认识到自身对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知情权受限,在实际的企业运作中无法深入企业经营管理中,也无法对企业的决策作出科学的推断,这样一来,一旦公司的运行出现问题,还会影响自身的信誉,为此,退出独立董事职务的现象也经常发生。
二、公司法中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对策
为了使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得到健康的发展,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笔者在本文中从以下三方面加以叙述分析。
(一)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首先,在企业内建立完善的独立董事聘任制度,强化独立董事的任期和任职,对于董事任期及届满的规定进行详细的规定,以保证企业内部董事会组成人员的稳定性,又要防止董事会成员因为企业内部股东的变动而发生较大的改变。
其次,完善企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模式。现阶段我国企业内部对独立董事的报酬大都是以津贴的形式发放,这种薪酬发放模式对经济能力较高的独立董事来说并没有太大的激励作用,也影响了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为此,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薪酬发放可以采取津贴加奖金的方式进行,甚至实行薪酬与股票期权的方式,以不断提高独立董事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的热情,为企业的未来发展做出更多的思考和努力。[1]此外,对于企业独立董事薪酬的发放可以由独立董事协会资深来完成,以割断独立董事与企业内部管理层之间的直接联系,确保独立董事在经济上的独立性。
最后,针对现阶段我国公司内部大股东对公司决策的支配现状,应该对其不断加以完善,优化国内的监督管理系统,让独立董事可以与国家监事会相结合,充分发挥两者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一方面独立董事要对企业运营过程中的交易、利益分配、债券发行等方面发表自身的独立见解,以帮助公司做出科学判断,另一方面国家监事会要对公司的运营做好外部监督,对企业内部的决策执行效率加强管理。
(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制度是确保独立董事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公司法中关于独立董事制度的制定不仅可以促进公司内部决策的科学性,而且可以制定限制独立董事的行为的政策,以促使独立董事认真行使自己的职权,对于违反自身义务的人要求其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比如,在美国的独立董事制度中,独立董事必须要承担受托人的义务,即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然而,在实际的实践中,很少还有因为独立董事不承担相应的义务而接受处罚的状况。为此,为了确保独立董事制度的有效实施,在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层的监督管理之外,还应该注意细化独立董事自身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
此外,我国还可以通过制定《独立董事法》要求每一家上市公司依法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完善企业内部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独立董事的合法利益,促进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的继续发展完善。
(三)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在我国,独立董事之所以会在企业决策中遇到诸多问题,与独立董事在企业内部获取信息的范围较小有很大关系。然而,在美国大多数企业都会定期举行只有独立董事可以参加的会议,在会议中,董事会成员在相对轻松的环境下对企业内部的管理层的决策行为作出客观独立的判断,并相互交流对公司未来发展方向的政策和建议。此外,为了帮助独立董事进一步了解企业的运营状况,企业可以经常组织各种企业活动,让独立董事可以深入到企业的实际运作中,与工人进行深入交流,与企业的合作伙伴见面等[2]。
独立董事是设立在企业内部的一个特殊的组织结构,独立董事职责的发挥可以起到平衡企业股东和管理层的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减少企业内部大股东对企业决策的垄断,提高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完善企业的内部管理结构。但是,由于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的确立时间较短,虽然被很多企业所采用,却没有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为此,我国应该进一步完善公司法,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让独立董事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律要求完成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参考文献:
[1]李海燕,常晓燕.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之我见.法制与社会,2009(6)
[2]徐强,朱捡发.中国企业独立董事制度探讨.华商,2008(6)
关键词:公司法;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股
一、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缺点分析
(一)独立董事的职权不独立
独立董事要想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挥自身的作用,就必须要保证自身的独立性,但是现阶段在我国企业内部的独立董事一般存在以下几点不独立的现象。
1.独立董事产生的机制欠规范
在我国独立董事通常是由国家证监会或者公司的内部董事会决定任命的,然而,我国大多数的上市公司在股权结构方面大都一股独大,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较大,其他股权较小的股东几乎没有发言权,更不会参加企业内部的股东大会,所以董事会的意见都是为了维护公司内大股东的利益,对独立董事的聘任也肯定是出于维护自身的利益,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2.独立董事的经济地位不独立
这一问题是独立董事设置上最具矛盾性也是难以有效克服的问题,一方面独立董事是受聘于企业,工资报酬等都是由企业承担,这就使得独立董事在运用自己的职权时可能会受到经济利益的影响,使决策判断容易出现各种偏差;另一方面独立董事的职责地位要求其对公司内的事物做出客观独立的判断,但是由于经济上的联系是客观存在的,报酬的高低都会使得独立董事受其他股东的影响。
3.独立董事与企业内部董事之间的力量相差悬殊
独立董事在企业内部所占的比例较小,在职权方面也难以与企业的内部董事相抗衡,难以对内部董事的决策作出影响,加之,独立董事对企业内部的信息了解远远不如内部董事的了解,这就影响了独立董事在企业内决策的独立性,甚至可能经常受到内部董事的压制。
(二)独立董事制度的退出现象增多
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在任用独立董事时大多只考虑任用人员的社会影响力,而忽视了其对公司经营发展中所能起的实际作用。独立董事担任者也清楚的认识到自身对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知情权受限,在实际的企业运作中无法深入企业经营管理中,也无法对企业的决策作出科学的推断,这样一来,一旦公司的运行出现问题,还会影响自身的信誉,为此,退出独立董事职务的现象也经常发生。
二、公司法中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对策
为了使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得到健康的发展,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笔者在本文中从以下三方面加以叙述分析。
(一)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首先,在企业内建立完善的独立董事聘任制度,强化独立董事的任期和任职,对于董事任期及届满的规定进行详细的规定,以保证企业内部董事会组成人员的稳定性,又要防止董事会成员因为企业内部股东的变动而发生较大的改变。
其次,完善企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模式。现阶段我国企业内部对独立董事的报酬大都是以津贴的形式发放,这种薪酬发放模式对经济能力较高的独立董事来说并没有太大的激励作用,也影响了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为此,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薪酬发放可以采取津贴加奖金的方式进行,甚至实行薪酬与股票期权的方式,以不断提高独立董事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的热情,为企业的未来发展做出更多的思考和努力。[1]此外,对于企业独立董事薪酬的发放可以由独立董事协会资深来完成,以割断独立董事与企业内部管理层之间的直接联系,确保独立董事在经济上的独立性。
最后,针对现阶段我国公司内部大股东对公司决策的支配现状,应该对其不断加以完善,优化国内的监督管理系统,让独立董事可以与国家监事会相结合,充分发挥两者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管理作用,一方面独立董事要对企业运营过程中的交易、利益分配、债券发行等方面发表自身的独立见解,以帮助公司做出科学判断,另一方面国家监事会要对公司的运营做好外部监督,对企业内部的决策执行效率加强管理。
(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法律制度是确保独立董事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公司法中关于独立董事制度的制定不仅可以促进公司内部决策的科学性,而且可以制定限制独立董事的行为的政策,以促使独立董事认真行使自己的职权,对于违反自身义务的人要求其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比如,在美国的独立董事制度中,独立董事必须要承担受托人的义务,即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然而,在实际的实践中,很少还有因为独立董事不承担相应的义务而接受处罚的状况。为此,为了确保独立董事制度的有效实施,在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层的监督管理之外,还应该注意细化独立董事自身的职责和应尽的义务。
此外,我国还可以通过制定《独立董事法》要求每一家上市公司依法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完善企业内部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独立董事的合法利益,促进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的继续发展完善。
(三)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在我国,独立董事之所以会在企业决策中遇到诸多问题,与独立董事在企业内部获取信息的范围较小有很大关系。然而,在美国大多数企业都会定期举行只有独立董事可以参加的会议,在会议中,董事会成员在相对轻松的环境下对企业内部的管理层的决策行为作出客观独立的判断,并相互交流对公司未来发展方向的政策和建议。此外,为了帮助独立董事进一步了解企业的运营状况,企业可以经常组织各种企业活动,让独立董事可以深入到企业的实际运作中,与工人进行深入交流,与企业的合作伙伴见面等[2]。
独立董事是设立在企业内部的一个特殊的组织结构,独立董事职责的发挥可以起到平衡企业股东和管理层的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减少企业内部大股东对企业决策的垄断,提高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完善企业的内部管理结构。但是,由于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的确立时间较短,虽然被很多企业所采用,却没有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为此,我国应该进一步完善公司法,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让独立董事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律要求完成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参考文献:
[1]李海燕,常晓燕.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之我见.法制与社会,2009(6)
[2]徐强,朱捡发.中国企业独立董事制度探讨.华商,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