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高校基建工程规模大,投资高,本文就如何做好基建工程的监审工作进行了几方面的探讨,提出了一些建议和解决办法。
【关键词】高校基建;监审
2012年至2013年,四川几所高校的高管相继落马,腐败主要集中在基建工程,这固然是领导干部自身贪欲膨胀,罔顾党纪国法所致,但也与监审工作不到位有关。近年来高校扩招,大兴新校区建设,基建工程规模大、投资高,在这种趋势下,如何做好高校基建工程的监审工作,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工程管理,维护学校利益成了一个重要的课题。在此,笔者想就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谈一点思考与体会,供大家探讨。
一、监审工作的原则
1、尽职但不越俎代庖。要定位好监督的角色,认真履行监督审计职责,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向基建管理部门等直接管理部门反映去解决,不能俨然以“钦差大臣”自居,指手画脚,越俎代庖。
2、刚柔结合。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纪法规执行,坚持原则。但考虑到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遇到具体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讲究工作方式方法。
3、到位但不越位,参与但不干预。监审人员应参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在工程立项、招投标、财评监管等重要环节必须到位,但不得对甲方的日常工作管理,以及厂家比选结果等横加干预。
二、目前高校基建工程监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监审工作认识不够
部分领导和部门对监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除了在大宗物品采购上设置了监审签字这一环节,在修缮工程、改建工程上很少想起监审部门,经常是监审人员接到通知参加会议,在会议上才知道今天要进行材料比选或者竞争性谈判。由于前期未做任何准备工作,监审人员只是被动的参与了会议,更有甚者,连会议都忘了通知监审人员参加,只在会后要求补签。
部分甲方现场人员对监审人员抵触情绪大,觉得是领导对他们不信任,派人来监视他们的,感觉做事情缩手缩脚,有意无意的疏远监审人员。其实监审到位,是工程多了一道保障环节,是对领导干部的爱护和保护。
2、监审专业人员少,专业素质不过关
目前高校监审处一般人员在3、4人左右,要对全院的基建工程进行全程监审,同时还要完成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审计、大额专项资金审计等日常事务性工作,人员量少而任务重,监审工作,特别是跟踪审计难以落实。
教审[1997]2号文件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人员承办审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掌握会计、审计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
(三)有一定的会计、审计或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四)了解教育管理的特点和规律;
(五)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以上对监审人员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但目前高校大部分内审人员达不到。
3、监审内控制度不健全
大部分高校审计实施办法是依据(教审[1997]2号)和(教财[2000]1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适合本单位基建工程的监审办法,这样的文件往往比较宏观和原则性,在应对具体问题缺乏可操作性。相对于外部审计,内部监审人员缺乏经验,在具体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找不到有可操作性的相关法规、制度来参考执行,感觉工作起来没有依据。
三、开展监审工作的方向
基建工程程序复杂,工期长,涉及到的相关部门众多,建设期间可能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五花八门,让人防不胜防。如何有效的开展监审工作,使之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工程情况,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创造良好的监审环境
通过网络、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让全校人员都意识到监审工作的重要性,使各级领导能主动关心、支持监审工作,使现场甲方代表能积极配合监审工作。同时通过展示监审成绩,以实际成果来说服、教育、影响大家,努力提高人们自觉接受工程监审的意识,提高监审工作的影响力,创造出主动接受监审、积极配合工作的良好环境。
2、加强监审人员队伍建设
高校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四号——高校内部审计中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内部审计队伍应由具有经济、管理、法律、建设工程、信息系统方面专业素质的人员组成,并且必要的职业资格”。这一要求是很高的,目前高校监审人员大部分都达不到这一条件,笔者在实际工作中还感到熟悉工程建设程序、具备一定财务知识也是很有必要的。所以,除了充实监审人员队伍,对现有的人员还应该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法来提高业务素质。给监审人员提供外出学习培训的机会,特别是一些国家或者地方政策的学习;同时将有关专家请进学校召开讲座,以实际工程案例来传授丰富的经验。当然还应加强作风建设,时刻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牢记在心,恪守职业道德,提高服务意识。
3、完善监审内控制度建设
在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行政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建立健全高校基建工程监审内控规章制度,制定出实施细则及监审流程图。通过向各级部门宣传监审制度,使高校基建工程的监审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落实基建工程全过程监审
目前高校基建工程的监审工作更重在“审计”,而忽略了“监督”功能,所以监审工作主要集中在招标和合同签订阶段,笔者认为,监审工作应从工程项目立项即开始介入,清楚整个项目的来龙去脉,真正做到全过程监管,包括:立项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合同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阶段→决算阶段。每一个阶段监督审计的重点不同,监审人员应跟踪审计。
要引起重视的是,招投标这一行为经常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比如工程量清单里的专业工程和暂定材料或者暂估价,都需要在具体实施前再一次确定。这时因为工期紧张,很容易通过简单的市场调查后即仓促定下分包单位或供应商,监审应严格要求现场人员,当金额达不到法定要求时,可以采取比选或者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来确定分包单位或供应商。
在结算时,由于内审人员的经验和人手问题,可以采取内审与外审相结合的原则,内审人员先经过内部初审,然后交有经验的审计公司来进行审计。没有条件的,内审人员全过程配合审计公司,并且对施工方提供的原始资料及单据进行复核。
参考文献
[1]教审[1997]2号文件
[2]徐光英.对高校基建工程审计监督工作一些问题的探讨.湖北科技学院学报,2013,3
[3]唐雄斌,叶金茹,郭同燕.高校基建工程跟踪审计应关注的环节.审计与理财,2012
作者简介
赵育红(1975年5月~),女,四川南充人。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土木系,副教授,一级注册建造师,工程硕士,主研高职教育教学,工程施工技术及管理。
【关键词】高校基建;监审
2012年至2013年,四川几所高校的高管相继落马,腐败主要集中在基建工程,这固然是领导干部自身贪欲膨胀,罔顾党纪国法所致,但也与监审工作不到位有关。近年来高校扩招,大兴新校区建设,基建工程规模大、投资高,在这种趋势下,如何做好高校基建工程的监审工作,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工程管理,维护学校利益成了一个重要的课题。在此,笔者想就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谈一点思考与体会,供大家探讨。
一、监审工作的原则
1、尽职但不越俎代庖。要定位好监督的角色,认真履行监督审计职责,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向基建管理部门等直接管理部门反映去解决,不能俨然以“钦差大臣”自居,指手画脚,越俎代庖。
2、刚柔结合。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纪法规执行,坚持原则。但考虑到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遇到具体问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讲究工作方式方法。
3、到位但不越位,参与但不干预。监审人员应参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在工程立项、招投标、财评监管等重要环节必须到位,但不得对甲方的日常工作管理,以及厂家比选结果等横加干预。
二、目前高校基建工程监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监审工作认识不够
部分领导和部门对监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除了在大宗物品采购上设置了监审签字这一环节,在修缮工程、改建工程上很少想起监审部门,经常是监审人员接到通知参加会议,在会议上才知道今天要进行材料比选或者竞争性谈判。由于前期未做任何准备工作,监审人员只是被动的参与了会议,更有甚者,连会议都忘了通知监审人员参加,只在会后要求补签。
部分甲方现场人员对监审人员抵触情绪大,觉得是领导对他们不信任,派人来监视他们的,感觉做事情缩手缩脚,有意无意的疏远监审人员。其实监审到位,是工程多了一道保障环节,是对领导干部的爱护和保护。
2、监审专业人员少,专业素质不过关
目前高校监审处一般人员在3、4人左右,要对全院的基建工程进行全程监审,同时还要完成经济责任审计、财务审计、大额专项资金审计等日常事务性工作,人员量少而任务重,监审工作,特别是跟踪审计难以落实。
教审[1997]2号文件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人员承办审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掌握会计、审计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
(三)有一定的会计、审计或其他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四)了解教育管理的特点和规律;
(五)具有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以上对监审人员提出了极高的要求,但目前高校大部分内审人员达不到。
3、监审内控制度不健全
大部分高校审计实施办法是依据(教审[1997]2号)和(教财[2000]1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适合本单位基建工程的监审办法,这样的文件往往比较宏观和原则性,在应对具体问题缺乏可操作性。相对于外部审计,内部监审人员缺乏经验,在具体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层出不穷,找不到有可操作性的相关法规、制度来参考执行,感觉工作起来没有依据。
三、开展监审工作的方向
基建工程程序复杂,工期长,涉及到的相关部门众多,建设期间可能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五花八门,让人防不胜防。如何有效的开展监审工作,使之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工程情况,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宣传教育,创造良好的监审环境
通过网络、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让全校人员都意识到监审工作的重要性,使各级领导能主动关心、支持监审工作,使现场甲方代表能积极配合监审工作。同时通过展示监审成绩,以实际成果来说服、教育、影响大家,努力提高人们自觉接受工程监审的意识,提高监审工作的影响力,创造出主动接受监审、积极配合工作的良好环境。
2、加强监审人员队伍建设
高校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四号——高校内部审计中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内部审计队伍应由具有经济、管理、法律、建设工程、信息系统方面专业素质的人员组成,并且必要的职业资格”。这一要求是很高的,目前高校监审人员大部分都达不到这一条件,笔者在实际工作中还感到熟悉工程建设程序、具备一定财务知识也是很有必要的。所以,除了充实监审人员队伍,对现有的人员还应该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方法来提高业务素质。给监审人员提供外出学习培训的机会,特别是一些国家或者地方政策的学习;同时将有关专家请进学校召开讲座,以实际工程案例来传授丰富的经验。当然还应加强作风建设,时刻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牢记在心,恪守职业道德,提高服务意识。
3、完善监审内控制度建设
在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行政政策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建立健全高校基建工程监审内控规章制度,制定出实施细则及监审流程图。通过向各级部门宣传监审制度,使高校基建工程的监审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4、落实基建工程全过程监审
目前高校基建工程的监审工作更重在“审计”,而忽略了“监督”功能,所以监审工作主要集中在招标和合同签订阶段,笔者认为,监审工作应从工程项目立项即开始介入,清楚整个项目的来龙去脉,真正做到全过程监管,包括:立项阶段→勘察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合同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阶段→决算阶段。每一个阶段监督审计的重点不同,监审人员应跟踪审计。
要引起重视的是,招投标这一行为经常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比如工程量清单里的专业工程和暂定材料或者暂估价,都需要在具体实施前再一次确定。这时因为工期紧张,很容易通过简单的市场调查后即仓促定下分包单位或供应商,监审应严格要求现场人员,当金额达不到法定要求时,可以采取比选或者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来确定分包单位或供应商。
在结算时,由于内审人员的经验和人手问题,可以采取内审与外审相结合的原则,内审人员先经过内部初审,然后交有经验的审计公司来进行审计。没有条件的,内审人员全过程配合审计公司,并且对施工方提供的原始资料及单据进行复核。
参考文献
[1]教审[1997]2号文件
[2]徐光英.对高校基建工程审计监督工作一些问题的探讨.湖北科技学院学报,2013,3
[3]唐雄斌,叶金茹,郭同燕.高校基建工程跟踪审计应关注的环节.审计与理财,2012
作者简介
赵育红(1975年5月~),女,四川南充人。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土木系,副教授,一级注册建造师,工程硕士,主研高职教育教学,工程施工技术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