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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高通是通信行业里令人生畏的巨鳄,无线通讯的基础技术大部分掌握在高通手中,是一家不折不扣的高科技公司。然而,如果我们分析其财务数据,得出的结论也许有点惊世骇俗。
高通的业务分为两块,一是芯片,二是专利授权。2013财年,该公司的营收总额为248.7亿美元,其中78.8亿美元的营收来自于专利授权,占比不到30%,但是专利所产生的利润占总利润的比例甚至高于80%。高通最新发布的2014财年第三季度财报再次证明了这一利润的构成:高通第三季度营收为68.1亿美元,净利润为22.4亿美元,其中来自专利授权的营收为18.84亿美元,由于专利授权的成本极低,即便按18亿美元估算来自专利授权的净利润,占比也将到达80%,来自基于法律的专利授权业务净利润是来自基于高科技的芯片业务净利润的整整4倍。
专利授权的基础是芯片专利,那么专利授权的业务收入是否是以牺牲芯片业务的利润为前提换来的呢?2014年第三财季高通公司的净利润率高达32%。这是一个令人错愕的数据,要知道,作为高科技公司的标杆,苹果公司同期的净利润率也只有20%。根据高通公司2014年第三季的财报,如果我们从高通68.1亿美元的整体营收中减去来自专利授权的18.84亿美元,从其22.4亿美元的净利润中减去来自专利授权的18亿美元,则可以推算出高通公司芯片业务的净利润率为9%,远高于全球多数芯片企业5%左右的净利润率。可见,高通公司并没有牺牲其芯片业务来支持专利授权业务。高通公司32%的净利润率更多地来源于专利授权业务。
上述分析这意味着高通公司不仅是一家高科技公司,更是一只由法律制造出来的市场巨鳄。那么法律是如何制造出这样一个令人恐惧的公司的呢?
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王艳辉指出:高通的垄断主要表现在将专利许可与销售芯片进行捆绑、拒绝对芯片生产企业进行专利许可、以整机作为计算许可费的基础、将标准必要专利与非标准必要专利捆绑许可、要求被许可人进行免费反许可、对过期专利继续收费,以及在专利许可和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等七项涉嫌违法行为。
在上述指控,特别是前三项的指控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高通实际上依托其技术优势,利用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将垄断当做核心要素设计到了其商业模式之中,这是高通能够获取巨额常规利润的关键。这种商业模式的设计显然建立在对垄断法律风险后果充分评估的基础之上。中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罚款区间为违法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高通营业收入的一半来自中国,按此规定高通在中国最多一次性被罚12亿美元多,然而高通公司的专利授权这些年来在中国市场已经攫取了一两百亿美元。
可以说,正是在对垄断法律风险后果有着充分评估,高通利用其技术优势及其市场优势,建立了自己以超额垄断利润为基础的令人生畏的商业模式,成就了高通通信行业一代霸主的地位。尽管高通也因此成为行业公敌,但是其地位依然无人撼动,可谓是法律风险精细化管理的经典之作,也是法律风险管理创造价值的典范。
高通将违法的垄断行为设计到其商业模式之中,也意味着将垄断法律风险从企业一般性重大法律风险变成了企业结构性法律风险。一旦风险爆发,其后果可能远远大于一般的垄断法律风险。垄断面临的惩罚,首先是停止违法行为,其次才是罚款。罚款是一次性损失,也有上限,垄断企业一般都能承受得起,但是停止违法行为就不一样了。这种处罚等于告诉企业你原来的那一套行不通,得另外想办法赚钱,这种垄断法律风险不仅是重大的,往往还是致命的。这也是企业法律风险精细化管理理论在分析企业商业模式的法律风险时,将合规作为首要原则的原因。
高通垄断案还没有结束。对高通来说,如果最后的结果只是巨额罚款,不论罚多少,高通都应该弹冠相庆。如果是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则高通或将从此由盛而衰。
高通的业务分为两块,一是芯片,二是专利授权。2013财年,该公司的营收总额为248.7亿美元,其中78.8亿美元的营收来自于专利授权,占比不到30%,但是专利所产生的利润占总利润的比例甚至高于80%。高通最新发布的2014财年第三季度财报再次证明了这一利润的构成:高通第三季度营收为68.1亿美元,净利润为22.4亿美元,其中来自专利授权的营收为18.84亿美元,由于专利授权的成本极低,即便按18亿美元估算来自专利授权的净利润,占比也将到达80%,来自基于法律的专利授权业务净利润是来自基于高科技的芯片业务净利润的整整4倍。
专利授权的基础是芯片专利,那么专利授权的业务收入是否是以牺牲芯片业务的利润为前提换来的呢?2014年第三财季高通公司的净利润率高达32%。这是一个令人错愕的数据,要知道,作为高科技公司的标杆,苹果公司同期的净利润率也只有20%。根据高通公司2014年第三季的财报,如果我们从高通68.1亿美元的整体营收中减去来自专利授权的18.84亿美元,从其22.4亿美元的净利润中减去来自专利授权的18亿美元,则可以推算出高通公司芯片业务的净利润率为9%,远高于全球多数芯片企业5%左右的净利润率。可见,高通公司并没有牺牲其芯片业务来支持专利授权业务。高通公司32%的净利润率更多地来源于专利授权业务。
上述分析这意味着高通公司不仅是一家高科技公司,更是一只由法律制造出来的市场巨鳄。那么法律是如何制造出这样一个令人恐惧的公司的呢?
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王艳辉指出:高通的垄断主要表现在将专利许可与销售芯片进行捆绑、拒绝对芯片生产企业进行专利许可、以整机作为计算许可费的基础、将标准必要专利与非标准必要专利捆绑许可、要求被许可人进行免费反许可、对过期专利继续收费,以及在专利许可和芯片销售中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等七项涉嫌违法行为。
在上述指控,特别是前三项的指控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高通实际上依托其技术优势,利用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将垄断当做核心要素设计到了其商业模式之中,这是高通能够获取巨额常规利润的关键。这种商业模式的设计显然建立在对垄断法律风险后果充分评估的基础之上。中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罚款区间为违法企业“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高通营业收入的一半来自中国,按此规定高通在中国最多一次性被罚12亿美元多,然而高通公司的专利授权这些年来在中国市场已经攫取了一两百亿美元。
可以说,正是在对垄断法律风险后果有着充分评估,高通利用其技术优势及其市场优势,建立了自己以超额垄断利润为基础的令人生畏的商业模式,成就了高通通信行业一代霸主的地位。尽管高通也因此成为行业公敌,但是其地位依然无人撼动,可谓是法律风险精细化管理的经典之作,也是法律风险管理创造价值的典范。
高通将违法的垄断行为设计到其商业模式之中,也意味着将垄断法律风险从企业一般性重大法律风险变成了企业结构性法律风险。一旦风险爆发,其后果可能远远大于一般的垄断法律风险。垄断面临的惩罚,首先是停止违法行为,其次才是罚款。罚款是一次性损失,也有上限,垄断企业一般都能承受得起,但是停止违法行为就不一样了。这种处罚等于告诉企业你原来的那一套行不通,得另外想办法赚钱,这种垄断法律风险不仅是重大的,往往还是致命的。这也是企业法律风险精细化管理理论在分析企业商业模式的法律风险时,将合规作为首要原则的原因。
高通垄断案还没有结束。对高通来说,如果最后的结果只是巨额罚款,不论罚多少,高通都应该弹冠相庆。如果是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则高通或将从此由盛而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