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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自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招投标活动不断开展,尤其是在公路工程土建工程中的应用更为广泛,随着建筑工程市场机制的完善,招投标中的报价评审方法也在逐渐改善,由有标底到复合标底再到无标底,我国公路工程土建工程招投标中报价的评审方法经过不断探索总结,逐渐与国际接轨。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与特点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市场的扩大,各项法律法规的出台也使得其市场运营机制逐渐步入正轨,现在,我国大多数公路工程土建工程都实行了投标招标管理制度,而且,随着市场的开放,投标单位之间的竞争渐趋激烈,这样一来,招投标中报价中的弊端就不可避免的出现,因而,合理有效的评审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公路工程土建工程招投标中报价的概况
1.招投标概念
所谓招投标,就是招标人应用技术经济的评价方法和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通过有组织地开展择优成交的一种成熟的、规范的和科学的特殊交易方式。公路工程土建工程招标投标是一种强制约束性的公共采购制度,通过这种采购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工期,促进工程建设市场公平竞争。
2.报价编制的主要依据
①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标价应按照工程量清单所列分项项目,逐项计算费用和待摊费。②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方案应明确各道程序所用施工机械、材料和人员机器工作效率。③合适的工程定额:意识和本企业的施工定额为基础,按照工程量清单的内容进行调整和组合。④实际发生的管理费用:各项实际发生的间接费应逐项计算。
二、公路工程土建工程招投标中报价中的弊端及调整
1.投标定标过程控制不严,报价不合理
一方面,某些建设单位没有对人员进行法律、合同方面的培训,导致在施工招投标的工程经济方面不精通,评标准则不权威,招标文件不精细,尤其是对工程量清单把握不准,导致与实际出入相差较大,结果标底粗糙,变更频繁,严重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公平。 另一方面,标底、串标泄露的情况时常出现,这就对监督机制提出更高的要求,再则,有的施工企业为了中标,故意压低报价,致使投标书编制不完善。
2.招投标中不平衡报价
所谓招投标中的不平衡报价,就是指投标单位首先确定下总报价在投标总报价,在对内部各个项目评估后进行报价调整,以保证在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的前提下,能够通过单价或设计的改变获得更高的经济收益。对于不平衡报价,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形式: ①设计图纸错误之处偶现,不明确处频繁情况时,一般在今后会对项目进行变更,其单价则会适当偏低,以期望进行单价变更或索赔;②对于工程项目,若能预测日后的工程量会增加,则在报价时单价会略有提高,这样下来,最后结算时获利自然增加;反之,亦然; ③遇到一些工程的工程量难以准确评估计算是,报价会适当加高;④对于项目的前期工程,其单价会适当定高,早期的收入会因此较高,这样下来资金周转速度会显著加快,后期因进度款较少所产生的资金压力也就大大降低。对在后期施工的项目,因进度款较为充足,其单价则会定低。
三、招投标中报价的评审方法和特点
总的来说,招投标中报价的评审方法分为有标底评标和无标底评标。
1.有标底评标
目前, 有标底评标标底的确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1.1编制标底由业主自己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预计价格作为标底。这种标底的设定方法对于标价的好坏,明确清晰,对于确保评标的公正性十分有效,同时他能有效防止不良竞争, 中标价低于成本价的情况。不过,这种方法的准确性受标底编制所局限,如果实际价格离编制的标底差距较大,那么所有投标人都会因报价不合理而不在有效标范围之内,最后成为废标 。结果的中标价必然也会与实际相差很大。更值得一说的是,招投标过程中,保密工作需要得到极大的重视,一旦标底遭到泄露,将会使招标评标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降低。
1.2 投标人平均报价标底业主不组织编制标底,评标时采用的标底以投标人的平均报价作为主要依照。这种方法能够显著避免标底泄露及一些暗箱操作的情况,然而,采用这种方法,投标人可以联合起来对标底进行操控,而且,一旦他们合作进行哄抬标价,中标价偏高不可避免,这会对业主带来极大的麻烦。
1.3 采用复合标底评标开标时,招标人当众公布的“标底”只是业主对该招标项目的预计价格,而评标时所采用的标底则是将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和业主的预计价格按一定权重复合后的价格作为标底,即复合标底等于业主的预计价格乘上所占权重加上投标人的平均价格乘上所占权重。这种评审方法一方面能削弱因业主的预计价格偏差较大所产生的消极影响,同时也能有效解决防止了投标人操纵标底的情况。这种方法因为标底需复合计算得出,所以投标人在开标前都会斟酌再三,从各个方面对标底进行评估推测,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其公平性。目前公路工程土木工程中也多采用这种方法。
2.无标底评标
招标项目不设标底是无标底评标最大的特点, 最底价中标是其投标报价评审的基本原则。一般,我国在利用世界银行或亚洲银行贷款项目中所采用的报价评审方法多是这种。不过,最近几年来,许多国内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也开始采用。国际土建工程行业中,自严密的FIDIC合同条款被执行,成熟的市场运行机制以及严格缜密的法律体系系统化规范化以后,压低标价,甚至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情况很少出现,显然,为了能够减少成本,提高效率, 低价中标当然更符合业主利益。
自从2001年我国已加入WTO之后,国内公路工程土木工程招投标中也广泛采用FIDIC合同条款,但是,工程招投标仍然难以摆脱计划经济所带来的负面因素,而且,法律意识、合同意识在施工单位脑海中扎根不深,一些桥梁塌陷,楼面倒塌的“豆腐渣”工程还时有发生。所以,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报价合理,我国的相关法律,如《招标投标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都对低价中标提出了更大的要求,即投标人的竞标价必须高于成本价,当采用无标底评标进行评审时,低于成本报价的不能中标。
不过,根据《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高速公路、特长隧道等公路工程评标时必须使用综合评分法。
结束语:事实上,要确保公路工程土建工程招投标中公平公正,就要在报价方面进行合理的调整掌控,针对不同的工程情况,要联系实际采取不同的审阅方法,当然,招投标单位也要大力培养这一方面的尖端人才,只有这样,才能使这一行业达到国际一流水准。
参考文献:
[1]王秀林,江文智,陈松男. 浅谈公路工程土建工程招投标中报价的评审方法及特点[J]. 黑龙江交通科技,2003,07:82.
[2]胡若栩. 我國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问题研究[D].长安大学,2004.
[3]余超. 公路工程招投标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J]. 中南汽车运输,2000,03:53- 54.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与特点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市场的扩大,各项法律法规的出台也使得其市场运营机制逐渐步入正轨,现在,我国大多数公路工程土建工程都实行了投标招标管理制度,而且,随着市场的开放,投标单位之间的竞争渐趋激烈,这样一来,招投标中报价中的弊端就不可避免的出现,因而,合理有效的评审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公路工程土建工程招投标中报价的概况
1.招投标概念
所谓招投标,就是招标人应用技术经济的评价方法和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通过有组织地开展择优成交的一种成熟的、规范的和科学的特殊交易方式。公路工程土建工程招标投标是一种强制约束性的公共采购制度,通过这种采购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建设工期,促进工程建设市场公平竞争。
2.报价编制的主要依据
①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标价应按照工程量清单所列分项项目,逐项计算费用和待摊费。②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方案应明确各道程序所用施工机械、材料和人员机器工作效率。③合适的工程定额:意识和本企业的施工定额为基础,按照工程量清单的内容进行调整和组合。④实际发生的管理费用:各项实际发生的间接费应逐项计算。
二、公路工程土建工程招投标中报价中的弊端及调整
1.投标定标过程控制不严,报价不合理
一方面,某些建设单位没有对人员进行法律、合同方面的培训,导致在施工招投标的工程经济方面不精通,评标准则不权威,招标文件不精细,尤其是对工程量清单把握不准,导致与实际出入相差较大,结果标底粗糙,变更频繁,严重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公平。 另一方面,标底、串标泄露的情况时常出现,这就对监督机制提出更高的要求,再则,有的施工企业为了中标,故意压低报价,致使投标书编制不完善。
2.招投标中不平衡报价
所谓招投标中的不平衡报价,就是指投标单位首先确定下总报价在投标总报价,在对内部各个项目评估后进行报价调整,以保证在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的前提下,能够通过单价或设计的改变获得更高的经济收益。对于不平衡报价,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形式: ①设计图纸错误之处偶现,不明确处频繁情况时,一般在今后会对项目进行变更,其单价则会适当偏低,以期望进行单价变更或索赔;②对于工程项目,若能预测日后的工程量会增加,则在报价时单价会略有提高,这样下来,最后结算时获利自然增加;反之,亦然; ③遇到一些工程的工程量难以准确评估计算是,报价会适当加高;④对于项目的前期工程,其单价会适当定高,早期的收入会因此较高,这样下来资金周转速度会显著加快,后期因进度款较少所产生的资金压力也就大大降低。对在后期施工的项目,因进度款较为充足,其单价则会定低。
三、招投标中报价的评审方法和特点
总的来说,招投标中报价的评审方法分为有标底评标和无标底评标。
1.有标底评标
目前, 有标底评标标底的确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1.1编制标底由业主自己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预计价格作为标底。这种标底的设定方法对于标价的好坏,明确清晰,对于确保评标的公正性十分有效,同时他能有效防止不良竞争, 中标价低于成本价的情况。不过,这种方法的准确性受标底编制所局限,如果实际价格离编制的标底差距较大,那么所有投标人都会因报价不合理而不在有效标范围之内,最后成为废标 。结果的中标价必然也会与实际相差很大。更值得一说的是,招投标过程中,保密工作需要得到极大的重视,一旦标底遭到泄露,将会使招标评标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降低。
1.2 投标人平均报价标底业主不组织编制标底,评标时采用的标底以投标人的平均报价作为主要依照。这种方法能够显著避免标底泄露及一些暗箱操作的情况,然而,采用这种方法,投标人可以联合起来对标底进行操控,而且,一旦他们合作进行哄抬标价,中标价偏高不可避免,这会对业主带来极大的麻烦。
1.3 采用复合标底评标开标时,招标人当众公布的“标底”只是业主对该招标项目的预计价格,而评标时所采用的标底则是将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和业主的预计价格按一定权重复合后的价格作为标底,即复合标底等于业主的预计价格乘上所占权重加上投标人的平均价格乘上所占权重。这种评审方法一方面能削弱因业主的预计价格偏差较大所产生的消极影响,同时也能有效解决防止了投标人操纵标底的情况。这种方法因为标底需复合计算得出,所以投标人在开标前都会斟酌再三,从各个方面对标底进行评估推测,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其公平性。目前公路工程土木工程中也多采用这种方法。
2.无标底评标
招标项目不设标底是无标底评标最大的特点, 最底价中标是其投标报价评审的基本原则。一般,我国在利用世界银行或亚洲银行贷款项目中所采用的报价评审方法多是这种。不过,最近几年来,许多国内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也开始采用。国际土建工程行业中,自严密的FIDIC合同条款被执行,成熟的市场运行机制以及严格缜密的法律体系系统化规范化以后,压低标价,甚至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情况很少出现,显然,为了能够减少成本,提高效率, 低价中标当然更符合业主利益。
自从2001年我国已加入WTO之后,国内公路工程土木工程招投标中也广泛采用FIDIC合同条款,但是,工程招投标仍然难以摆脱计划经济所带来的负面因素,而且,法律意识、合同意识在施工单位脑海中扎根不深,一些桥梁塌陷,楼面倒塌的“豆腐渣”工程还时有发生。所以,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报价合理,我国的相关法律,如《招标投标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都对低价中标提出了更大的要求,即投标人的竞标价必须高于成本价,当采用无标底评标进行评审时,低于成本报价的不能中标。
不过,根据《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高速公路、特长隧道等公路工程评标时必须使用综合评分法。
结束语:事实上,要确保公路工程土建工程招投标中公平公正,就要在报价方面进行合理的调整掌控,针对不同的工程情况,要联系实际采取不同的审阅方法,当然,招投标单位也要大力培养这一方面的尖端人才,只有这样,才能使这一行业达到国际一流水准。
参考文献:
[1]王秀林,江文智,陈松男. 浅谈公路工程土建工程招投标中报价的评审方法及特点[J]. 黑龙江交通科技,2003,07:82.
[2]胡若栩. 我國公路工程招投标管理问题研究[D].长安大学,2004.
[3]余超. 公路工程招投标中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J]. 中南汽车运输,2000,03:53-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