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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位继承的性质,理论界一直存在代表权说与固有权说的争论,在民法典编撰及继承法修改之际,固有权说在学界占有绝对的优势,但固有权说是否能对代位继承制度及相关条文的设计作出圆满的解释仍是值得我们谈论的问题。在追溯代位继承的历史沿革,以便厘清两种学说的争议焦点,结合社会发展现状,代位继承在性质上还是采用固有权说比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