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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民国肇建,江浙两省漕粮废止,北京民食问题日益凸显。北京政府为平济京师民食,在南米采运上相继采取了三种措施:由通济运米公司承运仓米、京兆(顺天府)招商运米、设立漕运局转运南米,然而成效甚微。它从侧面上反映了民初政局下北京政府在南米运京问题上已经难以把控局面,政府对社会资源的调度能力也日益衰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