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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作为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如何实现循环经济的示范性发展,不仅需要在循环经济理论发展上探索新的途径、尝试新的方法,而且更需要在实现循环经济从理论探讨向社会实践转变方面做必要的思考和积极筹划。因此,在关注循环经济理论自身发展的同时,我们也需要从制度建设,尤其是法制建设的角度来关注循环经济的立法问题。源于这样一个基本的考虑,本文对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运用循环经济思想进行资源开发进行了一些立法上的理论分析和实践思考,以期为其寻找一个法制上的支撑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