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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在抗战初期,国土沦丧,大批的难民跟随国民政府涌向武汉,使武汉人口陡增至一百五十余万。庞大的难民潮不再仅仅是一个社会问题,更上升为政治问题。国民政府作为当时的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救济难民措施,这些措施富有时代的特色,在抗战中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国民政府的根本性质决定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历史的局限性。
关键词: 抗战初期 国民政府 武汉 难民救济工作
抗日战争是一场伟大的民族解放战争,也是一场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灾难的战争。在这场长达八年的战争中,沦陷区有数以千万计的中国人因为不愿做亡国奴,不甘于日本侵略者的蹂躏,纷纷携妻带子,背井离乡,辗转迁往祖国的大后方和安全区域。这些因为战争这一不可抗拒的因素,而被迫离开世代居住的家园,进行无组织的大规模的迁徙的人们被称之为“难民”。在抗日战争中,我国形成了庞大的难民潮,其人数之多、人员成分之复杂、规模之大、持续时间之长,世所罕见。
抗战初期一般是指从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到1938年10月武汉弃守为止。这是抗日战争的战争防御阶段,也是抗战中第一个难民迁移的高潮时期。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北平、上海、南京相继沦陷,无数华北、华东沦陷地区的中国人沦为难民。武汉深居中国内陆,中国最大河流长江与其最大支流汉水在此交汇,京汉、鄂汉铁路连通中国南北,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在南京失守后,武汉成为国民政府管辖下的全国最大城市和经济中心。1937年11月20日,国民政府宣布重庆为战时陪都,但实际上此时国民党军政要员蒋介石、汪精卫、孔祥熙、何应钦等都在武汉,国民党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的重要机关也均移驻武汉办公,一时间武汉成为全国实际的政治中心。因而武汉也因为交通的便利和政府所在地而成为华北、华东众多难民的集中地。这些难民来自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工人、农民、商人、城市小手工业者、知识分子、学生等,都是国家的中间分子”。
难民的大量涌入给武汉国民政府带来了许多棘手的问题,如物资匮乏、粮食与交通工具供给不足、难民食宿条件差、难民之中疾病流行等,此外“难民还带来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使社会矛盾加剧:战争的破坏、杀戮、奸掳,使难民们情绪极不稳定,始终处于一种惊恐不安状态,惶惶不可终日。帮会、土匪、娼妓活动盛行于世,许多装扮成为难民身份的敌伪奸细也大量混入其中,使社会异常动荡”。
国民政府作为抗战时期的中国中央政府,肩负着保土为国的责任,理应为救济难民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工作。在抗战中,国民政府对难民的救济工作不同于传统的慈善之举。传统的慈善行为,是执政者出于怜悯的心情,对弱势群体的一种关怀仁义之举。而“难民问题绝不是个人问题,而是国家社会问题,不是难民们自甘堕落要做难民,而是国家多难不能保障他们”,救济难民是国民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是现代社会人民的权利与政府义务的体现。
一、国民政府的难民救济措施
1938年3月29日到4月1日,国民政府临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这次大会通过的《中国国民党抗战建国纲领》明确指出:“救济战区难民及失业民众,施以组织及训练,以加强抗战力量。”随着战争的深入,国民政府意识到难民问题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社会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到抗日战争能否取得胜利的重大政治问题。“全民族抗战的局面,已经展开,救济难民的事业,变为当前最最迫切的要求。为了减少政府领导作战的分心,减少对于军事上的妨碍,巩固后防,提高作战时生产效率,我们对于这广大的被难同胞,都应有最良善周全的处置办法,使难民不仅不白白消耗物力而变为提供物力;不仅不妨碍军事而反有助于军事;不仅不扰乱后方而且加强后防”。
在抗战初期的武汉,国民政府的救济工作可分划为两大部分:收容与疏散。这是与以后国民政府组织的难民救济工作有所区别的。在武汉,国民党政府已清晰地认识到抗日战争面临的局势,蒋介石在1938年10月31日武汉弃守后发表的《告全国国民书》中曾指出武汉大会战的意义:“武汉地位,在过去十月抗战工作上之重要性,厥在掩护我西部建设之准备与承接南北交通之运输,故保卫武汉之军事,其主要意义,原在于阻滞敌军西进,消耗敌军实力,准备后方交通运输必要武器,迁移我东南与中部之工业,以进行西北西南之建设,盖唯西北西南交通经济建设之发展,始为长期抗战与建国工作坚实之基础,亦为西北西南交通路线开辟完竣,而后我抗战实力及经济建设所需要之物质,始得充实,而供给不感缺乏。”可见国民党发动武汉大会战的目的不在于坚守武汉,而是以空间换取时间,争取人员与物资的疏散和转移,为长期的抗战保存实力。所以对千辛万苦逃亡到武汉的难民来说,武汉只可能是他们暂时的栖息之地,是他们通往大后方的中转站。政府的救济工作中有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帮助这些难民转移到后方更安全的地区,当然疏散还包括对武汉三镇居民的疏散。在武汉大会战的后期,某种程度上,疏散工作是重于收容工作的。这是以后国民政府救济工作中较少遇到的情况。
(一)对难民的收容工作。
对从东北、北平、上海、江苏、安徽等省或地区逃难而来的难民,国民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收容安置。
1.对难民进行登记调查。“难民救济委员会或分会,于难民到达时应即迅速调查姓名、籍贯、年龄、健康程度、原来职业、家庭状况,及具有何种专门技能、志愿作何种职业分别登记致验诚伪”,这样做既有利于派遣难民服役和安置难民,又可以清除化装为难民的汉奸与间谍,维护社会治安。
2.设置难民救济区、救济站,收容救济难民,为难民安排食宿,难民在收容所里“给养大口每人每日三元,八岁以下者两元”,一日两餐粥,勉强不会饿死。
3.以工代赈,鼓励难民进行自救生产。大量的难民涌入武汉,“倘若不妥善办法,徒待募捐救济,收容坐食,则人力物力两受损失,日久必难乎为继矣”。实际难民是丰富的人力资源,因此国民政府“积极提倡组织各种合作社和建设新的工厂作坊,使有生产能力的人能参加生产,并借疏散人口的机会切实鼓励壮丁勇于应征兵役,以及一切侨胞同劳工能即刻输送到内地,以谋充实并建立新的国防工业”。
1938年3月,行政院颁布《难民服役纲要》,纲要指出难民服役分为“兵役与工役两项,工役又分为筑路(铁路公路及军用路)、沿水、垦荒、军事工作(运输掩埋等)、自衡工程及其他适用难民诸事项”,难民,就其中之壮丁,编为运输、工程队,为过境军队运输器物,以及从事本市临时工程修业事项。妇女编为缝纫队、救护队和洗涤队,专为本市伤兵服务。
至于难民潮中的大量农民则移至四川、陕西、甘肃、贵州、云南等省份垦荒,“幸我西北西南各省多有荒地待垦,可以移置应将难民之中能从事农业者,依其籍贯,分送本省或与其风俗习惯相近之省分,令各省政府主持办理,以补不足”。
4.对难民的医疗救护。由于营养不良、生活条件差、抵抗力下降,又受到战火的威胁,难民中伤病肆虐。国民政府组织免费施医赠药的活动,“难民之受伤者,责成当地公私立医院,可以收容治疗,用费则由募集捐免”,“市政府对难民横生,极为注意,昨特通令本市各医院后对过境难民应予免费注射防疫针,以保难民健康”。
5.收容教养难童。战区流落的难童与难民所携带的失学儿童,为数也很多,赈济委员会采取建立儿童教养院的方式,收容难童,并建立难童学校,“分别设法教育之,老师指定由难民之中曾任教员及公务员者之充任,或由当地处聘请省立各小学现任教员兼任”。
(二)组织难民的疏散工作。
1.向难民解释宣传疏散的目的与意义。
难民们饱受迁徙动荡之苦,此时要他们放弃暂时的安稳,进一步撤离,无疑是一个难题。
武汉警备司令部、全省防空司令部在《为疏散人口告同胞书》中指出武汉大疏散的意义:“在大敌当前的时候,我们疏散人口,并非畏惧敌人的威胁,鼓励民众的逃跑;我们疏散人口,除了减少无谓损害以外,还有重大的意义。因为后方许许多多的工作,需要我们同胞来担负:第一,我们要把城市里过剩的人口,转移到内地去,由此可以繁荣农村,发展后方的生产。第二,疏散到内地的民众,可以把敌人残暴野蛮的行为,报道给每一个角落里的人民,使得每一个人都能起来参加杀敌救国的工作。”
在武汉大会战期间,国民政府在不断地对武汉难民和武汉三镇的居民进行宣传,劝告人们早日疏散:“我们要避免无谓的牺牲,我们应以最大的努力,疏散密集武汉的人口。为着安定后方的秩序,为着减少不必要的死伤,我们迫切地要求所有的老幼妇孺,以及原想逗留在武汉的人民,赶快设法离开武汉地区。乡下有家的,回乡下去,其他地方有亲戚朋友的,就到其他地方去。”
在宣传组织方面武昌和汉阳于1938年7月成立“武阳疏散人口委员会”,“由青年行动队与武阳两县党部各组四队,昨日在每一警察分局辖境派出一队出发宣传,动员方面,已由省会警察局转保甲长全体动员,实行沿家沿户个别动员,武昌市政府,并印制疏散人口告市民书万份散发,以广宣传”。
2.指定遣送地点,征调交通工具,鼓励难民徒步疏散。
难民的运输是国民政府的救济工作重要一环,交通动力供给不足一直是制约难民疏散工作的瓶颈,国民政府表示:“在交通工具需要当局就水陆两道,尽量征调,竭力筹办。”而实际上“在交通方面,要将今日武汉的人口实行疏散单靠各路火车轮船增加班次输送还是一件难事”,所以政府“鼓励青年,无疾病的男女们,无论贫富,均自告奋勇的加入徒步队”。车船等交通工具主要是针对老弱病残、儿童和经济富裕的难民而言的,大部分难民无法购得车船票,只能以步行方式完成漫长的迁徙。
同时国民政府还指定了难民疏散的路线,“疏散武汉难民暂定潜江、石首、公安、松滋、枝江、宜昌、江陵、宜都八县,并先汉川、嘉兴、黄坡、孝感、云梦,应城等县以步行方法疏散之”,且规定“各难民经指定遣送地点后,不得提出异议,或借故逗留”。
3.建立运送配置难民总站和难民招待所,帮助难民转移。
赈济委员会在难民迁徙路线上设立26个难民运送总站和132个分站、166个招待所,建立起覆盖主要难民区和难民线的救济网络。其中武昌、汉口两总站处于南北两条内迁线的起点。难民运送站和难民招待所的主要工作就是帮助难民和市民内迁,为迁移的难民提供食宿、医疗护理、交通工具等。
二、抗战初期国民政府难民救济工作的特点
(一)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设置了专门的救济机构。
“1937年9月7日,国民党政府行政院颁布《非常时期难民救济办法大纲》,组织非常时期难民救济委员会,总会设南京,各省份成立分支会,该会‘由行政院、内政部、军政部、财政部、事业部、交通部、铁道部、卫生署、赈济委员会,各指派高级职员一人为委员,以行政院所派之委员为主任委员”。1937年10月13日,武昌汉市两难民支会分别成立,分别推及杨锦昱、吴国镇为会长,会址附设于市政处与市府内。但是,这只是个协调性的机构,事权不专不大。为适应时局发展的需要,国民政府于1938年2月24日公布《赈济委员会组织法》,成立赈济委员会。4月27日,赈济委员会在汉口开署办公,行政院院长孔祥熙兼任委员长,前中国驻日大使许世英被聘为委员,代委员长,主持日常工作,原非常时期难民救济委员会的下属机构改为振济委员会的分、支会。
在抗战初期,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了《非常时期救济难民办法大纲》(1937年9月7日)、《振济委员会组织法》(1938年2月24日)、《非常时期难民服役计划纲要》(1938年4月23日)、《难童救济教养实施大纲》(1938年6月27日)、《抗战建国时期难童救济实施方案》(1938年10月20日)等有关救济战时难民与难童的法规政策。救济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法规政策的颁布,使抗战初期的国民政府的难民救济工作走向了高效有序的道路。
(二)从政府救济的内部看,统分结合的救济方式。
国民政府的救济工作自始就是以中央政府为主导,其他各部门和地方政府配合,实行一种统分结合的原则,在“统”的方面,表现机构统一、政策统一、权利统一,即有最高的负责救济的机构:先是非常时期难民救济委员会,后设振济委员会,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统一了救济工作的目标、方针。在分的方面,“国统区范围内,各省设立救济区、赈济会、运送配置难民总分站、难民组训委员会、联合办事处、招待站、难童教养院所及赈济学校、难民职业介绍所、赈济工厂、小本贷款处等机关,分别负责掌管各地难民救济与安置工作”。
(三)从政府救济的内容看,收容与遣散并举。
从1938年2月开始,武汉国民政府就开始有组织地疏散难民,到后期就是一边收容一边疏散。“武昌难民救济委员会,以自倭寇深入,战区扩大,各地逃来难民,日益加多,为谋救济并策安全起见,拟自即日起将最近新由战乱来鄂难民,随到随时疏散,并发口粮救济外,原有收容各所难民,亦即时加以疏散,以策安全”。到武汉大会站的后期,工作的侧重点就转移到组织难民的疏散上,从1938年7月26日起至8月25日止,汉口市一个月的难民收遣情况如下:“计原有难民26418人,新收14725人,经遣送者30465人,自行他行者6116人,病死者29人,尚有4533人正待遣送。”从1938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武汉失守,武汉实行紧急疏散,3天内疏散约75万人。
(四)从全社会范围看,救济工作是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组织团体广泛参与的。
难民人数众多,救济工作繁重而且艰巨,国民政府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受人力、财力的限制,救济难民难免顾此失彼。“所以救济工作的基本方法应该由政府领导各种公益和慈善团体进行大规模的救济难民事业老弱妇孺等”,国民政府与青年会、慈善会、善聊会、红十字会、商会、业主会、佛教会等社会组织团体通力合作,共同承担了这次难民救济的工作。其中在武汉市赈济委员会设立的18处难民收容所共收容20582人,占同期总收容量的60%以上,由此可见政府救济是当时难民救济工作的主导力量。
三、历史的贡献与局限
不可否认,抗战初期国民政府在武汉对难民的救济付出了艰苦的努力,也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救济与帮助了大批饱受战乱之苦的人民,避免了无谓的牺牲。被国民政府收容与遣散的大批难民,转移到了中国的西部地区,这既为后来抗日战争战略相持和战略反攻阶段保留了人力资源,又促进了中国东西部的交流,促进了中国西部落后地区的发展。
同时,政府的救济与关怀,使得一部分难民的生存条件有所改善,而悲惨的遭遇也使他们意识到了他们的命运是与国家的存亡息息相关的,从而促使他们勇敢地投身于民族解放事业,为抗日战争的胜利直接或者间接地贡献自己的力量。
然而战时局势紧张,国民政府主要应对的是与日本侵略者的战争,在救济难民问题上所能投入的人力、财力很是有限,再加上国民政府内部的腐败,武汉难民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流亡的难民,对于日常的生活问题,不能解决。大都市人口拥塞……”,使难民生活难以为继,在1938年的国统区,媒介就常有报道呼吁重视难民“还乡”问题:“江南各县,依然在敌人统治之下,许多难民纷纷回乡,无异于回去做‘顺民’,我们眼看着当初数十万难民不辞千辛万苦、饥寒交迫,跋涉千里地投向祖国统治下的后方安全地区,原来是为了不愿作‘异国的奴隶’,而现在我们又看到成群的难民回家做‘顺民’去,这一来一去之间,影响抗战的力量很大。”这佐证了国民政府难民救济工作与对难民宣传抗日救亡工作的不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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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抗战初期 国民政府 武汉 难民救济工作
抗日战争是一场伟大的民族解放战争,也是一场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灾难的战争。在这场长达八年的战争中,沦陷区有数以千万计的中国人因为不愿做亡国奴,不甘于日本侵略者的蹂躏,纷纷携妻带子,背井离乡,辗转迁往祖国的大后方和安全区域。这些因为战争这一不可抗拒的因素,而被迫离开世代居住的家园,进行无组织的大规模的迁徙的人们被称之为“难民”。在抗日战争中,我国形成了庞大的难民潮,其人数之多、人员成分之复杂、规模之大、持续时间之长,世所罕见。
抗战初期一般是指从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抗日战争的全面爆发到1938年10月武汉弃守为止。这是抗日战争的战争防御阶段,也是抗战中第一个难民迁移的高潮时期。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北平、上海、南京相继沦陷,无数华北、华东沦陷地区的中国人沦为难民。武汉深居中国内陆,中国最大河流长江与其最大支流汉水在此交汇,京汉、鄂汉铁路连通中国南北,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在南京失守后,武汉成为国民政府管辖下的全国最大城市和经济中心。1937年11月20日,国民政府宣布重庆为战时陪都,但实际上此时国民党军政要员蒋介石、汪精卫、孔祥熙、何应钦等都在武汉,国民党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的重要机关也均移驻武汉办公,一时间武汉成为全国实际的政治中心。因而武汉也因为交通的便利和政府所在地而成为华北、华东众多难民的集中地。这些难民来自中国社会的各个阶层,“工人、农民、商人、城市小手工业者、知识分子、学生等,都是国家的中间分子”。
难民的大量涌入给武汉国民政府带来了许多棘手的问题,如物资匮乏、粮食与交通工具供给不足、难民食宿条件差、难民之中疾病流行等,此外“难民还带来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使社会矛盾加剧:战争的破坏、杀戮、奸掳,使难民们情绪极不稳定,始终处于一种惊恐不安状态,惶惶不可终日。帮会、土匪、娼妓活动盛行于世,许多装扮成为难民身份的敌伪奸细也大量混入其中,使社会异常动荡”。
国民政府作为抗战时期的中国中央政府,肩负着保土为国的责任,理应为救济难民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工作。在抗战中,国民政府对难民的救济工作不同于传统的慈善之举。传统的慈善行为,是执政者出于怜悯的心情,对弱势群体的一种关怀仁义之举。而“难民问题绝不是个人问题,而是国家社会问题,不是难民们自甘堕落要做难民,而是国家多难不能保障他们”,救济难民是国民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是现代社会人民的权利与政府义务的体现。
一、国民政府的难民救济措施
1938年3月29日到4月1日,国民政府临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这次大会通过的《中国国民党抗战建国纲领》明确指出:“救济战区难民及失业民众,施以组织及训练,以加强抗战力量。”随着战争的深入,国民政府意识到难民问题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社会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到抗日战争能否取得胜利的重大政治问题。“全民族抗战的局面,已经展开,救济难民的事业,变为当前最最迫切的要求。为了减少政府领导作战的分心,减少对于军事上的妨碍,巩固后防,提高作战时生产效率,我们对于这广大的被难同胞,都应有最良善周全的处置办法,使难民不仅不白白消耗物力而变为提供物力;不仅不妨碍军事而反有助于军事;不仅不扰乱后方而且加强后防”。
在抗战初期的武汉,国民政府的救济工作可分划为两大部分:收容与疏散。这是与以后国民政府组织的难民救济工作有所区别的。在武汉,国民党政府已清晰地认识到抗日战争面临的局势,蒋介石在1938年10月31日武汉弃守后发表的《告全国国民书》中曾指出武汉大会战的意义:“武汉地位,在过去十月抗战工作上之重要性,厥在掩护我西部建设之准备与承接南北交通之运输,故保卫武汉之军事,其主要意义,原在于阻滞敌军西进,消耗敌军实力,准备后方交通运输必要武器,迁移我东南与中部之工业,以进行西北西南之建设,盖唯西北西南交通经济建设之发展,始为长期抗战与建国工作坚实之基础,亦为西北西南交通路线开辟完竣,而后我抗战实力及经济建设所需要之物质,始得充实,而供给不感缺乏。”可见国民党发动武汉大会战的目的不在于坚守武汉,而是以空间换取时间,争取人员与物资的疏散和转移,为长期的抗战保存实力。所以对千辛万苦逃亡到武汉的难民来说,武汉只可能是他们暂时的栖息之地,是他们通往大后方的中转站。政府的救济工作中有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帮助这些难民转移到后方更安全的地区,当然疏散还包括对武汉三镇居民的疏散。在武汉大会战的后期,某种程度上,疏散工作是重于收容工作的。这是以后国民政府救济工作中较少遇到的情况。
(一)对难民的收容工作。
对从东北、北平、上海、江苏、安徽等省或地区逃难而来的难民,国民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收容安置。
1.对难民进行登记调查。“难民救济委员会或分会,于难民到达时应即迅速调查姓名、籍贯、年龄、健康程度、原来职业、家庭状况,及具有何种专门技能、志愿作何种职业分别登记致验诚伪”,这样做既有利于派遣难民服役和安置难民,又可以清除化装为难民的汉奸与间谍,维护社会治安。
2.设置难民救济区、救济站,收容救济难民,为难民安排食宿,难民在收容所里“给养大口每人每日三元,八岁以下者两元”,一日两餐粥,勉强不会饿死。
3.以工代赈,鼓励难民进行自救生产。大量的难民涌入武汉,“倘若不妥善办法,徒待募捐救济,收容坐食,则人力物力两受损失,日久必难乎为继矣”。实际难民是丰富的人力资源,因此国民政府“积极提倡组织各种合作社和建设新的工厂作坊,使有生产能力的人能参加生产,并借疏散人口的机会切实鼓励壮丁勇于应征兵役,以及一切侨胞同劳工能即刻输送到内地,以谋充实并建立新的国防工业”。
1938年3月,行政院颁布《难民服役纲要》,纲要指出难民服役分为“兵役与工役两项,工役又分为筑路(铁路公路及军用路)、沿水、垦荒、军事工作(运输掩埋等)、自衡工程及其他适用难民诸事项”,难民,就其中之壮丁,编为运输、工程队,为过境军队运输器物,以及从事本市临时工程修业事项。妇女编为缝纫队、救护队和洗涤队,专为本市伤兵服务。
至于难民潮中的大量农民则移至四川、陕西、甘肃、贵州、云南等省份垦荒,“幸我西北西南各省多有荒地待垦,可以移置应将难民之中能从事农业者,依其籍贯,分送本省或与其风俗习惯相近之省分,令各省政府主持办理,以补不足”。
4.对难民的医疗救护。由于营养不良、生活条件差、抵抗力下降,又受到战火的威胁,难民中伤病肆虐。国民政府组织免费施医赠药的活动,“难民之受伤者,责成当地公私立医院,可以收容治疗,用费则由募集捐免”,“市政府对难民横生,极为注意,昨特通令本市各医院后对过境难民应予免费注射防疫针,以保难民健康”。
5.收容教养难童。战区流落的难童与难民所携带的失学儿童,为数也很多,赈济委员会采取建立儿童教养院的方式,收容难童,并建立难童学校,“分别设法教育之,老师指定由难民之中曾任教员及公务员者之充任,或由当地处聘请省立各小学现任教员兼任”。
(二)组织难民的疏散工作。
1.向难民解释宣传疏散的目的与意义。
难民们饱受迁徙动荡之苦,此时要他们放弃暂时的安稳,进一步撤离,无疑是一个难题。
武汉警备司令部、全省防空司令部在《为疏散人口告同胞书》中指出武汉大疏散的意义:“在大敌当前的时候,我们疏散人口,并非畏惧敌人的威胁,鼓励民众的逃跑;我们疏散人口,除了减少无谓损害以外,还有重大的意义。因为后方许许多多的工作,需要我们同胞来担负:第一,我们要把城市里过剩的人口,转移到内地去,由此可以繁荣农村,发展后方的生产。第二,疏散到内地的民众,可以把敌人残暴野蛮的行为,报道给每一个角落里的人民,使得每一个人都能起来参加杀敌救国的工作。”
在武汉大会战期间,国民政府在不断地对武汉难民和武汉三镇的居民进行宣传,劝告人们早日疏散:“我们要避免无谓的牺牲,我们应以最大的努力,疏散密集武汉的人口。为着安定后方的秩序,为着减少不必要的死伤,我们迫切地要求所有的老幼妇孺,以及原想逗留在武汉的人民,赶快设法离开武汉地区。乡下有家的,回乡下去,其他地方有亲戚朋友的,就到其他地方去。”
在宣传组织方面武昌和汉阳于1938年7月成立“武阳疏散人口委员会”,“由青年行动队与武阳两县党部各组四队,昨日在每一警察分局辖境派出一队出发宣传,动员方面,已由省会警察局转保甲长全体动员,实行沿家沿户个别动员,武昌市政府,并印制疏散人口告市民书万份散发,以广宣传”。
2.指定遣送地点,征调交通工具,鼓励难民徒步疏散。
难民的运输是国民政府的救济工作重要一环,交通动力供给不足一直是制约难民疏散工作的瓶颈,国民政府表示:“在交通工具需要当局就水陆两道,尽量征调,竭力筹办。”而实际上“在交通方面,要将今日武汉的人口实行疏散单靠各路火车轮船增加班次输送还是一件难事”,所以政府“鼓励青年,无疾病的男女们,无论贫富,均自告奋勇的加入徒步队”。车船等交通工具主要是针对老弱病残、儿童和经济富裕的难民而言的,大部分难民无法购得车船票,只能以步行方式完成漫长的迁徙。
同时国民政府还指定了难民疏散的路线,“疏散武汉难民暂定潜江、石首、公安、松滋、枝江、宜昌、江陵、宜都八县,并先汉川、嘉兴、黄坡、孝感、云梦,应城等县以步行方法疏散之”,且规定“各难民经指定遣送地点后,不得提出异议,或借故逗留”。
3.建立运送配置难民总站和难民招待所,帮助难民转移。
赈济委员会在难民迁徙路线上设立26个难民运送总站和132个分站、166个招待所,建立起覆盖主要难民区和难民线的救济网络。其中武昌、汉口两总站处于南北两条内迁线的起点。难民运送站和难民招待所的主要工作就是帮助难民和市民内迁,为迁移的难民提供食宿、医疗护理、交通工具等。
二、抗战初期国民政府难民救济工作的特点
(一)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设置了专门的救济机构。
“1937年9月7日,国民党政府行政院颁布《非常时期难民救济办法大纲》,组织非常时期难民救济委员会,总会设南京,各省份成立分支会,该会‘由行政院、内政部、军政部、财政部、事业部、交通部、铁道部、卫生署、赈济委员会,各指派高级职员一人为委员,以行政院所派之委员为主任委员”。1937年10月13日,武昌汉市两难民支会分别成立,分别推及杨锦昱、吴国镇为会长,会址附设于市政处与市府内。但是,这只是个协调性的机构,事权不专不大。为适应时局发展的需要,国民政府于1938年2月24日公布《赈济委员会组织法》,成立赈济委员会。4月27日,赈济委员会在汉口开署办公,行政院院长孔祥熙兼任委员长,前中国驻日大使许世英被聘为委员,代委员长,主持日常工作,原非常时期难民救济委员会的下属机构改为振济委员会的分、支会。
在抗战初期,国民政府行政院颁布了《非常时期救济难民办法大纲》(1937年9月7日)、《振济委员会组织法》(1938年2月24日)、《非常时期难民服役计划纲要》(1938年4月23日)、《难童救济教养实施大纲》(1938年6月27日)、《抗战建国时期难童救济实施方案》(1938年10月20日)等有关救济战时难民与难童的法规政策。救济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法规政策的颁布,使抗战初期的国民政府的难民救济工作走向了高效有序的道路。
(二)从政府救济的内部看,统分结合的救济方式。
国民政府的救济工作自始就是以中央政府为主导,其他各部门和地方政府配合,实行一种统分结合的原则,在“统”的方面,表现机构统一、政策统一、权利统一,即有最高的负责救济的机构:先是非常时期难民救济委员会,后设振济委员会,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统一了救济工作的目标、方针。在分的方面,“国统区范围内,各省设立救济区、赈济会、运送配置难民总分站、难民组训委员会、联合办事处、招待站、难童教养院所及赈济学校、难民职业介绍所、赈济工厂、小本贷款处等机关,分别负责掌管各地难民救济与安置工作”。
(三)从政府救济的内容看,收容与遣散并举。
从1938年2月开始,武汉国民政府就开始有组织地疏散难民,到后期就是一边收容一边疏散。“武昌难民救济委员会,以自倭寇深入,战区扩大,各地逃来难民,日益加多,为谋救济并策安全起见,拟自即日起将最近新由战乱来鄂难民,随到随时疏散,并发口粮救济外,原有收容各所难民,亦即时加以疏散,以策安全”。到武汉大会站的后期,工作的侧重点就转移到组织难民的疏散上,从1938年7月26日起至8月25日止,汉口市一个月的难民收遣情况如下:“计原有难民26418人,新收14725人,经遣送者30465人,自行他行者6116人,病死者29人,尚有4533人正待遣送。”从1938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武汉失守,武汉实行紧急疏散,3天内疏散约75万人。
(四)从全社会范围看,救济工作是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组织团体广泛参与的。
难民人数众多,救济工作繁重而且艰巨,国民政府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受人力、财力的限制,救济难民难免顾此失彼。“所以救济工作的基本方法应该由政府领导各种公益和慈善团体进行大规模的救济难民事业老弱妇孺等”,国民政府与青年会、慈善会、善聊会、红十字会、商会、业主会、佛教会等社会组织团体通力合作,共同承担了这次难民救济的工作。其中在武汉市赈济委员会设立的18处难民收容所共收容20582人,占同期总收容量的60%以上,由此可见政府救济是当时难民救济工作的主导力量。
三、历史的贡献与局限
不可否认,抗战初期国民政府在武汉对难民的救济付出了艰苦的努力,也取得了巨大的成绩,救济与帮助了大批饱受战乱之苦的人民,避免了无谓的牺牲。被国民政府收容与遣散的大批难民,转移到了中国的西部地区,这既为后来抗日战争战略相持和战略反攻阶段保留了人力资源,又促进了中国东西部的交流,促进了中国西部落后地区的发展。
同时,政府的救济与关怀,使得一部分难民的生存条件有所改善,而悲惨的遭遇也使他们意识到了他们的命运是与国家的存亡息息相关的,从而促使他们勇敢地投身于民族解放事业,为抗日战争的胜利直接或者间接地贡献自己的力量。
然而战时局势紧张,国民政府主要应对的是与日本侵略者的战争,在救济难民问题上所能投入的人力、财力很是有限,再加上国民政府内部的腐败,武汉难民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流亡的难民,对于日常的生活问题,不能解决。大都市人口拥塞……”,使难民生活难以为继,在1938年的国统区,媒介就常有报道呼吁重视难民“还乡”问题:“江南各县,依然在敌人统治之下,许多难民纷纷回乡,无异于回去做‘顺民’,我们眼看着当初数十万难民不辞千辛万苦、饥寒交迫,跋涉千里地投向祖国统治下的后方安全地区,原来是为了不愿作‘异国的奴隶’,而现在我们又看到成群的难民回家做‘顺民’去,这一来一去之间,影响抗战的力量很大。”这佐证了国民政府难民救济工作与对难民宣传抗日救亡工作的不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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