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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国家决定首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绩效工资。随之而来的问题在于,在"绩效"背景下,我们如何对教师的尊严与良知、道德教化的过程、潜在的或迟效的成果等内隐的价值赋值打分。教师的隐性行为总是伴随着道德意识的,有"内隐的行为"或"行为的内隐性"两个侧面。评价时,我们要借鉴以自然主义方法论为基础的评价模式,对其赋值体现出客观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