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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确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之一,这就为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虽然在省级财政扶持县域经济发展政策的调控之下,辽宁省县乡财政已出现加快好转的态势,但实际运行中的收不抵支、连年赤字、拖欠工资、公用经费短缺等问题仍很突出。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必将直接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