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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贵州省内运行的8个土地处理示范工程进、出水水质和土壤性质变化的监测,表明污水土地处理对生活污水有较好的净化效果,在进水BOD5≯150mg/L、COD〉250mg/L的情况下,出水水质基本上能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只要设计、管理得当,其服务年限可以维持8年以上,其间土壤理化性质变化不大,对环境无负面影响。由于土地处理无强化的脱氮单元,对TN去除效果较差,有待于今后优化脱氮工艺,增加相关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