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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淘汰落后产能已成为宁波“十三五”时期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工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成为加快改变宁波低端加工为主、资源要素投入为主的传统发展模式的重要手段。本文分析了宁波淘汰落后产能的主要成效,认为宁波很好地完成了浙江省淘汰办下达给宁波市的相关目标。同时,也认为宁波依然存在着诸如淘汰落后产能标准有待进一步细化、配套政策有待进一步健全、推进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退出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最后,论文提出了宁波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淘汰落后产能;配套政策;节能监察;转型升级
一、宁波淘汰落后产能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宁波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决策部署,围绕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降耗约束性目标,以“十百千万”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节能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监察等工作力度,扎实推进了相关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产业提升。
(一)宁波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提升显著
2016年,浙江省淘汰办下达给宁波市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涉及企业110家,炼钢20万吨,医化5000吨,铸造2.8万吨,轧钢80万吨,烧结砖3.85亿标砖。截至2016年12月底,宁波市已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企业298家,炼钢21万吨,医化5000余吨,铸造4.3万吨,轧钢92万吨,烧结砖4.15亿标砖。其中列入国家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计划的余姚和兴特种钢有限公司已通过市级现场验收。
2017年目标是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涉及企业160家。截至2017年12月,宁波市已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企业180多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目标的122%,年可腾出用能空间22万吨标煤。
2018年,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融入宁波“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制定了“千亩百亿”工程行动方案。
二、宁波淘汰落后产能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淘汰落后产能标准有待进一步细化
现有政策文件(包括国家和本市的落后产能淘汰目录)《国家和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目录》和工信部门《淘汰落后机电设备目录(第二批)》,对落后产能的界定,在具体指标上主要是以技术水平和企业设备规模为主,从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的角度对落后产能的标准与认定范围较为模糊。宁波市真正能对上的落后产能和设备较少,而且近年来淘汰的都是“低小散”的落后产能,县(市)区之间淘汰标准也不统一。淘汰落后还没有强制性法律依据,加之淘汰标准不够明确,引起部分企业质疑,基层干部工作推进比较难。
(二)淘汰落后配套政策有待进一步健全
虽然市、县两级都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多为相对宏观的引导性政策,真正可操作性的、有效的政策举措还不多。加快落后产能退出需要逐步建立完善落后产能退出补偿机制、“腾龙换鸟”优惠机制等推进机制,完善促进落后产能企业淘汰转型的政策体系。但目前市、县两级淘汰专项资金规模较小,无法全面支撑企业淘汰转型。
(三)推进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
宁波淘汰落后产能目前主要是采取关停消号方式进行淘汰,路径较为单一,而如何探索建立更具市场化的淘汰路径,是当前淘汰工作面临的最大难点所在。目前所淘汰关停的企业,大多缺乏资金、技术、人才,转型无力。所腾出的土地又呈碎片化分布,难以满足优质项目的整块用地需要。总体而言,宁波在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更多地是采用专项整治行动、项目审批核准、市场准入限制等行政性干预手段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市场机制作用发挥较少,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等更具市场化运作的手段运用较少。
(四)退出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职工安置方面的工作机制不完善,每年淘汰都涉及部分职工的分流安置,本身就有一定难度,且被淘汰企业多属于落后产能和工艺,多数职工“技能单一、年龄偏大”,保稳定、促就业、惠民生的工作责任日益增大。二是部分被淘汰企业主要设备或生产线抵押给金融机构,由于企业无法偿还贷款,导致无法实现主体设备拆除,直接影响了工作进度和企业利益,也影响金融机构的资产保全。三是淘汰与发展互动机制缺失,对于淘汰落后规模比较大的县(市)区,在发展先进产能方面尚无倾斜政策,因而地方存在一定阻力。
三、宁波淘汰落后产能的主要对策
(一)政府应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引导市场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城市淘汰落后产能的经验,淘汰落后产能本应是市场行为,但只有当市场建立起一些外部约定,如节约能源、降低污染等都能被各主体遵守的时候,市场的优胜劣汰作用才能发挥出来。与此同时,加强多策并举是推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保障。政府需积极运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如差别电价、节能减排标准。
(二)全方位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
从以行政推动为主向以市场手段为主转变,促进企业主动淘汰替代被动淘汰。坚持市场调节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通过建立健全激励和倒逼机制,推动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能过剩行业的准入门槛,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从以单纯推动淘汰为主向以淘汰促转型发展为主转变,优化结构实现工业转型升级。通过推进现有产业落后产能淘汰和调整,推进产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转型,向研发设计和品牌渠道两端升级,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腾出的水、电、土地等资源向优势的项目、企业和产业倾斜。
(三)深入开展“四大行动”
针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对未按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市、区),市政府需实行建设项目“区域限批”。针对差别价格推进行动,需扩大实施差别电价的行业范围。同时探索建立其他要素价格市场化机制,运用差别用水及排水政策、建立宁波市排污交易平台及能耗、排污权交易监控管理系统,促进差别价格行动的实施。针对产能绩效对表行动,需全面强化“单位亩产、单位电量产出、单位能耗产出、单位用工产出、单位排放产出论英雄”的发展理念,提高资源利用的产出效益。针对“腾笼换鸟”行动,需支持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对各类存量建设用地和未充分利用的建设用地,通过收回、转让、改建改造等办法进行重新开发利用。 (四)针对宁波淘汰落后产能路径过于单一的问题推进“一关四转”的实施
推进实施关停销号式淘汰,将技术、环保、生产经营布局等方面属国家、本省和宁波市明令禁止、标准要求以外、经限期整改仍未达到有关标准的企业列入关停销号范围。
推进实施区际转移式淘汰及资产转让式淘汰,對具有一定的产品市场,经营规模、技术条件较好,但经营布局不合理或在本市生产经营无比较优势的企业,可通过政策支持和市场化运作,引导其将低端的劳动密集型、资源消费型的制造加工环节逐步向周边地区或内地转移,形成“关键制造在地,配套制造链在外”的发展模式。
推进实施产业转型式淘汰及产能转换式淘汰,对工业产品生产与所在工业园区或楼宇不相匹配的企业及区位条件较好但落后产能较多的工业园区,鼓励其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向研发、设计、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转型;也可对这些地区新上的先进产能项目予以优先审批、核准,实现淘汰落后产能与新增先进产能之间的转换,使其不至于因大规模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业空心化或经济衰退。
参考文献:
[1]Antoine Faure-Grimaud, Jean-Jacques? Laffont and David Martimort. Collusion Delegation and Supervision with Soft Information[J].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2003, 70, 253-279
[2]Tirole,J. Hierarchies and Bureaucracies: on the role of collusion in organization[J]. Journal of Law, Economics and Organization, 1986(2):181-214
[3]石峻驿,周妮文,练泽锷.中国“节能减排”效果评估——基于不同类型数据的比较研究[J].宏观经济研究,2017(4):80-87
[4]钱娟,李金叶.不同类型技术进步的节能减排绩效及其动态变化[J].技术经济,2017,36(4):63-71
[5]应华根、袁晓琴.宁波全面实施节能减排[N].中华工商时报, 2008-02-29,第4版
[6]邵建利.上海工业园区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对策研究[J].上海经济研究,2008(2):72-76
[7]栾贵勤.区域经济学[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本文为吕宁吉主持的国家级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宁波淘汰落后产能的成效、问题与对策研究”(编号201813001003)主要成果。
作者简介:罗玲玲,宁波财经学院金融贸易学院16大宗专业学生;吕宁吉,宁波财经学院金融贸易学院15国贸专业学生;刘春香,宁波财经学院金融贸易学院副院长、教授。
关键词:淘汰落后产能;配套政策;节能监察;转型升级
一、宁波淘汰落后产能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宁波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决策部署,围绕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降耗约束性目标,以“十百千万”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节能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监察等工作力度,扎实推进了相关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产业提升。
(一)宁波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提升显著
2016年,浙江省淘汰办下达给宁波市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涉及企业110家,炼钢20万吨,医化5000吨,铸造2.8万吨,轧钢80万吨,烧结砖3.85亿标砖。截至2016年12月底,宁波市已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企业298家,炼钢21万吨,医化5000余吨,铸造4.3万吨,轧钢92万吨,烧结砖4.15亿标砖。其中列入国家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计划的余姚和兴特种钢有限公司已通过市级现场验收。
2017年目标是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涉及企业160家。截至2017年12月,宁波市已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企业180多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目标的122%,年可腾出用能空间22万吨标煤。
2018年,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融入宁波“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制定了“千亩百亿”工程行动方案。
二、宁波淘汰落后产能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淘汰落后产能标准有待进一步细化
现有政策文件(包括国家和本市的落后产能淘汰目录)《国家和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目录》和工信部门《淘汰落后机电设备目录(第二批)》,对落后产能的界定,在具体指标上主要是以技术水平和企业设备规模为主,从环保、能耗、安全、质量的角度对落后产能的标准与认定范围较为模糊。宁波市真正能对上的落后产能和设备较少,而且近年来淘汰的都是“低小散”的落后产能,县(市)区之间淘汰标准也不统一。淘汰落后还没有强制性法律依据,加之淘汰标准不够明确,引起部分企业质疑,基层干部工作推进比较难。
(二)淘汰落后配套政策有待进一步健全
虽然市、县两级都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多为相对宏观的引导性政策,真正可操作性的、有效的政策举措还不多。加快落后产能退出需要逐步建立完善落后产能退出补偿机制、“腾龙换鸟”优惠机制等推进机制,完善促进落后产能企业淘汰转型的政策体系。但目前市、县两级淘汰专项资金规模较小,无法全面支撑企业淘汰转型。
(三)推进方式有待进一步拓展
宁波淘汰落后产能目前主要是采取关停消号方式进行淘汰,路径较为单一,而如何探索建立更具市场化的淘汰路径,是当前淘汰工作面临的最大难点所在。目前所淘汰关停的企业,大多缺乏资金、技术、人才,转型无力。所腾出的土地又呈碎片化分布,难以满足优质项目的整块用地需要。总体而言,宁波在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更多地是采用专项整治行动、项目审批核准、市场准入限制等行政性干预手段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市场机制作用发挥较少,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等更具市场化运作的手段运用较少。
(四)退出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职工安置方面的工作机制不完善,每年淘汰都涉及部分职工的分流安置,本身就有一定难度,且被淘汰企业多属于落后产能和工艺,多数职工“技能单一、年龄偏大”,保稳定、促就业、惠民生的工作责任日益增大。二是部分被淘汰企业主要设备或生产线抵押给金融机构,由于企业无法偿还贷款,导致无法实现主体设备拆除,直接影响了工作进度和企业利益,也影响金融机构的资产保全。三是淘汰与发展互动机制缺失,对于淘汰落后规模比较大的县(市)区,在发展先进产能方面尚无倾斜政策,因而地方存在一定阻力。
三、宁波淘汰落后产能的主要对策
(一)政府应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引导市场推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城市淘汰落后产能的经验,淘汰落后产能本应是市场行为,但只有当市场建立起一些外部约定,如节约能源、降低污染等都能被各主体遵守的时候,市场的优胜劣汰作用才能发挥出来。与此同时,加强多策并举是推动淘汰落后产能的保障。政府需积极运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如差别电价、节能减排标准。
(二)全方位建立健全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
从以行政推动为主向以市场手段为主转变,促进企业主动淘汰替代被动淘汰。坚持市场调节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通过建立健全激励和倒逼机制,推动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提高产能过剩行业的准入门槛,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从以单纯推动淘汰为主向以淘汰促转型发展为主转变,优化结构实现工业转型升级。通过推进现有产业落后产能淘汰和调整,推进产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转型,向研发设计和品牌渠道两端升级,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腾出的水、电、土地等资源向优势的项目、企业和产业倾斜。
(三)深入开展“四大行动”
针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对未按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市、区),市政府需实行建设项目“区域限批”。针对差别价格推进行动,需扩大实施差别电价的行业范围。同时探索建立其他要素价格市场化机制,运用差别用水及排水政策、建立宁波市排污交易平台及能耗、排污权交易监控管理系统,促进差别价格行动的实施。针对产能绩效对表行动,需全面强化“单位亩产、单位电量产出、单位能耗产出、单位用工产出、单位排放产出论英雄”的发展理念,提高资源利用的产出效益。针对“腾笼换鸟”行动,需支持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对各类存量建设用地和未充分利用的建设用地,通过收回、转让、改建改造等办法进行重新开发利用。 (四)针对宁波淘汰落后产能路径过于单一的问题推进“一关四转”的实施
推进实施关停销号式淘汰,将技术、环保、生产经营布局等方面属国家、本省和宁波市明令禁止、标准要求以外、经限期整改仍未达到有关标准的企业列入关停销号范围。
推进实施区际转移式淘汰及资产转让式淘汰,對具有一定的产品市场,经营规模、技术条件较好,但经营布局不合理或在本市生产经营无比较优势的企业,可通过政策支持和市场化运作,引导其将低端的劳动密集型、资源消费型的制造加工环节逐步向周边地区或内地转移,形成“关键制造在地,配套制造链在外”的发展模式。
推进实施产业转型式淘汰及产能转换式淘汰,对工业产品生产与所在工业园区或楼宇不相匹配的企业及区位条件较好但落后产能较多的工业园区,鼓励其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向研发、设计、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转型;也可对这些地区新上的先进产能项目予以优先审批、核准,实现淘汰落后产能与新增先进产能之间的转换,使其不至于因大规模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业空心化或经济衰退。
参考文献:
[1]Antoine Faure-Grimaud, Jean-Jacques? Laffont and David Martimort. Collusion Delegation and Supervision with Soft Information[J].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 2003, 70, 253-279
[2]Tirole,J. Hierarchies and Bureaucracies: on the role of collusion in organization[J]. Journal of Law, Economics and Organization, 1986(2):181-214
[3]石峻驿,周妮文,练泽锷.中国“节能减排”效果评估——基于不同类型数据的比较研究[J].宏观经济研究,2017(4):80-87
[4]钱娟,李金叶.不同类型技术进步的节能减排绩效及其动态变化[J].技术经济,2017,36(4):63-71
[5]应华根、袁晓琴.宁波全面实施节能减排[N].中华工商时报, 2008-02-29,第4版
[6]邵建利.上海工业园区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对策研究[J].上海经济研究,2008(2):72-76
[7]栾贵勤.区域经济学[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本文为吕宁吉主持的国家级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宁波淘汰落后产能的成效、问题与对策研究”(编号201813001003)主要成果。
作者简介:罗玲玲,宁波财经学院金融贸易学院16大宗专业学生;吕宁吉,宁波财经学院金融贸易学院15国贸专业学生;刘春香,宁波财经学院金融贸易学院副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