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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经贸厅对外经济合作处
加入WTO以来,我国企业的外贸出口面临更多更新的非关税贸易壁垒,国际贸易摩擦和贸易冲突日益增多。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形式下,广东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实施“走出去”战略,进行跨国资源配置,从而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持续发展后劲,从根本上改善广东省出口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拓展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生存空间。
广东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方向
一、重点扶持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机电、电信设备、家电、信息、视听、轻工行业大型企业“走出去”,加强和发挥低成本研发制造优势,在全球建立和逐步完善国际营销网络,建立境外研发中心,突破发达国家的技术壁垒,进入高端市场,同时积极抢占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培育我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
二、促进承包工程发展,使其成为外贸出口的增长点。利用我省汽车、机械、成套设备、建筑技术等发展中国家需要的适用性技术和设备,承包这些欠发达国家和地区水电、火电、电信、建筑工程,带动我省技术、设备和服务出口。重点发展通信、成套设备和技术含量高的国内设备出口,带动国内配套技术和服务的出口。
三、扩大境外加工贸易规模。我省的纺织、服装、家电、轻工、玩具等产品在发展中国家具有广阔的市场。依托这些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培育品牌优势,逐步摆脱贴牌生产的被动局面,通过在发展中国家设立境外加工装配企业,规避非关税壁垒,寻找和拓展生存空间,并建立自有的营销网络,进入国际主流流通网络。
四、加强开发境外资源的能力。重点加强与有关国家的联系,从外交、经贸合作等多层面研究开发资源合作;整合我省石油、化工、电力、农业、林业和渔业企业的实力,实行强强联合,重点加强境外的煤炭、石油、矿产、橡胶等基础性自然资源和能源资源的开发合作与综合利用,为我省经济发展提供相对稳定的资源来源。
五、发展劳务合作,开拓港澳家政市场和中东、东南亚等国外劳务市场,保持我省劳务业务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加快服务贸易的发展。我省的劳务、餐饮、旅游、商贸在港澳和东南亚等人脉相连的市场具有一定的优势,推动这些行业到境外投资,带动技术服务等无形产品的输出。
六、促进民营企业“走出去”。从政策、资金上研究促进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可行性,制定有关鼓励政策,进一步简化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审批手续,出台配套资金,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
对策和措施
随着我省企业“走出去”步伐的不断加快,我们应当从宏观的政府政策和微观的企业经营两个层面采取对策,多方位、多角度地推动我省企业“走出去”开展跨国经营。
政府宏观政策层面:切实转换各级政府职能,建立“走出去”服务和支持体系。
一是要在WTO体系下为企业创造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在现有政策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针对目前的人员、资金进出遇到的问题,明确并简化民营企业人员外派手续,扩大企业内部资金跨境流动的自由度,同时加强政策的系统性、稳定性和协调性。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与商务部、驻外各使领馆的联系,扮演好“国际市场信息提供者”、“跨国经营服务者”的角色,多层面、多渠道地向民营企业提供国际市场政治、经济、法律、社会文化、自然环境、基础设施等信息。
三是要尽快建立我省扶持“走出去”的财政和金融激励机制,引导、扶持企业“走出去”。广东应在经济转型时期把握有利机遇,出台“走出去”的鼓励措施,设立“走出去”的专项配套资金,从技术创新、带动出口、工程保函等各方面对企业进行扶持和激励,大力推动企业“走出去”。
四是加强与外汇、海关、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沟通与共享,相互配合,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在积极促进、大力服务、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企业的负担,提高效率。
企业微观对策层面:加大技术、管理、营销、用人等方面的创新力度,打造和提升广东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一是要加大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投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现阶段可以优先考虑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上下游企业结成跨国经营战略联盟,各自专注于整个产业链条中最有比较优势的环节,通过“产、学、研”优势互补来占领国际市场,并最大程度地节约研发和营销费用,降低创新和生产风险,缩短开发和推广时间,获取联盟核心竞争优势。
二是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实施品牌经营战略。我省企业要在国际市场中谋求到竞争优势就必须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培育出系列名牌产品,同时积极建设自己的国际营销网络,只有将企业生产的合适的名牌产品以合适的价格及时地以合适的方式送到合适的消费者手中,企业才可能在维持既有国际市场地位的同时,不断开拓出新的国际市场。
三是以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建立完善有利于企业跨国经营的组织治理结构。由于我国转轨经济的特殊性,很多民营企业的产权并不清晰,还处于家庭作坊式的管理水平。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日益加速,民营企业要成功进行跨国经营,必须首先明晰企业法人产权,完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只有拥有科学的组织制度基础,民营企业跨国经营才拥有核心的制度保障。
四是创新用人机制。企业要尽快改革家族式组织管理模式,革除“任人唯亲”、“因人设职”的弊病,积极创新用人机制,多揽贤士,使那些有利于企业跨国经营的国际型人才充分展现才华。
增创“走出去”新优势需要省政府和中央支持的政策
针对当前企业“走出去”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我们建议我省从以下几个方面争取出台有关政策,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有关建议,从多个层面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应有的服务。
1.建立财政促进体系。我省应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对境外投资带动出口进行奖励;对利用技术作价投资的企业进行等额奖励;对设立境外研发中心的企业进行补贴;对境外中资企业成功申请专利进行补贴;为企业承包境外工程提供保函金等;对企业境外资源开发前期费用进行补贴;对劳务人员保证金提供低息贷款;对加强境外企业管理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提供资金保障等。
2.完善人员进出政策。建议中央尽快对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外派常驻国外和港澳地区工作的审批手续进行研究,对审批部门、人员政审手续、审批程序等予以明确,争取我省成为简化或取消民营企业的政审手续的试点省份;加强与香港特区政府及省内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为企业赴港澳投资提供人员出入境的便利。
3.进一步放松外汇管制,为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提供资本相对自由流动、进行资本运作的可能。建议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对TCL、美的、华为、中兴等初具跨国公司雏形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内部资金跨境流动进行研究,在保障国家金融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放松对跨国经营企业的外汇管制。
责任编辑 :舒迎
加入WTO以来,我国企业的外贸出口面临更多更新的非关税贸易壁垒,国际贸易摩擦和贸易冲突日益增多。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形式下,广东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实施“走出去”战略,进行跨国资源配置,从而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持续发展后劲,从根本上改善广东省出口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拓展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生存空间。
广东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方向
一、重点扶持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机电、电信设备、家电、信息、视听、轻工行业大型企业“走出去”,加强和发挥低成本研发制造优势,在全球建立和逐步完善国际营销网络,建立境外研发中心,突破发达国家的技术壁垒,进入高端市场,同时积极抢占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培育我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
二、促进承包工程发展,使其成为外贸出口的增长点。利用我省汽车、机械、成套设备、建筑技术等发展中国家需要的适用性技术和设备,承包这些欠发达国家和地区水电、火电、电信、建筑工程,带动我省技术、设备和服务出口。重点发展通信、成套设备和技术含量高的国内设备出口,带动国内配套技术和服务的出口。
三、扩大境外加工贸易规模。我省的纺织、服装、家电、轻工、玩具等产品在发展中国家具有广阔的市场。依托这些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培育品牌优势,逐步摆脱贴牌生产的被动局面,通过在发展中国家设立境外加工装配企业,规避非关税壁垒,寻找和拓展生存空间,并建立自有的营销网络,进入国际主流流通网络。
四、加强开发境外资源的能力。重点加强与有关国家的联系,从外交、经贸合作等多层面研究开发资源合作;整合我省石油、化工、电力、农业、林业和渔业企业的实力,实行强强联合,重点加强境外的煤炭、石油、矿产、橡胶等基础性自然资源和能源资源的开发合作与综合利用,为我省经济发展提供相对稳定的资源来源。
五、发展劳务合作,开拓港澳家政市场和中东、东南亚等国外劳务市场,保持我省劳务业务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加快服务贸易的发展。我省的劳务、餐饮、旅游、商贸在港澳和东南亚等人脉相连的市场具有一定的优势,推动这些行业到境外投资,带动技术服务等无形产品的输出。
六、促进民营企业“走出去”。从政策、资金上研究促进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可行性,制定有关鼓励政策,进一步简化民营企业“走出去”的审批手续,出台配套资金,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
对策和措施
随着我省企业“走出去”步伐的不断加快,我们应当从宏观的政府政策和微观的企业经营两个层面采取对策,多方位、多角度地推动我省企业“走出去”开展跨国经营。
政府宏观政策层面:切实转换各级政府职能,建立“走出去”服务和支持体系。
一是要在WTO体系下为企业创造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在现有政策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针对目前的人员、资金进出遇到的问题,明确并简化民营企业人员外派手续,扩大企业内部资金跨境流动的自由度,同时加强政策的系统性、稳定性和协调性。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与商务部、驻外各使领馆的联系,扮演好“国际市场信息提供者”、“跨国经营服务者”的角色,多层面、多渠道地向民营企业提供国际市场政治、经济、法律、社会文化、自然环境、基础设施等信息。
三是要尽快建立我省扶持“走出去”的财政和金融激励机制,引导、扶持企业“走出去”。广东应在经济转型时期把握有利机遇,出台“走出去”的鼓励措施,设立“走出去”的专项配套资金,从技术创新、带动出口、工程保函等各方面对企业进行扶持和激励,大力推动企业“走出去”。
四是加强与外汇、海关、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沟通与共享,相互配合,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在积极促进、大力服务、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企业的负担,提高效率。
企业微观对策层面:加大技术、管理、营销、用人等方面的创新力度,打造和提升广东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一是要加大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投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现阶段可以优先考虑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上下游企业结成跨国经营战略联盟,各自专注于整个产业链条中最有比较优势的环节,通过“产、学、研”优势互补来占领国际市场,并最大程度地节约研发和营销费用,降低创新和生产风险,缩短开发和推广时间,获取联盟核心竞争优势。
二是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实施品牌经营战略。我省企业要在国际市场中谋求到竞争优势就必须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培育出系列名牌产品,同时积极建设自己的国际营销网络,只有将企业生产的合适的名牌产品以合适的价格及时地以合适的方式送到合适的消费者手中,企业才可能在维持既有国际市场地位的同时,不断开拓出新的国际市场。
三是以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建立完善有利于企业跨国经营的组织治理结构。由于我国转轨经济的特殊性,很多民营企业的产权并不清晰,还处于家庭作坊式的管理水平。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日益加速,民营企业要成功进行跨国经营,必须首先明晰企业法人产权,完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只有拥有科学的组织制度基础,民营企业跨国经营才拥有核心的制度保障。
四是创新用人机制。企业要尽快改革家族式组织管理模式,革除“任人唯亲”、“因人设职”的弊病,积极创新用人机制,多揽贤士,使那些有利于企业跨国经营的国际型人才充分展现才华。
增创“走出去”新优势需要省政府和中央支持的政策
针对当前企业“走出去”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我们建议我省从以下几个方面争取出台有关政策,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有关建议,从多个层面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应有的服务。
1.建立财政促进体系。我省应设立财政专项资金,对境外投资带动出口进行奖励;对利用技术作价投资的企业进行等额奖励;对设立境外研发中心的企业进行补贴;对境外中资企业成功申请专利进行补贴;为企业承包境外工程提供保函金等;对企业境外资源开发前期费用进行补贴;对劳务人员保证金提供低息贷款;对加强境外企业管理工作、实现信息化管理提供资金保障等。
2.完善人员进出政策。建议中央尽快对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外派常驻国外和港澳地区工作的审批手续进行研究,对审批部门、人员政审手续、审批程序等予以明确,争取我省成为简化或取消民营企业的政审手续的试点省份;加强与香港特区政府及省内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为企业赴港澳投资提供人员出入境的便利。
3.进一步放松外汇管制,为企业开展跨国经营提供资本相对自由流动、进行资本运作的可能。建议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对TCL、美的、华为、中兴等初具跨国公司雏形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内部资金跨境流动进行研究,在保障国家金融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放松对跨国经营企业的外汇管制。
责任编辑 :舒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