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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国家高等教育院校分类的要求,适应军委、军兵种两级分类建设管理的客观需要,契合实现军队高等教育院校特色发展的主观需要,结合国内外代表性分类方法,总结规律与特点,提出军队高等院校可进一步分为综合类、专业类两大类,专业类院校要突出兵种专业领域特色。承担职业技术教育的士官院校单独作为一类,不宜以指挥和技术或型展开分类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