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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财政统发工资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堵塞工资管理漏洞,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的重要举措,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重要形式。
关键词:完善;财政;统发工资;工作
中图分类号:F8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1
弥勒县自2003年开始,在县本级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推行财政统发工资,工资全额实行了财政统发,有力保障了全县5000多名干部职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章立制,規范管理。为顺利推进财政统发工资改革工作,弥勒县人民政府批准发布了《弥勒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为财政统发工资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了改革的顺利推进。县财政局制定了《弥勒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管理办法》、《弥勒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两个文件,进一步明确纳入财政统发工资改革的人员范围,统发工资的项目,统发工资软件系统。
(二)明确职责,标准运作。 财政统发工资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编制、人事、财政、代理银行四个部门,为了达到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目的。按“编制部门核准人员编制、人事部门核定工资标准、财政部门核拨经费、银行代发到个人、及时足额到位”的管理原则。对四个部门的具体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 一是预算单位在工资系统(单位版)上准确无误地做好工资数据,并向编制、人事、财政部门报批,若有人员、工资变动还需报人员、工资变动情况表;二是编制部门核定预算单位编制人数和实有人数;三是人事部门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逐一核对工资标准;四是经编制、人事部门核对后报财政部门汇总再送代理银行;五是代理银行负责将实发工资发放到职工个人账户,代扣款项划到财政指定账户;六是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账务处理。
(三)注重宣传,强化培训。 一是召开财政统发工资改革动员大会,传达财政统发工资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做法。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让纳入统发单位了解、理解、支持财政统发工资制度改革工作,为财政统发工作创建良好氛围。三是及时举办培训班,详细讲解财政统发工资系统(单位版)的主要功能及操作方法,编写了一套图文并茂的“傻瓜”式《财政工资统发软件操作步骤》、《财政工资统发软件操作的几点补充说明》,做到人人会操作。
(四)做实基础,动态管理。积极做好财政统发工资的基础工作,采用动态管理方式,按标准程序做好统发过程中出现的增人增资金、减人减资、正常工资变动、离退休人员正常增加退休金等问题。
(五)注重核对,强化监督。确保数据的准确,是财政统发工资的前提。为确保统发数据准确无误,我们建立了严格的核对机制,强化了监督。一是财政部门与代理银行核对。利用工资条对发放至个人卡上的金额进行核对;利用代理银行返回财政部门的代扣回单与委托代扣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社保缴费等数据核对;二是预算单位与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对。预算单位公积金扣款名册与住房公积金中心收到的数据核对,确保个人住房公积金及时准确入账。三是每季度结束,预算单位、代理银行、财政部门、人事部门要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账务核对,确保工资发放准确无误。
二、主要成效
(一)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统发工资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政策,按行政在职、行政离退休、事业在职、事业离退休分四类人员性质,规定了统一的工资支出项目,执行了统一的发放标准,较为有效地减少或杜绝了工资管理中的“吃缺”和“滥发”等问题,规范财政支出的管理。同时,为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奠定基础。
(二)促进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增强支出的透明度。财政统发工资数据由预算部门提供单位编码和支出功能科目,并与部门预算数据相衔接,确保在有预算安排的情况下发放。并通过统发工资系统掌握每月工资数据的异常变动,把握了工资统发工作的主动性。工资的发放在财政部门的监控下,促进了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增强财政资金运行的透明度。
(三)实现了财政部门内部资源共享。通过财政内部的局域网,各有关业务科室都可登录统发工资系统的服务器,可以在系统中直观地看到每个统发工资单位的工资信息,并且可以根据各自的业务需要在系统中汇总不同的信息。
(四)加强了工资、薪金所得税征管。 财政统发工资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起征点和税率,设置计算公式,准确计算并统一代扣代缴统发单位在职人员的个人所得税,2003年12月至2011年12月,八年间累计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333万元,加强了工资、薪金所得税征管。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单位领导重视不够,频繁换人影响工资数据的质量。工资是一项与职工利益直接相关,政策性、连续性很强的工作。统发工资的基础数据,首先由预算单位按本单位编制范围内的实有人数,根据人事部门核定的标准,在统发工资系统上录入个人工资信息后逐级报批。经办人员不仅要熟悉工资统发软件,而且还要了解和掌握相关的工资政策、人事政策,经办人员的频繁变动对工资数据的报送质量产生很大的影响。
(二)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拖”“漏”“套”的现象。财政统发工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规定预算单位必须及时如实的向编制、人事部门申报本单位人员及工资变动情况,但在执行中存在不到位的现象。一是人员信息变更不及时。人员调出后,调出单位不注销,调入单位就新增造成重发现象;独生子女费达到法定年限后不及时注销;单位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怕得罪人不核销人员信息等现象。二是人员经费管理不到位,存在虚增支出,单位人员停薪留职、自谋职业,为部门利益瞒着不报,而作为其他扣款处理,套取财政资金,虚增人员经费支出。
(三)统发工资软件系统功能落后,无法满足国库集中支付的需要。目前我县财政统发工资,采用的财政部研发4.7版本的统发软件。与预算指标管理系统及国库集中支付系不兼容,系统接口功能不完整。财政统发工资系统数据,无法直接导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而是采用手工做工资数据模板,导入支付系统冲减指标,费时费力,容易出错,不利于财政统发工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四)数据传送未实现网络化,系统设备老化存在安全隐患。我县工资统发系统自使用以来一直是独立服务器单机版本的系统模式,游离于金财网外。预算单位用∪盘报送工资数据,每月必须在编制、人事、财政几个部门的计算机读取数据,来回往返,费时费力,而且容易受病毒感染。系统维护与数据库备份工作都是由工资统发操作员一人来做,存在安全隐患。
四、完善建议
(一)加大对预算单位的管理力度。加大预算单位人员经费的管理力度,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建立财政经费使用绩效考评体系,对人员经费的管理建立严格的报送制度,规范增、减人员经费资料的报送手续和时间,与经办人员和单位主要领导责任挂钩。凡未按规定办理报送手续的,停发单位工资,按规定办理后恢复发放。发现瞒报、漏报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的责任,凡违反规定套取调出人员和死亡人员工资的,除追回多领资金外,还扣减单位同等数额的公用经费,确保单位人员经费变动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严肃性,杜绝人员经费的流失。
(二)完善升级统发工资软件,适应财政改革发展需要。目前我们所用的财政统发工资系统,还是一个不断开发,不断完善的系统。应进一步完善和升级软件系统功能,实现与预算指标管理系统及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无缝隙对接,促进财政统发工资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三)加快“金财工程”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快“金财工程”建设的步伐,利用“金财工程”综合技术平台,使用先进的统发工资软件,尽早与人事、编办、银行、统发工资单位联网,建立强有力的相互制约监督机制。通过工资统发网络平台,形成人员编制管理和统发工资管理相统一的规范工作程序,实现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在工资统发中的流水线作业方式,做到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水平。
(四)建设县级财政统发工资网站。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实现财政统发工资的“網络化”。开设工资信息查询系统功能,纳入统发工资的预算单位职工,可凭身份证号码和查询密码,查询本人及单位工资情况。通过财政统发工资网站,宣传国家工资政策,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工资发放机制,提高财政统发工资服务质量。
(五)加强学习、适应财政改革新要求。结合统发工资工作的情况,举办工资政策、统发管理、数据库应用等专业培训。积极开展学习考察和经验交流活动,全面提高素质;要紧紧围绕财政支出改革,研究财政统发工资的发展方向,有针对性地解决统发工资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焦点问题,努力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完善财政统发工资管理工作。
关键词:完善;财政;统发工资;工作
中图分类号:F8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1
弥勒县自2003年开始,在县本级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推行财政统发工资,工资全额实行了财政统发,有力保障了全县5000多名干部职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章立制,規范管理。为顺利推进财政统发工资改革工作,弥勒县人民政府批准发布了《弥勒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为财政统发工资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了改革的顺利推进。县财政局制定了《弥勒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管理办法》、《弥勒县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两个文件,进一步明确纳入财政统发工资改革的人员范围,统发工资的项目,统发工资软件系统。
(二)明确职责,标准运作。 财政统发工资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编制、人事、财政、代理银行四个部门,为了达到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目的。按“编制部门核准人员编制、人事部门核定工资标准、财政部门核拨经费、银行代发到个人、及时足额到位”的管理原则。对四个部门的具体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 一是预算单位在工资系统(单位版)上准确无误地做好工资数据,并向编制、人事、财政部门报批,若有人员、工资变动还需报人员、工资变动情况表;二是编制部门核定预算单位编制人数和实有人数;三是人事部门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逐一核对工资标准;四是经编制、人事部门核对后报财政部门汇总再送代理银行;五是代理银行负责将实发工资发放到职工个人账户,代扣款项划到财政指定账户;六是预算单位(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账务处理。
(三)注重宣传,强化培训。 一是召开财政统发工资改革动员大会,传达财政统发工资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做法。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让纳入统发单位了解、理解、支持财政统发工资制度改革工作,为财政统发工作创建良好氛围。三是及时举办培训班,详细讲解财政统发工资系统(单位版)的主要功能及操作方法,编写了一套图文并茂的“傻瓜”式《财政工资统发软件操作步骤》、《财政工资统发软件操作的几点补充说明》,做到人人会操作。
(四)做实基础,动态管理。积极做好财政统发工资的基础工作,采用动态管理方式,按标准程序做好统发过程中出现的增人增资金、减人减资、正常工资变动、离退休人员正常增加退休金等问题。
(五)注重核对,强化监督。确保数据的准确,是财政统发工资的前提。为确保统发数据准确无误,我们建立了严格的核对机制,强化了监督。一是财政部门与代理银行核对。利用工资条对发放至个人卡上的金额进行核对;利用代理银行返回财政部门的代扣回单与委托代扣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社保缴费等数据核对;二是预算单位与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对。预算单位公积金扣款名册与住房公积金中心收到的数据核对,确保个人住房公积金及时准确入账。三是每季度结束,预算单位、代理银行、财政部门、人事部门要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账务核对,确保工资发放准确无误。
二、主要成效
(一)规范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统发工资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政策,按行政在职、行政离退休、事业在职、事业离退休分四类人员性质,规定了统一的工资支出项目,执行了统一的发放标准,较为有效地减少或杜绝了工资管理中的“吃缺”和“滥发”等问题,规范财政支出的管理。同时,为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奠定基础。
(二)促进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增强支出的透明度。财政统发工资数据由预算部门提供单位编码和支出功能科目,并与部门预算数据相衔接,确保在有预算安排的情况下发放。并通过统发工资系统掌握每月工资数据的异常变动,把握了工资统发工作的主动性。工资的发放在财政部门的监控下,促进了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增强财政资金运行的透明度。
(三)实现了财政部门内部资源共享。通过财政内部的局域网,各有关业务科室都可登录统发工资系统的服务器,可以在系统中直观地看到每个统发工资单位的工资信息,并且可以根据各自的业务需要在系统中汇总不同的信息。
(四)加强了工资、薪金所得税征管。 财政统发工资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起征点和税率,设置计算公式,准确计算并统一代扣代缴统发单位在职人员的个人所得税,2003年12月至2011年12月,八年间累计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333万元,加强了工资、薪金所得税征管。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单位领导重视不够,频繁换人影响工资数据的质量。工资是一项与职工利益直接相关,政策性、连续性很强的工作。统发工资的基础数据,首先由预算单位按本单位编制范围内的实有人数,根据人事部门核定的标准,在统发工资系统上录入个人工资信息后逐级报批。经办人员不仅要熟悉工资统发软件,而且还要了解和掌握相关的工资政策、人事政策,经办人员的频繁变动对工资数据的报送质量产生很大的影响。
(二)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拖”“漏”“套”的现象。财政统发工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明确规定预算单位必须及时如实的向编制、人事部门申报本单位人员及工资变动情况,但在执行中存在不到位的现象。一是人员信息变更不及时。人员调出后,调出单位不注销,调入单位就新增造成重发现象;独生子女费达到法定年限后不及时注销;单位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怕得罪人不核销人员信息等现象。二是人员经费管理不到位,存在虚增支出,单位人员停薪留职、自谋职业,为部门利益瞒着不报,而作为其他扣款处理,套取财政资金,虚增人员经费支出。
(三)统发工资软件系统功能落后,无法满足国库集中支付的需要。目前我县财政统发工资,采用的财政部研发4.7版本的统发软件。与预算指标管理系统及国库集中支付系不兼容,系统接口功能不完整。财政统发工资系统数据,无法直接导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而是采用手工做工资数据模板,导入支付系统冲减指标,费时费力,容易出错,不利于财政统发工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四)数据传送未实现网络化,系统设备老化存在安全隐患。我县工资统发系统自使用以来一直是独立服务器单机版本的系统模式,游离于金财网外。预算单位用∪盘报送工资数据,每月必须在编制、人事、财政几个部门的计算机读取数据,来回往返,费时费力,而且容易受病毒感染。系统维护与数据库备份工作都是由工资统发操作员一人来做,存在安全隐患。
四、完善建议
(一)加大对预算单位的管理力度。加大预算单位人员经费的管理力度,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建立财政经费使用绩效考评体系,对人员经费的管理建立严格的报送制度,规范增、减人员经费资料的报送手续和时间,与经办人员和单位主要领导责任挂钩。凡未按规定办理报送手续的,停发单位工资,按规定办理后恢复发放。发现瞒报、漏报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员的责任,凡违反规定套取调出人员和死亡人员工资的,除追回多领资金外,还扣减单位同等数额的公用经费,确保单位人员经费变动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严肃性,杜绝人员经费的流失。
(二)完善升级统发工资软件,适应财政改革发展需要。目前我们所用的财政统发工资系统,还是一个不断开发,不断完善的系统。应进一步完善和升级软件系统功能,实现与预算指标管理系统及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无缝隙对接,促进财政统发工资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三)加快“金财工程”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快“金财工程”建设的步伐,利用“金财工程”综合技术平台,使用先进的统发工资软件,尽早与人事、编办、银行、统发工资单位联网,建立强有力的相互制约监督机制。通过工资统发网络平台,形成人员编制管理和统发工资管理相统一的规范工作程序,实现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在工资统发中的流水线作业方式,做到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水平。
(四)建设县级财政统发工资网站。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实现财政统发工资的“網络化”。开设工资信息查询系统功能,纳入统发工资的预算单位职工,可凭身份证号码和查询密码,查询本人及单位工资情况。通过财政统发工资网站,宣传国家工资政策,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工资发放机制,提高财政统发工资服务质量。
(五)加强学习、适应财政改革新要求。结合统发工资工作的情况,举办工资政策、统发管理、数据库应用等专业培训。积极开展学习考察和经验交流活动,全面提高素质;要紧紧围绕财政支出改革,研究财政统发工资的发展方向,有针对性地解决统发工资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焦点问题,努力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完善财政统发工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