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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足了胃口的“新三板”在春节后再次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焦点。
多家券商代办股份相关部门证实,“新三板”这种通俗的说法已成历史,未来“新三板”将纳入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2012年1月,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证券期货系统监管工作会上提到:“以柜台交易为基础,加快建立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为非上市股份公司提供阳光化、规范化的股份转让平台。”郭树清在讲话中只字未提“新三板”,而建立中国版的场外柜台交易市场的想法有迹可循。
场外柜台交易系统(Over the Counter Bulletin Board,简称OTCBB),是由纳斯达克的管理者全美证券商协会所管理的一个交易中介系统,指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证券交易的场所。目前中国的场外交易市场主要由3个主体构成,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三板和“新三板”)、各地产权交易市场和地方股权交易所,但至今仍未形成统一监管的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新三板”本是以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为目标,此次从郭树清的讲话中可以看出这一目标的实施计划即将启动。
“新三板”将成历史?
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即是俗称的“老三板”。2006年,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工作,这就是所谓的“新三板”。自“新三板”成立后,截至2011年12月31日,“新三板”挂牌企业总共102家。“新三板”给处于孵化期的高新企业提供了一个较低门槛的融资平台,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新三板的挂牌公司平均股本为2667万股,其中4000万股以下的占了78家,占比81.25%。
6年来,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新三板”的试点,“新三板”的扩容亦引起业界人士的持续关注。然而,“新三板”这一叫法或将成为历史。多位券商和证券人士证实,“新三板”这一俗称将不会再次出现,因为“新三板”最初定位是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本意希望通过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试点,扩容推广到全国高新园区非上市股份企业,建立中国的场外交易市场。
2月初,证券业协会召集了10家有区域代表性的券商研讨“新三板”和场外市场建设。与一步到位的全国性统一监管的场外市场不同的是,新方案可能将以地方性场外市场建设为基础,待时机成熟后再扩建至全国性统一监管的场外市场。这一想法将以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的地方性OTC(场外交易,又称柜台交易)市场为基础,再建立统一管理的OTCBB。
作为上海本地的OTC市场——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即将在2月15日开业,其定位是面向全国的非上市股份企业,并非局限于上海本地以及长三角地区。据了解,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将于2月15日正式挂牌首批18家非上市股份公司。在此之前,天津股权交易所和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已先后投入运营。北京、江苏、浙江等地目前也在筹备地方股权托管平台的建设。
据悉,官方说法以后不再使用“新三板”,取而代之的是全国性统一监管的场外市场,把原有的代办股份系统打造成统一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
中国版OTCBB
在美国,一部分粉单市场(即美国最低层次的场外市场,类似于国内地方OTC市场)中的优质股票会转到OTCBB上来,在OTCBB的平台上进行股票交易,OTCBB以零散、小规模、简单的上市程序以及较低的费用等特点著称。
建立全国性的OTCBB,意味着“新三板”不再使用之前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为依托进行扩容的办法:由于高新区之间发展有差异,原来“新三板”实行统一的挂牌标准与高新区之间差异性会产生矛盾。
尽管“新三板”的说法不再,但建立中国版的OTCBB将会成为新的焦点。OTCBB市场形成是基于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的地方OTC市场。
业内人士预测,中国版的OTCBB将会沿袭美国的方式,即从各地的OTC市场挑选绩优的挂牌企业,登陆OTCBB进行交易。这样的做法可以充分发挥场外市场的层次性。北京“新三板”中关村试点、天津股权交易所、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重庆股份转让中心等地方OTC市场维持原貌,作为第一层次的场外市场;而OTCBB则是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形成第二层次的场外市场。
另外,业内人士预测建立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或将引进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即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地向投资者双向报价,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在资本市场中,做市商制度能够增强场外交易市场的流动性。
事实上,做市商制度在中国已有先例。2008年设立的天津股权交易所采取的交易制度就是采用做市商双向报价为主、集合竞价与协商定价相结合的混合型交易制度。但若实行做市商制度,市场也需要相关配套的监管制度进行风险控制。
监管难题
建立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或将实行统一监管,然而在实行统一监管的过程中或将遇到许多困难。
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作为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部分,亦会纳入证监会统一监管的范围,无论是前任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还是现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对于场外市场建设,均强调“统一监管”。
此次场外市场建设摒弃了原有三板市场成为场外市场发展核心的思路,放弃通过行政力量统一规划全国性场外市场的方案,充分发挥地方股权托管登记中心的作用。分析人士认为,从场外市场发展的规律看,该市场一开始不会是全国性的,而是区域性的。
由此一来,国内场外交易市场监管主体则会出现差异。新三板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监管,各地产权交易所由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管,而天津、上海、重庆等地的股权交易所则是由当地人民政府监管。
事实上,地方企业对于地方政府还是有相当依赖性的,当地企业当地挂牌的现象普遍存在,如果区域性的场外市场成立,正如即将开业的上海场外交易市场,跨地区的投融资需求能否满足仍然有待考证。证监会作为场外市场的监管方,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监管职能协调容易产生纠纷,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势必会增加市场参与各方的成本,影响场外市场的发展。
银河期货宏观经济分析师赵先卫认为:“监管层在监管思路上有了一些转变,先推出‘新三板’、各地相关交易市场,待到时机成熟以后再推出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这也是为了让整个股权转让系统包括市场运作能够更加规范,方便投资者在相对规范化和统一化的平台上进行交易,为市场的发育和培养做出示范。现在的平台存在于各个地方,要实现统一,首先要把现有的平台做好,也只有在搭建好现有平台之后,各地不断完善平台的一些制度、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才能最终把监管权统一到一个组织、实现统一监管。”
多家券商代办股份相关部门证实,“新三板”这种通俗的说法已成历史,未来“新三板”将纳入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2012年1月,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证券期货系统监管工作会上提到:“以柜台交易为基础,加快建立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为非上市股份公司提供阳光化、规范化的股份转让平台。”郭树清在讲话中只字未提“新三板”,而建立中国版的场外柜台交易市场的想法有迹可循。
场外柜台交易系统(Over the Counter Bulletin Board,简称OTCBB),是由纳斯达克的管理者全美证券商协会所管理的一个交易中介系统,指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证券交易的场所。目前中国的场外交易市场主要由3个主体构成,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三板和“新三板”)、各地产权交易市场和地方股权交易所,但至今仍未形成统一监管的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新三板”本是以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为目标,此次从郭树清的讲话中可以看出这一目标的实施计划即将启动。
“新三板”将成历史?
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即是俗称的“老三板”。2006年,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工作,这就是所谓的“新三板”。自“新三板”成立后,截至2011年12月31日,“新三板”挂牌企业总共102家。“新三板”给处于孵化期的高新企业提供了一个较低门槛的融资平台,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新三板的挂牌公司平均股本为2667万股,其中4000万股以下的占了78家,占比81.25%。
6年来,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成为“新三板”的试点,“新三板”的扩容亦引起业界人士的持续关注。然而,“新三板”这一叫法或将成为历史。多位券商和证券人士证实,“新三板”这一俗称将不会再次出现,因为“新三板”最初定位是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本意希望通过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试点,扩容推广到全国高新园区非上市股份企业,建立中国的场外交易市场。
2月初,证券业协会召集了10家有区域代表性的券商研讨“新三板”和场外市场建设。与一步到位的全国性统一监管的场外市场不同的是,新方案可能将以地方性场外市场建设为基础,待时机成熟后再扩建至全国性统一监管的场外市场。这一想法将以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的地方性OTC(场外交易,又称柜台交易)市场为基础,再建立统一管理的OTCBB。
作为上海本地的OTC市场——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即将在2月15日开业,其定位是面向全国的非上市股份企业,并非局限于上海本地以及长三角地区。据了解,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将于2月15日正式挂牌首批18家非上市股份公司。在此之前,天津股权交易所和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已先后投入运营。北京、江苏、浙江等地目前也在筹备地方股权托管平台的建设。
据悉,官方说法以后不再使用“新三板”,取而代之的是全国性统一监管的场外市场,把原有的代办股份系统打造成统一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
中国版OTCBB
在美国,一部分粉单市场(即美国最低层次的场外市场,类似于国内地方OTC市场)中的优质股票会转到OTCBB上来,在OTCBB的平台上进行股票交易,OTCBB以零散、小规模、简单的上市程序以及较低的费用等特点著称。
建立全国性的OTCBB,意味着“新三板”不再使用之前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为依托进行扩容的办法:由于高新区之间发展有差异,原来“新三板”实行统一的挂牌标准与高新区之间差异性会产生矛盾。
尽管“新三板”的说法不再,但建立中国版的OTCBB将会成为新的焦点。OTCBB市场形成是基于北京、天津、上海等地的地方OTC市场。
业内人士预测,中国版的OTCBB将会沿袭美国的方式,即从各地的OTC市场挑选绩优的挂牌企业,登陆OTCBB进行交易。这样的做法可以充分发挥场外市场的层次性。北京“新三板”中关村试点、天津股权交易所、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重庆股份转让中心等地方OTC市场维持原貌,作为第一层次的场外市场;而OTCBB则是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形成第二层次的场外市场。
另外,业内人士预测建立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或将引进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即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地向投资者双向报价,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在资本市场中,做市商制度能够增强场外交易市场的流动性。
事实上,做市商制度在中国已有先例。2008年设立的天津股权交易所采取的交易制度就是采用做市商双向报价为主、集合竞价与协商定价相结合的混合型交易制度。但若实行做市商制度,市场也需要相关配套的监管制度进行风险控制。
监管难题
建立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或将实行统一监管,然而在实行统一监管的过程中或将遇到许多困难。
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作为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部分,亦会纳入证监会统一监管的范围,无论是前任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还是现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对于场外市场建设,均强调“统一监管”。
此次场外市场建设摒弃了原有三板市场成为场外市场发展核心的思路,放弃通过行政力量统一规划全国性场外市场的方案,充分发挥地方股权托管登记中心的作用。分析人士认为,从场外市场发展的规律看,该市场一开始不会是全国性的,而是区域性的。
由此一来,国内场外交易市场监管主体则会出现差异。新三板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监管,各地产权交易所由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监管,而天津、上海、重庆等地的股权交易所则是由当地人民政府监管。
事实上,地方企业对于地方政府还是有相当依赖性的,当地企业当地挂牌的现象普遍存在,如果区域性的场外市场成立,正如即将开业的上海场外交易市场,跨地区的投融资需求能否满足仍然有待考证。证监会作为场外市场的监管方,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监管职能协调容易产生纠纷,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势必会增加市场参与各方的成本,影响场外市场的发展。
银河期货宏观经济分析师赵先卫认为:“监管层在监管思路上有了一些转变,先推出‘新三板’、各地相关交易市场,待到时机成熟以后再推出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这也是为了让整个股权转让系统包括市场运作能够更加规范,方便投资者在相对规范化和统一化的平台上进行交易,为市场的发育和培养做出示范。现在的平台存在于各个地方,要实现统一,首先要把现有的平台做好,也只有在搭建好现有平台之后,各地不断完善平台的一些制度、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才能最终把监管权统一到一个组织、实现统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