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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评价舍曲林联合认知行为疗法治疗强迫症的治疗效果。
方法选取符合ICD-10诊断标准的108例强迫症患者随机分为治疗组(54例)和对照组(54例),疗程8周。治疗组采用舍曲林联合认知行为治疗,对照组单用舍曲林治疗,采用Yale-Brown强迫量表(Y-BOCS)、汉密尔顿焦虑量表(HAMA)评定疗效,药物不良反应量表(TESS)评定其不良反应。
结果在治疗第2、4、6和8周末,治疗组疗效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
结论舍曲林联合认知行为疗法治疗强迫症与单用舍曲林相比,起效快,疗效好,且安全性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