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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物权法理论中,善意取得制度仅仅适用于动产,而对于不动产以及债权等则予以排斥.这在当时有其合理性.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理论逐渐显示出不足,已不能完全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现实.值<物权法>立法之际,本文特针对不动产能否适用善意取得进行探讨,重点分析了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的立法理由、构成要件以及实际中的适用情形,指出完整的善意取得制度应当是包括不动产在内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