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反腐倡廉是完善党建的重要方面,也是关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政治问题。本文从四个方面着手,分析了中国式反腐倡廉的基础、保障、关键和组成部分,从而总结出中国式反腐倡廉的必要性。
关键字:中国式;反腐倡廉;腐败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就为未来的反腐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了中国式反腐倡廉道路,更进一步的明确了反腐倡廉的工作细则。因此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党的部署上来,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的工作进程。
一、推动党的建设是中国式反腐倡廉的基础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它的性质和宗旨决定反对腐败、保持廉洁成为其一贯的主张和职责。同时,坚持中国式反腐倡廉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党领导全国人民不断探索的结果。它具有相当丰富的科学内涵,全面理解和把握它的重要性是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是党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这就明确了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要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纳入党建工作大局中来谋划、部署。因此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要重视党建工作所起到的基础作用,从根本上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加强党的建设还要注意对广大党员干部关于反腐倡廉的思想教育工作。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要在“法制”的基础上强调“德治”的先导作用,腐败的根源之一就是一些党员干部自身思想道德防线的失守。注重于党员的思想道德建设,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与政治优势,因此要着力于提高领导干部的精神境界和政治素质,形成宣传教育活动的常态机制,并与考核选拔相结合,双管齐下的切除党员思想的毒瘤,从而构筑牢固的道德防线,消除党员干部在思想动因上的腐败温床。
二、加强制度建设是中国式反腐倡廉的保障
制度本身就具有强制性、稳定性、全局性与根本性,是一切问题展开的基础与标尺。反腐倡廉工作并不能一朝一夕就做出成效、看到成果,因此就要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这也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规律认识不断深化做出的重大认识与决策。这就要求我们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提出的新的要求,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注意抓好制度的系统配套。既重视基本法规制度建设,又重视具体实施细则完善;既重视党内法则制度建设,又要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协调;既要加强国家中央立法,也要注重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做到反腐工作的统筹兼顾、系统推进。
三、严格依法治腐是中国式反腐倡廉的关键
如果说制度保障体现了对反腐倡廉的约束力,那么依法治腐则更侧重于法律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制力与执行力。依法治腐是国际反腐斗争的成功经验,也是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共识和思路。因此,国家针对我国的经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再到《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再到相关的《党内监督条例》等等,都说明我国反腐倡廉工作已经做到了“有法可依”。现阶段的任务就应该是严格执法,做到违法必究,违法深究。中国的反腐问题所面临的一个重要的“中国特色”就是,有法可依但是往往执法不严。这就要求我们在相关的法律法规基础上,对于堕落腐败的党员干部要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滋生腐败的源头,震慑官员腐败行为的蔓延,进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展开。
四、完善监督体系是中国式反腐倡廉的必要组成部分
中国式反腐倡廉首要强调的就是党内监督,这是我国性质所决定的。党内监督的实质是党从人民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依照党的各项规章制度,构建党建的自身监督,是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党内监督在整个监督系统中处于引领地位,对各级党组织、从中央到地方的党员干部,起着至关重要的监督作用。其次要加强各党派监督。中国共产党虽然处于执政党地位,但是我们不能忽视各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各党派可以做到查漏补缺,提出建议,从而完善中国式反腐体系。再次,要加强群众监督。广大人民群众是反腐败的主力,是监督举报的主体,是腐败案件线索的主要来源。实践证明,以人民群众作为反腐监督的主体,能从很大程度上减轻腐败现象。因此,我们要重视群众监督的重大作用,规范群众监督主体的职责,明确群众监督的权限,划分群众监督的范围、方式、程序等等,确保群众监督的合法性、可行性与推动性。最后要重视网路媒体的监督作用。在不久前的两会上,“网络民意”、“网络议政”成为参会代表、委员们所关注的热点。随着我国互联网事业的飞速发展,网络监督成为实施监督工作的新通道。我们也应看到,借助于网络监督的巨大作用,一批贪腐官员纷纷落马。甚至于通过网络可以监督党员干部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从而扩大了监督的广度与深度。不仅仅是网络这一媒体,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我们要重视从这些媒介上获取的信息,不能一概否定,而是加以甄别利用,从而达到反腐倡廉的目的,完善反腐倡廉体制。
中国式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既要注重我国的具体情况,强调党建所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要总结长期反腐倡廉工作的经验教训,加强制度保障、严格依法治理违法必究行为,同时完善各渠道的监督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从兼顾反腐倡廉工作的中国特色,又能从腐败的特性入手进行预防与预防,进而推动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参考文献】
[1] 田湘波 顾 舟:《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探索》,载《检查日报》2009年9月29日;
[2] 《新中国反腐倡廉60年:变与不变》,载《检查日报》2009年9月29日。
[3] 何 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改革开放30年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求是》杂志2008.24期19-22页。
关键字:中国式;反腐倡廉;腐败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就为未来的反腐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了中国式反腐倡廉道路,更进一步的明确了反腐倡廉的工作细则。因此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党的部署上来,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的工作进程。
一、推动党的建设是中国式反腐倡廉的基础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它的性质和宗旨决定反对腐败、保持廉洁成为其一贯的主张和职责。同时,坚持中国式反腐倡廉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党领导全国人民不断探索的结果。它具有相当丰富的科学内涵,全面理解和把握它的重要性是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是党巩固执政地位、实现执政使命必须解决好的重大课题。”这就明确了在反腐倡廉工作中,要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纳入党建工作大局中来谋划、部署。因此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要重视党建工作所起到的基础作用,从根本上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加强党的建设还要注意对广大党员干部关于反腐倡廉的思想教育工作。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要在“法制”的基础上强调“德治”的先导作用,腐败的根源之一就是一些党员干部自身思想道德防线的失守。注重于党员的思想道德建设,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与政治优势,因此要着力于提高领导干部的精神境界和政治素质,形成宣传教育活动的常态机制,并与考核选拔相结合,双管齐下的切除党员思想的毒瘤,从而构筑牢固的道德防线,消除党员干部在思想动因上的腐败温床。
二、加强制度建设是中国式反腐倡廉的保障
制度本身就具有强制性、稳定性、全局性与根本性,是一切问题展开的基础与标尺。反腐倡廉工作并不能一朝一夕就做出成效、看到成果,因此就要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这也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规律认识不断深化做出的重大认识与决策。这就要求我们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提出的新的要求,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注意抓好制度的系统配套。既重视基本法规制度建设,又重视具体实施细则完善;既重视党内法则制度建设,又要注意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协调;既要加强国家中央立法,也要注重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做到反腐工作的统筹兼顾、系统推进。
三、严格依法治腐是中国式反腐倡廉的关键
如果说制度保障体现了对反腐倡廉的约束力,那么依法治腐则更侧重于法律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制力与执行力。依法治腐是国际反腐斗争的成功经验,也是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共识和思路。因此,国家针对我国的经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再到《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再到相关的《党内监督条例》等等,都说明我国反腐倡廉工作已经做到了“有法可依”。现阶段的任务就应该是严格执法,做到违法必究,违法深究。中国的反腐问题所面临的一个重要的“中国特色”就是,有法可依但是往往执法不严。这就要求我们在相关的法律法规基础上,对于堕落腐败的党员干部要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滋生腐败的源头,震慑官员腐败行为的蔓延,进而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展开。
四、完善监督体系是中国式反腐倡廉的必要组成部分
中国式反腐倡廉首要强调的就是党内监督,这是我国性质所决定的。党内监督的实质是党从人民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依照党的各项规章制度,构建党建的自身监督,是反腐倡廉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党内监督在整个监督系统中处于引领地位,对各级党组织、从中央到地方的党员干部,起着至关重要的监督作用。其次要加强各党派监督。中国共产党虽然处于执政党地位,但是我们不能忽视各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各党派可以做到查漏补缺,提出建议,从而完善中国式反腐体系。再次,要加强群众监督。广大人民群众是反腐败的主力,是监督举报的主体,是腐败案件线索的主要来源。实践证明,以人民群众作为反腐监督的主体,能从很大程度上减轻腐败现象。因此,我们要重视群众监督的重大作用,规范群众监督主体的职责,明确群众监督的权限,划分群众监督的范围、方式、程序等等,确保群众监督的合法性、可行性与推动性。最后要重视网路媒体的监督作用。在不久前的两会上,“网络民意”、“网络议政”成为参会代表、委员们所关注的热点。随着我国互联网事业的飞速发展,网络监督成为实施监督工作的新通道。我们也应看到,借助于网络监督的巨大作用,一批贪腐官员纷纷落马。甚至于通过网络可以监督党员干部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从而扩大了监督的广度与深度。不仅仅是网络这一媒体,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我们要重视从这些媒介上获取的信息,不能一概否定,而是加以甄别利用,从而达到反腐倡廉的目的,完善反腐倡廉体制。
中国式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既要注重我国的具体情况,强调党建所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要总结长期反腐倡廉工作的经验教训,加强制度保障、严格依法治理违法必究行为,同时完善各渠道的监督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从兼顾反腐倡廉工作的中国特色,又能从腐败的特性入手进行预防与预防,进而推动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参考文献】
[1] 田湘波 顾 舟:《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探索》,载《检查日报》2009年9月29日;
[2] 《新中国反腐倡廉60年:变与不变》,载《检查日报》2009年9月29日。
[3] 何 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改革开放30年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求是》杂志2008.24期19-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