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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列入职业病目录便意味着可以通过诊断获得相应的职业病赔偿等。从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赔付水平来看,要将“白领病”列入目录几乎不可能。
近日,
备受关注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开始实施。
媒体报道,伴随对职业病定义的修改,必将带来职业病目录的扩增,诸如颈椎病、鼠标手、职业性骨关节疾病、过劳死等白领易罹患的疾病都有望纳入职业病目录。一时间,诸多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压力之下的白领们自然充满期待。那么,白领病进入职业病目录,到底距离白领们还有多远?职业病“增肥”
“2011版防治法的突破比较多,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环就是对职业病定义的修改,并将随之带来职业病目录的‘扩容’。”近日,职业病防治法主要起草人之一、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院长黄汉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黄汉林表示,虽然2011版防治法在职业病界定方面只是对原有字句进行了几个字的修改,比如在用人单位之前加了个“等”字,但意思已经变化很多,这就意味着职业病患病群体从原来限定于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这三类用人实体的劳动从业人员放大到了所有的用人单位。
“新版防治法还增加了其他有毒、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列入职业病定义。也就是把原来必须解除粉尘、放射性、有毒药害物质引发的职业病,扩大到了非物质接触类因素导致的职业疾病纳入职业病范畴。”黄汉林表示,举个浅显的例子,以往因为劳动组织、管理因素和超负荷、超时间劳动因素引发的职工生病、死亡都不是职业病,而现在按照职业病的新定义,这些都是职业病了。
黄汉林坦言,与国际劳工组织公布的职业病病种比较起来,我国的职业病病种显得相对单一,职业病目录也相对狭小。新版本防治法的出台,对于中国职业病目录与国际接轨是非常有利的。“以广东为例,全年广东发生职业病300~400例,但按照新版防治法规定和即将扩大的职业病目录,广东今年申请职业病鉴定的人数将在这个基础上翻N番。”
白领病入围有点难
据了解,迄今为止,根据各个国家的职业医学实践,可以将所研究的疾病区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具有赔偿性质的职业病,称之为法定职业病,涉及我国目前规定的10大类、115种职业病,具有病因明确、职业病危害因素与临床表现之间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职业病危害因素作用于人体所产生的危害存在剂量——效应关系或剂量——反应关系等特征。
第二类是以预防为目的的职业病,称之为工作相关疾病,其主要特征是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疾病发生、发展的诸多因素之一,但不是唯一的直接病因。颈椎病、鼠标手、职业性骨关节疾病、职业紧张所导致的高血压和心血管疾病、过劳死等白领易罹患的疾病均属于工作相关疾病的范畴。
我国目前只认可第一类职业病,并为赔偿和报告目的制定了专门的职业病目录,诊断不允许偏离已颁布的职业病目录。只有进入职业病目录,职业病诊断机构才能作出职业病诊断,患者也才能根据该诊断获得相应的职业病待遇。因此,修改定义并不意味“白领病”已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职业病,关键在于其是否能进入法定的职业病目录。
据记者从卫生部有关知情人士处了解到,目前关于修改职业病目录的工作还在酝酿中,并未正式启动。关于“我国拟将‘鼠标手’与颈椎病纳入职业病”的说法并不准确。
而从我国对职业病的认定模式方面来讲,也基本将“白领病”排除在职业病门槛外。“目前我国的职业病诊断有一个基本依据,就是因果关系单一。”北京医院长期从事职业病诊断工作的主任医师白大夫拿出一份病历,“比如这个石棉肺患者,如果他在既往工作中没有接触过石棉,就不可能患上石棉肺,这里的判断是很直接的。但白领所谓的职业病与这类职业病有一个明显的差异:病因是多元化的。以‘鼠标手’为例,怎么证明患者的‘鼠标手’,致病的所有累积效应都发生在八小时工作岗位之内?”
白大夫表示,工作时间之内带来的积累性损伤,与八小时之外造成的同类损伤,目前医学上根本无法区分。尤其大多数“白领病”都存在不止一个致病因素,例如,长时间伏案工作和不符合生理要求的枕头都能引发颈椎病,长期高度精神紧张和长期高盐、高脂肪饮食都可能诱发高血压。
因此,只要我国的“因果关系单一”的职业病认定方式不变,“白领病”列入目录几乎不可能。
经济发展水平是关键
此外,一位不愿具名的职业病防治专家解释,职业病目录的制定并不单考虑疾病是否与职业相关,因为一旦列入职业病目录便意味着可以通过诊断获得相应的职业病赔偿等。从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赔付水平来看,要将“白领病”列入目录几乎不可能。
中国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所长李涛就表示,根据连续多年来的职业病监测数据来看,我国危害最大的职业病疾病谱并没有改变,由于目前我国尘肺病和职业性中毒的发病人数巨大,并且严重威胁劳动者的健康与生命,因此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点短期内不会有变化,仍然是针对尘肺和职业性中毒的防控与治疗。
据介绍,目前在许多发达国家,尘肺病等病因明确的传统职业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不再构成经济负担,因此职业病防治工作重点转移到预防领域,部分能够证明所患疾病与工作有关的病种,如过劳死等“白领病”也可以获得与法定职业病相同的待遇。
但对于占我国职业病主流的尘肺病患者,目前政府和社会的统筹水平还不足以负担其全部的救助,致使不少人流离于保障体系之外。此次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此类职业病的高发以及职业病诊断争议高发所导致。现在,如果在受益者中再加入病情相对轻微、覆盖人群极广的“白领病”患者,将更进一步加重社会经济负担。“换句话说,一个国家在准备包容多少职业病进行救助的时候,要看看国库里面的钱再做决定。”
近日,
备受关注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开始实施。
媒体报道,伴随对职业病定义的修改,必将带来职业病目录的扩增,诸如颈椎病、鼠标手、职业性骨关节疾病、过劳死等白领易罹患的疾病都有望纳入职业病目录。一时间,诸多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压力之下的白领们自然充满期待。那么,白领病进入职业病目录,到底距离白领们还有多远?职业病“增肥”
“2011版防治法的突破比较多,其中最为关键的一环就是对职业病定义的修改,并将随之带来职业病目录的‘扩容’。”近日,职业病防治法主要起草人之一、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院长黄汉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黄汉林表示,虽然2011版防治法在职业病界定方面只是对原有字句进行了几个字的修改,比如在用人单位之前加了个“等”字,但意思已经变化很多,这就意味着职业病患病群体从原来限定于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这三类用人实体的劳动从业人员放大到了所有的用人单位。
“新版防治法还增加了其他有毒、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列入职业病定义。也就是把原来必须解除粉尘、放射性、有毒药害物质引发的职业病,扩大到了非物质接触类因素导致的职业疾病纳入职业病范畴。”黄汉林表示,举个浅显的例子,以往因为劳动组织、管理因素和超负荷、超时间劳动因素引发的职工生病、死亡都不是职业病,而现在按照职业病的新定义,这些都是职业病了。
黄汉林坦言,与国际劳工组织公布的职业病病种比较起来,我国的职业病病种显得相对单一,职业病目录也相对狭小。新版本防治法的出台,对于中国职业病目录与国际接轨是非常有利的。“以广东为例,全年广东发生职业病300~400例,但按照新版防治法规定和即将扩大的职业病目录,广东今年申请职业病鉴定的人数将在这个基础上翻N番。”
白领病入围有点难
据了解,迄今为止,根据各个国家的职业医学实践,可以将所研究的疾病区分为两大类:一类为具有赔偿性质的职业病,称之为法定职业病,涉及我国目前规定的10大类、115种职业病,具有病因明确、职业病危害因素与临床表现之间存在明确的因果关系、职业病危害因素作用于人体所产生的危害存在剂量——效应关系或剂量——反应关系等特征。
第二类是以预防为目的的职业病,称之为工作相关疾病,其主要特征是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疾病发生、发展的诸多因素之一,但不是唯一的直接病因。颈椎病、鼠标手、职业性骨关节疾病、职业紧张所导致的高血压和心血管疾病、过劳死等白领易罹患的疾病均属于工作相关疾病的范畴。
我国目前只认可第一类职业病,并为赔偿和报告目的制定了专门的职业病目录,诊断不允许偏离已颁布的职业病目录。只有进入职业病目录,职业病诊断机构才能作出职业病诊断,患者也才能根据该诊断获得相应的职业病待遇。因此,修改定义并不意味“白领病”已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职业病,关键在于其是否能进入法定的职业病目录。
据记者从卫生部有关知情人士处了解到,目前关于修改职业病目录的工作还在酝酿中,并未正式启动。关于“我国拟将‘鼠标手’与颈椎病纳入职业病”的说法并不准确。
而从我国对职业病的认定模式方面来讲,也基本将“白领病”排除在职业病门槛外。“目前我国的职业病诊断有一个基本依据,就是因果关系单一。”北京医院长期从事职业病诊断工作的主任医师白大夫拿出一份病历,“比如这个石棉肺患者,如果他在既往工作中没有接触过石棉,就不可能患上石棉肺,这里的判断是很直接的。但白领所谓的职业病与这类职业病有一个明显的差异:病因是多元化的。以‘鼠标手’为例,怎么证明患者的‘鼠标手’,致病的所有累积效应都发生在八小时工作岗位之内?”
白大夫表示,工作时间之内带来的积累性损伤,与八小时之外造成的同类损伤,目前医学上根本无法区分。尤其大多数“白领病”都存在不止一个致病因素,例如,长时间伏案工作和不符合生理要求的枕头都能引发颈椎病,长期高度精神紧张和长期高盐、高脂肪饮食都可能诱发高血压。
因此,只要我国的“因果关系单一”的职业病认定方式不变,“白领病”列入目录几乎不可能。
经济发展水平是关键
此外,一位不愿具名的职业病防治专家解释,职业病目录的制定并不单考虑疾病是否与职业相关,因为一旦列入职业病目录便意味着可以通过诊断获得相应的职业病赔偿等。从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赔付水平来看,要将“白领病”列入目录几乎不可能。
中国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所长李涛就表示,根据连续多年来的职业病监测数据来看,我国危害最大的职业病疾病谱并没有改变,由于目前我国尘肺病和职业性中毒的发病人数巨大,并且严重威胁劳动者的健康与生命,因此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点短期内不会有变化,仍然是针对尘肺和职业性中毒的防控与治疗。
据介绍,目前在许多发达国家,尘肺病等病因明确的传统职业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不再构成经济负担,因此职业病防治工作重点转移到预防领域,部分能够证明所患疾病与工作有关的病种,如过劳死等“白领病”也可以获得与法定职业病相同的待遇。
但对于占我国职业病主流的尘肺病患者,目前政府和社会的统筹水平还不足以负担其全部的救助,致使不少人流离于保障体系之外。此次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此类职业病的高发以及职业病诊断争议高发所导致。现在,如果在受益者中再加入病情相对轻微、覆盖人群极广的“白领病”患者,将更进一步加重社会经济负担。“换句话说,一个国家在准备包容多少职业病进行救助的时候,要看看国库里面的钱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