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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乌江流域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积累了丰富的法制建设经验。但是由于地处边远山区,经济文化比较落后,民族法制建设还存在宣传不到住,普法教育条件缺乏,执法司法中专业人才匮乏,办案问贵不定等问题,为此,我们应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加快立法进步,促进立法又快又好发展,加强人大法制监督,促进民族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