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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滁州市江淮分水岭区为研究对象,运用GIS和RS相结合的方法,依据评价因子选取的原则和分水岭区实际情况,选取土壤质地、土壤侵蚀、降水、坡度、海拔5个评价因子,采用特尔菲法确定各因子的权重,并运用加权指数和与极限条件相结合的方法得到研究区耕、林、草地的适宜性评价结果。研究结果表明:最适宜作为耕地、林地、草地的面积分别为174731.77公顷、283359.19公顷和188134.55公顷,分别占研究区总面积比例为25.26%、39.30%和27.20%。根据具体不同地区分别有不同最适宜类型,为土地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