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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排学生实习,接收单位往往会收实习费,但某职业学院却很另类,要求用人单位每月给学校100元钱。有学生找到了实习单位,却因要交钱而拒绝。校方称,100元钱是作为奖学金发给表现好的学生。对此,有人认为,用人单位接收实习生,是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进行的,学校强行要求用人单位每月给学校支付100元钱,不合理,也没有任何依据,是一种无理要求。(5月15日《黔中早报》)
对于学生来说,学校好比是学生的“娘家”,从“娘家”走向“婆家”——工作单位,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如果,将正式在一家单位上岗看做是一桩“婚事”,那么学生去实习单位实习,就有一点准媳妇上门的意思了。在中国的传统里,结婚收取彩礼是一种习俗,但是孩子刚交往就开口要钱,就不该是家长应有的行为了。显然,学校强行要求实习单位每月给100元钱,不管这个钱是多是少、最终会用到什么地方,肯定都是名不正言不顺的。可以说,实习单位的抗拒和学生的反感,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实习是学生走向岗位之前很重要的演练。对于学生的学习,身为“娘家”的学校,要做的是帮助和支持,而不是设置障碍和门槛,使学生失去本该获得的实习机会。不管怎么说,学校应该是服务于学生的,学校应该担当好服务者的工作,而不是无端地破坏和干扰学生的实习。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学校也有权利进行创收,但是既傷害实习单位,又伤害学生权益,更伤害学校形象的创收,还是不要为好。
总而言之,学校应该思考的是该做什么样的“娘家人”,让学生感受更多来自“娘家”的温暖,而不是让学生获得希望时冷不防泼一瓢冷水。
对于学生来说,学校好比是学生的“娘家”,从“娘家”走向“婆家”——工作单位,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如果,将正式在一家单位上岗看做是一桩“婚事”,那么学生去实习单位实习,就有一点准媳妇上门的意思了。在中国的传统里,结婚收取彩礼是一种习俗,但是孩子刚交往就开口要钱,就不该是家长应有的行为了。显然,学校强行要求实习单位每月给100元钱,不管这个钱是多是少、最终会用到什么地方,肯定都是名不正言不顺的。可以说,实习单位的抗拒和学生的反感,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实习是学生走向岗位之前很重要的演练。对于学生的学习,身为“娘家”的学校,要做的是帮助和支持,而不是设置障碍和门槛,使学生失去本该获得的实习机会。不管怎么说,学校应该是服务于学生的,学校应该担当好服务者的工作,而不是无端地破坏和干扰学生的实习。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学校也有权利进行创收,但是既傷害实习单位,又伤害学生权益,更伤害学校形象的创收,还是不要为好。
总而言之,学校应该思考的是该做什么样的“娘家人”,让学生感受更多来自“娘家”的温暖,而不是让学生获得希望时冷不防泼一瓢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