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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经济中的政府与市场作为两种截然不同的制度安排,是共生共存的。政府所具有的普遍同质性和合法强制性的特征,导致了政府规制市场的特殊性。在两者关系上它主要表现为政府规制市场进程中的不同条件(包括基础性条件)、必要性条件和限制性条件。基于这一规制行为的条件特殊性认识,在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各自的有效行为边界的前提下,探寻政府有效规制市场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