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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合肥市10所高校中选取1 000名正常体重的大学生为受试者,每所高校100名,男女比例为1∶1,正常体重的选取标准为:18.5<BMI<24.0;并从其中选取100名体育人口为运动组,100名每周运动次数等于或小于1次的非体育人口为对照组,每组男女比例均为1∶1.采用体成分和骨密度测试仪分别测试每位受试者的体质和骨质状况.探讨正常体重大学生体成分、骨密度的状况,以及两者的相关性,并研究运动对它们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