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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网络德育是德育发展的新形态。要实现网络德育实践的真正有效,必须形成正确的网络德育观,它是网络德育有效的基础和保证。对于网络的正确认识是网络德育观形成的起点,而网络德育观最终的落脚点和核心还是网络德育本身的理论与实践。
关键词 网络德育 网络德育观 信息时代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On Mode of Network Moral Education
JI Yang
(South-centr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Wuhan, Hubei 430074)
Abstract Network is a new form of moral development. To achieve a truly effective network moral education, moral education must form a correct view of the network; it is the foundation and guarantee of effective network moral education. For a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the network is the starting point for the formation of a network of moral outlook, and the network of moral and core concept of the ultimate end in itself or a network of moral theory and practice.
Key words network moral education; network moral concept; information era
網络德育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组成部分,网络德育模式即关于网络德育的理论和实践形态的统一,它包括网络德育观念、网络德育功能和作用、网络德育的实践方式及网络德育价值等不同结构。网络德育模式即要回答网络德育是什么、为什么进行网络德育、怎么进行网络德育以及网络德育的发展方向等问题。
网络德育观念。包括两个层次,其一,网络德育的概念;其二,进行网络德育的思维方式。这两个方面关涉到网络德育的本质和进行网络德育要遵循的理念。网络德育是指以认清网络本质和影响为前提,利用网络促进学生形成符合一定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思想品德和信息素养的虚拟实践活动。①网络德育针对的是虚拟网络世界的道德规范问题,是人的社会化发展在网络世界的要求和反映。由于网络德育是基于网络世界的出现的问题而做出的回应。因此,在网络德育中,应当尊重和利用的思维方式应当是“网络思维”,就是人们在网络背景和“虚拟现实空间”中的思维方式。网络思维是指利用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网络作支撑的人机结合的思维方式,其特征为系统性思维、去中心化思维和技术性的逻辑思维。因此,网络德育要遵循一种整体性的思维方式,倡导平等视角,坚持以网络化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网络德育功能与作用。网络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体现,也是实现更科学发展的基础条件。从根本上说,网络德育是为了实现网络发展与社会及个人发展相协调的问题。一方面通过技术调整使网络发展更加规范,更加符合人的需要;另一方面,通过对人的教育引导,提高人的素质使其与网络发展相一致。因此,来说网络德育有以下功能:第一,发展人的主体性。网络带来了“信息的爆炸”,但信息并不一定是知识。知识是一种特殊形态的信息,是改变了形态的信息,是观念形态的信息,是高层次的系统化的信息。而“信息的爆炸”使网络上的信息失去了控制和有效组织,而正如未来学大师约翰·奈斯比特在《大趋势——改变我们生活的十个新方向》中所说:“失去控制和无组织的信息在信息社会里并不构成资源,相反,它成为信息工作的敌人。”因此,在人爆炸的信息堆里忙于浏览、应付信息,逐渐被信息异化,丧失主体性。而网络德育就是要在信息爆炸面前重新高扬人的主体性,唤醒人之为人的主体性本质性力量,用主体性让人从面对海量信息的无所适从中清醒过来,使人成为利用信息、创造信息的主体,成为网络的主人。
第二,提高人的信息能力。在信息社会,甄别、判断、选择、整合、利用、吸收、创造信息是一个连贯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选择是其核心。选择能力的高低也直接决定了个人信息能力的水平,而这与主体性并无必然的正相关关系。“有时候,选择不但不能使人摆脱某种束缚,反而使人感到事情更复杂、更棘手、更昂贵,以至于走到反面,成了无法选择的选择。一句话,有朝一日,选择将是超选择的选择,自由将成为不太自由的自由。”②也就是说,不管个人的主体性怎样,在面对极为复杂的信息选择时理性与非理性因素的作用及有可能运用不当。而网络德育正是要对人们的选择能力进行有力的教育。从某种角度来说,在信息时代,提高人们的信息选择能力并不比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次要。
第三,提升人的德性修养。人们在网络世界直接面对的虽然是虚拟的对象——信息,但是每个人在与其他网络主体的沟通中,在自身的网络行为中,都能意识到自己是做为一个人参与到网络世界中的,人类现实世界中人之为人的基本规范自然心中有数,只是由于网络的无序性和隐匿性使人使人们有机会在网络的虚拟世界中肆意妄为,溯其根源有二:网络本身发展的不规范和个人修养的欠缺。网络德育即是通过网络生活规范性和个人德性修养的相关性的关系来提高个体的道德修养,提升个体的网络道德发展水平。
网络德育的实践方式。即网络德育的内容、途径、方法、实施主体相互组合而够成的网络德育的实践形态。具体来说,这种实践形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网上与网下德育并举,以网下为主。纵观网络德育发展十几年的历史,提出的特色网络德育措施中,“德育上网”是被人提及最多的。即校园网建设、红色网站建设、网络道德规范制定、网络政工队伍建设、网络德育工作机制等,这种德育内容、工作机制上网的做法固然是必要的,但其实效性却让人不敢恭维。究其原因,一方面,这种作法并未“对症下药”,即脱离了个人网络行为。根据2010年7月发布的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民的互联网应用表现出商务化程度迅速提高、娱乐化倾向继续保持、沟通和信息工具价值加深的特点。其中有四大网络应用:信息获取,包括搜索引擎、网络新闻;商务交易,包括网络购物、网上支付、旅行预订;交流沟通,包括即时通信、博客、社交网站;网络娱乐,包括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网络视频。由此可见,网上德育信息获取在整体网民的个人网络行为中所占比例几可忽略,更谈不上改变其思想和行为了。另一方面,还是根据以上报告,不断发展的中国互联网状况中,网民的每周平均上网时间为19.8小时,由此可见,网络行为主体的大部分时间还是在现实生活中度过的。所以网下德育对不网上德育来说不仅必要,而且也十分需要。只有以网下德育为主,以之真正提高人的道德修养水平,对网络德育实效性来说才是固本之道。要知道,每一个网络行为主体都是带着一定的价值观来参与网络活动、实施网络行为的。 第二,社会主体全员参与,以学校为主。网络世界如现实世界一般纷繁多样,其行为主体涵盖了社会所有方面和层次。网络新闻、网络服务、网络生活、网络交往等等网络世界中的存在都是由不同社会主体参与并提供的,而个体在网络世界中自然会接触到其中的方方面面,网络世界中的不同因素对个人的影响也就不言而喻了。因此,网络德育必须社会主体全员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空间和氛围。社会机构的网络准入资格、信息进网的准入机制、信息审查制度、信息流通控制与反馈等方面都关系到网络环境的优劣,也不是单独的社会主体能够达到的,必须相互配合、协调努力。而据调查,中国的网民上有近三分之一是学生,不管是从学生网民数量还是学生对一个社会的重要程度来说,学校网络德育都必须成为社会主体网络德育的主要方面,社会和学校不但要高度重视网络德育,还要在实际中切实保障学校网络德育的实效性。
第三,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自我教育为主。教育与自我教育的结合是现代教育的共识,“任何理性教育,形象的感染,都是外部的客体,都只有通过主体的过程才能起到这样或那样的作用,如果没有主体内心的心理过程的发生,任何教育都等于零。”③网络德育尤其如此。网络世界的是一个去中心化、平等化的存在,这里不在有传统意义上的一元权威,任何支配、控制个人思想和通过外在压力到达个人服从的做法带来的只有暂时的“顺从”,换来的将是长远的不信任。因此,教育中应该教授的是一种价值观念的分析能力和对信息的辨别能力,但首先对主导价值观做一个深入透彻、符合事实、令人信服的分析和解释,再让学生自己以此为武器去分析网络中形形色色的信息和价值观念。如此,既不会出现一元独断,也不会导致相对主义。
第四,道德教化与发展能力相统一,以发展能力为主。道德教化是个人社会化的一个必要手段,但是没有合理解释、辨析道德内涵的个人能力,道德教化的结果也只能停留在对道德条目的了解上。网络行为主体尤其是学生需要进行网络德育,进行道德化的成长,无疑有利于个人和社会。而网络上充斥着对主流价值观的解构、非主流、反主流文化泛滥,欺诈、暴力、血腥、色情、垃圾信息的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个体的正常的道德化成长过程。在此背景下,以发展个人的价值分析能力和辨别能力,信息驾驭和处理能力是在网络德育中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的,这样的能力提供了一种对道德本身的质疑和分析能力,主流价值观因其逻辑一致和符合实际而能在个体的分析中真正得到个人的遵循,道德教化的过程也自然水到渠成了。
网络德育的价值。网络是人类实践创造的事物,它不但反映着人类社会的现实,同时也把某些人类社会精神带入其中,并逐渐彰显为网络精神,这些精神的价值因为网络而得到体现,获得人们的认可,并反过来不断完善着人类对自身的认识和改造。网络德育要彰显并强调这些精神,从长远来说,这正是网络德育的光荣使命,是网络德育的价值所在。网络精神有以下四种:第一,开放精神。网络世界是开放的世界,现代人也是开放的人。在网络世界里,国家之间、区域之间、人际之间不再相互封闭,不同文化、历史、思想的人彼此开放交流,共同造就了网络世界的精神纷呈。第二,平等精神。网络世界中,不再有人际之间的等级、身份、出身限制,人与人是以网络为中介的平等主体,人际关系也成了一种主体间性的交往关系,这是网络能为不同主体所共同喜爱的重要原因。第三,共享精神。网络世界虽然人与人之間虽然可能互不相识,但是资源共享是彼此都默认的一种网络生活方式。这种共享精神,正是现实社会主体间最为缺乏的,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解释了网络世界缘何活力四射。无需赘言,共享精神正是网络世界魅力所在。第四,创新精神。创新是人类进步发展的动力和保证,即便这一看法广为人知,但现实社会中却有太多对创新的束缚。而在网络世界里,没有你做不到,只有你想不到的。那种宽松自在的环境,那些轻松可得的重要资源,还有层出不穷的思想火花,都为创新提供了不竭动力和条件。初看起来,这些都是网络在其发展中表现的特征,其实不止如此,这些本来人类意识到并加以重视的精神和价值却在网络世界里大熠其光,网络德育是网络与现实社会活动的一种统一,理应以这些精神为价值取向,让它们在现实中产生类似于网络中的精彩。
总之,正确的网络德育观要以对网络、人和德育的科学认识为基础,并在网络德育的实践中不断开拓,形成有效的网络德育理论和实践形态,如此,才能使网络德育理论与时代同步,同时使人与网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注释
① 郑永廷,张彦.德育发展研究——面向21世纪中国高校德育探索.人民出版社,2006.9:283.
② [美]阿尔温·托夫勒著.未来的震荡.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313.
③ 王礼湛.德育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64.
关键词 网络德育 网络德育观 信息时代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识码:A
On Mode of Network Moral Education
JI Yang
(South-centr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 Wuhan, Hubei 430074)
Abstract Network is a new form of moral development. To achieve a truly effective network moral education, moral education must form a correct view of the network; it is the foundation and guarantee of effective network moral education. For a correct understanding of the network is the starting point for the formation of a network of moral outlook, and the network of moral and core concept of the ultimate end in itself or a network of moral theory and practice.
Key words network moral education; network moral concept; information era
網络德育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组成部分,网络德育模式即关于网络德育的理论和实践形态的统一,它包括网络德育观念、网络德育功能和作用、网络德育的实践方式及网络德育价值等不同结构。网络德育模式即要回答网络德育是什么、为什么进行网络德育、怎么进行网络德育以及网络德育的发展方向等问题。
网络德育观念。包括两个层次,其一,网络德育的概念;其二,进行网络德育的思维方式。这两个方面关涉到网络德育的本质和进行网络德育要遵循的理念。网络德育是指以认清网络本质和影响为前提,利用网络促进学生形成符合一定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思想品德和信息素养的虚拟实践活动。①网络德育针对的是虚拟网络世界的道德规范问题,是人的社会化发展在网络世界的要求和反映。由于网络德育是基于网络世界的出现的问题而做出的回应。因此,在网络德育中,应当尊重和利用的思维方式应当是“网络思维”,就是人们在网络背景和“虚拟现实空间”中的思维方式。网络思维是指利用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网络作支撑的人机结合的思维方式,其特征为系统性思维、去中心化思维和技术性的逻辑思维。因此,网络德育要遵循一种整体性的思维方式,倡导平等视角,坚持以网络化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网络德育功能与作用。网络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体现,也是实现更科学发展的基础条件。从根本上说,网络德育是为了实现网络发展与社会及个人发展相协调的问题。一方面通过技术调整使网络发展更加规范,更加符合人的需要;另一方面,通过对人的教育引导,提高人的素质使其与网络发展相一致。因此,来说网络德育有以下功能:第一,发展人的主体性。网络带来了“信息的爆炸”,但信息并不一定是知识。知识是一种特殊形态的信息,是改变了形态的信息,是观念形态的信息,是高层次的系统化的信息。而“信息的爆炸”使网络上的信息失去了控制和有效组织,而正如未来学大师约翰·奈斯比特在《大趋势——改变我们生活的十个新方向》中所说:“失去控制和无组织的信息在信息社会里并不构成资源,相反,它成为信息工作的敌人。”因此,在人爆炸的信息堆里忙于浏览、应付信息,逐渐被信息异化,丧失主体性。而网络德育就是要在信息爆炸面前重新高扬人的主体性,唤醒人之为人的主体性本质性力量,用主体性让人从面对海量信息的无所适从中清醒过来,使人成为利用信息、创造信息的主体,成为网络的主人。
第二,提高人的信息能力。在信息社会,甄别、判断、选择、整合、利用、吸收、创造信息是一个连贯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选择是其核心。选择能力的高低也直接决定了个人信息能力的水平,而这与主体性并无必然的正相关关系。“有时候,选择不但不能使人摆脱某种束缚,反而使人感到事情更复杂、更棘手、更昂贵,以至于走到反面,成了无法选择的选择。一句话,有朝一日,选择将是超选择的选择,自由将成为不太自由的自由。”②也就是说,不管个人的主体性怎样,在面对极为复杂的信息选择时理性与非理性因素的作用及有可能运用不当。而网络德育正是要对人们的选择能力进行有力的教育。从某种角度来说,在信息时代,提高人们的信息选择能力并不比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次要。
第三,提升人的德性修养。人们在网络世界直接面对的虽然是虚拟的对象——信息,但是每个人在与其他网络主体的沟通中,在自身的网络行为中,都能意识到自己是做为一个人参与到网络世界中的,人类现实世界中人之为人的基本规范自然心中有数,只是由于网络的无序性和隐匿性使人使人们有机会在网络的虚拟世界中肆意妄为,溯其根源有二:网络本身发展的不规范和个人修养的欠缺。网络德育即是通过网络生活规范性和个人德性修养的相关性的关系来提高个体的道德修养,提升个体的网络道德发展水平。
网络德育的实践方式。即网络德育的内容、途径、方法、实施主体相互组合而够成的网络德育的实践形态。具体来说,这种实践形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网上与网下德育并举,以网下为主。纵观网络德育发展十几年的历史,提出的特色网络德育措施中,“德育上网”是被人提及最多的。即校园网建设、红色网站建设、网络道德规范制定、网络政工队伍建设、网络德育工作机制等,这种德育内容、工作机制上网的做法固然是必要的,但其实效性却让人不敢恭维。究其原因,一方面,这种作法并未“对症下药”,即脱离了个人网络行为。根据2010年7月发布的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网民的互联网应用表现出商务化程度迅速提高、娱乐化倾向继续保持、沟通和信息工具价值加深的特点。其中有四大网络应用:信息获取,包括搜索引擎、网络新闻;商务交易,包括网络购物、网上支付、旅行预订;交流沟通,包括即时通信、博客、社交网站;网络娱乐,包括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网络视频。由此可见,网上德育信息获取在整体网民的个人网络行为中所占比例几可忽略,更谈不上改变其思想和行为了。另一方面,还是根据以上报告,不断发展的中国互联网状况中,网民的每周平均上网时间为19.8小时,由此可见,网络行为主体的大部分时间还是在现实生活中度过的。所以网下德育对不网上德育来说不仅必要,而且也十分需要。只有以网下德育为主,以之真正提高人的道德修养水平,对网络德育实效性来说才是固本之道。要知道,每一个网络行为主体都是带着一定的价值观来参与网络活动、实施网络行为的。 第二,社会主体全员参与,以学校为主。网络世界如现实世界一般纷繁多样,其行为主体涵盖了社会所有方面和层次。网络新闻、网络服务、网络生活、网络交往等等网络世界中的存在都是由不同社会主体参与并提供的,而个体在网络世界中自然会接触到其中的方方面面,网络世界中的不同因素对个人的影响也就不言而喻了。因此,网络德育必须社会主体全员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空间和氛围。社会机构的网络准入资格、信息进网的准入机制、信息审查制度、信息流通控制与反馈等方面都关系到网络环境的优劣,也不是单独的社会主体能够达到的,必须相互配合、协调努力。而据调查,中国的网民上有近三分之一是学生,不管是从学生网民数量还是学生对一个社会的重要程度来说,学校网络德育都必须成为社会主体网络德育的主要方面,社会和学校不但要高度重视网络德育,还要在实际中切实保障学校网络德育的实效性。
第三,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自我教育为主。教育与自我教育的结合是现代教育的共识,“任何理性教育,形象的感染,都是外部的客体,都只有通过主体的过程才能起到这样或那样的作用,如果没有主体内心的心理过程的发生,任何教育都等于零。”③网络德育尤其如此。网络世界的是一个去中心化、平等化的存在,这里不在有传统意义上的一元权威,任何支配、控制个人思想和通过外在压力到达个人服从的做法带来的只有暂时的“顺从”,换来的将是长远的不信任。因此,教育中应该教授的是一种价值观念的分析能力和对信息的辨别能力,但首先对主导价值观做一个深入透彻、符合事实、令人信服的分析和解释,再让学生自己以此为武器去分析网络中形形色色的信息和价值观念。如此,既不会出现一元独断,也不会导致相对主义。
第四,道德教化与发展能力相统一,以发展能力为主。道德教化是个人社会化的一个必要手段,但是没有合理解释、辨析道德内涵的个人能力,道德教化的结果也只能停留在对道德条目的了解上。网络行为主体尤其是学生需要进行网络德育,进行道德化的成长,无疑有利于个人和社会。而网络上充斥着对主流价值观的解构、非主流、反主流文化泛滥,欺诈、暴力、血腥、色情、垃圾信息的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个体的正常的道德化成长过程。在此背景下,以发展个人的价值分析能力和辨别能力,信息驾驭和处理能力是在网络德育中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的,这样的能力提供了一种对道德本身的质疑和分析能力,主流价值观因其逻辑一致和符合实际而能在个体的分析中真正得到个人的遵循,道德教化的过程也自然水到渠成了。
网络德育的价值。网络是人类实践创造的事物,它不但反映着人类社会的现实,同时也把某些人类社会精神带入其中,并逐渐彰显为网络精神,这些精神的价值因为网络而得到体现,获得人们的认可,并反过来不断完善着人类对自身的认识和改造。网络德育要彰显并强调这些精神,从长远来说,这正是网络德育的光荣使命,是网络德育的价值所在。网络精神有以下四种:第一,开放精神。网络世界是开放的世界,现代人也是开放的人。在网络世界里,国家之间、区域之间、人际之间不再相互封闭,不同文化、历史、思想的人彼此开放交流,共同造就了网络世界的精神纷呈。第二,平等精神。网络世界中,不再有人际之间的等级、身份、出身限制,人与人是以网络为中介的平等主体,人际关系也成了一种主体间性的交往关系,这是网络能为不同主体所共同喜爱的重要原因。第三,共享精神。网络世界虽然人与人之間虽然可能互不相识,但是资源共享是彼此都默认的一种网络生活方式。这种共享精神,正是现实社会主体间最为缺乏的,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解释了网络世界缘何活力四射。无需赘言,共享精神正是网络世界魅力所在。第四,创新精神。创新是人类进步发展的动力和保证,即便这一看法广为人知,但现实社会中却有太多对创新的束缚。而在网络世界里,没有你做不到,只有你想不到的。那种宽松自在的环境,那些轻松可得的重要资源,还有层出不穷的思想火花,都为创新提供了不竭动力和条件。初看起来,这些都是网络在其发展中表现的特征,其实不止如此,这些本来人类意识到并加以重视的精神和价值却在网络世界里大熠其光,网络德育是网络与现实社会活动的一种统一,理应以这些精神为价值取向,让它们在现实中产生类似于网络中的精彩。
总之,正确的网络德育观要以对网络、人和德育的科学认识为基础,并在网络德育的实践中不断开拓,形成有效的网络德育理论和实践形态,如此,才能使网络德育理论与时代同步,同时使人与网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注释
① 郑永廷,张彦.德育发展研究——面向21世纪中国高校德育探索.人民出版社,2006.9:283.
② [美]阿尔温·托夫勒著.未来的震荡.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313.
③ 王礼湛.德育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