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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从哲学与书法的关系来探讨“墨色人性”的问题。书法是“墨色人性”的汉字艺术,这是我的书法观。中国书法是置根于中国文化“个性基因”之上的、借助墨色表现“我性”的、创造生命的汉字艺术。中国文化的“个性基因”是中国文化的独有的思维方式,即“象思维”。借助墨色之性表现我的生命的创造之性就是“墨色人性”,也称为“双性墨色”。墨色靠生命唤醒;生命借墨色彰显。创造汉字艺术的本质是用有形的汉字表现无形的灵魂创造,借象达象、造象还魂、寓魂于象、魂香墨色。书法即我法,“墨色人性”是“我性”在墨色上的透见。没有创造性就没有“我性”;没有“我性”的墨色是不能称之为书法的。书法从这层意义上说是“我性墨色”;“墨色我性”,这就是我对书法的自我解读。
【关键词】:墨色人性;一字象格;创造性;象思维;我性
我从哲学与书法的关系来探讨“墨色人性”的问题。书法是“墨色人性”的汉字艺术,这是我的书法观。中国书法是置根于中国文化“个性基因”之上的、借助墨色表现“我性”的、创造生命的汉字艺术。中国文化的“个性基因”是中国文化的独有的思维方式,即“象思维”。借助墨色之性表现我的生命的创造之性就是“墨色人性”,也称为“双性墨色”。墨色靠生命唤醒;生命借墨色彰显。创造汉字艺术的本质是用有形的汉字表现无形的灵魂创造,借象达象、造象还魂、寓魂于象、魂香墨色。书法即我法,“墨色人性”是“我性”在墨色上的透见。没有创造性就没有“我性”;没有“我性”的墨色是不能称为书法的,书法从这层意义上说是“我性墨色”;“墨色我性”,这就是我对书法的自我解读谈中国书法首先需要弄明白中国文化。我认为:中国文化是中国书法的根,中国文化之魂与中国书法之魂是相同的、相通的、一脉相承的。什么是中国文化?中国文化就表现在它独有的思维方式里,中国文化的思维方式是“象思维”,“象思维”的本质是“整体流变”。如果说《周易》是东方思想文化的摇篮那么“乾坤”二卦就是“摇篮的摇篮”。“乾坤”的本质是自强不息与厚德载物,以“象思维”所表现的“自强不息”与“厚德载物”的精神就是中国文化之魂,它是中国文化的缩影与胚胎。中国文化的一切层面都能从这里找到它的“生命源头”与“血缘渊源”,做为中国文化的书法艺术自然也不例外。
其次谈谈中国书法。中国书法是置根于中国文化“个性基因”之上的、借助墨色表现“我性”的、创造生命的汉字艺术。什么是书法?书法是“墨色人性”的汉字艺术,这是我的书法观。书法借墨色之性表现我的生命的创造之性就是“墨色人性”,也称为“双性墨色”。墨色靠生命唤醒;生命借墨色彰显。单纯的墨色只能是自然之色,它是众多色彩中的一种。它只是墨性~~尚未激活的、潜在的、事物的固有之性,没有人性渗透的墨色是单纯的、无意义的自然之性。然而当人性~~人的能动创造性进入墨性且置根其中时,潜在的墨性被激活了。这时的墨色是“双性墨色”,是墨色与人性的融合,二者是互置、互化、互存、彼此一体的书法关系。
书法家用笔、纸、墨所创作的书法作品,它的本质是创作者的“生命再现”。书法作品的生命即创作者的生命;创作者的生命就是书法作品的生命。生命一体,灵魂相通。人品就是作品;作品反映人品。创作者的“生命本质”决定了书法作品的“生命本质”,创作者把自己的人生经历、青春岁月、爱恨情仇、风雨飘摇、生命感悟等浓缩化心且得心应手,然后流露笔端、倾泻墨色。墨纸双色,互存相依;墨靠纸立,纸借墨意;物我两忘,凝神注魂。虽成于瞬间却积淀仿佛万年;看似有限的纸墨却是宇宙的月印万川。
墨即我心,心染江海;墨即我心,魂满世间;墨即我心,思透九天;墨即我心,香溢三界。书法的魅力是生命的魅力;生命的魅力即创作者的创造力。
从中国书法的甲骨文到草书乃至现代的书体的演变过程中,尽管千姿百态、各领风骚但透过现象滤过尘埃之后,我发现有一个贯穿始终、恒定不变的本质,它就是书法的灵魂~~创造性。我认为:它不仅仅是书法的本质还是书法的“尺度”,同时也是评判书法家的“尺度”。临摹只是手段,创造才是目的。你是我的手段,我是我的目的,书法作品有没有创造性是决定它有没有价值生命的依据。对书法作品的审美就是对“创造性”的赞美;对书法作品的尊重其本质是对创作者劳动的尊敬。书法作品的美是因为它是天地间独有的、不可复制也无法复制的“那一件”,独有之美、生命之美、创造之美、永恒之美。
再者谈谈书法的“我性”。书法的“我性”是书法的“自我”之性,即书法的创造性。把自我的创造性融尽到书法的墨色之中,书法因而具有生命之性、灵魂之性、永恒之性、境界之性。创造书法的人首先创造自我,然后借墨色表现自我。对我而言,我的“我性”是什么?是“融合之性”,就是对中西方哲学思维方式的融合的特性,我在我以前的哲学论文“易平思维”、“一笔双色”、“双境医学”、“Y=0G”与“一语象格”中有过详细深刻的阐述。
“融合之性”的本质是切换“整体流变”与“局部定格”的特性。前者是中国哲学“象思维”的特质;后者是西方哲学“概念思维”的特质。在创造书法作品时,我把这两种“思维特质”的特性借助墨色表现出来,这就是我的“自我”之性。具体的又如何实现呢?将“融合思维”的特性浓缩概括为“流变的定格”;“定格的流变”。要求在书写每一个字时候,一字之中同时出现“两种特质”,我称之为“一字象格”;“象格一字”。实现“一字象格”的方法是“切换”,依时而动、由心而变。
“融合思维”是我创造“一字象格”的思想依据与前提;“一字象格”是对我的“融合思维”的墨色展现。二者是互为表里、彼此一体的辩证关系。“融合思维”是潜在的、无形的、墨色之性的“一字象格”;“一字象格”是“融合思维”外化的墨色痕迹。王树人尊师在给我的回信中说:“你的书法很有个性”。另一位书法爱好者说:“你的书法很特别,每一个字都有最重的一笔与最轻的一笔而且那最重的一笔不确定……”。我说:那最重一笔的“不确定性”即“道”的“恍惚性”……。
融合思维”是我的思想;“一字象格”是表现我思想的书法形式。“融合思维”的本质是切换“流变的定格”;“一字象格”的本质也必然是表现切换的“流变”与“定格”。创作“一字象格”时,意在笔先、墨随笔动。运笔的急缓、墨色的浓淡、汉字的布局、章法的构想……。外轻内重,内轻外重;上轻下重,下轻上重。由书法的意境联想到河图洛书,《易》的“时”与“中”;大漠孤烟,山雾朦胧;清纯佳人,智者圣僧……。它从不前定,依时而变,顺势而为;情之所发,理之所融;由灵而创,因禅而定;魂随墨去,墨景心生。我称之为“一字象格”的心诀大法,“一字象格”是我所追求的表达我的思想的书法艺术。
最后谈谈我对书法的总结。我从练习书法到感悟书法,我觉得我是在破解了中西方哲学融合之后才悟出书法的真谛。理由是:哲学是一切科学文化的“母体文化”。如果没有达到对中国哲学“象思维”的意识觉醒、自我创造之性与“双性墨色”的高度把握以及驾驶它们的“艺术力度”,谈什么书法艺术的创造是肤浅的、片面的。书法作品即人品,它之所以让人流连忘返、回味无穷与令人神往,那是因为欣赏者是同创作者生命的对话、灵魂的沟通与情感的“握手”。书法的灵魂是“我的灵魂”,我的生命的不朽才是外化的书法作品光华万年、永恒不朽。
参考文献:
[1]《回归原创之思》王树人.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
[2]《华章》.《华章》杂志社.高向阳2013年6月第14页。
[3]《中文信息》《中文信息》编辑部.高向阳2014年第8期第389頁。《科学中国人》《科学中国人》杂志社.高向阳2016年1月(中)第107~109页。
【关键词】:墨色人性;一字象格;创造性;象思维;我性
我从哲学与书法的关系来探讨“墨色人性”的问题。书法是“墨色人性”的汉字艺术,这是我的书法观。中国书法是置根于中国文化“个性基因”之上的、借助墨色表现“我性”的、创造生命的汉字艺术。中国文化的“个性基因”是中国文化的独有的思维方式,即“象思维”。借助墨色之性表现我的生命的创造之性就是“墨色人性”,也称为“双性墨色”。墨色靠生命唤醒;生命借墨色彰显。创造汉字艺术的本质是用有形的汉字表现无形的灵魂创造,借象达象、造象还魂、寓魂于象、魂香墨色。书法即我法,“墨色人性”是“我性”在墨色上的透见。没有创造性就没有“我性”;没有“我性”的墨色是不能称为书法的,书法从这层意义上说是“我性墨色”;“墨色我性”,这就是我对书法的自我解读谈中国书法首先需要弄明白中国文化。我认为:中国文化是中国书法的根,中国文化之魂与中国书法之魂是相同的、相通的、一脉相承的。什么是中国文化?中国文化就表现在它独有的思维方式里,中国文化的思维方式是“象思维”,“象思维”的本质是“整体流变”。如果说《周易》是东方思想文化的摇篮那么“乾坤”二卦就是“摇篮的摇篮”。“乾坤”的本质是自强不息与厚德载物,以“象思维”所表现的“自强不息”与“厚德载物”的精神就是中国文化之魂,它是中国文化的缩影与胚胎。中国文化的一切层面都能从这里找到它的“生命源头”与“血缘渊源”,做为中国文化的书法艺术自然也不例外。
其次谈谈中国书法。中国书法是置根于中国文化“个性基因”之上的、借助墨色表现“我性”的、创造生命的汉字艺术。什么是书法?书法是“墨色人性”的汉字艺术,这是我的书法观。书法借墨色之性表现我的生命的创造之性就是“墨色人性”,也称为“双性墨色”。墨色靠生命唤醒;生命借墨色彰显。单纯的墨色只能是自然之色,它是众多色彩中的一种。它只是墨性~~尚未激活的、潜在的、事物的固有之性,没有人性渗透的墨色是单纯的、无意义的自然之性。然而当人性~~人的能动创造性进入墨性且置根其中时,潜在的墨性被激活了。这时的墨色是“双性墨色”,是墨色与人性的融合,二者是互置、互化、互存、彼此一体的书法关系。
书法家用笔、纸、墨所创作的书法作品,它的本质是创作者的“生命再现”。书法作品的生命即创作者的生命;创作者的生命就是书法作品的生命。生命一体,灵魂相通。人品就是作品;作品反映人品。创作者的“生命本质”决定了书法作品的“生命本质”,创作者把自己的人生经历、青春岁月、爱恨情仇、风雨飘摇、生命感悟等浓缩化心且得心应手,然后流露笔端、倾泻墨色。墨纸双色,互存相依;墨靠纸立,纸借墨意;物我两忘,凝神注魂。虽成于瞬间却积淀仿佛万年;看似有限的纸墨却是宇宙的月印万川。
墨即我心,心染江海;墨即我心,魂满世间;墨即我心,思透九天;墨即我心,香溢三界。书法的魅力是生命的魅力;生命的魅力即创作者的创造力。
从中国书法的甲骨文到草书乃至现代的书体的演变过程中,尽管千姿百态、各领风骚但透过现象滤过尘埃之后,我发现有一个贯穿始终、恒定不变的本质,它就是书法的灵魂~~创造性。我认为:它不仅仅是书法的本质还是书法的“尺度”,同时也是评判书法家的“尺度”。临摹只是手段,创造才是目的。你是我的手段,我是我的目的,书法作品有没有创造性是决定它有没有价值生命的依据。对书法作品的审美就是对“创造性”的赞美;对书法作品的尊重其本质是对创作者劳动的尊敬。书法作品的美是因为它是天地间独有的、不可复制也无法复制的“那一件”,独有之美、生命之美、创造之美、永恒之美。
再者谈谈书法的“我性”。书法的“我性”是书法的“自我”之性,即书法的创造性。把自我的创造性融尽到书法的墨色之中,书法因而具有生命之性、灵魂之性、永恒之性、境界之性。创造书法的人首先创造自我,然后借墨色表现自我。对我而言,我的“我性”是什么?是“融合之性”,就是对中西方哲学思维方式的融合的特性,我在我以前的哲学论文“易平思维”、“一笔双色”、“双境医学”、“Y=0G”与“一语象格”中有过详细深刻的阐述。
“融合之性”的本质是切换“整体流变”与“局部定格”的特性。前者是中国哲学“象思维”的特质;后者是西方哲学“概念思维”的特质。在创造书法作品时,我把这两种“思维特质”的特性借助墨色表现出来,这就是我的“自我”之性。具体的又如何实现呢?将“融合思维”的特性浓缩概括为“流变的定格”;“定格的流变”。要求在书写每一个字时候,一字之中同时出现“两种特质”,我称之为“一字象格”;“象格一字”。实现“一字象格”的方法是“切换”,依时而动、由心而变。
“融合思维”是我创造“一字象格”的思想依据与前提;“一字象格”是对我的“融合思维”的墨色展现。二者是互为表里、彼此一体的辩证关系。“融合思维”是潜在的、无形的、墨色之性的“一字象格”;“一字象格”是“融合思维”外化的墨色痕迹。王树人尊师在给我的回信中说:“你的书法很有个性”。另一位书法爱好者说:“你的书法很特别,每一个字都有最重的一笔与最轻的一笔而且那最重的一笔不确定……”。我说:那最重一笔的“不确定性”即“道”的“恍惚性”……。
融合思维”是我的思想;“一字象格”是表现我思想的书法形式。“融合思维”的本质是切换“流变的定格”;“一字象格”的本质也必然是表现切换的“流变”与“定格”。创作“一字象格”时,意在笔先、墨随笔动。运笔的急缓、墨色的浓淡、汉字的布局、章法的构想……。外轻内重,内轻外重;上轻下重,下轻上重。由书法的意境联想到河图洛书,《易》的“时”与“中”;大漠孤烟,山雾朦胧;清纯佳人,智者圣僧……。它从不前定,依时而变,顺势而为;情之所发,理之所融;由灵而创,因禅而定;魂随墨去,墨景心生。我称之为“一字象格”的心诀大法,“一字象格”是我所追求的表达我的思想的书法艺术。
最后谈谈我对书法的总结。我从练习书法到感悟书法,我觉得我是在破解了中西方哲学融合之后才悟出书法的真谛。理由是:哲学是一切科学文化的“母体文化”。如果没有达到对中国哲学“象思维”的意识觉醒、自我创造之性与“双性墨色”的高度把握以及驾驶它们的“艺术力度”,谈什么书法艺术的创造是肤浅的、片面的。书法作品即人品,它之所以让人流连忘返、回味无穷与令人神往,那是因为欣赏者是同创作者生命的对话、灵魂的沟通与情感的“握手”。书法的灵魂是“我的灵魂”,我的生命的不朽才是外化的书法作品光华万年、永恒不朽。
参考文献:
[1]《回归原创之思》王树人.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
[2]《华章》.《华章》杂志社.高向阳2013年6月第14页。
[3]《中文信息》《中文信息》编辑部.高向阳2014年第8期第389頁。《科学中国人》《科学中国人》杂志社.高向阳2016年1月(中)第107~1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