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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以为,你是个淑萌的妹子,没想到……
初中时候的老关是最理想的“别人家孩子”。
长得白白嫩嫩、瘦瘦高高,一口文明普通话,说话时候还和和气气的。
每天就是捧着书,上课下课去问题。老师们简直想把她揉碎了抱在怀里。
然而,现在这个帮我换水的汉子是谁啊!
“热死我了,赶紧开窗户!利索儿的!”
她把衣服撩起来急躁地扇风。
“你还敢……”我把要说出的讽刺话语收了回去。毕竟我现在是一个爸妈要离开半个月自己却丝毫没有生存能力的人。所以,我只能低声下气地去给她倒水。
“走之,你连自己都养不活,为啥还要养这只狗?”
我看着皮卡如来鹏,深情地说:“因为,我是它的全世界。”
“哈哈哈!你太恶心了,你的乌龟、河蚌都养死了,你还是它全世界,要不要脸?哈哈哈哈哈……”
看着这个像糙汉一样的少女,我好想把新鲜的凉水倒她身上。
这不禁让我回想起初中那段美好的日子,那时的老关还是个亭亭玉立的少女。
那时的她是个绝对的学霸,在一个普通班级却次次冲进年段前十。
初三后期,我们两个是同桌,恍惚间,我竟茅塞顿开,也一直在前十名里游荡。
然而,在大家眼里,我是个爱玩不用心的天才,老关是努力向上爬的蜗牛。
我每次的骄傲,在见到老关努力的场景后灰飞烟灭。三年,她始终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老师给她讲题,她总是听不懂,除了同学,老师一生气也会说她笨。
她只是弯着腰,重新听老师讲一遍,手在空中认真地比划着,粉色镜框下的双眼红红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老关终于超过重点班级录取线8分,稳稳当当地进了二班。
我却以0.25分之差被拒之门外。
我记得,成绩是发小告诉我的。我转身就给老关打电话,想出去走走。
“嗯,你说去哪儿?”
“去撸串儿吧。”我笑着说。
我还记得,那天晚上我一直在笑,后来,老关却哭了。
“没有你啊,那个班级不会有人宠着我。”
那是夏末,我们俩沿着我最喜欢的“暖路灯线”步行回家。
我不记得我们还聊了什么,总之,在这个温带季风气候占主导的城市,夜里有暖湿的风吹在身上,好轻松,好舒服。
到了新的班级,我遇到了不一样的人,老妈说,走之天天笑得憨态可掬。凭着白白胖胖的模样,我结识了很多新的朋友。可我和老关仍是不见就怀念。
为此,她总会在周五晚上去我们班,然后把我拽到操场一圈又一圈地跑,直到教导主任用大广播把我们赶出去。
“你俩几班的?”教导主任冲着飞快跑着的我们喊道。
“八百八十八班!嘿嘿,老师再见!”
老关边跑边转身用手作喇叭状,冲平台上的主任喊着。
接着,她会和我一起回出租屋,买一堆零食,冲冲澡后在垫子上看《傲风》。如果我不理她,她就投入地一直看;如果我理她,就得追打着她,让她写作业。
刚开学的一个月,她在实验班一点儿都不适应,几乎天天以泪洗面。出了实验班,她妈妈天天以泪洗面,她却像个自由的小鸟,飞来飞去,玩得不亦乐乎,成绩却也回到了年段前五十。
“无所谓啦,开心最重要,嘿嘿。”
她笑笑,又低头看书。
嗯,的确开心最重要,我也喜欢这样轻轻松松的老关。
高一的我过着高三的生活,高三的你享受高一的快乐
我在学校门口,真的就是门口,租了一个只有六十平米的房子。和一个高三姐姐——柳姑娘一起住,老妈负责部分生活起居。
柳姑娘是个“放养惯的女子”,只喜欢吃外面的食物——油炸食品或是汉堡之类的垃圾食品,十分挑剔正常人家的饭菜。
“林姨,”柳姑娘慢腾腾地说,“我不敢吃虾的。”她又慢腾腾地走到门口,“我也不喜欢吃海鲜。”最后她慢腾腾地穿上鞋子,“其实,我不喜欢羊肉、牛肉和猪肉,我喜欢吃驴肉。”她最后慢腾腾地开了门,“林姨,我,不喜欢去学校。”
“小柳姐,你再磨蹭一会儿又迟到了!”
“哦,没关系。”她慢悠悠地唱着说,走廊里回荡她的歌声。
柳姑娘的班主任也是我老妈当年的班主任。而柳姑娘和老妈恰好也是那个老师最头疼的两个学生。
她们俩的日常就是一起细数曾经与那位老师“和谐”相处的“美好”时光。
当然,柳姑娘也喜欢轻轻松松的老关!每到周日的晚上,柳姑娘都会哼着小曲儿回出租屋,然后激动地和老关抱在一起“嗷”地叫出声来!
两个人打着“走之自己写作业太孤单我们来陪陪她”的旗号谈天说地,一直聊到午夜时分。
虽说柳姑娘是高三生,但她每天回家都可以舒舒服服洗个澡,然后看书、写小说和唱歌。而我却要在书桌前坐到深夜,第二天还要四点钟起床读英语。
“多休息啊走之,”她慢悠悠地拿着筷子,“这世界上啊,唯有身体和快乐不能辜负。”我起初还会和她抱怨,时间久了,我依然是很疲惫的,听再多的鸡汤也就笑笑,算是回应了。
百日誓师那天,柳姑娘要搬回自己家住了。她送了我很多我喜欢的东西。在那张古风明信片上写道:其实小走之儿也教会我很多的。高一的你过着高三的生活,高三的我却享受着高一的快乐。也许这一百天不会改变什么,但姐姐我还是要努力试试的。两年后的走之儿会有很棒很棒的未来的。
她还留了一张自拍给我,要我不要想她。
我嘴上说着才不想呢,心里却乐开了花。
柳姑娘最终考上了一本,大逆转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
再见了我的柳姑娘,要记得这世上唯有身体和快乐不可辜负。
我拿你当朋友,而你却…… 老关在实验班的时候很少有笑容,但每每提起蠢囧就会笑得合不拢嘴。我也常听别人提起蠢囧的名字,却从没见过这个人。
“就是上周一在国旗下讲话的人。”老关希望以此唤醒我的记忆。
“那天早上我一直睡着啊!”
“你是马吗?马是站着睡的……”
第一次考试,我幸运地和蠢囧一个考场了。然而当我见到这个除了声音其它方面和女生没有什么区别的人时,所有的幻想都破灭了。我无法和这种人交朋友或是说话。因为我可是个比较传统的人!
考完试,老关问我这个男生可不可爱。
可爱,真的是可爱得过分……
造化弄人!我和蠢囧都选择了文科,并一同进入实验班且成为了前后桌。这就意味着,即使不想交朋友也做不到了。
“你的名字好普通啊。”他一脸嫌弃地说。
“你的名字也不好听啊。”我笑着回击。
就是这样的互相嫌弃却使我们俩成了最好的朋友,一起排话剧,一起说相声。
虽然我们俩从思想到举止都是完全相反的,却有一种无言的默契。
课间我们铁四角总是最能聊的,却也是最快乐的。
我只觉得,我一定在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才会遇到让我这么快乐的人。
他说,大家叫他“中央空调”。
“我可不觉得是什么好称呼!”我毫不留情地打击道。
“可我总会把最高档留给你。”
“知道就好。”
第二学期,我和蠢囧中间隔了一个彪彪,一个单纯可爱却蠢气腾腾的妹子,一个身高一米七二体重却不到一百斤的妹子。她每天说得最多的话就是:“走之,我好饿。”
自从彪彪来了以后,我和蠢囧的关系有了一些变化,他的“说说”不再关于我了而全都是彪彪,每次让讨论题的时候,我一转身彪彪却已经转身去和蠢囧讨论了。
蠢囧也很少找我谈谈心了,一周我们也不会说上一句话。
我索性也就不想去找他,安安静静地学习好了。日子就这样过去,蠢囧看我的眼神从热情到淡然。
友谊就这么不经风雨。我下课只愿意到走廊的窗户边去看操场和学校的梧桐树,隔着墙也能听见蠢囧和彪彪的笑声。
我很喜欢彪彪,也很喜欢蠢囧,可当两个人都不理我的时候,我只觉得自己被抛弃了。当我在下雨天看到蠢囧的衣服披在彪彪身上的时候,我只觉得,我可能要永远地失去蠢囧了。
错就错在蠢囧不应该是个男生。
花了那么多力气去保护他的敏感,却都不如别人卖几下蠢。
我和老关说,我和蠢囧绝交了。
我翻着他给我的那些矫情的留言,只觉得人太虚伪。
“走之,你没觉得这几天咱们有点不对吗?”
蠢囧突然发来这个消息。
我把所有苦水都倒给了他。
“我生活是很枯燥的,没办法给你那么多快乐。”
我们绝交吧。
这句话我还没打出来,那边就弹出这句话:可我,一直喜欢你啊。
我们最后把关系定位在最好的朋友——友达之上,恋人未满。
第二天还是和蠢囧互相嫌弃回到最初的状态,我觉得很舒服。
六蠢共进退,这大概是我最开心的事啦
故事到这儿已经差不多了。还有很温柔很温柔的安安、懒癌患者菲菲以及爱笑的机智。
在这个陌生的班级,我们成了最欢乐的一群——六蠢。
在这个最美好的年华里,和他们在一起尽情地笑,犯蠢。
十七岁的生日,他们拿着我偶像的大海报,在后面空白处找了很多人写“走之生日快乐”。我看着蠢气冲天的海报莫名流了泪。
遇见你们,一定用尽了我所有的运气。
友谊诚可贵,怪咖可遇不可求。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的故事,未完待续。
初中时候的老关是最理想的“别人家孩子”。
长得白白嫩嫩、瘦瘦高高,一口文明普通话,说话时候还和和气气的。
每天就是捧着书,上课下课去问题。老师们简直想把她揉碎了抱在怀里。
然而,现在这个帮我换水的汉子是谁啊!
“热死我了,赶紧开窗户!利索儿的!”
她把衣服撩起来急躁地扇风。
“你还敢……”我把要说出的讽刺话语收了回去。毕竟我现在是一个爸妈要离开半个月自己却丝毫没有生存能力的人。所以,我只能低声下气地去给她倒水。
“走之,你连自己都养不活,为啥还要养这只狗?”
我看着皮卡如来鹏,深情地说:“因为,我是它的全世界。”
“哈哈哈!你太恶心了,你的乌龟、河蚌都养死了,你还是它全世界,要不要脸?哈哈哈哈哈……”
看着这个像糙汉一样的少女,我好想把新鲜的凉水倒她身上。
这不禁让我回想起初中那段美好的日子,那时的老关还是个亭亭玉立的少女。
那时的她是个绝对的学霸,在一个普通班级却次次冲进年段前十。
初三后期,我们两个是同桌,恍惚间,我竟茅塞顿开,也一直在前十名里游荡。
然而,在大家眼里,我是个爱玩不用心的天才,老关是努力向上爬的蜗牛。
我每次的骄傲,在见到老关努力的场景后灰飞烟灭。三年,她始终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老师给她讲题,她总是听不懂,除了同学,老师一生气也会说她笨。
她只是弯着腰,重新听老师讲一遍,手在空中认真地比划着,粉色镜框下的双眼红红的。
功夫不负有心人,老关终于超过重点班级录取线8分,稳稳当当地进了二班。
我却以0.25分之差被拒之门外。
我记得,成绩是发小告诉我的。我转身就给老关打电话,想出去走走。
“嗯,你说去哪儿?”
“去撸串儿吧。”我笑着说。
我还记得,那天晚上我一直在笑,后来,老关却哭了。
“没有你啊,那个班级不会有人宠着我。”
那是夏末,我们俩沿着我最喜欢的“暖路灯线”步行回家。
我不记得我们还聊了什么,总之,在这个温带季风气候占主导的城市,夜里有暖湿的风吹在身上,好轻松,好舒服。
到了新的班级,我遇到了不一样的人,老妈说,走之天天笑得憨态可掬。凭着白白胖胖的模样,我结识了很多新的朋友。可我和老关仍是不见就怀念。
为此,她总会在周五晚上去我们班,然后把我拽到操场一圈又一圈地跑,直到教导主任用大广播把我们赶出去。
“你俩几班的?”教导主任冲着飞快跑着的我们喊道。
“八百八十八班!嘿嘿,老师再见!”
老关边跑边转身用手作喇叭状,冲平台上的主任喊着。
接着,她会和我一起回出租屋,买一堆零食,冲冲澡后在垫子上看《傲风》。如果我不理她,她就投入地一直看;如果我理她,就得追打着她,让她写作业。
刚开学的一个月,她在实验班一点儿都不适应,几乎天天以泪洗面。出了实验班,她妈妈天天以泪洗面,她却像个自由的小鸟,飞来飞去,玩得不亦乐乎,成绩却也回到了年段前五十。
“无所谓啦,开心最重要,嘿嘿。”
她笑笑,又低头看书。
嗯,的确开心最重要,我也喜欢这样轻轻松松的老关。
高一的我过着高三的生活,高三的你享受高一的快乐
我在学校门口,真的就是门口,租了一个只有六十平米的房子。和一个高三姐姐——柳姑娘一起住,老妈负责部分生活起居。
柳姑娘是个“放养惯的女子”,只喜欢吃外面的食物——油炸食品或是汉堡之类的垃圾食品,十分挑剔正常人家的饭菜。
“林姨,”柳姑娘慢腾腾地说,“我不敢吃虾的。”她又慢腾腾地走到门口,“我也不喜欢吃海鲜。”最后她慢腾腾地穿上鞋子,“其实,我不喜欢羊肉、牛肉和猪肉,我喜欢吃驴肉。”她最后慢腾腾地开了门,“林姨,我,不喜欢去学校。”
“小柳姐,你再磨蹭一会儿又迟到了!”
“哦,没关系。”她慢悠悠地唱着说,走廊里回荡她的歌声。
柳姑娘的班主任也是我老妈当年的班主任。而柳姑娘和老妈恰好也是那个老师最头疼的两个学生。
她们俩的日常就是一起细数曾经与那位老师“和谐”相处的“美好”时光。
当然,柳姑娘也喜欢轻轻松松的老关!每到周日的晚上,柳姑娘都会哼着小曲儿回出租屋,然后激动地和老关抱在一起“嗷”地叫出声来!
两个人打着“走之自己写作业太孤单我们来陪陪她”的旗号谈天说地,一直聊到午夜时分。
虽说柳姑娘是高三生,但她每天回家都可以舒舒服服洗个澡,然后看书、写小说和唱歌。而我却要在书桌前坐到深夜,第二天还要四点钟起床读英语。
“多休息啊走之,”她慢悠悠地拿着筷子,“这世界上啊,唯有身体和快乐不能辜负。”我起初还会和她抱怨,时间久了,我依然是很疲惫的,听再多的鸡汤也就笑笑,算是回应了。
百日誓师那天,柳姑娘要搬回自己家住了。她送了我很多我喜欢的东西。在那张古风明信片上写道:其实小走之儿也教会我很多的。高一的你过着高三的生活,高三的我却享受着高一的快乐。也许这一百天不会改变什么,但姐姐我还是要努力试试的。两年后的走之儿会有很棒很棒的未来的。
她还留了一张自拍给我,要我不要想她。
我嘴上说着才不想呢,心里却乐开了花。
柳姑娘最终考上了一本,大逆转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
再见了我的柳姑娘,要记得这世上唯有身体和快乐不可辜负。
我拿你当朋友,而你却…… 老关在实验班的时候很少有笑容,但每每提起蠢囧就会笑得合不拢嘴。我也常听别人提起蠢囧的名字,却从没见过这个人。
“就是上周一在国旗下讲话的人。”老关希望以此唤醒我的记忆。
“那天早上我一直睡着啊!”
“你是马吗?马是站着睡的……”
第一次考试,我幸运地和蠢囧一个考场了。然而当我见到这个除了声音其它方面和女生没有什么区别的人时,所有的幻想都破灭了。我无法和这种人交朋友或是说话。因为我可是个比较传统的人!
考完试,老关问我这个男生可不可爱。
可爱,真的是可爱得过分……
造化弄人!我和蠢囧都选择了文科,并一同进入实验班且成为了前后桌。这就意味着,即使不想交朋友也做不到了。
“你的名字好普通啊。”他一脸嫌弃地说。
“你的名字也不好听啊。”我笑着回击。
就是这样的互相嫌弃却使我们俩成了最好的朋友,一起排话剧,一起说相声。
虽然我们俩从思想到举止都是完全相反的,却有一种无言的默契。
课间我们铁四角总是最能聊的,却也是最快乐的。
我只觉得,我一定在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才会遇到让我这么快乐的人。
他说,大家叫他“中央空调”。
“我可不觉得是什么好称呼!”我毫不留情地打击道。
“可我总会把最高档留给你。”
“知道就好。”
第二学期,我和蠢囧中间隔了一个彪彪,一个单纯可爱却蠢气腾腾的妹子,一个身高一米七二体重却不到一百斤的妹子。她每天说得最多的话就是:“走之,我好饿。”
自从彪彪来了以后,我和蠢囧的关系有了一些变化,他的“说说”不再关于我了而全都是彪彪,每次让讨论题的时候,我一转身彪彪却已经转身去和蠢囧讨论了。
蠢囧也很少找我谈谈心了,一周我们也不会说上一句话。
我索性也就不想去找他,安安静静地学习好了。日子就这样过去,蠢囧看我的眼神从热情到淡然。
友谊就这么不经风雨。我下课只愿意到走廊的窗户边去看操场和学校的梧桐树,隔着墙也能听见蠢囧和彪彪的笑声。
我很喜欢彪彪,也很喜欢蠢囧,可当两个人都不理我的时候,我只觉得自己被抛弃了。当我在下雨天看到蠢囧的衣服披在彪彪身上的时候,我只觉得,我可能要永远地失去蠢囧了。
错就错在蠢囧不应该是个男生。
花了那么多力气去保护他的敏感,却都不如别人卖几下蠢。
我和老关说,我和蠢囧绝交了。
我翻着他给我的那些矫情的留言,只觉得人太虚伪。
“走之,你没觉得这几天咱们有点不对吗?”
蠢囧突然发来这个消息。
我把所有苦水都倒给了他。
“我生活是很枯燥的,没办法给你那么多快乐。”
我们绝交吧。
这句话我还没打出来,那边就弹出这句话:可我,一直喜欢你啊。
我们最后把关系定位在最好的朋友——友达之上,恋人未满。
第二天还是和蠢囧互相嫌弃回到最初的状态,我觉得很舒服。
六蠢共进退,这大概是我最开心的事啦
故事到这儿已经差不多了。还有很温柔很温柔的安安、懒癌患者菲菲以及爱笑的机智。
在这个陌生的班级,我们成了最欢乐的一群——六蠢。
在这个最美好的年华里,和他们在一起尽情地笑,犯蠢。
十七岁的生日,他们拿着我偶像的大海报,在后面空白处找了很多人写“走之生日快乐”。我看着蠢气冲天的海报莫名流了泪。
遇见你们,一定用尽了我所有的运气。
友谊诚可贵,怪咖可遇不可求。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的故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