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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通行权作为与人类生活最为密切的权利之一,体现人类自然本性与需求,是一种自然权利,应该在权利体系中对道路通行权赋予相应的空间和地位,对其进行应有的关注与规定。虽然在基本权利体系中我们难寻道路通行权的踪影,但因其与人的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不可或缺特点,可以将其视为未列举基本权利,从其他基本权利中推导出道路通行权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