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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石榴是建水县的特色产业,为促进建水石榴产业可持续发展,笔者于2010年对全县石榴产业重点乡镇进行了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建水石榴产业发展培植建议。
[关键词] 石榴;生产现状;问题;建议
一、生产现状
建水石榴是当地果农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选育出来的地方特色果种,以其果大、色艳、汁多、味浓和酸甜爽口以及具有保健作用而深受市场和消费者的厚爱;在国内石榴评比中多次获奖,享誉省内外,己被农业部列入国家《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建水石榴既可鲜食,又可深加工,加工后的浓缩石榴汁销往欧洲价格达5000~7000美元/t。到2010年末,全县累计石榴种植面积4666.7hm2,其中投产面积2666.7hm2,总产3.2万t,产值9600万元,已成为建水助农增收的重要产业。建水石榴产业虽然形成了一定的种植规模,但产业优势不明显。
二、存在问题
1.建园选址不科学
多数果园建在有机质含量低、水利、交通等基础条件差的地方,造成产业发展先天不足。
2.基础设施薄弱
长期以来,基础设施不完善一直制约着建水农业生产,近年来农业产业逐步从粗放管理的传统种植向精细管理的现代农业迈进,对道路、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的要求更高。农业生产是直接建立在水利基础上,因此对水利的依赖更为突出,但部分果园排灌设施和沟渠不配套、不完善,导致石榴生长缓慢,结果晚、产量低、品质差。2010年我县遭遇严重干旱,水利设施不完善对石榴生产的影响尤为突出。
3.资金投入、管理技术不到位,单产低、产品质量差
多数果农生产中经营管理粗放,重栽轻管、重产量轻质量,大大降低了产品的商品性和市场竞争力。
4.贮藏保鲜和流通环节滞后,大多数果品没有进行商品化处理
建水石榴现以鲜销为主,近几年,虽然有部分公司、合作社、果农对生产的石榴进行了产后处理,但主要停留在鲜果分级销售层面上,全县仅有少量用于贮藏,石榴应市时间短,主要集中在阴历七月至八月十五这一个月的时间内,多数留树保鲜的果实在中秋节期间就销售完毕,春节期间需果量大却没有石榴卖;石榴贮藏、加工业没有跟上种植的发展,造成了部分果品的浪费和损失。
5.种植户之间各自为阵,未形成合力,缺乏核心竞争力
建水石榴以家庭种植为主,在生产、管理、销售等环节各自为阵,销售混乱,品牌众多,不利于标准化生产管理和产业化、集约化发展,使建水石榴在市场上没有核心竞争力。
6.龙头企业带动不明显
虽然我县现有多家涉农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但缺少实力雄厚的企业,企业或各个合作社,缺乏整体产业化协作,面对当前果业产业化风潮,显得竞争力不足,难以规避风险。
7.缺乏具有代表性的品牌
目前,建水县还没有一个有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水果品牌。虽然对果品进行了包装,也仅限于礼品盒包装,包装盒式样、名称多、杂、乱,多数产品都存在“一流水果三流包装”的状况,大多数果农对水果包装、统一品牌所蕴含的价值和潜力认识不够。
8.缺乏石榴加工企业,产业链短、产品附加值低
目前全县还没有一家具一定规模的石榴加工企业,虽然四川好医生集团果果果业公司在建水建立了石榴汁加工生产线,但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市场疲软的影响一直未生产,石榴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小果、次果由于缺乏加工企业收购,造成损失,影响了果农收入;部分小果、次果流入市场,影响了石榴质量的整体提升和产业综合效益的提高。
三、应对措施
1.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产业可持续
各石榴种植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本地实际,结合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因地制宜,编制本乡(镇)石榴种植区保护和发展规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确定的保护区,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定界、登记造册、编制图表,设立标志并予以公布,确保种植石榴的地块不被占用和配套设施不被破坏;明确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石榴专业合作社、村社组织、果农等的义务与权利,以及奖励、处罚;建立石榴产业发展的经费保障制度。保障涉及石榴生产技术所需的科研、教育和推广等工作经费,积极鼓励集体个人与社会各方面的投入。
2.推进标准化生产,以科技兴果业
坚持科技创新,不断增强产业科技含量,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县人民政府组织质监、农业、科技等相关部门,制定一系列包含石榴生产、等级、销售、包装等内容的标准体系;加强石榴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发展一批规模适度的石榴标准化示范区,展示石榴优质高效技术;普及石榴整形修剪、树干刷白、增施有机肥等常规实用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节水灌溉、果实套袋、“三诱”技术、控稍促花、摘叶转色等新技术,让广大果农能熟练掌握和使用建水石榴标准化种植技术,大力推进石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力度,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实行产品质量追踪制度,建立健全生产档案,以便接受产品质量问题追溯。
3.实施产品标志保护
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范围、产品名称,原材料,生产技术工艺,质量特色,质量等级、包装、标识、产品专用标志的印刷、发放、数量、使用情况、产品生产环境、生产设备,产品的标准符合性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违反规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予以处罚。
4.实施建水石榴品牌战略
县质监局、工商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对建水石榴地理标志产品、建水石榴商标、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绿色食品标志等标识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冒用标识、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严禁非成熟果品外销,维护建水石榴的品牌声誉和流通销售秩序;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大建水石榴品牌宣传力度;筹办各种形式的石榴营销活动,扩大建水石榴知名度;实施包装准入制度,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规范包装经营市场;推广科学包装技术,实现石榴果品精品包装和批发包装,提升建水石榴包装质量和价格。
5.推进石榴产业化建设,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配置、社会参与,采取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利益联结发展模式,认真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吸收民间资本,努力营造推进石榴产业化发展的投资环境。大力引进企业、资金、技术,发展石榴贮藏保鲜及加工产业,开发石榴(汁、酒)饮品、石榴食品等产品,延长产业链,全面推进石榴产业化发展。
6.加大中介组织扶持力度,完善石榴营销市场体系建设
在项目、资金、设施设备等方面给予扶持,构建中介组织与会员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网上销售等营销方式、建设建水石榴营销信息网,定期向果农提供石榴销售市场最新信息;吸收民间资本,加快物流机构建设,有重点地培育石榴营销组织、营销大户和运输组织,在政策、信贷方面给予支持,引导其合理配置县内产地果品资源和县外市场资源;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规范有序的石榴营销点,合理布局石榴购销市场,为客商提供优质服务,规范和维护石榴果品的营销秩序。
7.依法管治石榴生产
县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石榴生产资料进行依法管理,严惩制售伪劣化肥、农药、农膜、果袋等投入品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其他违禁投入品行为;宣传和推广使用“三诱”技术、果实套袋等物理生物防治技术。严格执行植物检疫条例,禁止检疫性病虫害传播蔓延;禁止向石榴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违者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8.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护设施权属
依托“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退耕还林”、“测土配方”、“以工代赈”等开发项目和开发资金,强化石榴园配套塘池、沟渠、提灌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准许在开发园内修建有利于生产和管理的围墙、看守房、水利和道路设施;承包商开发建成的石榴园或承包管理使用的石榴园,在承包期间内有依法转让、出租、继承权,对破坏果园基础设施的行为,要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关键词] 石榴;生产现状;问题;建议
一、生产现状
建水石榴是当地果农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选育出来的地方特色果种,以其果大、色艳、汁多、味浓和酸甜爽口以及具有保健作用而深受市场和消费者的厚爱;在国内石榴评比中多次获奖,享誉省内外,己被农业部列入国家《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建水石榴既可鲜食,又可深加工,加工后的浓缩石榴汁销往欧洲价格达5000~7000美元/t。到2010年末,全县累计石榴种植面积4666.7hm2,其中投产面积2666.7hm2,总产3.2万t,产值9600万元,已成为建水助农增收的重要产业。建水石榴产业虽然形成了一定的种植规模,但产业优势不明显。
二、存在问题
1.建园选址不科学
多数果园建在有机质含量低、水利、交通等基础条件差的地方,造成产业发展先天不足。
2.基础设施薄弱
长期以来,基础设施不完善一直制约着建水农业生产,近年来农业产业逐步从粗放管理的传统种植向精细管理的现代农业迈进,对道路、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的要求更高。农业生产是直接建立在水利基础上,因此对水利的依赖更为突出,但部分果园排灌设施和沟渠不配套、不完善,导致石榴生长缓慢,结果晚、产量低、品质差。2010年我县遭遇严重干旱,水利设施不完善对石榴生产的影响尤为突出。
3.资金投入、管理技术不到位,单产低、产品质量差
多数果农生产中经营管理粗放,重栽轻管、重产量轻质量,大大降低了产品的商品性和市场竞争力。
4.贮藏保鲜和流通环节滞后,大多数果品没有进行商品化处理
建水石榴现以鲜销为主,近几年,虽然有部分公司、合作社、果农对生产的石榴进行了产后处理,但主要停留在鲜果分级销售层面上,全县仅有少量用于贮藏,石榴应市时间短,主要集中在阴历七月至八月十五这一个月的时间内,多数留树保鲜的果实在中秋节期间就销售完毕,春节期间需果量大却没有石榴卖;石榴贮藏、加工业没有跟上种植的发展,造成了部分果品的浪费和损失。
5.种植户之间各自为阵,未形成合力,缺乏核心竞争力
建水石榴以家庭种植为主,在生产、管理、销售等环节各自为阵,销售混乱,品牌众多,不利于标准化生产管理和产业化、集约化发展,使建水石榴在市场上没有核心竞争力。
6.龙头企业带动不明显
虽然我县现有多家涉农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但缺少实力雄厚的企业,企业或各个合作社,缺乏整体产业化协作,面对当前果业产业化风潮,显得竞争力不足,难以规避风险。
7.缺乏具有代表性的品牌
目前,建水县还没有一个有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水果品牌。虽然对果品进行了包装,也仅限于礼品盒包装,包装盒式样、名称多、杂、乱,多数产品都存在“一流水果三流包装”的状况,大多数果农对水果包装、统一品牌所蕴含的价值和潜力认识不够。
8.缺乏石榴加工企业,产业链短、产品附加值低
目前全县还没有一家具一定规模的石榴加工企业,虽然四川好医生集团果果果业公司在建水建立了石榴汁加工生产线,但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市场疲软的影响一直未生产,石榴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小果、次果由于缺乏加工企业收购,造成损失,影响了果农收入;部分小果、次果流入市场,影响了石榴质量的整体提升和产业综合效益的提高。
三、应对措施
1.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产业可持续
各石榴种植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本地实际,结合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因地制宜,编制本乡(镇)石榴种植区保护和发展规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经批准确定的保护区,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定界、登记造册、编制图表,设立标志并予以公布,确保种植石榴的地块不被占用和配套设施不被破坏;明确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石榴专业合作社、村社组织、果农等的义务与权利,以及奖励、处罚;建立石榴产业发展的经费保障制度。保障涉及石榴生产技术所需的科研、教育和推广等工作经费,积极鼓励集体个人与社会各方面的投入。
2.推进标准化生产,以科技兴果业
坚持科技创新,不断增强产业科技含量,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县人民政府组织质监、农业、科技等相关部门,制定一系列包含石榴生产、等级、销售、包装等内容的标准体系;加强石榴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发展一批规模适度的石榴标准化示范区,展示石榴优质高效技术;普及石榴整形修剪、树干刷白、增施有机肥等常规实用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节水灌溉、果实套袋、“三诱”技术、控稍促花、摘叶转色等新技术,让广大果农能熟练掌握和使用建水石榴标准化种植技术,大力推进石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力度,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实行产品质量追踪制度,建立健全生产档案,以便接受产品质量问题追溯。
3.实施产品标志保护
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范围、产品名称,原材料,生产技术工艺,质量特色,质量等级、包装、标识、产品专用标志的印刷、发放、数量、使用情况、产品生产环境、生产设备,产品的标准符合性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违反规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予以处罚。
4.实施建水石榴品牌战略
县质监局、工商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对建水石榴地理标志产品、建水石榴商标、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绿色食品标志等标识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冒用标识、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严禁非成熟果品外销,维护建水石榴的品牌声誉和流通销售秩序;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大建水石榴品牌宣传力度;筹办各种形式的石榴营销活动,扩大建水石榴知名度;实施包装准入制度,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规范包装经营市场;推广科学包装技术,实现石榴果品精品包装和批发包装,提升建水石榴包装质量和价格。
5.推进石榴产业化建设,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配置、社会参与,采取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利益联结发展模式,认真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吸收民间资本,努力营造推进石榴产业化发展的投资环境。大力引进企业、资金、技术,发展石榴贮藏保鲜及加工产业,开发石榴(汁、酒)饮品、石榴食品等产品,延长产业链,全面推进石榴产业化发展。
6.加大中介组织扶持力度,完善石榴营销市场体系建设
在项目、资金、设施设备等方面给予扶持,构建中介组织与会员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网上销售等营销方式、建设建水石榴营销信息网,定期向果农提供石榴销售市场最新信息;吸收民间资本,加快物流机构建设,有重点地培育石榴营销组织、营销大户和运输组织,在政策、信贷方面给予支持,引导其合理配置县内产地果品资源和县外市场资源;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规范有序的石榴营销点,合理布局石榴购销市场,为客商提供优质服务,规范和维护石榴果品的营销秩序。
7.依法管治石榴生产
县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石榴生产资料进行依法管理,严惩制售伪劣化肥、农药、农膜、果袋等投入品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以及其他违禁投入品行为;宣传和推广使用“三诱”技术、果实套袋等物理生物防治技术。严格执行植物检疫条例,禁止检疫性病虫害传播蔓延;禁止向石榴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违者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8.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护设施权属
依托“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退耕还林”、“测土配方”、“以工代赈”等开发项目和开发资金,强化石榴园配套塘池、沟渠、提灌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准许在开发园内修建有利于生产和管理的围墙、看守房、水利和道路设施;承包商开发建成的石榴园或承包管理使用的石榴园,在承包期间内有依法转让、出租、继承权,对破坏果园基础设施的行为,要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